清晨的春风穿过窗户吹拂进来,清新而干净,火红色的太阳在群山的遮掩中缓缓升起,路边梧桐树的叶子上落下一滴露水。
有鸟飞上枝头。
这样的早上,如果坐在窗边喝上一壶茶,吃几块早点,一定能叫人心情舒畅。
沈百终在天边微亮的时候就起床了,他穿好衣服,叠好被子,提刀下楼,向厨房里忙碌的师傅要了一壶热水,接着就坐在大堂里给自己泡茶。
到了他这样的地步,已不需要早起练功,养成这样的习惯只不过是因为早年间想要刺杀皇帝的刺客多半在夜深与凌晨时动手,沈百终需要时时刻刻保持警惕,以至后来竟成了一种本能。
在别人睡得最熟的时候,他反而是最清醒的。
这样早的时候,大堂里只坐着沈百终,昨日在这里喝酒的江湖人醉得七倒八歪,不到日上三竿是不会起来的,说书人也只在下午人多时来,至于普通百姓,自然是什么时候要吃饭,什么时候才会踏进客栈。
胡桃木做的桌子光滑平整,在窗外微弱红灯笼光的映照下映出指挥使的影子来,好像他一直坐在那里似的,这辈子也没有离开过。
门外突然传来脚步声,很轻很轻的脚步声,来的人必然有不俗的轻功,要听到这样小的声音自然也要不俗的武功。
沈百终当然能听到。
进来的人是个少年,他穿着一身黑斗篷,斗篷是红色的缎里,斗篷里的衣服也是黑色的,配着黑腰带、黑靴子还有黑牛皮手套,除了苍白的脸色,这个少年就像是从墨里提出来的。
不过他确实十分俊朗,尤其是那双眼睛,格外明亮冷漠,如同冬夜里的寒星。
少年一进来就去了厨房,看来是要了早饭。
沈百终注意到他鞋上的尘土,他肯定已经赶了很久的路,才会又累又饿。
昨日马丢以后,除了因为很重而落下的药袋子,李全给沈百终收拾的换洗衣服也跟着一并丢了,他身上这件自然不再是飞鱼服,只是把一件临时买的普通衣服套在了身上。
沈百终不说话不动手的时候真的非常安静,他没有杀气,也很有礼貌,看起来竟还有些呆,完全不似是天下第一该有的模样,因此少年根本没有注意到他。
他把手摸向腰间,摘下了一个六尺长的软鞭,将其放在了桌上,这就要告诉别人他不好惹。
过了一刻钟,沈百终起身进后厨去要了粥和小菜,端到桌上开始吃。
大堂里安静得可以闹鬼,明明坐着两个人,却活像是假的,一点声音也没有,沈百终不打算说话,少年也不打算理沈百终。
直到外面飞来一只鸽子。
翅膀拍击的声音一下打破寂静,少年忍不住看了过去。
那只鸽子的羽毛雪白光滑,脚上竟还缠了明黄的带子,更像是观赏的宠物。
少年的脸色变了,他即使再久没有入过中原,也知道这颜色不是普通人能用的。
鸽子当然是皇帝养的,平日里就养在御花园里,简直是紫禁城中的大爷,太监宫女都得小心伺候着,喂最精细的谷子,喝玉泉山的水,睡在贡棉做的窝里,就连这窝也是尚衣监手最巧的绣娘做的。
这位大爷唯一的工作就是在皇帝和沈百终中间来回飞。
它当然也飞得很快,你很难找出比它还要快的鸽子,也许只有在江南花家才可以找到一两只。
皇帝把明黄色的带子放在鸽子身上,就好像是站在太和殿顶上朝下面喊似的——你可明白这颜色意味着什么?你可明白这是谁的鸽子?
若是不明白,称早撞墙死了拉倒。
也许办法确实管用,鸽子大爷还没有被谁射下来过,要知道江湖中最耗费的除了马可就是信鸽。
——李卿进贡艾草三小箱,快马送来,有冰。
意思是青团有着落了。
纸是皇帝常用的宣纸,墨也是他常用的墨。
这当然是皇帝写的信,沈百终一离京,他总要写点什么给他的,那鸽子也是一种证物——和旁人证明这人是皇帝的锦衣卫。
鸽子一放下信就飞走了,皇帝从来不要沈百终回信,他只要沈百终看。
看着飞走的鸽子,少年终于忍不住了,“你是谁?”
他的声音和人一样冷漠,语气也有些暴躁。
“沈百终。”
少年脸色立马变了,变得更苍白一些。
“你的飞鱼服呢?”
“丢了。”沈百终乖乖回答。
“衣服也会丢?”
“因为马丢了。”
少年的表情又变了,他的表情这次有些奇怪,说不上是什么神色,过了有一会儿,他才又开口,“你的马是什么颜色?”
“白色。”
少年不说话了。
又过了有一会儿,他才出声,好像做了很重大的决定,下了不得了的决心。
“你是不是锦衣卫的指挥使?”
这样的问题人人都知道,不过沈百终还是认真点头,没有不耐烦的意思。
少年既然认真问了,他也会认真回答。
“你的消息是不是也很灵通?”
“他的消息大约没有我灵通的。”楚留香不知什么时候下了楼,嘴里也不知什么时候啃上了一个包子,一边吃一边坐在了沈百终对面,“他的锦衣卫虽然消息灵通,可他这个人却很笨的,你有什么事倒不如问问我。”
少年打量他一番,冷冷道,“你又是谁?”
“楚留香。”
少年显然是听过他的名字的,很少有人不知道江湖上的盗帅,但他偏偏要装作不知道,“楚留香?我不认识。”
楚留香只好摸摸鼻子苦笑,“你不认识我,我却是认识你的,你是不是沙漠之王札木合的子侄?”
“你怎么知道?”少年的手已经摸上了鞭子。
“因为我看见了你斗篷缎子里绣的飞骆驼。”楚留香道,“你神色匆匆,一定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
“不错。”一身黑的少年声音更冷,“你既然已经知道我的来历,那我问你,有没有见过我爹爹?”
楚留香却不回答他的问题,反而去问他,“你有没有名字?”
“当然有。”为了让楚留香回答问题,他只有忍着怒气,一字一字地吐出话来。
“那为何你问了我们的名字,却不说自己是谁呢?”
“黑珍珠,我的名字是黑珍珠。”
楚留香笑了,“这听起来更像是女孩子的名字。”
“你有没有见过……”
“没有。”楚留香撒谎了,他确实见过札木合,只不过见到的是尸体,还是飘到他船边的尸体,如果这时告诉少年,他一定会动手的,倒不如一起查出真凶,还能让他好受些。
“你!”黑珍珠几乎要被他给气死,但等他看到坐在那里好像在发呆一样的沈百终时,就又把这口气咽下了。
一个人若是肯从千里之外孤身来寻自己失踪的亲人,他怎么可能没有耐心,没有毅力?
就算黑珍珠有信心赢得过楚留香,沈百终他确实是不敢试的。
“我虽然没见过他,但我却在查一件事。”楚留香说,“这件事我已查出些眉目来,西门千、左又铮、灵鹫子就是和你父亲一起失踪的,若能搞明白其他三个人去了哪里,自然也能知道札木合在哪。”
“你说了这么多,就是要我和你一起走?”黑珍珠冷笑道,“你难道觉得我是个傻子不成?”
“可我也没有理由骗你不是吗?”楚留香笑得像偷到鸡的狐狸,“若是我求财求武功,有个沈百终还不够吗?”
当然是够的。
黑珍珠虽没说话,眼睛里却流露出这个意思。
“更何况你也没有别的线索。”
楚留香这时才慢悠悠补上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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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珍珠和楚留香还有沈百终一起走了。
就和楚留香说的一样,他在中原人生地不熟,确实没有线索,跟着走才是最好的法子。
出了客栈以后,黑珍珠直接跟在了沈百终身后。
楚留香愣了一下,“你莫非是走路来的?怎么不去牵自己的马?”
黑珍珠瞪他一眼,“关你什么事?我就算是坐鸟飞来的,也和你没有半点关系!”
“那你又为何要跟着沈百终?我才是那个有线索的人。”楚留香指指自己的鼻子。
“因为你完全不像是个好人!”黑珍珠居然笑了,他发觉沈百终很好说话以后,已经没那么害怕。
他刚笑完,就被沈百终一把抓住了手腕,拉到了身后去。
绣春刀出鞘,不,绣春刀还没有出鞘,沈百终伸手到一半又收了回来,似乎是觉得没有必要拔刀。
楚留香只觉得眼前一花,就看到沈百终停下了手。
他的两根指头之间夹着一根乌黑透亮的钉子,足有两指长,涂满了毒药,任何一个人若被这钉子刺中,下一秒就要去见阎王。
“透骨钉!”楚留香说道。
这暗器就是冲着黑珍珠来的,他被拉到沈百终背后以后,也没有害怕,眼睛反而亮的不得了。
他立马注意到另一个问题,“灵犀一指?这是不是陆小凤的灵犀一指?”
“是。”沈百终把暗器反手掷了出去,透骨钉需用唐门的机关盒子才能发射,他却是用手的,而且远比机关要射得远,射得狠。
楚留香听到不远处有人痛呼,知道这一定是中了,脚下一点,人就窜了出去,“我去看看!”
有人要杀黑珍珠,这个人一定就和让札木合死掉的人有关。
黑珍珠和沈百终站在原地等着。
“灵犀一指是陆小凤教你的?”
“是。”
“你们中原人,武功都可以随便学的吗?”黑珍珠问。
“朋友可以。”
“你有几个朋友?”
“一个。”
黑珍珠又笑,“我看楚留香也是想做你的朋友的。”
作者有话要说:黑珍珠是女的,这是女扮男装,如果你觉得有点娇俏,那一定不是错觉(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