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微服私访
三月时分,已到初春时节。
年年柳色,霸陵伤别。
天气晴好,只是风中仍带着几丝春寒。桃树的枝丫上已经打起了小小的花骨朵,柔嫩的柳条垂在湖边,此地虽然不是长安灞桥,但离愁别绪却是一样地哀伤。
“别送了,都回吧。”
郊外长亭,一匹马车停在道边,军汉打扮的男人转过身,对着来送别的万达一干人等一一作揖。
“邓总旗……不,邓大哥。”
万达牵着小黑驴,无不伤感地看着这几天明显老了好几岁的邓翔。
他记得很清楚,一年前,就是沿着这条路,邓总旗带着一干锦衣卫,将他从霸州城迎回了北京。
那时候还是第一次和邓总旗见面,以为他又是一个光吃饭,不给钱的官爷。
说实话,他那时候对锦衣卫压根就没什么好印象,觉得他们都是仗势欺人的朝廷鹰犬。
但是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锦衣卫也好,恶名昭彰的北镇抚司也好,卫所里的兄弟们,对于万达而言都已经变成了犹如家人好友一样的存在。
尤其是邓总旗、高会还有杨千户,一起经历了那么多案子,他们几个相处的,更是比常人亲密些。
如今分别在即,虽然知道是无可奈何的事情,心中的酸楚却是抑制不住的。
这个时代,既没有电话,更没有微信。分别之后,若是断绝了书信,那就可能是真的天人两别了。
“大家别这样。我们当兵的,本来就该是这样。天南海北的,皇上让去哪里,就去哪里,习惯就好了。”
邓翔哈哈一笑,但是眼角却泛出了泪光。
因为樊氏信了白莲教的缘故,按理说是要杀头充军的。好在她没有铸成大错,而且念在其有自首之功,允许家人赎铜抵罪。
邓总旗把那间西四牌楼的大宅子给卖了,又将家里所有的金银、家具都典当了之后,终于将樊氏赎了出来。
如今邓家可以说是一贫如洗,这么多年他在衙门收到的打点和好处,是一点儿都不剩了。
至于全家充军,反正他们本来就是军籍,不过就是换个地方服役而已。
总旗的位子是保不住了,现在邓翔只是一个普通的老兵,被转去济南卫所从最低等的守卫做起。
照理说,本来二月底就该出发的。不过前段时间他的女儿妞妞大病了一场,被送到她大兴的姥姥家养病。前后足足拖了一个月,实在再拖下去要受到军法处置了,全家这才启程。
“济南那边,有我养父的旧部,是你的顶头上司。”
杨休羡拍了拍邓翔的肩膀,“我已经修书过去,那边的千户答应我,会好好照顾你们的。”
邓翔拱了拱手,“不说了……大恩不言谢。”
万达动情地抹了抹眼泪,转头看了看他身边一言不发的高会。
高会自打十八岁离开山东老家,进了京师的北镇抚司。这么多年来,一直都是在邓翔手下做事。
如果不是这位老上司,每次结了案子都想着分给他一些“好处”,就他这个锯了嘴的葫芦的性子,怕是混的更惨。
如今要分开了,按说最伤心的就是他。
从知道邓翔全家要被发配到济南卫所,这一个月高会就没笑过。
今天大家说好一起来城郊送别。万达自认为来的够早了,掐着开城门的点儿,他就牵着驴儿就来到了这个京城“送别排行榜”人气第一的折柳亭。
然后看到了据说昨天下了值就来到城门外,已经在长亭里坐了一个晚上的高会。
熬了一晚上,高会眼睛下面都熬出了两块乌青了。到现在却一句送别的话都没说出口。
“死心眼的傻小子……”
万达叹了口气。
可怜的高会,这段时间接连受到打击。
先是喜欢的女子进皇宫一心搞事业去了,他都没来得及表明心意,就被发了好人卡。
接着又是老上司被调走,心头又像是被挖走了一块肉。
这么一来,升职加薪的喜悦都不怎么让人高兴了。
“老邓,走吧,再晚了怕就要露宿在野地里了。”
樊氏掀开马车的帘子,催促道。
如今她一身布衣打扮,头上只有一根木簪子挽着一个松松的发髻,也不再涂脂抹粉了,看着还真像个村妇。
“高会,说话啊。哎,你倒是说些什么啊……”
万达着急地推了推高会。
高会握住拳头,嘴角张了张。
最终还是垂下头,把脸别到一边。
把万达气的直跳脚。
“那个,邓大哥。”
万达从小黑背上取下一个包袱,交到邓翔手里。
“这是我亲手做的点心——高会帮忙和的馅儿。路上给嫂子和妞妞吃。你知道的,我的手才好,所以样子做的不是很好看,不过味道还行。你们就凑合吃吧。”
万达挠了挠头,“那个……等去了济南。你,你以后就少捞点吧。”
捞了那么多,最后还不是要上缴国库。对于国家来说,简直就是零存整取嘛。
接过点心盒子,邓翔惭愧地点了点头。
北镇抚司的那些滑头,还觉得真能背着上司捞钱,其实小万大人什么都知道……
“万大人,你将来会有很多很多的福气的。”
他是个粗人,不会学着那些书生说什么离愁别绪的肉麻话,只能用最朴实的语言来表达对这位小老弟,小上司的祝福了。
“我已经有很多很多的福气啦。”
万达不好意思地笑笑。
皇妃做我姐姐,皇帝做我姐夫,我爹是伯爵,我二十岁不到就是个四品官了。北京有房,城郊有田——这放在哪个小说网站都是玛丽苏、杰克苏加龙傲天霸道总裁的配置啊。
要是还贪心不足,那就真的要天打雷劈了。
万达偷偷地瞄了杨休羡英挺的侧脸,心下道:要说缺什么,就缺这么一个高富帅的男朋友了。
哎,人生哪里来的十全十美呢……
杨休羡正好低下头,看到他又是摇头又是叹气的模样,心想万达人看来是真舍不得老邓啊……哎,谁不是呢。
送别了邓翔一家,这群人还要回到北镇抚司上值。
“今天是最后一场吧?也不知道小邱什么时候从贡院出来。”
走在回城里的路上,看着郁闷到头上都要长蘑菇的高会,万达试着调节气氛。
就在三天前,大学霸邱子晋在他们几个的欢送下,进了贡院考场。
要说邱子晋天天在锦衣卫衙门混吃混喝也有好处。
那就是原来在大明朝,锦衣卫还要负责在科考的时候维持考场秩序,外加打击夹带作弊行为。
这些书生学子,平日里和这群军汉们最是看不对眼,偏偏在这时候,要放下满身的傲气接受他们的盘查和搜身。
这二、三月的天气,还是春寒料峭,有些头铁嘴硬的书生被他们剥的就剩下一件中衣进了考场。还没等发卷子呢,就已经冻得眼泪鼻涕一把,也不知道接下去的三天怎么熬过来。
邱子晋就不一样了,这锦衣卫衙门上下哪个没见过他。
非但见过他男装,连他女装的样子都见过。
一看到邱子晋挎着个篮子出现在贡院门口,这群大汉嘻嘻哈哈地先让他插了个队,随便看了一眼他随身携带的笔墨和粮食就放他进去了。
气的后面排队的那些学子们大骂他还没做上官,
第31章微服私访
就和锦衣卫勾结在一起,简直有辱斯文,丢读书人的脸。
坐进考场的邱子晋,先是从食盒里拿出万镇抚亲手做的“状元及第饼”,又喝了一碗装在暖壶里的“三元及第汤”,接着才心满意足地铺开纸笔,等待考试。
算一算,今天中午贡院就能解封了,邱子晋终于能出来了。
“我答应过小邱,上回的案子结束了,要做鱼脍请大家吃。但是做鱼脍,最重要的是刀工。因为我手的缘故,让他等了那么久。”
万达展示了一下前几天才刚解了绷带的手掌,兴奋地说道,“昨天下值前,我特意让后厨的老李,一早去市场上买上几条新鲜的大鱼。今天中午,我就给大家做上吧。一来,庆祝他今天终于考完;二来,也庆贺兄弟们的升职之喜啊。”
高会恹恹地点了点头。
杨休羡笑着搭上高会的肩头,“走吧,高小旗。现在你好歹也是有官身的人啦,可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了。不然老邓去了济南都不放心。”
听他说到邓翔,高会这才稍微有了点精神,大步跟着在小黑驴的后面,往衙门方向走去。
万达坐在驴背上,听着杨休羡才说了一句话,就把高会给安慰好了。心里是又钦佩又羡慕。
老天爷,我也想要一个那么好的男人啊!
那句话怎么说的,初中课文里要全文背诵的那个……
对,“只能远观不能亵玩”——实在太折磨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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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花大盗?”
北镇抚司后厨,一群男人围在正在片着鱼生的万达周围,交流着最新听到的情报。
“采花贼?劫财还是劫色?”
万达听得紧张,连手上的动作都停下了。
“我有一个兄弟今年刚打南方升迁过来。他告诉我,就在南边浔州府,出了一个采花大盗。神出鬼没的,有个绰号,叫做……什么梅来的。”
徐小旗一脚踏在板凳上,眉飞色舞地说道。
什么梅?
马冬梅?
万达听得入神,切菜都忘记了。
“呀,快切,快切,这鱼脍不新鲜就不能吃了。”
正在吃着鱼肚丝的邱子晋见他听得入迷,鱼都忘了切了,急忙提醒道。
所谓的鱼脍,其实就是生鱼片。
现代人要吃生鱼片,一般都是去日本料理店享用,将厚厚的鱼片上沾上芥末和酱油整块放入口中,享受那种柔滑肥厚的触感。
三文鱼油脂肥美,虾子清甜,北极贝爽脆,是很多人的心头好。万达“上辈子”也爱吃。
不过要说这鱼生,可不是日本人发明的。早在周朝,中国就有了吃生鱼片的文字记录。
最流行吃鱼脍的朝代,那绝对是唐朝。
有王昌龄的诗为证“冬夜伤离在五溪,青鱼雪落鲙橙齑”。还有白居易笔下的“朝盘鲙红鲤,夜烛无青娥。”等等……
说起鱼脍中最有名的一道菜,那绝对就是隋炀帝下江南的时候吃的那道“金齑玉脍”了。
据说鲜美异常,酸甜爽口,历代皇帝们吃了都说好。
一直到宋朝,鱼脍还非常的流行。
著名北宋大吃货苏东坡,就曾经留下了四十多首赞美鱼脍的诗词。
比如那句最出名的“顾渚茶牙白于齿,梅溪木瓜红胜颊。吴儿鲙缕薄欲飞,未去先说馋涎垂。”
呲溜……简直就是美食阿婆主带货广告词。
可惜,元朝蒙古人入主中原之后,这风雅了几千年的传统就渐渐断绝了。
南方据说还有,但是北方这里会做鱼脍的厨子实在太少了。
即便是有,也是陈十三刀这样代代相传,做官家菜的娘子们的传统技能,只有高官显贵才能享用。
普通书生们也只有在看看诗集的时候,想象一下这清爽柔滑的口感了。
这些都是邱子晋对万达说的,边说边流口水,听得万达满头问号。
生鱼片么,万达之前在厨师学校学刀工的时候也不是没做过。但是那是日本的海鱼的吃法。
至于用河鱼做生鱼片,万达以前在电视上看美食纪录片的时候,好像看到在广东的顺德,至今还有吃鱼生的习俗。
这落实到具体怎么做,却又是一大考验。
好在锦衣卫衙门财大气粗,老李头一早买了七八条大鱼养在后院的水缸里吐泥,又按照邱子晋之前从古书里找来的配方,准备了一堆调料,就等着万达动手。
一次不行,就多做几次嘛,不差材料。
因为吃鱼生也不用开火,就讲究一个新鲜,所以万达干脆将砧板和盘子、调料什么的全部都搬到了院子里,给大家来一个现切现吃。
邱子晋今天一出考场,也不回国子监向老师们汇报考试情况,就一头扎进了锦衣卫衙门,大声嚷嚷着:“全给我闪开!老子吃了三天的干粮,现在要吃人了!”
人是吃不了的。
一片嫩得滴水的紫苏叶,夹着被片得白的近乎透明,细的可以穿线的鱼肚丝,一口塞进他的嘴中。
“怎么样?”
万达拿着筷子,紧张地看着他,“有没有你书里说的那种甘美胜过乳酥的味道?”
邱子晋瞪着他细长的眼睛,不停地咀嚼着口中爽滑弹牙的鱼肚,感受着紫苏叶和酱油、米醋混合一起的清香,激动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他高高地举起手,比出一个大拇指。
万镇抚,做什么锦衣卫啊?
开酒楼吧!我当了官来包=养你啊!
受到了这位老饕的鼓舞,万达终于放心下来。
一会儿切鱼,一会儿拌调料,忙的不亦乐乎。
上好的鲈鱼拆骨,去皮,沥干水分后,只取中间最肥美的那一段躯干,片成大约两根手指长,四分之一小拇指的宽度。其余的全部丢弃。
万达取出一个铺满了薄冰的瓷盘,将这十几片薄如蝉翼的,反射着太阳光泽的鱼片一点点精心地排列在上头。
和外头市场上卖的带着杂质的粗冰不一样,这洁净的冰块是从皇家冰库里求来的。是每年立冬在筒子河下面开凿,只有皇家才能享用的高级货。
去年盛暑时节,看在姐姐的面子上,伯爵府得了好几块,被万达做成了刨冰吃。今天这些,还是讨了覃昌太监的面子得的。
将事先准备好的大蒜、生姜、盐渍过的苏州白梅干,煮好的栗子肉和粳米饭按照顺序按个放在小巧的瓷盅里,架在青竹做的多宝架上。
“好!”
万达吸了口气,提起菜刀,开始小心翼翼地切着这道“金齑玉脍”中,除了鱼肉之外最重要的配菜——橘皮。
现在是二月里,京城早就没有了新鲜橘子。不过谁让咱们是北镇抚司呢,什么好东西没有。
南门外南北货行的老板,过年前曾经从南边运了一批柑橘来卖。也不知道这老头有什么办法,整个新年期间都能保持这些柑橘新鲜不腐坏。
柑橘像是个橙色的小灯笼,放在家里既喜庆又带着香味,京师很多家里有些闲钱或是有孩子的,都会买一个、两个来放在家中过年用赏玩。
这南北货行老板,每年年底靠着这一招独门绝技,就能发一整年的财。
不过现在已经是三月了,老板那边也没有什么存货了。今天一大早,货行还没开门呢,就来了一群五大三粗的锦衣卫,拍开了他家的大门。
什么话都没说,往柜上丢了一块银子,将剩下几个柑橘都拿走了。
钱是赚了,不过都被吓得差
第31章微服私访
点丢了魂的老板拿去药铺买药吃了。
如今这些价值一钱银子一个的柑橘,已经被万达舍去了橘肉,只留着橘子皮用。
用刀子,将洗好的橘皮切成细细的丝条,小心翼翼地放进白醋中浸没,然后捞出,和刚才准备好的其他调料放在一块。
为了切这橘皮,他几乎花上了十成功力。
这金齑玉脍之所以能够做到鲜甜可口,除了鱼肉好,最重要的就是这橘皮起到的“锦上添花”功效了,不然为什么“金”在“玉”前头呢!
颜色之美固然重要,不过更要紧的是,橘皮可以完全激发鱼肉的香味,造成复合型的味觉体验。
一丝丝橘皮在被刀子划开后,绽放出的清新的味道,在这个初春的时节里,让人仿佛又回到了秋冬交织的季节。
三个橘子的皮,去掉周围不能用的部分,只切出了一小碟的丝儿,巍颤颤的,发出金黄色的光泽。
将这一小瓷碟橘皮丝儿,放在多宝格最上头的那一个格子上,万达将切好的鱼片整个端到架子旁。
“吃吧。”
擦了擦手,万达看着眼前这群乖乖坐着,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的锦衣卫兄弟们。
“咕……”
高会用力地咽了口口水。
太精致了,眼前的一切都让他不知道该怎么下手了。
原来这就是官家菜啊。
味道什么样子不知道,光排场看着就很惊人了。
看这架子上那一个个小瓷碟,小瓷盅,仿佛每个都在说:我很贵!你不配!
众人转头,齐齐看着邱子晋。
邱子晋一手举起筷子,一手端起手中的盘子,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就在他的筷子要碰到鱼肉的那一刹那。
“干什么呢?那么严肃?”
一个对万达来说,十分熟悉,但是绝对不可能会出现在这里的声音,在众人身后扬起。
万达呆呆地抬起头,看着双手揣在袖子里,正踏过月亮门,微笑着朝他走过来的男人。
“北镇抚司的伙食不错啊。”
朱见深走到众人身后,低头看了看桌上那一堆的食材和架子上已经做好了的金齑玉脍。
“皇上……”
万达看着笑容可亲的朱见深,和他身后跟着的怀恩太监,叫出了让整个在场锦衣卫们都吓呆了的称呼。
“咣!”
邱子晋手中的筷子和盘子同时跌落在桌子上,发出好大一记声响。
锦衣卫众人如梦初醒,纷纷跪下请安。
后厨的动静实在太大,当袁彬和王喜带着其他人赶到的时候,就看到包括邱子晋在内的所有人,都露出了恍惚的神情,站在朱见深的身边,看着少年皇帝吃一口鱼脍,品一口黄酒的模样。
“小郎舅手艺不错。”
将差不多一盘鱼脍都干完了,朱见深接过怀恩递上来的丝帕,擦了擦嘴。
万达以前在宫里吃过饭,知道宫里的规矩,急忙端上刚斟好的热茶和放了香草的热水,供皇帝漱口洗手。
“不过还是比不上陈司膳的手艺。刚好前几天,她在宫内为娘娘做过这道金齑玉脍。比你做的,那还是好上很多的。”
那是,人家那几代都是官家从业人员。
我是什么啊,万达美食广场一个实习生而已……
万达腹诽道。
“小郎舅,来。”
洗完手,朱见深终于站了起来,在众人的恭送中,跟着袁彬往正厅走去。
朱见深转过头,指了指万达,又指了指杨休羡,“杨千户也来。”
虽然按照杨休羡的品级,还没有机会入宫面圣。不过他长什么样子,是什么品性,早就被东厂的人给绘制好了图册,呈给皇帝过目过了。
杨休羡摸了摸自己激动得砰砰直跳的心脏,和万达一起跟在了朱见深的背后。
“皇上……这就是皇上啊……”
邱子晋至今还没有从震惊中走出来。
他知道以他的才学,早晚一定会见到皇上的。
但是那应该是在殿试,在琼林宴,在鹿鸣宴上,不是么?
为什么是在锦衣卫北镇抚司邋里邋遢的后厨边上就能见到呢?
听着鸡窝那边传来两声鸡叫,配合着水缸里飘来的鱼腥味,让这一切显得更加荒诞不羁了。
“朕就是来看看,小郎舅平日在北镇抚司都做些什么……原来真的在做菜啊。”
朱见深背着手,饶有兴致地打量着这间厅堂。
“臣等不知陛下莅临,未曾远迎,望陛下赎罪。”
袁彬带着一群人呼啦啦地跪在地上,诚惶诚恐。
陛下突然微服出访,来的还是北镇抚司衙门。开国这么多年,从未听说有这种事情,怎么不让他们胆战心惊。
上一个让他们胆战心惊的,是一路跑到土木堡去的他爹朱祁镇。
“朕,有事要交给小郎……交给万镇抚去办。今天就是来试试他的手艺的。”
朱见深只让袁彬,王喜还有万达、杨休羡四人留下说话,其他一干人等,跟做梦一样离开了大厅。
“你们都应该知道了,朕要发兵广西,平定瑶乱。”
微笑从朱见深的嘴角消失。
“是,臣等无比欢欣。”
袁彬说道。
“你,还有你,先行一步吧。去探探那边的底细。”
朱见深指了指万达和杨休羡。
虽然东厂这些年一直将广西那边的情报送来,但是朱见深对这些表面上的文字和数字堆砌并不满意。
“朕真的很想知道,这些瑶民深受我大明恩惠。靠着我大明的抚恤,才能离开原来刀耕火种的日子,下得山来和我大明普通百姓共享太平——他们究竟为什么还要反我?难道做山上的土人,赛过做我大明的子民么?”
朱见深指了指自己,冷笑道。
有明一代至今,瑶乱从未停歇。尤其是广西的浔州、梧州两府,和柳州府南部,这些年瑶乱已经达到了可谓无法无天的程度。
远的不说,就在两年前,梧州城发生了瑶民杀入府衙,劫掠库银,放走大狱里所有的囚犯的惊人事件,震惊朝野上下。
当时朱见深已经是监国太子,奏章上,匪首“侯大狗”的名字就像是钉子一样,戳入了他的眼睛。
而就在不久之前,已经是小皇帝的朱见深又收到了兵部侍郎王竑的上奏:侯大狗率三千瑶民,攻陷了平南县城,杀死典吏,把平南城的县印都给打劫走了!
从平南城出来后,侯大狗又去了藤县,洗劫了官库,放火烧掉了整个衙门,又劫走了一颗县印。
算算这些年,侯大狗手里攥着的大明官员的印章可能都不下五六个!简直是奇耻大辱!
年年剿匪,年年叛乱,为了安抚当地土司,朝廷是流水一样往两广那边撒银子——而这,就是撒银子的后果!
北方这边,瓦剌人自从土木堡之变后,恢复了和大明朝的通商关系,很久没有进犯边疆的意思了。
鞑靼人目前内部分化,和瓦剌也有冲突,这几年暂时自顾不暇。
如今,朱见深终于有钱,有精力,来收拾帝国西南角这一块眼中钉肉中刺了。
仗是肯定要打的,但是要打的明白!
“朕命万镇抚,杨千户,先行一步,前往浔州府刺探当地军情和民意。微服私访,不得惊动当地百姓,更不能叫侯大狗那些叛民认出你们的身份。”
朱见深抬起下巴,扬声道,“准备好就启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