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9、小妇人位面17

马奇家姐妹两人回到家门口的时候,刚好邮差抵达,递给罗兰一扎信件。

罗兰掂了掂,对贝思说:“看来我要抓紧时间写新的故事了,最近的读者来信简直越来越少。”

贝思忍不住轻轻掩口而笑。

姐姐写出来的故事,她永远都是第一读者。新的故事出炉的时候,她就又要饱耳福了。

罗兰抱着信件,和贝思一起回到家里,向马奇太太和罕娜打过招呼,姐妹两个暂时坐在起居室里,一起翻看信件。

罗兰眼尖,先发现了一封来自艾美的来信,赶紧叫上贝思一起读信。

“哦,我们的‘小拉斐尔’。”贝思感慨着。

她们一起拆信的时候,信里掉出一札用缎带扎紧的铅笔速写。这些铅笔速写虽然看起来有些潦草,笔划简洁,但是笔致清晰,让人一眼就看出画上描绘的那些风物。

艾美是姐妹中,美术天分最好的一个。因此有个“小拉斐尔”的外号。

这次艾美离开家前往欧洲大陆,她说很遗憾姐姐们不能同行,但她愿意做姐姐们的眼睛,为她们画下美好的风景。

而艾美也确实这样做了。

她沿路画下了各大城市的地标建筑,海德公园、巴黎的凯旋门和圣母院、罗马的斗兽场……当然,绘制这些“速写”也很花时间。偏偏艾美是一个很重承诺的人,对姐姐们尤其如此。

艾美的画作很精致,虽然打着“速写”的旗号,但是看得出来还是很用心。看她的画,确实能够领略到欧洲那些大城市的风情,和美国那些似乎一个模子印出来的小城镇完全不同。

罗兰估计艾美每天需要陪伴马奇姑婆很长时间,然后自己再回房修改画作,直到深夜。

而艾美寄回来的这些速写,她和贝思都很珍惜。她们把每一幅画作都珍藏起来,而且打算装裱成册,等到艾美回来的时候,送给她一个惊喜。

谁知道贝思还在那边欣赏艾美的画作,罗兰读着艾美的信,却皱起了眉头。

艾美在信上说,她在意大利遇到了一大群“壮游”来到意

大利的美术生。在马奇姑婆的鼓励下,艾美参加了他们的绘画训练——谁知这样的训练却令艾美迅速死心了。

“我今天才发觉,我一直引以为傲的艺术天赋,并不足以让我成为艺术家,在竞争激烈的艺术界出人头地……”

罗兰有点想笑。

所谓“出人头地”,是艾美自己对自己的希冀。马奇一家从来没有对她提过这样的要求。

艾美是热切的,也是现实的。她一旦发现一条路走不通,就会尝试去走别的路。

果然,艾美在后面的信里写着:她还是会履行对姐姐们的承诺,继续为姐姐们绘画,但这只是为了让姐姐们也能够分享她见到的风景。

然后她笔锋一转,提到了她在旅途中结识的几名风度翩翩的公子哥儿。

罗兰读着读着,忍不住唇角上扬:她知道艾美一直都是“有准备”的那一个。什么时候等艾美把那些年轻的公子们家世、财产、性情、喜好、脾气都摸清楚以后,她就会准备好投入感情。

实用主义的艾美。

罗兰扬起脸,叹了一口气。

当一个人意识到自己的天赋不足以支撑自己未来的生活,能够干脆利落地转到另一个方向,似乎也不错。

只是……好像有一点点无奈。

女孩子们为了稳定的后半生,而放弃了她们所热爱的事业——只是因为还不够自信;又或者是因为她们想要成功,需要付出比男人多得多的努力。

罗兰想:但是艾美想要的,和她想要的还是有些不同。艾美更爱慕荣誉,如果她真的走上艺术这条道路,她会希望在全世界扬名,那些最豪阔的贵族们都把署有她名字的画作收藏,挂在客厅里。

而罗兰想要的幸福却是自洽的,什么时候她可以不需要外界的赞美与掌声,就能够感受到富足——这就够了,这就是她最喜欢的状态。

当然罗兰的特长却是超越这一要求的,她随时随地都能接受外界带给她的美誉,以及丰厚的物质回报。

想到这些,罗兰还是落笔,给艾美写了一封回信。

她祝愿艾美早日

找到如意郎君,哪怕是比两个姐姐结婚更早,她和贝思也不会有任何反对意见。

至于绘画,罗兰表示:她和贝思都很感激艾美为她们作画——在她们看来,这是最棒的画作。正是这些画作,让她们这些“无法履足欧洲”的姐姐们能够看到那些经典的建筑。

她鼓励艾美继续画下去:“因为绘画也是一种表达,就和写故事一样,表达的是人生某个时间点的所见和所想。”

“把这些记下来,你的人生就在世界上多留了一个痕迹,而你又拥有了一个活生生、落在纸上的回忆……”

罗兰写完这些,忍不住问了贝思一句:“这样说教意味是不是太重了一些?”

她其实没好意思告诉艾美,摄影术很快就会流行并且变得发达,他们现在那些珍贵而稀有的黑白相片会变成彩色,然后越来越清晰……

后世更加会出现“朋友圈”、“照片墙”之类,拥有“回忆”会变得越来越容易——但是亲手画的,肯定纪念价值要高些,而且能给绘画者本人带来的满足感才是最重要的。

贝思一个劲儿地摇头。她说:“艾美最信服你,乔,你这封信会给艾美莫大的鼓舞!”

罗兰在内心说:是的,艾美会因此画下去,即便明知不会成名成家,也要画下去。因为这会是她人生重要的组成部分,意义远高于她戴着的那些薄纱手套,和衣服上缝的蕾丝花边。

“乔,我真是太佩服你了。”贝思搂住了罗兰的脖子,抱了抱她,然后两人一起继续看信。

罗兰“咦”了一声,忽然从余下的信件里捡出一封,看了看,说:“是编辑部的来信。我还没有给他们投新的稿件呀?”

这里的大多数读者来信都是她以“罗兰”的笔名发表作品的那家刊物编辑部转过来的。也有一部分是她回信之后对方拿到了她的地址,再次回复感谢的。

但是她现在手中这一封,却是以编辑部的名义直接给她的来信。

罗兰赶紧拆开,果然是她的编辑写来的。编辑在信中遗憾地告诉她:由于经营不善,刊物不够赚钱,老板一时不悦,

决定停刊。他们与罗兰的合作不得不被迫中止。

罗兰叹了一口气。

好不容易有了点小小的名气,合作方竟然倒闭了。

她的运气好像有点儿背。

但好在,这位与罗兰相熟的编辑向罗兰推荐了一家新的刊物。

可巧的是,这本刊物刚好是以前给过罗兰退稿信的一家编辑部向罗兰推荐过的,说是他们家的内容百花齐放,各个领域都有读者,罗兰的投稿比较对他家的路子。

当时罗兰因为同一篇稿件另一家过稿了,就没有再投这家。

罗兰深吸一口气,表示她又要进行新的尝试了。

贝思也安慰姐姐,表示她会做一个意见最中肯的读者,而不是以前那个最会拍马屁的小可爱了。

罗兰:那敢情好!动笔!

在过去一段时间的写作与交流中,罗兰已经大概摸清楚了她的读者群是什么样的,他们喜欢看什么样的文字。

首先,他们读到的必须是一个故事。如果写说明文估计稿子很快就会被扔回来。

这个故事必须吸引人。按照罗兰的经验,如果故事的一开头,就把主人公置于一个“不可能拯救”的环境下,面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这种开篇最能吸引人们看下去。

所以罗兰就在考虑,这到底是把故事的场景设置在她以前参加过的那种种田大赛的极端场景里,瀚海戈壁、万丈悬崖、海中孤岛、甚至异界、月球、星星上。

但是贝思和马奇夫妇都提出了异议。

做父亲的说:“女孩儿们,你们想写出好故事的心我能够理解,但是你们想过没有,爱看这些故事的人,或许喜好没有那么猎奇?他们一看,罗兰女士的新作,在万丈悬崖上种田,好像很厉害,但是我们似乎没法儿从故事里得到什么?”

罗兰低头一想,忽然觉得老爸说的不无道理。

马奇先生说了一个很重要的道理:这些在报纸杂志上刊行的故事,读者们其实是被作者的笔去引领,去经历那样的故事。

如果太炫酷太猎奇,一方面失去了逻

辑,难以为读者所接受,另一方面也很难吸引到她原来的读者群体,因为她的故事失去了那种精神——在日常中默默劳作,细水长流地收获财富与快乐。

罗兰考虑再三,决定写一个在城市里种田的故事:主人公的家庭是一个因为意外而落入困境的家庭,但尽管如此,家庭成员们依旧不离不弃,互帮互助……

这和马奇家好像啊。

……他们居住在城市里,没有土地,没办法通过他们所擅长的“种植”来努力重振生活。

这就更像了!

但是在这里,罗兰笔锋一转,她写到了主人公开辟了“屋顶花园”,把屋顶的空间都利用起来,种植各种花卉与蔬菜。

屋顶花园渐渐成了城市中的一景,而不断的收获也帮助主人公一家扭转了生活的逆境。

然而主人公却又面临无数的困难。她们一家需要和房屋结构、天气、害虫、市政规划等等各种阻力做斗争,以保证“屋顶花园”的产出能够保证她们的生活。

终于有一天,主人公一家都倦了、累了,甚至信心动摇,感觉到撑不下去的时候,这一天夜里,屋顶花园的藤蔓越长越高,一直长到天空中。天使沿着这条“屋顶花园”种出的藤蔓,来到了主人公的家,实现了他们长久以来一直无法实现的愿望。

这个故事写出来之后,罗兰自己感觉很满意。

她非常了解“屋顶花园”。因为从二十世纪下半叶开始,很多人口密集的大城市,比如巴黎,就在进行在屋顶建花园的实践。她对这个过程中的各种困难非常了解,写起来非常生动。

在故事的前半截,她让故事显得十分写实,主人公的每一项困难与成就都可以与现实生活里的一一印证。

后半段则非常浪漫,一直浪漫到结局。浪漫到连马奇先生这样的人都连连点头,这位牧师先生甚至觉得后半截很有点儿圣经故事的意境。他说:“只要心怀虔诚与梦想,愿望一定会实现的。”

然而贝思却非常严格地帮罗兰把关,姐妹两个商量了许久,改了好几稿,终于在初夏时节写出了一稿大家

都满意的。

罗兰满怀信心地把没有装订的稿件投入信封,按照两家编辑不约而同的推荐寄了出去。

罗兰在投稿时按照惯例附上了一份“投稿信”,简要介绍了她发表文章的“履历”,和另外两处刊物的推荐。她将稿件递出去的时候信心满满,觉得这个故事一定能够得到编辑的青睐。

谁知道回信很快就来了——而且是厚厚一叠。

罗兰一拿到手里,就知道这是退稿信。

被打击了的罗兰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没精打采地拆开信封,想看看有没有退稿信可以让她用棉线穿起来挂在写字台跟前,用来继续激励自己的。

谁知,信封里除了她的稿件之外,就只有一张纸,上面是一行冷冰冰的回话。

“《火山周报》从不接受新英格兰地区的邮寄投稿。确有意投稿者请亲自送至编辑部,面见编辑洽谈。”

罗兰一看那编辑部的地址:哦豁……

看来她真的需要去一回纽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