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对视良久,均从对方眼里浓浓的不解和不可思议。
显然,他们都不能理解彼此的审美。
霍北城率先拖妥协,“从前我不觉得它可爱,但是现在它是我们的儿子,那就一定是这世界上最可爱的狗,明天再带它去宠物店做一下造型。”
陆知音,“……”
要是真的觉得可爱,有必要去做劳什子造型吗?
霍北城或许也是觉得自己说的太假。
于是沉默着不知道说什么了。
陆知音看了旺财一眼,临时做下一个决定,“我没什么时间养狗,你对旺财也不是很喜欢,不如咱们一起找个人收养它吧。”
霍北城愣住了,“它不是我们的儿子吗?”
儿子也能随便送人?
陆知音挑了挑眉,“怎么,你舍不得吗?”
霍北城实话实说,“没有。”
陆知音直截了当,“那不就得了!”
“我当初把它从老宅接到自己家,就是怕陆辛月把对我的恨迁移到它的身上。”
“从而虐待它。”
“如今危机解除了,也没必要一直把它留在身边。”
“更何况,它又不是我真的儿子。”
霍北城,“……”
说得好像是有那么一点道理。
“你喜欢狗吗?”
陆知音可疑地沉默了一下,“我喜欢长得漂亮,毛发旺盛的大狗。”
霍北城嘴角一抽。
没去拆穿女人之前的口是心非。
陆知音却自己招了,“我当时不是养都养了,总得给自己洗脑一下,让自己养得更顺心吗?”
老实说,发斗的确挺丑的。
她欣赏不来它的美。
霍北城提议道,“那我们把旺财送走,再去挑选一只你喜欢的狗。”
陆知音眸子一亮。
片刻后又摇头拒绝,“我现在没什么时间,还是等以后有了时间再养吧。”
霍北城没有再说什么。
陆知音趴在床上,不一会儿又睡着了。
霍北城洗了澡,擦干头发,才上了穿,将女人抱在怀里,不一会儿也进入了梦乡。
陆知音以为找人收养狗猫,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毕竟她也不想把旺财送给不靠谱的人,但没想到第二天霍北城就找到了合适人选。
是在霍家多了十年保姆的人。
送走旺财的时候,天空中下着小雨。
陆知音撑着伞站在雨幕之中,看着车子不断地驶远,旺财就趴在后窗上,张大着嘴巴不停地叫着,显然对主人依依不舍。
它可能还不明白,自己什么都没做错,为什么又要被送走了。
陆知音心一下子就软了。
“北城,要不咱们还是把它接回来吧。”
“我又不想把它送人了。”
好歹是一起住了这么久的。
丑是丑了点,但毕竟有感情了。
霍北城好似就在等这句话,几乎是下一刻就拿出手机给保姆打了电话。
不一会儿,车子驶了回来。
保姆一脸茫然地牵着狗下车。
“二少,还有什么事吗?”
旺财一下车就汪汪地叫,想往主人和女主人那边跑。
可惜它被保姆牵得很紧,根本就无能为力,只能可怜巴巴地挣扎,叫声都透露着祈求和伤心。
眼角甚至还有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