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喊我回家结婚

我妈喊我回家结婚

作者:慕妩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正文已完结,番外更新中】考研失败,工作也没着落的汪晓雯被她母亲打包嫁给了老邻居的儿子秦昇。秦昇那就是典型的别人家的孩子,既是学霸又是校草,名校金融专业毕业,据说年薪能吓死人。秦昇:我们结婚吧。汪晓雯没缓过来:为什么?秦昇咳嗽一声,违心地回:你长得还行,符合我的审美,性格也还可以。性格?汪晓雯睁大眼睛:你确定?婚后有天,汪晓雯突然来了兴致,穿着一身红色的吊带睡衣,在秦昇下班回家后,跑到玄关处,接过他手里的西装外套,嗲嗲地贴上去:老公秦昇扯了扯领带,无奈地抵着额头,问:行了,戏演完了,书都背好了?当晚,汪晓雯气到跑回家,宣布自己要离婚!汪母:为什么?汪晓雯:我就是一个履行妻子义务的工具人。秦昇:预收新文许诺和方骆然是一对校园情侣,女方虽然家境差了点,但胜在漂亮独立,方骆然也霸道宠妻,俩人简直是男才女貌,天造地设的一对。可方骆然竟然出轨了!许诺闺蜜:渣男,跟他分手,富二代就是不靠谱!对,咱们能找到更好的!许诺照做了几年后,她被朋友拖去当临时模特,正巧碰到来有事的方骆然,穿着一身黑色西装,人看上去成熟了不少,只是开的车依旧许诺小声嘀咕了一句:骚包。却不想被听见了,方骆然堵住她的路,看着眼前的女人,吊带小短裙,一双又白又细的腿全部露在外面,顿时大火,眼里尽显嘲讽:还以为十七八岁呢,装什么嫩。许诺顿时被气得掉头就走。后来领证,她突然记起这件事,找方骆然对峙,男人只轻描淡语来了句:哦,是吗,还有这么回事?我当时就知道你以后得是我老婆,要不然我都懒得管。许诺:s:出轨是误会…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尼采
    本书收录了尼采对哲学、科学、生命、自由、偏见、家庭、宗教、伦理等各方面的见解,充满了心理学的洞见和艺术的奥秘,以振聋发聩的真知灼见和横空出世的警世恒言向世人展示了他的思想和生活。尼采对人的局限性的思考可以为处于东西方文化碰撞中的当代中国思想界提供有益的借鉴。尼采不同于西方传统哲学思想家的地方在于,他挑战了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他将形而上学的局限性归结为人的局限性,从某种意义上讲,是要引起人们对文化问题的关注。
  • 作者:辛夷坞
    喻为玉面小飞龙的郑微,洋溢着青春活力,心怀着对邻家哥哥--林静浓浓的爱意,来到大学。可是当她联系林静的时候,却发现出国的林静并没有告诉她任何消息。生性豁达的她,埋藏起自己的爱情,享受大学时代的快乐生活。却意外地爱上同学校的陈孝正,板正、自闭而又敏感、自尊的陈孝正却在毕业的时候又选择了出国放弃了郑微。几年后,林静和陈孝正都出现在郑微面前,而工作后的郑微也纠葛在工作、感情甚至阴谋之中。郑微感情的天平,会倾向于哪一个呢?
  • 作者:春浸云枝
    本文将于11月19日入(倒)V,倒V章节36章——139章,看过的小天使不要买错啦!!一朝穿书,许青萄成了重生甜文中的倒霉女配,出场三章,着墨六行。原书女主抢夺她前世的荣誉与地位,替姐出嫁阴差阳错地与病弱皇子相知相爱,幸福美满。而她却为了得到狗男人的青眼而主动揽下了杀死修罗将军的任务,与可怜的队友一起死的悄无声息。本欲摆脱队友独自活命的许青萄发现自己深处险境,前有狼后有虎,谁都想要她的命。于是看了看拖后腿的身子骨,再看了看队友爽朗的笑容和他手中的剑,觉得自己需要人保护的许青萄决定劝说这个憨憨队友一起逃离任务,大反派谁想杀就自己去杀,她只求苟活就好。善良柔弱的女主与潜龙在渊的男主她有一个躲一个,只求性命无忧。可是谁来告诉她,认错了队友,主动撞到连续两世弑亲屠城、疯魔的无人不知的反派皇子手里,到底应该怎么办?!……闻浸溪生于冷宫,长于边疆,天生最擅揣测人心。外界传言他阴晴不定、杀人如麻,是做事全凭个人喜好的天生恶种。却不知世间唯有一人,针尖起舞,数次逃脱他的定罪。他剑身染血,冷眼旁观,静待这演技娴熟的女人露出獠牙的蠢钝模样。却不想以沉沦为代价,交付了一生的自由。排雷:1.男逻辑自洽薛定谔的好脾气黑心棉主2.女惜命嘴硬薛定谔的精明主
  • 作者:保罗·奥斯特
    当一切坚固的都烟消云散,困守孤城的人们将如何存在。为了寻找失踪的哥哥,安娜来到了一座孤城。这里的一切事物甚至记忆都在慢慢损毁、分解、消失。有人发明了种种新奇的自杀方式,也有人竭尽全力地寻找着一线生机。从直觉惊人的伊莎贝拉、哥哥的同事法尔到沃本之家的维多利亚,安娜经 历了一段段不同寻常的流浪与爱情,也承受着种种的失去与别离。她决定写一封长信,把这里仅存的事,告诉远在过去世界的你。奥斯特先生会在最显而易见的地方设置惊奇,用最出人意料的巧合来推进故事。在一个比塞利纳笔下更黯淡的世界里,他仍然希望安娜坚韧、勇敢、为生存所必需的不文明之举而感到抱歉,并且充满希望。——《纽约时报》许多地方让人回想起奥威尔的《1984》。奥斯特在书页间创造出了一个如此真实的所在,它可能就是我们的国家,也许就是我们自己的城市。——《亚特兰大期刊》
  • 作者:褚羊习习
    (每晚零点左右更,专栏内新预收《女配和霸总二叔he了》《穿成玛丽苏文中二女配》求收藏)简介:你穿书了,穿成了正道大佬家不受宠的真千金。魔尊绑架了你和假千金,威胁书里的男人们只能二选一。这时,你的亲哥、亲爹、未婚夫,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假千金。你会怎么做?.莳桐穿书了。绑架现场,亲人和未婚夫同时放弃了她。莳桐转身抱住魔尊的腰,哭得梨花带雨:魔尊哥哥,其实我一直都很喜欢你!我愿意为了你,放弃正道身份、皈依魔族!你要是不信的话,我也可以杀亲证道!我不会哭的,魔尊哥哥你快对他们动手吧!别让他们太疼。魔尊桀桀一笑,递给她一把武器:证明给我看。莳桐含泪答应,拿着武器就把她哥她爹她未婚夫锤得半死不活。魔尊哥哥,现在你愿意相信我吗?魔尊: …….坊间传闻,正道大能的亲生女儿是个恋爱脑,爱上魔尊后,宁愿舍弃家人也要跟着男人跑。心狠手辣的魔头指哪她打哪,简直没救了!听到这话的魔尊,看着家里某个心狠手辣的女人,后者正在策划魔族一扫天下的大计。这TM是个恋爱脑?.正魔两战时。莳桐窝在魔尊的怀里,一边哭一边向正道解释。对、对不起,我太爱我的魔尊哥哥了!虽然他打了我的哥哥、爹爹和未婚夫,但他也是为了他的事业啊!男人最重要的就是事业,我不能拖他的后腿。魔尊忍无可忍,捏着她的脸,咬牙切齿道:再说一遍,谁是你的未婚夫?莳桐又娇羞又甜蜜:魔尊哥哥才是我的未婚夫!正道众人:这该死的恋爱脑!给爷爬!2022.10.31日留,文案有改动
  • 作者:何顿
    汪宇总觉得自己的一生中最有诗意的岁月便是知青生活。我要到知青点去一趟,明天清明节我再赶回来。他对冯焱焱说,很向往什么地觑着她,我昨晚做一晚的梦,尽是梦见知青点的生活。你和我一起去不?我不去。冯焱焱没把他的话放在心上。丈夫几年前就对她提及过要去知青点并发出非去不可的赌咒却又没有去什么的。上两个月丈夫又摆出要去知青点的架势,行李都准备了却由于一笔买卖又未付诸行动。因而隔三差五丈夫就总要信誓旦旦地这么说上几句,冯焱焱当然就听腻了。快吃面,等下又会迟到。她吼了句儿子,快吃。
  • 作者:一之舟
    【3.14入v】【更新时间中午12点】嘴硬心软爱脑补糙汉X戏精大美人叶婉宁年纪轻轻就做了国宴大厨,川菜、鲁菜、粤菜、淮扬菜……样样拿手。只可惜天妒英才,一朝穿越成了红旗公社叶家的小女儿叶婉宁。叶家重男轻女,要把她卖给大队长的痴傻儿子做媳妇。叶婉宁:……她决定跑路。霍骁此人,相貌俊朗,前途光明,只可惜性子古怪,无心婚姻,在整个军区都是出了名的单身汉。霍母急得不得了,拍了电报过来:你不结婚可以,总得找个人照顾生活吧?霍骁理都没理,没想到出海三月回来,家里突然多了个拎着包袱的女人。叶婉宁怯怯地道,宋阿姨让我来给你当保姆的。霍骁:什么年代了还玩小布尔乔亚那套!限你三天之内给我离开!可三天又三天三个月过去了,小保姆没走,霍团长的脸倒是圆了一圈六个月过去了,小保姆没走,霍团长训练破洞的衣服有人补了一年过去了,小保姆还是没走,肚子却像吹气球一样涨了起来众战友(吃惊脸):霍团长?!!霍骁(搓搓手):你们不知道,她手段多得很。找机会帮我整理衣领,故意贴得我很近(叶婉宁:做保姆的职责罢了)特意在我开会晚归的时候替我做暖胃的夜宵(叶婉宁:明明是你半夜把我闹起来的,还说不吃东西不让睡!)甚至,甚至穿着修身的衣服在我面前晃来晃去!!!(叶婉宁:赶集贪便宜买的衣服洗了缩水)阅读指南:1.女主前期明珠蒙尘,后期超级大美人2.对内是保姆,对外称远房表妹3.待定
  • 作者:一纸无稽
    【—正文完—】【新文求收藏《你是信的开头》文案在最下面,感兴趣的宝贝收一下,不迷路!】高中的时候,陆与白是老师最头疼的学生,也是全校女生视线的焦点,他走哪里,女生的视线就跟到哪里。他家世好,长得帅,一双眸色略浅的眼睛就像朦着一团散不开的雾,让他给人一种莫名的高冷易碎感,清冷气质一绝。即便很多年后,还有很多女生对他念念不忘,将他比作白月光。叶晚一开始不理解,直到后来再见陆与白,她才想明白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对这个男人念念不忘。-陆与白想过自己再见叶晚是什么样的场景。他想他再见到叶晚的时候,一定会嘴角轻佻,然后像看陌生人一样淡漠地看她一眼,然后视线一扫而过,丝毫不在她身上做任何停留。可再见叶晚的那天,他的视线却再也没有移开过。-他恨她拒绝他的告白,恨她不告而别,他的高傲让他不愿意承认,他至今对当年的事耿耿于怀。他偶尔也会喝酒半醉的时候,自嘲拒绝所有雌性生物靠近的自己,活像是忘不掉她,要为她守身一样。可是再见她,他发现他真的忘不掉,或许就连守身也是真的。她随意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可以撩拨他的心神,让他兵荒马乱,紧张得像个傻子。陆与白:叶晚,原来过了这么多年,我还是那么喜欢你。-当知道叶晚躲他,躲到和所有同学断绝联系的时候,他就想,他是那种会因求爱不得、死缠烂打,借用家世逼人就范的二世祖吗?大可不必这样。可再见叶晚的时候,陆与白想:其实他也是可以做个混蛋二世祖的。然后陆与白也真的那么做了。*男主暗恋女主很多年,双c,暗恋成真*回忆有部分校园内容*久别重逢*男主在对上女主问题很容易化身小学鸡*气质一绝大帅比x人间清醒大美女---------------------------预收文:《你是信的开头》温欲秋和盛越虽然同班,但两人就像没有交叉的两条平行线,没有交集。他们一个是靠助学金才能勉强度日的穷学生,一个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大少爷。他们产生交集的那天,是因为盛越的前同桌当着全校向盛越告白,而盛越的同桌是个男生,全校哗然。就这样,全班公认一心只有学习的温欲秋被安排给了盛越做同桌。盛越对于班主任的安排,不屑一顾:没人能挡住他那该死的魅力!可是和温欲秋做同桌两个月后,他发现,温欲秋好像对他真的没兴趣,冷得像个冰块人,每天和他唯一的交集就是问他要作业。*偶然的一天早上,盛越到校得很早。他亲眼看见自己的高冷同桌做贼一样的,偷偷放了一封信在自己的抽屉里。看着手里情书,盛越忍不住轻佻嘴角:装得多高冷,结果还不是一样喜欢老子?*然而一段时间后,盛越开始苦恼。他不明白,怎么会有人……表面对自己冷冰冰的,背后又是偷偷给自己送早餐、又是给自己送水的。温欲秋……她是不是有人格分裂啊?终于有一天,盛越绷不住了,发了短信给温欲秋。盛越:其实你要是喜欢我的话,就和我说吧,别再玩欲擒故纵的把戏了,你忽冷忽热搞得我好累,真的。对方秒回:我不喜欢你。盛越:?盛越:我不信!温欲秋:……?*——温欲秋:有些钱是真的不该收,比如帮人送情书。——盛越:靠,好他妈烦,怎么会有人写情书不落名字的?*自我攻略的自恋大帅比x人间清醒的自卑大美人*文名暂定,你是信的开头=亲爱的*救赎文,男救女,女主刚开始有点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