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九章 锦城(十三)

锦城正在梳妆,身旁的一对女子长得一模一样,她们一人为她描眉,一人为她盘发。

那描眉的女子小声絮叨:“城姑娘这是真决定了吗?”

盘发的女子道:“那是自然。我们城姑娘这心思一看便透,当真都不藏的呢。”

话说完,自个儿先笑了起来,搞得镜子里的锦城满面红晕,一声娇喘“讨厌”,轻轻上手推了她一把,这下描眉女子手中的长黛一下子没了分寸,画长了线……

“哎呀,风儿,你看看你。”

那唤做风儿的女子笑得更大声了,“这怎么能怪我,是城姑娘自己动的嘛。”

“对对对,你说了算。”那描眉女子颇无奈地斜了她一眼,对着锦城道:“城姑娘,你莫理她。”

然后,从怀里抽出锦帕着手处理那残了的眉毛。

这女子,应该就是被毁了容的月姨吧。

因为那风儿,虽比现在看着年轻不少,可那眼角眉梢,确实是风姨无疑了。

锦城似乎是看见了我,镜子里,她直接对上了我的眼,突然一愣,眉毛又蹙了起来。

那月姨不知何故,疑惑问道:“城姑娘?”

“啊?”锦城回神,笑了笑,对她摇头道,“无事,画眉吧。”

她依旧望着我,那眼神一如即往。我靠在了一旁的墙上,坐着千遍一律的动作,漏出腕上的倾城,道:“没错,我是它的下一个主人。”

今日的锦城,比一般时候看着娇媚很多,应是着了藕粉浅裙的缘故,平日里都是白裳裹身,很是不染世俗,冷艳绝尘,如今这少女发髻如云碧钗坠曳,粉裳轻细如纱,自带一丝柔气,刚一出屋,便被清风吹出了翩翩起舞的阵仗。

这女人,自然得柔情似水才能让男人出现更深层的……

那老宫就在门口候着,青衫广袖,发髻高束一尘不染,白面俊逸,很是风光无限。锦城一出门,那双朗目便在她的身上没有移开过。

“宫王爷钧安。”月、风二姐妹行了礼,便退进了屋内。

老宫走至锦城面前,牵起她叠放在腹际的葱白玉手,道:“一个时辰后,我们就出发,可好?”

锦城目若碧莲,眼里宛若葡萄的眸子颤了颤,轻声“嗯”着点头。

“出发?你们要去哪儿?”

她没有看我,跟没听见似的,对着老宫道:“此次去往天都,不知何时再能回来,王爷可否陪奴家出去走走?”

老宫一笑,春风得意,牵起姑娘的手便出了门。

……天都?看这种情形,这就是要过去成婚了?

不知何时再能回来……怕是去了天都,嫁入宫王府后,她确实再也没有回来过了……

那二人的背影越走越远,粉裳青衫,俊男靓女,何止的般配?如今对于他二人来说,是有情人终成眷属,这话未免太土气,但也委实是这里的现状。

而锦城自然是跟老宫走到了一起,不然也不会生出来宫琛、宫珄俩祸害。

从幻境里回去后,我深叹出一口气,我虽知她命运,但却无法改变。比起不知道什么,更可怕的是知道却无能为力。

我从榻上起来,披了外裳,厅内碧红支着腮撑在桌上,似乎是听见我的脚步声,她抬起头,一睁眼看见了我,便赶紧起身拖着我的胳膊,埋怨道:“小姐,怎得下床了,今日可是七日。”

七日……是啊,惯例发烧的日子。

“无事,我睡不着,出来看看。”

坐上了软塌,碧红探了探我额头,终是眉头一蹙,出门端药去了。

须臾,进来后,她将碗放置在桌上,与我道:“太烫了,小姐去屋内睡吧,别又染了风寒。”

我窝在榻上,摇头:“我哪有那么娇嫩。明日……不对,一会儿天亮了,我们怕是就要上路了……”

一说到这儿,突然不由一阵自嘲:我还真是可怜,人家虽结局不好,但终究也是双宿双飞,而我这……

见我苦笑,碧红顿了顿,终是道:“小姐是不愿回去吗?”

我望着她:“回不回?我说了算吗?”

她不做声,埋下了脑袋,终究这丫头的心里,还是惦记着她的长王子吧……

但她,却突然抬起了头,眼中澄亮如泉,似是下了很大决心,道:“如若小姐心有所向,不愿回天都,碧红便是粉身碎骨,也会护小姐周全。”

她太严肃了,严肃到让我不敢直视。这样的打脸速度,不由让我笑出了声:“罢了,这地方,哪里来的随心所愿?”

她蹙眉:“小姐不信碧红?”

“嗯不是。”我摇头,“是不信这个社会。你知道吗?我知道一个地方,那里人无贵贱之分,男女平等,恋爱自由,和谐又美丽,除了环境,哪儿哪儿都比这里好。”

她似是没听明白,眼里有了茫然,“小姐说的,是心里一直想去的地方吗?这里……哪里有这样的地方?”

我耸肩:“是啊,哪里有这样的地方?算了,给我药吧,喝完还要睡觉。”

……睡着了,让我再看看那个宫琛……兴许,将错就错顺其自然,也是一条路吧。

然而。

那一晚,我却没有等到他,难不成他跟那镯子一样,还带挑地方的?

在榻上睡了半宿,刚觉一躺下才合眼,便被碧红摇醒了。

“小姐……小姐,卯时了……”

嗯……卯时……

“卯时起,亥时息……我怕是才睡了两个时辰吧?让我再休息会儿……”

碧红不由我分说,喊了暮、云两姐妹将我扶起入了寝室。

洗漱毕,着衣时,碧红撤走了衣架上刚被她们摆上的简衫,拿出一身青蓝裙装,与她们道:“今日小姐着女装,你二人好生为小姐打扮,不可马虎。”

着好了衣服,梳好了发髻,镜里的女子不是很漂亮,却一脸英气,带着少女的清瘦,面色红润、五官甚好,与五年前那个营养不良、消瘦如柴的丫头简直是天壤之别。就这样,昨日在街上还能被瑄六认出来,还当真是个奇迹。

“你们下去吧,准备早食。”碧红接过阿云手上的梳子,看着她们出去后,才与我道:“一会儿餐食毕,小姐便要去见珺四王子了……”

我点头,确实如此。

碧红顿了顿,又道:“小姐,先前碧红所言,并非玩笑,如若小姐不愿……”

我转头看向她,笑道:“为何不愿?长王子才貌兼备,于我而言,是良配。你先前那话,往后也莫再说了。”

兴许,这便是我的命吧。

在21世纪活了二十多年,又怎会自私到拿别人的命去换我的命?

话说……谁人的命不是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