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浩是大年三十那天莫名穿过来的。
他也不知道咋回事,就记得自己穿越前正为了冲业绩拿下一个大客户,在饭桌上玩命的跟人拼酒呢,胃里火烧火燎的,就想着说去厕所催吐一下,结果一站起身,脑瓜子嗡的一下,眼前就黑了。
等再睁眼,他就成了七十年代的沈青山。
在理顺自己脑海里关于原主的记忆后,他暗暗松了口气。
虽然穿到相对贫困的年代,但庆幸的是,原主沈青山的家境条件还不错,父母都是吃国家饭的,姐姐是大学生,而原主自己虽然下乡当了一名知青,但是这次回来,家里居然给他弄到了燕大的入学名额。
虽然,他知道这时候的工农兵大学生含金量远比不上77年恢复高考后的大学生,可现在才刚进入75年,离高考恢复满打满算还有三年时间,要让他在北大荒条件那么艰苦的地方一边种地一边备战高考,他想了想,还是算了。
有捷径不走,非要挑战高难度,上辈子他是996社畜没得选,这都重新投胎了,他也想体验回“二代”的生活。
他不是原主,没有那么崇高的吃苦耐劳精神,开荒搞建设那活儿,他直觉自己干不来,回去农场指不定得露馅儿,还是留在京城当个大学生容易些,毕业了国家包分配,连工作都不用自己发愁。
再说,原主今年21,等三年后再考大学,毕业都快30岁了,时间都浪费了一大半。
还不如先轻轻松松上个大学,等以后改革开放他再做个生意啥的,那不是一辈子顺风顺水又发财吗?
何必再回北大荒找那个罪受!
沈青山几乎没怎么考虑,就代替原主选择了完全不一样的路。
至于原主那个爱得死去活来的白月光对象,那他就没办法了。
记忆里,人姑娘是长得挺漂亮,性子软和,听话又乖巧的,可比起自己的前程,他只能说抱歉。
儿子执意要出去,钱淑娴不放心,就怕这人一见,脑子又犯糊涂。
沈父思量一番,沉声道:“我看青山是该当面跟人说清楚,不能一错再错,耽误人家姑娘。”
“那让万里跟着一块儿。”
钱淑娴退一步,觉得还是找个人盯着才能稳妥些,万一那个女孩儿就惯会使些哄骗人的手段迷人心智呢?
她侄子万里,打小就不爱跟女孩儿亲近,小姑娘就算搁他跟前哭,他还能嘲笑人家那种,有他跟着,自己才能放心些。
于是,陆万里被人从床上扒拉起来,让他姨妈给安排了个艰巨任务——盯着沈青山,关键时刻,直接把人打晕带回来!
打了个哈欠,他手揣口袋,不情不愿出了门。
昨天跟郭向阳他们几个喝了个通宵,这会儿脑子还有些不清醒呢,脚踩地上都感觉软绵绵的,实在没有多余心里去管沈青山的事儿。
“你去吧,我在树底下等你。”
眼瞅着马上到门口了,陆万里打算去树旁边空地,打套军体拳给自己醒醒酒。
沈青山恍惚点点头,看到保卫室旁边背对自己站着的一个女孩,他在心里把路上组织好的语言又过了一遍,才大步上前。
许是听到自己的脚步声,女孩儿转过身露出一张纯天然没有任何加工和美颜滤镜的漂亮脸蛋,五官灵动精致,一双眼睛比星星还要明亮,饶是已经在原主记忆里见过,沈青山此刻还是被惊艳到了。
不愧是这个年代的美女,漂亮都是独特的,没有那么千篇一律,不过欣赏归欣赏,他穿越过来虽然顶替了原主的人生,却没继承原主的恋爱脑。
大好前途在朝他招手,白月光什么的,只能对不起了。
下定决心,他深吸一口气,“美月。”
刘美月转过身,看见两天没见的沈青山,额头贴着纱布,脸色有些苍白,眼睛里的光似乎变淡了,看着有些陌生。
“你爸打的?”
她有些不可思议,下这么狠的手,这得是有多不待见自己啊。
“美月,对不起。我们分手吧。”
刘美月错愕抬起头,对方居然把她想说的台词抢了。
“你想好了?”
她定定看着男人,好半天才确定自己刚才没听错。
沈青山点头,咬牙目光坚定:“对不起,我家里给我申请到了燕大的入学推荐名额,我想留在城里读大学,不能跟你一起回农场结婚了。”
来的路上,沈青山本来打了一肚子草稿,想着怎么说才能委婉点,不伤害人家姑娘。
可真当见了面,看到那个跟原主记忆里重合的人时,他把打的草稿一股脑全给忘了。
难怪原主恋爱脑呢,之前整理原主记忆的时候,只空泛觉得刘美月是个挺漂亮的女孩,现在看到真人,对着小姑娘那双干净、单纯、又清透的眼睛,他突然不想给自己找任何借口和理由了。
记忆里,这姑娘特别依赖他这个身体的原主,自己要是分手不利索点,万一这姑娘哭哭啼啼还总对原主满怀期待可咋整?
然而,女孩听到分手的反应,却是让他没有预料到的。
“好,我同意了。”
沈青山主动提分手,刘美月下意识松了口气,不用她再多费口舌了。
不过,心里多少还是有点惊讶的。
自己这次居然看走了眼,打脸来得如此快,她以为沈青山是年代剧里那种“山楂树”一般青涩又难得的真爱人设,哪想还没到三天就翻车了。
记忆里,沈青山明明是那种对原主掏心掏肺,遇到危险不要命都会保护原主的好男人。
还记得有个画面里,大冬天的他们几个知青在深山迷了路,遇到狼群,是沈青山奋不顾身从狼爪下把原主救回来的,还拖着受伤的身体,把人愣是从雪地里一步步背回了知青宿舍。
这种过命的革命情谊,竟然在短短几天时间,被一个大学名额给击垮了。
男人之前那么信誓旦旦的承诺,一眨眼都成了空话。
果然,相信男人,倒霉一辈子。
“美月,对不起,是我辜负了你。家里人好不容易给我争取到的大学名额,我考虑了很久,还是决定先上大学,等毕业出来有个稳定工作,才好成家立业。”
女孩儿不哭不闹不挽留,甚至连个委屈表情都看不到,原本娇俏充满生气的脸蛋,除了最初有过短暂的惊讶,再没有丝毫别的情绪起伏,沈青山一时都有点拿不准她的精神状态,想了想又态度温和的补充: “我们虽然分开了,但是将来你有任何困难尽管来找我,能帮忙我一定会帮,要是将来能回城......”
“沈青山”刘美月打断他,笑了笑,朝男人伸出手,一脸洒脱:“我理解,也尊重你的决定。你放心,我不会纠缠你的,好好上大学吧。真心的,祝你前程似锦。”
刘美月不想去思考,沈青山这个人到底怎样,眼睛是骗不了人的,如今的沈青山,比她刚穿越过来的时候,看着还要陌生。
那双原本清澈,温润的眼睛里,对原主深浓的爱意似乎在一夜之间消失了,如今只能看到几分歉意和冷漠,也不知道他家里人是想了什么法子治好他恋爱脑的,这么立竿见影。
看着和原主记忆里有些不大一样的女孩儿,沈青山愣愣的跟人握了手,好半天没反应过来。
咋原主记忆里跟朵娇花似的,又没什么主见的一个女孩儿,却突然给人感觉,这么洒脱又落落大方,甚至从她眼睛里,看不到一丝半点对自己的留恋和不舍,就跟他们没谈过恋爱似的,陌生得很。
“不过,你得把我之前放在你那里的钱还给我啊,还剩80块,账本你也清楚。”
“哦......好。”
沈青山把提前准备好的十张大团结从口袋掏出来递给她,像是移交什么重要文书似的,他动作缓慢又慎重。
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心里突然生起一种,这钱一旦递过去,从此就跟原主的过去彻底分道扬镳的恍惚。
不过,他也没放在心上。
既然老天选择让自己穿过来,那沈青山以后的路怎么走,都得是他自己说了算。
事情解决得超乎寻常的顺利,沈青山甚至还忍不住关心刘美月:“那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刘美月抽走两张大团结塞回他手里,只要了属于原主的八十块,才耸了耸肩,语气轻快,“趁还有几天假,回趟沪市看看我妈,再回农场报道。”
“那你......注意安全。回去有空多看看书,别落下学习。”
沈青山突然词穷,尴尬站在原地,一时竟不知道说什么好。想提醒她过两年高考就能恢复的消息,她还小,考大学回城肯定没问题,但又怕暴露自己,也不能说得太直白。
第一次当渣男,他其实心里挺过意不去,原本准备了一车轱辘的好听话,可女孩儿给出的情绪回馈不在他之前预设的范围内,想到的台词都用不上了,氛围就有点说不上来的古怪。
不光他觉得怪,站在大树底下看了半天的陆万里也觉得挺离谱。
被分手,还能洒脱握手的,他长这么大也是头回遇见。
他姨妈、大表姐他们不是都怪人家女孩儿给沈青山灌迷魂汤,就为了回城吗?
可他怎么感觉,人家似乎比沈青山还迫切分手啊?
更令他意外的,是沈青山要分手的这个对象,居然就是前天在冰场,那个让他短暂惊艳的女孩儿。
脑海里几乎是下意识的,就浮现出那天,女孩儿敏捷、轻盈又灵动的身影。
一直到人姑娘离开很久,沈青山都走到眼跟前了,他还没回过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