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十四章

黄昏时院外凉快,薛九将桌椅搬出去,晚饭也就在院外吃。玄丝对于在哪里吃饭没意见,她能吃就好。

薛九打听了她的口味偏好,她也是毫不在意,有什么吃什么,就算是生吞活禽也能做到。

聊天聊到这里,薛九下筷的手顿住,“师父,能生吞活物?”

“当然,用你们这里的物种来对比的话,那个什么,像饕餮?你看连峰岭的石头妖很大块吧,师父也能一口吞。”

为了彰显自己有本事,玄丝炫耀地挑眉,过了一会儿,迟钝的她才发现薛九面色微妙。

养殖手册有说过,要给养殖对象安全感,她好像适得其反了?

玄丝郑重其事地解释:“薛九,师父肯定不会生吞你的,别怕。我生吞对象也挑的,一般垃圾不吃。”

“呃,嗯。师父平时会吃什么样的?”

“非要让我融合去吞的话,至少要是藏雪那个级别。”

薛九思忖着,看来自家师父真的对龙主留情了。

玄丝又瞥了几眼少年的表情,确认这不是畏惧之情,她就放心地继续干饭。

饭后收拾,入夜时点灯,将灯笼挑在门外,薛九做完这些,温了一壶水送服丹药调理身体。

花了半个时辰整理山怪送来的册子,他重新誊写后,又去找在屋顶上躺着没事干的玄丝。

“师父,我把除妖的情报整理好了。”

闻声,翘着腿看月亮的玄丝一个鲤鱼打挺,她站在屋顶上,“上来给我。”

下面的人应了声,但没有纵身一跃,而是去找梯子了。玄丝一拍脑门,娇花徒弟别说法术了,武功都不怎么会。

她对着薛九勾勾手指,一道清风绕过少年身侧,将他送到玄丝身旁。

脚下踩着瓦砾略有不稳,他身形趔趄,被玄丝扶住腰肢。

玄丝一条胳膊就搂住了薛九,她用力一握,对方不吭声,但是身体抖动如被捻起的琴弦。

“薛九,你腰也太细了,多吃饭。”

“……”

这句话让薛九有些纳闷,好像对方在说自己身体羸弱,可他其实挺有力气的。和两百斤的壮汉扳手腕也能赢,之所以一直处于下风,是因为遇上的都是妖怪,不是凡人。

如果他真的弱不禁风,也不会在逃亡的时候,能背着薛碇跑很远很远了。

“感觉师父一只手就能掐断你的腰。”嘴里念叨,玄丝还要捏两下。

不动声色地躲过师父的挠痒痒,退出一个安全距离,薛九心平气和地讲:“那是师父太强了,你捏别的对象也能捏碎。”

“也对。”

话题到这终止,她都忘了自己把徒弟抓上来干嘛,正要招呼坐下看月亮,对方递过来册子。

哦,她要赚钱养花!

经过薛九重新整理后的情报一目了然,山怪虽然写得乱七八糟,但是内容还是详实的。

每一笔除妖费用在三百两与五千两之间,到底能谈多少,这得看玄丝。

玄丝从最有钱的受难人家开始,很快挑中一户经商世家。人家祖辈产业丰厚,现在的儿孙也是各自成才,有修仙的、经商的、学医的、参军参政的。

但不管在哪个方面扎根,都没能解决家族这两年遇到的邪魔侵扰问题。

那家的小孙女说是被转世的大魔附体了,怎么也驱除不了,闹得家中人心惶惶。

“师父,要不要从简单的先练手。”

“怎么,你还觉得师父搞不定?”

“我是怕师父下手没轻重,把凡人波及到。”

“……既然不放心,你给师父推荐?”

玄丝让薛九选,也就跳过了那个有钱世家,选择了附近比较简单的任务。

“行吧,我今晚就去,你跟我走,还是在家休息?”

薛九着实思索一番,最终决定在家等着,他选的任务是事实清楚,能够一目了然的,没有什么多的阴谋诡计。

这些妖怪就是一门心思作恶,与凡人恩怨无关,如果纠缠深了,玄丝不耐烦,一个不爽,反手就是全灭。

事实上,他也不愿意玄丝陷入过于复杂的境地。

薛九叮嘱着:“师父,万事小心,莫要急躁。”

“知道了,会赚钱回来的。”

玄丝离开屋子,家中会让山怪把守,连峰岭地界内的所有妖怪已经不敢再打薛九的主意。先前也让土地公和山神多留意,她如今把人留下也是安全的。

走了几步准备起飞,玄丝又转身回到屋子,她对着拿出布匹的少年张开双臂。

“师父,还有事?”

“我出门了,你一个人在家不会胡思乱想吧?”

“为什么会这么觉得。”薛九不明所以。

“就是觉得,薛碇没了,我又不在家,长夜漫漫,怕你愁闷郁结。”

“不碍事了,我那日哭过已经好了。”

“你要不要师父抱抱你?”

“……”

玄丝的怀抱还是敞开的,从她的脸上能看到很努力的痕迹。薛九望着她的表情,也不说什么男女有别,走过去和对方抱了抱。

他在玄丝的身上嗅到了属于自己的草药气息,只有相处得久了,玄丝的身上才会沾染别的气味。

这个认知,莫名地让薛九感到安心。

“乖,在家等师父。”

忍不住地又拨弄一把薛九的眼睫毛,玄丝感受着皮肤被睫毛刷过的轻柔痒意,满足这个新的小癖好后,她终于飞身离开山中。

一个晚上,玄丝一口气做了两家任务。

一开始她一开口就要一千万两黄金,第一家家主差点吓晕过去,宁愿全家搬迁不要这块宅基地。

想到薛九讲价,玄丝心想应该是自己狮子大开口了,平日的物价她又不关心,以前去星际或者乱世,也不太讲究货币。

最终是家主定了个价格,原地消灭妖魔就给六百两银子,这已经比之前请的五六个除妖人加起来还多了。

玄丝发现自己的工钱最多,也就不计较那么多,更懒得坐地起价,当场就把作乱的妖魔从这后院的水井里抓出来解决。

家主一家目瞪口呆,这水井中盘踞的妖魔困扰他们家多日,用了不少办法都没能驱赶。

“神女啊!”

看着对自己作揖跪拜的一家老小,玄丝把银票收入袖袋,潇洒离去。

一晚上赚了一千八百一十五两,十五两是碎银和铜钱凑的整,一千八百是银票,也不知道能买多少仙丹和宝物。

巧的是,在后半夜玄丝回去的路上,遇见了一个打扮花哨的俏男子。

此男麦色皮肤黑头发,一双狐狸眼,虽然走路没个正形,但体态风流,颇有气质。

他左腕上绑着一个玉质的酒葫芦,右手拎货箱,箱子里满满当当的宝物。

花哨男叫文千柳,看着四十出头,披散的长发用一条树藤绑着,倒也风度翩翩,人称“踏山仙”,是个周游各界的地仙。

两人在山脚下遇上,文千柳到底是个神仙,只不过没在天宫某差事罢了。他只知道玄丝深不可测,却瞧不出来头。

但是他发现玄丝袖袋里有钱,这不就是生意上门了,正好缺酒钱了。

“仙子请留步,要不要看看我的宝贝?”

“你有宝贝?”玄丝当即来了精神。

“那可多着呢。”

她问了一下,有什么法宝仙丹能够帮助小白徒弟修炼,文千柳打开了话匣子,滔滔不绝地讲起自己的法宝来。

“这个盆,能装山川湖泊,是上古大神炼制的。”

“仙子再瞧瞧这竹笛,不懂音律也没关系,怎么吹都能号令群妖~”

“再看看这七星权杖,龙头上镶嵌的每一颗夜明珠都蕴藏着上古神佛的灵力。”

“这件辟火衣,只要穿上,什么仙魔火焰都奈何不得,就算是冥火魔尊都烧不穿它。”

“来来,还有清火丸,败火清热,定心凝神,修士要是心不静,吃它准有用。”

玄丝被忽悠得眼睛放光,觉得文千柳的箱子里全是宝贝。

想到薛九不准自己抢,她就把今晚赚到的银票拿出来买了这一箱宝贝,只留了十五两当生活费。

看着一箱子宝物,玄丝面露喜色,这是赚了吧,有这么多法宝和丹药,徒弟一定能进步神速!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