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擦黑时,在王府坐了一天的我,眼见萧绎亲自去厨房为我煲汤,终是坐不下去了。
“我出去走走,不在府内用晚饭,你们去告诉王爷,请王爷不必煲汤也不必等我,早些用膳歇息。”
给府内侍女留下这一句后,我负着天大的亏心事,逃跑似的,拉着绿璃就往外走。
绿璃听我话牵来马车,问:“小姐,我们这是要去哪里啊?”
我也不知要去哪里,只是因不知该如何面对为我洗手作羹汤的萧绎,想先离开晋王府,离开萧绎一段时间。
“随意吧。”我叹了口气道。
绿璃却认真问:“随意在哪里?”
心慌意乱之下,我都忘了绿璃是一根筋的痴心智,理解不了含糊不清的话,必得旁人将话说得敞亮清楚。
找个茶楼酒馆之类的地方坐一坐吧,这样想时,一个酒肆的名字,自然而然地从我舌尖滚了出来,“春醪亭。”
绿璃像知道这地方,也不问我具体地点,“哦”了一声,就扶我上车,扬起马鞭,驱车前行。
我却不知这春醪亭到底在哪里,我现有记忆的十六年人生里,未曾去过春醪亭。尽管我如今不是十六岁,而是二十四岁。
昨日黄昏,年纪二十有四、身为晋王妃的我,在自家府邸游园时,不慎脚滑摔进了池子里。
虽然被人及时捞上来了,虽然性命无虞,但在昏睡了一夜醒来后,我失忆了,失忆了整整八年,以为自己才十六岁,尚是沈皇后的女官。
十六岁的我,记忆还停留在沈皇后撒手人寰的那一天,沈皇后临终前将太子托付给我照料,并让太子唤我为“小姨”。
我记忆中的最后画面,是八岁的小太子萧绎,在母后的吩咐下,泪眼婆娑地仰面望我,他哽咽着唤我“小姨”,晶莹的泪珠簌簌滚落。
而二十四岁的我,在落水昏睡一夜醒来后,睁眼见到的第一个人也是萧绎。萧绎已不是哭泣的孩童,他年纪十六,是风姿如玉的少年,身份不仅从太子降为了晋王,还成了我的夫君。
准确地说,是第三任夫君。
据绿璃所说,我在嫁给萧绎前,已嫁过两次。
第一次,在我十六岁那年、沈皇后薨逝数月后,我嫁给礼部尚书谢守仁,谢尚书在我嫁过去后没多久就病逝了,此后我开始在谢家守寡。
守寡的那几年里,我渐渐守出了名声,因我身为寡妇却春心暗动、不安于室,常出门与纨绔子弟宴饮厮混,以至京中小儿都知谢家孀妇有多放荡轻浮。
在此期间,我结识了博阳侯世子云峥,与云世子渐渐打得火热。
二十岁那年,我正式出了谢家的门,嫁给了云峥,成了博阳侯世子夫人。
此事已足够震惊世人,而在与云峥结缡三载后,去年冬天,我以云世子夫人身份,与人私通的丑闻,再一次令世人瞠目结舌。
本来早就名声败坏的我,婚内与人私通,虽是无德之举,但也不算出人意表,不至引起轩然大波,可我那私通对象,竟是昔日旧主,比我小上八岁的东宫太子萧绎。
此事一经爆出,立即传遍朝野,震惊天下。民间热议如沸,百姓们恨不得拉我这淫|妇去浸猪笼时,萧绎这奸|夫,也在朝堂上遭到了严厉声讨,不少朝臣集体上谏,道太子失德,难为天下表率,甚有大臣直接就跪求皇帝,废太子,正人心。
也许若萧绎在此时下道罪己诏,与我这淫|妇一刀两断,事情还有转圜的余地,可萧绎却坚持要娶我为妻,于是此事最终的结果便是,我与云峥和离,萧绎太子之位被废,我与萧绎成了晋王与晋王妃。
因萧绎为个人私情,失去了储君之位、失去了皇位与江山,时人将我与萧绎的这场私通,讽喻为倾国之恋,京城市井街头甚有童谣唱出,道:“谢家妇,云氏妻,堕东宫,坠尘泥。”
自此,倾国荡|妇虞嬿婉之名,天下无人不知。
我的名声烂若淤泥也就罢了,我并不在乎,可萧绎原本清白的好名声,也随着我坏了。
本来萧绎虽身体病弱,但因性情温良、行事仁厚,在百姓心目中圣洁如白莲花般。在与我丑事传出、并执意娶我为妻后,他非议缠身,大失民心。
不是每位皇子都可做个富贵闲人,萧绎若无太子之位,若无民众支持,是会有性命之忧的。
当年沈皇后临终时之所以会将萧绎托付给我一小小女官,实是因无可奈何,因她虽贵为中宫,实际却是副空架子,身后无一人可倚仗托付。
沈皇后的父兄早年就战死沙场,沈皇后既族内无人,又与皇帝夫妻情淡,皇帝宠爱秦贵妃,秦家在前朝势力深厚,而秦贵妃本人又育有一女二子。
沈皇后知道,她一死,中宫之位就是贵妃秦氏的。沈皇后担心爱子遭到秦氏戕害,临终前托孤于我,希望我能陪伴照顾萧绎,希望萧绎能平安长大,避过来自秦氏的明枪暗箭,最终坐上景朝皇位。
只有登上帝位、权掌天下,才能真正的平安。东宫是通往帝位的唯一途径,而民心是势单力薄的萧绎,所背靠的最坚实的倚仗,然而我为满足一己情|欲,勾引少年萧绎,把萧绎的太子之位勾没了,名声也勾坏了。
沈皇后对我有大恩,我却做出这样的事来,对不起沈皇后,也对不住萧绎,又如何能在晋王府中安坐,安心地看着萧绎为我洗手作羹汤。
自沈皇后病逝,至我成为晋王妃的这八年里,诸事我皆不记得,都是由绿璃今日白天讲与我听的。尽管期间听得我目瞪口呆,但我不会有半分怀疑绿璃话中的真假。
绿璃不会对我说谎。绿璃六七岁时就因病烧坏了脑袋,被家人抛弃,流浪街头。在我将她带到虞家收留后,心智痴诚的绿璃,从此就只认我一个人。
心智有缺的绿璃,待我是一根筋的赤诚。因在与我初见时,旁人令她唤我为“小姐”,从此她再不改口,哪怕在我离开虞家,将她带到沈皇后宫中后,她也依然对我一口一个“小姐”地叫着。
如今我是晋王妃,绿璃仍唤我为“小姐”,想来我在谢家、云家为妇时,她都是这样唤我。
这八年不仅对我来说是沧海桑田,对萧绎、云峥等人、对旁观看戏的世人,也是世事多变迁,独独对绿璃来说没甚变化。
谢夫人也好,云夫人也好,虞女官也罢,晋王妃也罢,小姐都还是她的小姐,小姐一直和她一起,没有一天分开过。
我想得感慨,撩起半幅车门帘,看向正驾车的绿璃。我现存的十六岁记忆里,绿璃还是憨纯的少女,而眼前的绿璃,虽心智仍如痴童,但容貌是结结实实长了八岁,已是二十余岁的大姑娘了。
想得动情的我,忍不住要对绿璃说几句掏心窝子的话时,转念又想绿璃听不明白,话头也跟着转了,“等到春醪亭酒肆,点个烧鸡给你吃好不好?”
华灯初上的京城夜色中,绿璃一声欢呼,“好耶!”
马车走了约半个时辰后,在敦泰坊四合街角停了下来,我扶着绿璃的手下了马车,见眼前就是春醪亭酒肆了。
与京中繁华酒楼相比,这间酒肆只巴掌大点地方,连正经门匾也无,就门口挂了块小木牌,上书着的“春醪亭”三字,都已斑驳掉漆了。
然而地方虽偏虽小,酒菜味道却似不错,我与绿璃走进肆中时,见肆内生意兴隆,乌泱泱坐满了酒客,只近角落处还有一两张小桌空着。
酒肆小二见有客至,满脸堆笑地迎上前来,边致歉笑说“对不住贵客”,边客气地引我和绿璃往角落里的空桌走。
酒肆中的酒客,多是布衣出身的贩夫走卒,但角落处却坐有一名锦衣公子,身着紫罗云丝袍,腰束白玉蹀躞带,通身气度不凡,手边还放有一柄镂金宝剑。
因这般人物当是恣情任性、鲜衣怒马,骑马依斜桥,满楼红袖招,身在这简陋小店就似尘土中的明珠、黑夜里的萤火虫,实在太过扎眼,我在走近前去时,不禁多看了他一眼。
锦衣公子似无所觉,头也未抬,仍是垂眸慢饮着杯中酒。而他身后侍立的随从,却悄悄抬眸看我一眼,又落下看他家公子,又悄抬眸看我,又落下看他家公子。
眼珠子似乎很忙,但不知为何要这么忙。
我心觉有一丝古怪时,衣袖忽被人轻牵了下。是身边的绿璃,她眼巴巴地望着我道:“小姐,烧鸡……”
小二已将桌子掸干净了,我在与锦衣公子相邻的角落小桌前坐了,向小二吩咐道:“来一壶淡酒,一只烧鸡。”
小二动作麻利,应一声后,很快就将淡酒和烧鸡送来。我因仍被那八年记忆深深震慑着,没有享用美食的心思,就边看绿璃大快朵颐,边抿着一杯淡酒、暗想心事。
却也没法静心细想,因酒肆嘈杂得很,酒客们多已喝得半醉,借着醉劲畅所欲言,拉扯着京中新鲜事当下酒菜,人声鼎沸。
连聊了近来京中几桩新鲜事后,有几个五大三粗的酒客,似乎觉得都不够带劲,又将话题转到了晋王夫妇身上,聊起了我与萧绎去年冬天的那场婚礼。
一酒客挑着眉毛坏笑道:“晋王成亲,王孙公子们理当上门祝贺,你们说,那些送礼的宾客里,有没有云世子啊?”
另一酒客就捋着山羊胡,“嘿”地一声,“要我是云世子,我就在婚礼上送那女人一瓶砒|霜,毒死她个红杏出墙的荡|妇!”
“砒|霜也是便宜了她”,又有酒客横眉竖眼地拍桌子大嚷,“对付这样不忠于丈夫的女子,当拉着她游街示众,游她个三天三夜,再浸猪笼,以儆效尤,看天下还有哪个女子敢不守妇道!”
我听着那几个酒客你一言我一语地对我进行声讨,个个义愤填膺地唾沫横飞、满脸通红,好似我给博阳侯世子云峥的那顶绿帽子,是戴在他们头上,他们联起手来,不仅是要对我进行围剿,还要围剿所有可能离开丈夫的女人,要天下所有女人都得对男子死心塌地。
对我过去八年屡次出墙的轻浮行径,我原是有几分心虚的,但此刻听这几个人大放厥词,我逆反之心上来,憋不住腹诽,朝绿璃说道:“男子既三妻四妾,为何又非要女子忠贞至死呢,人这一世长久着,女子中途变心,多爱几个人,是很正常的事嘛。”
原是我说什么,绿璃都会说“小姐说得对”,但这会儿,她的嘴巴里塞满了香喷喷的烧鸡肉,说不出话来,只能一边努力往下咽,一边真诚地“嗯”了一声。
我得到肯定,又继续道:“依我看,女子若变心,男子当做的不是想着抓人浸猪笼,而是当好生自我反省,反省他自己是否是不值得被爱,女子才会绝情离开。”
这一回,未等得到来自绿璃的肯定,我就先感觉到一道锐利如雪刃的冰冷眸光,不是来自那几个五大三粗的酒客,而是就来自我的邻桌,来自那沉默饮酒的锦衣公子。
他抬起眸子看我,双目幽沉神情莫测。而他身后的随从,面色明显地浮起忧虑,目光飞快地在我和锦衣公子之间掠来掠去,两只手都绞在了一起,好像在担心会发生什么不好的事。
我不懂那随从在担心什么,也看不明白那锦衣公子的眼神,就感觉心里被这公子盯看得毛毛的,全身不自在时,还止不住微微发冷。
虽不明白,但出门在外,宜结善缘而非恶缘。我本着与人为善的原则,轻咳一声,露出一个友善的笑意,对锦衣公子道:“相逢即是缘,这位公子,要不要过来一起喝一杯?”
我自认为态度和气,言辞客气,十分地礼貌得体,可为何,为何在我话音落下后,锦衣公子幽沉双目陡然雪焰盈然,他冷笑一声,竟起身掣出手边长剑,挟凛冽杀意,向我走来。
作者有话要说:短文,大概就十几二十万字,尽量更,但现实原因,不一定能日更。
女主因为失忆,和文中其他所有人都有巨大信息差,所以恢复记忆前的行事,有时有点傻白甜……我觉得她挺可爱的,就那种傻傻的可爱……经常女主以为她在对男一二三做好人好事的时候,其实都是在把男一二三按在地上翻来覆去地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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