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大学的李约瑟研究中心,原是“东亚科学史图书馆”,目前仍保留丰富的藏书,尤其有关中国科学史的部分,资料齐备,是这方面的学者必至的参考中心。
图书馆内有一盒盒的笔记卡片,卡上写满阅读索引,大多是李约瑟的手迹,亦有鲁桂珍的字体,他们是“学术共同体”,携手开拓中国科技史的研究领域。鲁本身就是十分杰出的生化科学家,数十年来贯注精神于支持李约瑟,成就了李的历史大名,自己的知名度相对地隐而不彰。虽说科学家只重研究成果而不重俗世浮名,仔细想来,个中未尝没有几分“重男轻女”的学术沙文主义味道。鲁桂珍自己想是不会介意,但对历史感兴趣的人如我,难免越俎代庖地替她暗暗感到不值。——如果鲁桂珍是主笔,李约瑟是助手,巨著《中国科学文明史》的贡献可能更要巨上好几倍。
对于鲁桂珍的支持,李约瑟是明白而且感激的,所以他每到一地演讲,必提及鲁的贡献与付出。台湾《中央日报》于一九八四年十月一日报道李和鲁访台,刊登文章,题为《荣誉归李约瑟,功劳在鲁桂珍》,实是公允之论。当时鲁是“东亚科学史图书馆”副馆长,但许多人仍只称她为“李约瑟的助理”,她从不反驳。反而回到英国,两人同到一个聚会,李约瑟玩得高兴,对女主人说“你真是一个好伴侣”,鲁桂珍在旁听见,不太高兴,酸溜溜地插嘴对女主人道:“你是他的伴侣,我在他眼中向来只是助手而已!”
李约瑟自知闯祸,连忙对鲁说:“你当然也是伴侣!”
女科学家也是女人,是女人,就会呷醋。中外皆如此。
从巴黎到伦敦,再从伦敦到剑桥,参观了李约瑟研究所。Joseph Needham,科学家,也是科学史家,把大半生精力投注于中国科学史的研究与撰述之上。巨著《中国科学文明史》,永垂不朽。Joseph Needham从英国到中国,再从中国回到英国,即使跟不懂汉语的英国朋友聊天,亦喜欢教导对方用字母拼音称他为Li Yue Se。他爱中国,更爱中国文明,从早到晚穿长衫,即使在家也不例外,即使在伊利莎白二世的邀请下参观白金汉宫也不例外。剑桥同维尔基兹学院墙上挂满学者、教授的画像,全部穿传统英式礼服,惟独李约瑟身披长衫,见证着千里以外的另一个灿烂文明。
李约瑟研究所内有其生前的办公室,室内有办公桌,桌上有一块小铁牌,李约瑟退休时,同事们把签名铸于铁牌上,送给他纪念。其中一个最大最工整的名字,是鲁桂珍。鲁,南京人,一九三七年赴英跟随李约瑟夫人李大斐攻读生物化学博士,毕业后一直协助李约瑟研究中国科技文明史,李的许多著作都跟她联名发表。曾有人说,没有鲁桂珍,李约瑟不可能完成得了他的雄心与壮志。从一九三七到一九八九,五十二载的亦师亦友,百分之百的红颜知己,携手开展了两性之间的开放关系。李大斐女士于一九八七年病逝,李约瑟与鲁桂珍于两年后结为伉俪,正式以夫妻身份走向人生的终点。一九九一年十一月廿八日,鲁桂珍病逝;四年后,李约瑟去世。
参观李约瑟研究所的时候,正值十一月底。想想,正是鲁桂珍逝世十周年。看办公桌上的小铁牌,看着小铁牌上的鲁桂珍字迹,原来,我来这里并非参观,而是凭吊,深深怀记这样的一对——喔,不,该是三个——学院佳侣。
太美了,太美了,我简直觉得书页是有香味的,捧着十五世纪的善本书,指尖轻触软而脆的书纸,我忍不住深呼吸,吸尽书页之间的历史气味。今天来到牛津大学的东亚研究图书馆,Helliwell先生引领参观锁藏于书库的中国善本书,抽出一两本轻翻,窥探中国尘封的旧世界。六百年前,谁会捧着今天捧在我手的这本书细读?我的指纹接触了谁的指纹?这个问题足令我在牛津的咖啡店里玄想半天。
Helliwell是好好先生,一通电话,他即爽快地安排图书馆之行。他说牛津收藏了散落欧洲的四分之一中国善本书,亦正因如此,我们非看不可。在图书馆坐了半个下午,走出街头,学院围墙如城堡,俨然闯入中世纪,但路旁停了数部装备碟形天线的采访车,令我迅即回到廿一世纪的现实,一定又有VIP访问牛津了。走到转角处,Blackwell书店旁边窄巷塞满学生,有人拉布条,有人高声喊叫,初时我还以为是反这个反那个的泪情抗议,看一眼布条上的字样,始知道原来比抗议更激情,Michael,I love you!King of pop!原来是学生欢迎迈克尔·杰克逊来访,人山人海。我挤过去,个子矮小,连洋女人都比我高,前后左右只看见背脊与腋窝,受不了,加上洋人爱喷香水,数百种香水味道混杂而涌入鼻,绝不好受,还是转身为妙。于是急脚走入Blackwell,其地库藏书量据称全球最多,如鱼入水,我快乐极了。莎士比亚始终比迈克尔·杰克逊更得我心。
步出Blackwell时已是六点,抱着一大袋书准备找店吃饭,但,且慢——离我不到百米之处站着一个男子,黑衣、黑帽、白口罩,岂不是迈克尔·杰克逊?他怎会在此?连忙闯过去,上前伸手欲握之为快,但又马上问自己:可能吗?迈克尔·杰克逊怎会独自站在这里而无保镖?这个一定只是替身,作用在于引开歌迷的注意力,以免真的迈克尔·杰克逊被妨碍行程,还是别要求握手了,以免闹出笑话。于是硬生生止住,双手抱紧两袋书,在寒风里,回到墓园旁边的Queen Elizabeth House,泡一壶咖啡,读书;在我心中,有些身影永远比迈克尔·杰克逊伟大。
伦敦的唐人街,纵横两条半,比纽约的格局细眉细眼得多。但,我喜欢这里,理由可能不止是这里比较整洁和规矩,更因为它的地理位置恰到好处,前有一条街的旧书店,后有一条街的小酒馆,左有一个区的艺术中心,右有一个区的购物商场,方圆之内变化多端,对懒于走路甚至乘车的我来说,这里便是丰富精彩的王国。
那天下午,一位伦敦大学亚非学院的华人教授请饮茶,点心满桌,什么都有,就是没有牛肉;疯牛成风,大家都怕了。“我已经三年没吃牛肉……”卢教授笑道,“现在逐渐连猪和羊都不太敢吃了!”
的确。英国流行牛排馆,街头巷尾皆有分店,落地玻璃,鲜红沙发,装潢统一齐整,但每间分店也统一齐整地没有客人,每晚路经往内窥探,有些店是全然空荡荡,有些算是幸运了,有两三桌“敢死队”在埋头大嚼,而不知道是否心理作用,隔窗看去,隐然觉得他们吃得提心吊胆。你知道我向来是“纵肉分子”,尤爱牛羊,这几天在伦敦必须忍口,且望返港后天气尚寒,可到九龙城至爱火锅店打它一个大大的边炉。
嗯,是了,今夜约了小智到唐人街碰面。她抛下丈夫和儿子来伦敦念“国际关系”硕士,在台湾多年没碰英文,来到这里抱着一大堆横行蟹文苦啃狼噬,确够可怜。她托我带了几本《欧洲百年历史》之类中文书给她“补底”,个中苦头我们都尝过了,但那是廿来岁的时候,不像小智四十岁人了才来读书,无法不佩服她的毅力和勇气。
相遇是一种很奇妙的经验,经常在你的掌握与计划之外,unexpectedly,电光火石的刹那碰在一起,嘿,居然是你。
你一定在猜我在伦敦遇见了谁?是的,遇见了我们的朋友,但不是在伦敦,是牛津。
从伦敦搭火车到牛津只需一小时。古老的城市,古老的大学,拜访了墨顿学院院长罗森教授。她是中国艺术考古专家,是学院六百年来第一位女院长,极有自信心的一位学者。谈及艺术考古,她毫无保留地说自己与另一所大学的一位教授是英国两个“the best”,说如果不跟她们学,最好不要学。我哈哈大笑,罗森教授以为我不相信,连忙补一句:“我是说真的。”我的回答是,当然,当然。
墨顿学院建校于一二六四年,是牛津大学历史最悠久的学院,T.S.艾略特、Max Beerbohm等皆曾在此驻足。图书馆至今犹在,是英国现存最古老的图书馆。罗森教授派保罗先生引领我们参观藏书室,保罗先生看管这里二十年了,详细介绍室内室外每个细节,每句话语都充满自豪与骄傲。图书馆上下两层,下层昔日为教授宿舍,用的石头远较上层粗糙,可见建校者刻意把最好的留给知识。藏书室分东西两翼,密麻麻的书架,直立插放十三世纪以来的知识累积,有些书仍牵系着一条长长的锁链,这是古欧洲的图书馆标准装置,保持书的存放及阅读位置,避免扔散;在那年代,知识如钻石,矜贵稀有,不像在所谓“知识经济”被唱得高耸入云的当下,知识反遭随意践踏。藏书附锁链的习惯沿用到十八世纪末始被荒废,有一本叫做《书架:阅读的起点》的书,不知你读过没有?台湾“蓝鲸”出版,里面谈到锁链书的来龙去脉,很有趣。墨顿学院图书馆内有一间Max Beerbohm纪念室,这位能诗擅画的大才子,读书时在课室笔记本上顺手涂鸦,才情横溢,小小的课室锁不住他。喔,谈了太多图书馆,忘记告诉你我到底遇见谁,只好留待下一封信了。
你是喜欢钱钟书的,当然知道他的牛津老师是C.S. Lewis,他在四五十年代,每周至少三晚与文友们聚集于St. Giles街上的The Eagle and Child酒馆,大口大口喝啤酒,大声大声谈文学,这个狭窄的空间曾是缪思围聚的圣地。
到牛津的第一天,我和朋友急不及待到The Eagle and Child“朝圣”,岂料门外贴着一张很奇怪的声明,“因为不可预计的理由,本酒馆今天暂停营业”。失望。只好到旁边街市胡乱吃点炸鱼薯片,传统风味,倒也不赖。第二天再去,酒馆开门,点了啤酒,食物却预早声明要整整四十分钟始可上桌,炉灶故障,昨天正因如此停业。
好,四十分就四十分,趁等候时间先回旅舍取本书,推门而出,从暗处走出亮处,光线刺目至无法直视,蒙眬间,眼前见一熟悉的身影,个子不高,头发灰白,咦,怎么是他?还以为是光影下的错觉,定神一看,原来是冯成章。
你记得冯,是吗?资深报人,我父亲当过他的上司,他又当过我的上司,去年拿了奖学金,抛下工作,来牛津修习一年。我于出发前忘了带他的联络电话,早感不安,没想到不早不晚,酒馆的炉灶让我在这个分秒踏出门外遇见他,真是有缘千里。握手,谈笑,相约晚上到大学城内的“半岛”唐餐馆吃宵夜,就是偏爱这名字,听起来够气派。
巧合!还有呢。在牛津三天,离开前的下午再到Blackwell书店逛荡,站在书架前搜索,不经意侧脸看看身旁的一位洋人,被吓得哗一声叫出来,竟是我在美国的博士班老师Erik Wright。此公被称为“美国最后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执信阶级理论,初见他于十年前,最后见他于四年前,而今不期而遇,恍觉十年岁月,只如电光火石。你好吗?Wright教授问我。很好,好得无法再好,我答。而只有你知道,我没有说出百分百的真话。
不期而遇旧上司,也不期而遇论文导师,都是惊喜,但也同时不期而遇了恐怖分子的炸弹余威,倒是挫折万分。
前天早上搭地铁往伦敦西区看一位朋友,甫走入站口,即闻广播,表示地铁西线最远只走到Marble Arch站便停,前头封路了,黑漆漆的地下世界再也前进不得,欲继续走,必须先往南去然后再左转右转,麻烦得很。乘客们都在议论,昨晚城西的BBC电视中心遭受炸弹袭击,恐怖分子来了,政府当然要拉起警报,防守严厉一点,为的也是市民的安全,我们忍受转车之苦,亦属应分。
我没那么体贴,瞄一下手表,赶不及了,心里不断嘀咕,讨厌的恐怖分子,讨厌的警方,真麻烦。不想左转右转,索性在Marble Arch站下车,走上路面便是象征英国言论自由传统的海德公园的Speaker\'s Corner了,谁把肥皂箱放在地上,站上去,天南地北话题便由你操纵,有没有听众都由你讲。可是这个寒冷的早晨,不止没有听众,连讲者亦欠奉,空荡荡的一片空地,没半个人影,只每隔十五分钟左右路旁驶来一辆观光巴士,车上搭客下来拍张照片,转身便走。我站在公园沙地上,欣赏几位小孩子在老师伴同下骑着矮小的马匹漫步,寒风把孩子的眼睛吹得半眯,构成我最爱看的温馨情景。
在海德公园闲逛了半个早上,跳上宽敞温暖的英式的士往唐人街进发,我的胃向来很Chinese,尤其在寒冷的下午,有什么比得上一碗热腾腾的鱼蛋粉呢?
三月的伦敦竟然仍在飘雪,伦敦人都说这不常见,算我幸运,遇这浪漫雪景;也算我倒霉,向来怕冷的我更有瑟缩在旅馆而避不出门的理由了。
你知道我喜欢旅馆更甚于街头,人在途上,办完该办的事,见过该见的人,谈妥该谈的话,即返旅馆写字看书,沉闷的旅人。但伦敦总是要好好逛逛的,尤其Leicestor square附近的旧书店,在泛着霉酸味的旧书架之间钻来寻去,时光在此停驻,我向知识暂借问,替心中千百个问号找寻亿万个答案。第一天的寻找竟然给我遇到Michael Walzer的Just and Unjust Wars,数星期前布什轰炸伊拉克,我记起这本从道德哲学角度分析战争之义与不义的书,找了半天,不在自家书架,显然又被我流放在台湾旧居,颇讨厌寻书不获的失落感觉,没料到今天在伦敦旧书店内遇得,七七年第一版,两镑九九,当然毫不犹豫买下来。逛累了,到Soho街角找一家咖啡店坐坐,抽烟看书,倒也写意,十多小时的旅程疲累于烟雾和咖啡之间失了踪影。三个月前去波士顿,禁烟厉害,甚难找到容许吞云吐雾的咖啡店,抽烟如做贼,讨厌;在伦敦抽烟可以肆无忌惮得多,也抽了雪茄,也抽了烟斗,原来肆无忌惮可以如此过瘾。
谈到旅程,本以为已经大致克服了惧飞症,不吐不晕了,岂料此程颠沛得厉害,飞机在欧洲的天空大摇大摆,我忍住、忍住,终于还是吐个狼狈。走道旁边的一位菲裔女士好心递来一个接一个的呕吐袋,她后座的一位印裔老先生更伸手轻拍我的背,旁人不察,必以为是老爸照顾儿子。体贴的陌生人。
抵埗时是伦敦的清晨,早上六时,希斯罗机场很安静,像一个未醒的市集,安宁得有点苍凉落寞。搭巴士到伦敦大学,住进酒店,扔下行李即往拜访东方学院的教授朋友,再逛书店,再抽香烟,再喝咖啡,抖落一身疲累,然后才给在远方已经是清晨的你写这封信。
每回去伦敦,无论是长至一周抑或短至二日,离城之际,我都会独自到一间小酒馆进行一项于别人可能颇无聊,但于我却深富怀念意义的“仪式”:吃一客fish and chips。
英国人的fish and chips,属于传统食物,大大厚厚的一块炸鱼,配合长长实实的金黄薯条,香气扑鼻,闻之垂涎。从伦敦返香港的航机通常于晚上起程,下午便是偷得浮生半日闲的好时机,办妥了该办的事情,买齐了该买的手信,把行李寄存于旅馆,轻身妙手,就近找一间看起来很地道的小酒馆,喝一杯啤酒,吃一客炸鱼薯条,尽管戒了烟,却仍是忍不住抽一根香烟,一两个钟头转眼过去。有点微醺,抹抹嘴,拍拍愈来愈胀的肚皮,离开酒馆,返回旅馆,乘车出发,上机去。
我称此为“怀念仪式”,跟童年记忆甚有相关。在湾仔成长,修顿球场对面,骆克道和卢押道交界,如果你稍为熟悉湾仔,自然明白那是什么意思。六七十年代,那仍是苏丝黄的世界,美舰、英舰轮流来访,酒吧霓虹闪亮了夜的大头,住处转角的地方有半边铺位经营着英式快餐,拿手好菜是traditional fish and chips,店前整日群集浓妆艳抹的吧女和喝醉了七八分的洋兵,淫声荡笑,年幼的我尽管听不明白他们的说话内容亦能猜懂他们的心理状态。小学时,乘搭“白牌”车上下课,该店门前就是上落处,候车时耳听吧女和洋兵的嘻哈喧闹,鼻闻店内传出的fish and chips香气,心头晃荡,头晕目眩,荷尔蒙被过早地启动,模模糊糊的情欲意识恍似一阵夜雾在我眼前缭绕不去,缭绕着,缭绕着,追随我直到今天的伦敦;每当我吃下一片炸鱼,荷尔蒙又发作了……
抵达伦敦之日,适逢报上大字标题讥讽布莱尔首相拼错Tomorrow一字,于是,当天,无论所到之处是酒馆抑或地铁再或校园,毫不例外也毫不意外地听见人人以此作为笑柄,Toomorrow,你一句我一句,争相夸张地模仿念着首相所多加了的那一个“o”字。
首相办公室于事后死鸡撑饭盖,表示那只是字迹潦草而非真的拼错。这就显得双倍愚蠢了。拼错就拼错,有啥稀奇?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传媒嘲讽,一笑便算,有什么好紧张的?首相办公室发言人其实该说:“首相过于期待替英国建立一个更美好的明天,所以忍不住在Tomorrow里面多加一个o,这是一个很善良的错误,大家不该见怪,反而需要好好感激。”
四两拨千斤,便解围了。叶太的一句“如果我连自己的发型都捍卫不了,又怎能捍卫香港治安?”赢得港人喝彩,经常有人感叹香港政客不如英国,此番或许要倒过来,鼓励布莱尔向叶太学习。
当然,有人必不同意,原来在某些英国人眼中,布莱尔只是一位善于包装的政客,上台数年,毫无建树,这次拼错字更代表了英国文化的沉沦耻辱。对我表达这番意见的是杜德桥(Dudbridge)教授。他执教于牛津,晚宴上,谈话提及布莱尔,文质彬彬的文学教授立即扯火,手舞足蹈地痛责首相欺骗人民:例如将前任首相所做的施政成绩据为己功;例如盲目支持布什向阿富汗空袭;例如只懂演说而不推实务。“布莱尔拼错了toomorrow,”杜德桥严肃地说,“我们认为他错得too much!”
那一夜,在牛津文学与时事交错而谈,伴我度过非常愉快的四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