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像人,有的俗气,有的不俗。偏见的人一口咬定畅销作品必是俗气,其实并不尽然。Edmund Wilson说:不少有品味的人都劝他认真看待毛姆(Somerset Maugham)的作品,可是他始终觉得毛姆顶多是二流作家;他说毛姆在美国名望甚高,《人性枷锁》原稿居然奉献给国会图书馆庋藏,简直是文学之坠落,令人胃口大倒,无心写作。他说毛姆的文字越白越好(“Mr Maugham writes best when his language is plainest”),作品流畅,饶有趣味,可惜始终是杂志货色(“but these stories are magazine commodities”)。毛姆小说故事铺陈生动,畅销多年,发了大财,严肃作家多不顺眼,总是说他庸俗。我觉得看毛姆文字来打好英文基础还不失为良策,起码故事引人入胜,不沉闷。巴尔扎克、福楼拜、莫泊桑都在杂志上登小说,“to damn a story because it is a magazine story is absurd”,毛姆辩解说。
说文字俗,与文言白话无关;作者的胸襟和品味举足轻重。冒襄的《影梅庵忆语》自有历史与文学之价值,但论笔墨则有的地方清雅,有的地方俗气。“舟泊江边,时西先生毕今梁寄余夏西洋布一端,如蝉纱,洁比雪艳,以退红为里。为姬制轻衫,不减张丽华桂宫霓裳也。偕登金山,时四五龙舟冲波激荡而上,山中游人数千,尾余两人,指为神仙。绕山而行,凡我两人所止,则龙舟争赴,回环数匝不去。”这样的段落未必是文字俗气,可能是蝉纱轻衫不够庄重,也可能是比姬为张丽华显得平庸,又或许是说出人家指他们为神仙肉麻。另一段说:“鸳鸯湖上,烟雨楼高。逶迤而东,则竹亭园半在湖内,然环城四面,名园胜寺,夹浅渚层溪而潋滟者,皆湖也。游人一登烟雨楼,遂谓已尽其胜,不知浩瀚幽渺之致,正不在此。”这的确是高洁得多了。自己的儿女私情恐怕真是不可随便描绘出来,怎么写格调都高不到哪里去。《浮生六记》也如此,幸好悲剧成份够浓,芸娘又不是什么大美人,否则糟糕。
前几天看到萧乾新写的《昆明偶忆》,想到那里写到那里,文字像标致的村妇那样清爽,真是一点不俗气的文字了:“那时,收容我和小树叶的杨振声、沈从文两先生住在北门街。每放警报,我们就一道外逃去躲避。战时,死神随时可以光临。相对而言,在大后方要算踏实多了。我们都是从烽火中逃出来的。对於昆明这个大后方大都怀着感激之情。”我一向喜欢萧先生的笔,早年当过记者毕竟不同,人情世事看得细,落墨写实,没有废话。他写的信也这样,短短的,要说的都说了,又有情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