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写作者来说,重要的是找到仅仅属于自己的眼光。没有这个眼光,写一辈子也没有作品,世界再美丽再富饶也是别人的。有了这个眼光,就可以用它组织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
一个作家的存在理由和价值就在于他发现了一个别人尚未发现的新大陆,一个仅仅属于他的世界,否则无权称为作家。
任何精神创作唯有对人生基本境况做出了新的揭示,才称得上伟大。
要创新,不要标新。标新是伪造你所没有的东西,创新则是去发现你已经拥有的东西。每个人都有太多的东西尚未被自己发现,创新之路无比宽广。
一个作家的价值不在作品的数量,而在他所提供的那一点新东西。
一流作家可能写出三流作品,三流作家却不可能写出一流作品。
最好的作品和最劣的作品都缺少读者,最畅销的书总是处在两极之间的东西:较好的,平庸的,较劣的。
不同的作家有不同的读者群,从读者的层次大致可以推知作者的层次,被爱凑热闹的人群簇拥着的必是浅薄作家。
几乎每个作家都有喜欢他的读者,区别在于:好作家有好的读者,也有差的读者,而坏作家只有差的读者。
写自己是无可指摘的。在一定的意义上,每个作家都是在写自己。不过,这个自己有深浅宽窄之分,写出来的结果也就大不一样。
可以剽窃词句和文章,但无法偷思想。一个思想,如果你不懂,无论你怎样抄袭那些用来表达它的词句,它仍然不属于你。当然,如果你真正懂,那么它的确也是属于你的,不存在剽窃的问题。一个人可以模仿苏格拉底的口气说话,却不可能靠模仿成为一个苏格拉底式的思想家。倘若有一个人,他始终用苏格拉底的方式思考问题,那么,我们理应承认他是一个思想家,甚至就是苏格拉底,而不仅仅是一个模仿者。
写作的“第—原理”:感觉的真实。也就是说,必须是有感而发,必须是你之所感。
感觉是最个别化的东西。凡不属于你的真实自我的一切,你都无法使它们进入你的感觉。感觉就是此时此刻的你的活生生的自我。如果这个自我是死气沉沉的,你就决不能让它装成生机勃勃。
情节可以虚构,思想可以借用,感觉却是既不能虚构,也不能借用的。你或者有感觉,或者没有感觉。你无法伪造感觉。甚至在那些貌似动情或深沉的作品里,我也找不到哪怕一个伪造的感觉。作者伪造的只是感情和观念,想以之掩盖他的没有感觉,却欲盖弥彰。
有人写作是以文字表达真实的感觉,有人写作是以文字掩盖感觉的贫乏。依我看,作品首先由此分出优劣。
请注意,我强调的是感觉的真实。感觉无所谓对错,只要是一个独特自我对世界的真实体验,就必有其艺术上的价值和效果,哪怕这个自我独特到了病态的地步。
有两种写作。一种是经典性的,大体使用规范化的语言,但并不排除在此范围内形成一种独特的语言风格。它永远是文学和学术的主流。另一种是试验性的,尤其是在语言上进行试验,故意打破现有的语言规范,力图创造一种全新的表达方式。它永远是支流,但其成功者则不断被吸收到主流中去,影响着主流的流向。
我知道自己属于前者。我在文学上没有野心,写作于我不过是一种记录思想和感受的个人活动。就此而论,现有的语言已经足够,问题只在如何更加娴熟自如地运用它。但我对后者怀着钦佩之心,因为在我看来,唯有这种语言革新事业才是严格意义上的文学创作。
创作是一种试验,一种冒险,是对新的未知的表达方式的探索。真正的创作犹如投入一场前途未卜的热恋兼战争,所恋所战的对象均是形式,生命力在其上孤注一掷,在这场形式之恋形式之战中经受生死存亡的考验。
在这个意义上,中国的文人并不创作。对于中国的文人来说,写作如同琴棋诗画一样是—种嗜好和消遣。或者,如他们自己谦称的那样是“笔耕”,——“笔耕”是一个确切的词,令人想起精神的老圃日复—日地在一块小小的自家的园地上辛勤耕耘,做着重复的劳动,以此自娱。所以,中国的文人诚然能出产一些风味小品,但缺少大作品。
写作作为—种生存方式,可以是闲适的逍遥,也可以是紧张的寻求。前者写自己已有而合意的东西,后者写自己没有而渴望的东西。按照席勒的说法,前者为素朴诗人,属于古代,后者为感伤诗人,属于近代。然而,就个人而言,毋宁说前者属于中年以后,后者属于青年期。人类由素朴走向感伤,个人却由感伤回归素朴。东方是世界的古代,同时又是老成的民族,多素朴诗人。西方是世界的近代,同时又是青春的民族,多感伤诗人。
诗写感觉和心情。我们的感觉和心情常常是由具体的人和事引起的,其中哪些值得写,哪些不值得写,或者说,怎样辨别它们有无艺术价值呢?我提出一个标准:倘若除去了具体的人和事,那些感觉和心情显得更美了,就说明它们捕捉到了人性的某种秘密,所以具有艺术感染力和艺术价值;相反,则说明它们只是与具体的人和事纠缠在一起的凡俗心理现象,仅对当事人具有日记的意义,在艺术上却毫无价值。
我是在读海涅的诗时想到这一点的。他的佳作都属于前者,败笔都属于后者。
我写作时会翻开别人的文字,有时是为了获得一种启发,有时是为了获得一种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