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有人问我,在我已经出版的书中,我自己最喜欢哪一本,我的回答大抵是——《人与永恒》。
我常常自诩为自己写作,可是在我的全部作品中,能够完全无愧于这一宗旨的,当推这一本书。收在里面的那些随感,至少初版时的那些内容,我写时真是丝毫也没有想到日后竟会发表的。那是在十多年前,我还从来不曾出过一本书,连发表一篇文章也属侥幸的时候,独自住在一间地下室里,清闲而又寂寞,为了自娱,时常把点滴的感想和思绪写在纸片上。我甚至没有意识到我这是在写作,哪里想得到几年后会有一个编辑把它们收罗去,像模像样地印了出来。
我自己对这本书的确是情有独锺。读它的感觉,就像偶然翻开自己的私人档案,和多年前那个踽踽独行的我邂逅相遇。我喜欢和羡慕那一个我,喜欢他默默无闻并且不求闻达,羡慕他因此而有了一种真正自由的写作心态。我相信,不为发表而写作,是具备这种自由心态的必要条件。如今的我,预定要发表的东西尚且写不完,哪里还有工夫写不发表的东西。当然,写发表的东西也可以抒己之胸臆,不必迎合时尚或俗见,但在心理上仍难免会受读者和出版者眼光的暗示。为发表的写作终究是一种公共行为,对于一个作家来说,它诚然是不可避免也无可非议的,然而,有必要限制它所占据的比重,为自己保留一个私人写作的领域。
事实上,长远地看,读者的眼睛是雪亮的。那种仅仅为了出售而制作出来的东西,诚然可能在市场上销行一时,但随着市场行情的变化,迟早会过时和被彻底淘汰。凡是刻意迎合读者的作家是不会有真正属于自己的读者的,买他的书的人只是一些消费者,而消费的口味决无忠贞可言。相反,倘若一个人写自己真正想写的东西,写出后自己真正喜欢,那么,我相信,他必定能够在读者中获得一些真正的知音,他的作品也比较地能够长久流传。联结他和他的读者的不是消费的口味,而是某种精神上的趣味。人类每一种精神上的趣味都具有超越世代的延续性,其持久犹如一个个美丽的爱情神话。
本书1988年3月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第1版,1992年4月出版第2版,迄今发行已逾10万册。使我感到满意和欣慰的是,这个成绩是在没有任何媒体炒作的情形下取得的。现在,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又将在香港出版本书。当此之时,我用上面这些话自勉并且和我的读者共勉。
19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