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文字风格如同好的仪态风度一样,来自日常一丝不苟的积累。
无论写什么,哪怕只是写信,写日记,写一个便笺,下笔决不马虎,不肯留下一行不修边幅的文字。这样做的人日久必能写一手好文章。
文字平易难,独特也难,最难的是平易中见出独特,通篇寻常句子,读来偏是与众不同。如此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独特,方可称作风格。
刻意求来的独特是平庸的另一副面孔,你会发现,它其实在偷偷地模仿,而它本身也是很容易被模仿和复制的。
真正的独特是不可模仿的。它看不见,摸不着,而你却感觉到它无处不在。它不是某些精心做出的姿态,而是贯穿作者全部作品的灵魂。这便是我所理解的风格。
一个好的作者,他的灵魂里有音乐,他的作品也许在谈论着不同的事物,但你仿佛始终听到同一个旋律,因为这个旋律而认出他,记住他。
好的作家生活在自己的韵律之中,因此能够不断地唱出自己的新的歌曲。那些没有自己的韵律的作家,他们唱不成调,唱得最好时是在模仿别人。
语言是一个人的整体文化修养的综合指数。凡修养中的缺陷,必定会在语言风格上表现出来。
写得明白易懂的诀窍是,只写自己懂的东西,不写自己不懂的东西。
世上读不懂的书,作者自己也不懂的占大半。
质朴是大师的品格,它既体现在日常举止中,也体现在作品中。这是一种丰富的简洁,深刻的平淡,自信的谦虚,知道自己无需矫饰。相反,那些贫乏浅薄之辈却总是在言谈和作品中露出浮夸高深狂妄之态,因为不如此他们就无法使自己和别人相信他们也是所谓艺术家。
只有质朴的东西才能真正打动心灵。浮夸的东西只会扰乱心灵。
把简单的事情说得玄妙复杂,或把复杂的东西说得简单明白,都是不寻常的本领。前者靠联想和推理,后者靠直觉和洞察。前者非聪明人不能为,能为后者的人则不但要聪明,而且要诚实。
托尔斯泰的伟大在于他那种异乎寻常的质朴和真实。与他相比,许多作家都太知识分子气了,哪怕写起平民来也是满口知识分子语言。托氏相反,他笔下的知识分子说的仍然是普通的语言,日常生活的语言。
事实上,人们历来用生活语言说话,用书本语言写书,已沿成习惯。用书本语言说话和用生活语言写书都是难事,前者非不可救药的书呆子不能为,后者非不可企及的大师不能为。
有的人用平平淡淡的语言说出不同凡响的见解和朴实的真理(两者往往是一回事),有的人满怀激情地说些老生常谈。据说他们写的都是哲理散文。
对于一个作家来说,节省语言是基本的美德。要养成一种洁癖,看见一个多余的字就觉得难受。
一种人用平淡朴实的口气说出独特的思想,另一种人用热烈夸张的口气说出平庸的思想。
贤哲用朴实的文字说出深刻的思想,到了模仿者口中,就变成用夸张语调说出的平庸的思想了。
格言是天神们私下议论人类隐情的悄悄话,却被智者偷听到了。
世上根本就没有所谓格言家。格言乃神的语言,偶尔遗落在世间荒僻的小路上,凡人只能侥幸拾取,岂能刻意为之。
俏皮话机智,大实话中肯。好的格言既机智,又中肯,是俏皮的大实话。
那些在市场上兜售,内容大同小异,少男少女们买去填在赠言册、生日卡、贺年卡上的东西,也配称作格言么?
只有聪明人才能写出好格言,但只读格言的人却是傻瓜。
我的目标是写得流畅质朴而且独特,而不是写得艰涩玄妙以造成独特的外观。
有的文字用朴素的形式表达深刻的内容,有的文字用华丽的形式掩盖肤浅的内容。然而,人们往往把朴素误认作浅显,又把华丽误认作丰富。
我的人格理想:成熟的单纯。我的风格理想:不张扬的激情。
别人说过的话尽量少说,自己想说的话尽量说透。
一段表达精当的文字是一面旗帜,在它下面会集合起共鸣者的大军。
浪漫主义的可笑在于失去了欣赏者。
文人最难戒的毛病是卖弄。说句公道话,文字本身就诱惑他们这样做。他们惯于用文字表达自己,而文字总是要给人看的,这就很容易使他们的表达变成一种表演,使他们的独白变成一种演讲。他们走近文字如同走近一扇面向公众的窗口,不由自主地要摆好姿势。有时候他们拉上窗帘,但故意让屋里的灯亮着,以便把他们的孤独、忧伤、痛苦等等适当地投在窗帘上,形成一幅优美的剪影。即使他们力戒卖弄,决心真实,也不能担保这诉诸文字的真实不是又一种卖弄。
车尔尼雪夫斯基反对艺术仅仅表现狭义的美即激情,而要求表现广义的美即全部生活。站在这一立场上,他精彩地抨击了雨果式的浪漫主义,包括浮夸的语言,狂暴的激情,虚构的性格,诡谲的情节,悲惨的境遇,兴奋的调子,“做作地把幻想刺激到病态地紧张的地步”,等等。所有这些与尼采对浪漫主义的抨击十分相似。我相信,这里显示了他的“美是生活”与尼采的“美是生命”这两个命题的相通之处。浪漫主义之所以令人反感,就因为它既是做作(反生活)的,又是病态(反生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