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嫖娼,在过去的中国不算事。王朝时代,妓院的主流,是官营的。这事据说是从春秋齐国的管仲开始,为了国家创收,弄了女闾三百,设立红灯区。从这以后,官员嫖妓,官妓优先供给。古人讲究情趣,官员送往迎来,联络感情,招妓侑酒,例行公事。妓女不仅仅是陪酒亵戏,重点是歌舞弹唱。所以,教坊里的官妓,吹拉弹唱,都得会点。琵琶也好,中阮也好,都是妓家的传家乐器。能边弹边舞者,自是此辈中的高手,所以值得被敦煌壁画记录下来。当然,唐代的时候,也有舞剑器的,记录者,则是诗人。
当然,不管歌舞如何,男女之事是免不了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歌舞,也是为了让性事更激昂,更富有情调。严格地说,那年月,妓女的姿色不见得可以跟官员家里的歌姬媲美,但技艺和情调,肯定要高。所以,才让家里有一堆佳人的达官贵人,一个劲儿地往花街柳巷溜达,大把大把地扔钱。
其实,就算妓女们的色艺都不敌家里的,官员们该去还是得去。灵长类动物的本能,强悍、地位高的雄性,就是要尽可能多地占有异性。猴子变人之后,有了文化,这种行为被披上了文化的外衣,但实质上,还是多多益善。占有更多、更美丽的女性,未必是性欲的需要,而是权势和地位的展示。就跟财产和房舍一样,越多,越宏丽,自家的感觉就越是好。
比较野蛮一点的,大抵动强生抢,据说成吉思汗就喜欢抢别人的老婆,对处女反而不稀罕。已经是人家的所有物了,抢过来变成自己的,过瘾。比较有文化的汉人官员,不屑于这样强横,他们会买,会诱使部下奉献。当然,如果诱惑力足够大,也不排除动抢。西晋时的石崇,就因为自己的爱姬绿珠名头太响而遭了祸。后蜀的花蕊夫人,也由于艳名太著,害得老公国破家亡。所以,理性选择,金屋藏娇,还是藏紧点好。但过于低调,没法跟人炫耀,又很是没趣,像明珠暗投,绣衣夜行。
所以,比较起来,还是嫖妓比较合理。教坊里的美女,是大家的,首先是官员的。想炫耀一下权势,亮出头衔,多扔点缠头就是。况且,吃花酒的时候,众多官员在一起,官大官小,一目了然,自古美女爱高官,你官儿大,自然会有美女前来奉承,给足了你面子加里子。
官员嫖妓的好日子,到了清朝,遭遇毁灭性打击。满人是从白山黑水那儿下来的,原本日子就俭朴,见不得明人的骄奢淫逸,加上研习理学,把朱熹纸上的话当了真,所以,皇帝不许官员嫖妓。官员不进妓院,待仕的士大夫当然也就不便进。弄得清代妓女文化萧条,再也出不来柳如是、李香君这样的名妓。京里的官员憋极了,只好在戏子身上打主意。当年的戏子,都是男儿身,但俊俏的男旦,却也可以成为妓女的替代,时人把这叫作逛相公堂子。别误会,这不是同性恋,不过是有点偏差的嫖妓。
这样的日子,到了晚清有所改变,纲纪乱了,太后和皇帝管不了那么许多。巡城御史睁一眼闭一眼,胡同里安营扎寨的妓女多了,逛胡同的官员,也就多了。只要不闹得太不像话——像庆王爷的儿子载振那样,率领本部官员集体招妓,没有人大惊小怪。民国之后,官员就更自由,各部议事,都挪到了八大胡同的花酒席上,莺莺燕燕,当了半个总长的家。作为新事物的国会议员,也不甘落后。当年北京人称,有三样人比较喜欢逛胡同,两院一堂。两院就是国会参众两院,一堂就是京师大学堂,即今天北大的前身。不过,在民国初年,这个学堂多数的学生,都是官身。
其实,在任何时代,嫖妓都不是一种好事,无非败德之行。对于三妻四妾,歌儿舞儿成群的达官贵人来说,自家的碗里那么满了,还要到外面打野食,无论如何,老百姓都不会感到舒服。但是,在一个男权社会,一个官权大于天的社会,官员要怎样,皇帝不管,还能有谁管呢?在现代社会,官员嫖妓这点事,如果仅仅事关他们的脐下三寸,自己掏钱自己消费,不过是私德问题。因此犯了党内的规矩,也是他们党内的事。可是,如果这后面有权钱交易,权色交易,那可就事儿大了。可惜,但凡官员在这事上栽了,多半都跟交易有关。解决之道,如果回到古代,让官员有嫖妓的特权,更是天下大乱。加强道德教育,让官员天天学习,好思想恐怕也灌输不到脐下,该犯事的,还是得犯。
说一千道一万,还是得有制度,制度上的人盯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