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法家,到了韩非这里,已经演变成绝对君主主义,大有“三忠于、四无限”的味道。所以,奉献了学说之后,在深爱其学说的秦王嬴政这里,他也只能死了,好让他至死忠于嬴政一个,别便宜了别人。秦统一之后,韩非子的信徒李斯推动秦始皇焚书坑儒,也是应有之义。战国时的儒家,信奉的是君臣相对主义,君当臣为国士,臣才能为君效命,如果君主待臣如草芥,那么臣子也可以当君主如仇寇。所以,韩非子非儒,因为儒以文乱法,坏了尊君的规矩。那么,找个借口把讨人嫌的儒生坑掉,自然是令他们快意之事。
但是,坑儒是在焚书之后的一年发生的,主导者是皇帝,不是丞相。事情的缘起,不是儒生议政——对皇帝的政策说三道四,而是姓卢姓侯的两个宝贝,为秦始皇找仙药,花了皇帝不少银子,结果当然找不到,溜之乎也。开溜之前,还放出话来,讽刺了皇帝几句。联想起徐福带了三千童男童女、大批的物资出海找神仙,也一去不返。被骗惨了的秦始皇,不由得不怒。卢、侯两位,无疑都是读书人,但到底是方士还是儒生,已经无从考证。我们知道的结果是,秦始皇盛怒之下,抓不到该抓的,就拿他们的同类出气。三木之下,严刑拷打。诸生转相告引,牵连多至四百六十余人,一并都给坑了。后来又抓的,还稍微客气点,都给发配了。这些人里,肯定有儒生,但整的重点却是方士。后世说坑儒,实际上是夸张,这个夸张,是受前一年焚书的影响,因为焚书的重点,是跟儒家有关的诗书和史书。再加上,后世儒生是所谓读书人的代名词,但在当年,并不是这样的。
孔夫子当年,是敬鬼神而远之的,后辈门徒,居然被骗钱的方士牵连,大批丢了性命,多少有点冤枉。但是,只要秦朝存活一天,儒家之徒的日子肯定不会好过。春秋战国之际,儒墨号称显学,但最终都没有显过法家。法家其实是从儒家脱胎而来的,但这个恶胚胎,长大之后,居然欺师灭祖,把儒家当敌对势力对待。只是,在焚书坑儒的政策里,焚书才是重点,坑儒,不过是一个点缀。
当年焚书,针对两类。一、史书,除了秦国史之外,全烧;二、诗书百家语,不仅烧,而且今后不许人提及。谈及历史,就是以古非今,要族灭。谈起诗书百家语,则弃市(杀掉弃之于市,示众)。所以,读书人即使没有被坑,也没有被发配,肯定也不能靠自己的知识过活了。春秋以来将近五百年的私学传统,到了秦朝被迫中断。读书人唯一的出路,是学点技术,医药、卜筮、种树。再就是学法律,还只能放下架子,跟着官吏学。
所以,坑掉的那四百六十个人,只能算秦朝文化禁锢政策的一点无意之中的补充,更多的是为秦始皇泄愤,泄对那些骗人的方士的愤。从这个意义上说,1949年以后,好些为秦始皇辩白的学者,说的也不完全错。相对于坑儒而言,烧书的危害显然要大得多。对于诸子百家和各国史书,伤害尤其明显。儒家经典,儒生是可以背诵的,即使文字版被烧掉,凭着记忆,也可以写出来。但春秋以来流传下来的各种书籍,在没有印刷术之前,每每有各种各样的抄本,人们也不大可能把它们都背诵记熟。而且竹简形式的书籍,收藏不易,隐藏更不易。秦朝拥有一直延伸到乡一级的政府,有如狼似虎的官吏,只要政府令下,这些书的大部,肯定就给毁了。保留在皇家图书馆的抄本,虽然还在,但秦末大乱,项羽进咸阳,也付之一炬。
烧书,杀人,都是为了毁掉民间讲学的传统,进而毁掉春秋以来的文化。仅仅在法令学习的意义上,恢复过去的王官之学的面目。从此而后,只有官府才有书,书只是法律书,想学,只能跟官吏学法令,进而成为预备官吏。所以,秦人就业,除了农工商之外,还有“学为吏”一途。除此之外,就是做医卜,靠治病打卦混日子了。
这样的社会,当然特别没劲儿。不仅对先秦之世是一种大反动,就是对于秦自己之前的社会,也是倒退。因为,连吕不韦的《吕氏春秋》,此时也不能读了。幸亏秦朝二世而亡,否则,读书人这样过日子,岂不是跟蹲监狱差不多了?当然,在暴政的高压之下,这样的日子也是能过的。因为,坐牢受刑的担忧,已经压过了日子本身的枯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