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福建南平校园血案之后,一连串针对孩子的血案在江苏、广西、汉中发生,甚至首善之区的北京,警方也宣称阻止了7起类似的案件。这些校园(包括幼儿园)血案,多为社会泄愤性质的案件。凶嫌显然多为抱着必死的决心来实施犯罪的,通过公开杀害幼童报复社会。毋庸置疑,南平事件起了某种示范作用,唤起了某些凶徒的行凶意念。连串发生对孩子下手的公开性示威性的凶案,史上罕见,令人震惊且百思不得其解。
福建地方出于迅速抚平事端的考虑,很快将南平事件的凶犯郑民生绳之于法,我们因此失去了仔细研究案件的机会,面对接下来发生的凶案,其原因到底为何,大体上只能推测。
当然,无可否认,现在社会上的确存在着无所不在的戾气,各种社会矛盾尖锐,官民矛盾、贫富差距以及各种社会纠纷——经济纠纷、校园纠纷和医患纠纷等等纷至沓来,而且越来越激化。这些矛盾和纠纷,往往缺乏一个合适的出口。司法失效现象,愈发严重,找行政机关解决,又受阻于截访,传统社会原来有的社会调解机制,现在也基本丧失。问题无从解决,纠纷无从调解,在这种情况下,戾气只会愈积愈浓烈,一有机会,就爆发出来。
另一方面,我们的社会,也缺乏一种能抚平人们不平之气的文化。现行的意识形态导向的文化,实际上已经失效。儒家文化近来虽经倡导,但并未深入底层社会。而底层社会原有的宗教信仰,也呈零落之态,从前对人们行为有规劝作用的积德行善、因果报应、地狱恐惧等观念,也不复存在。这种状况,往往会使得那些原本性格暴虐之辈,在丧失底线趋于极端之际,缺少一个刹车的机制。
但是,即便如此也难以解释,以往的类似事件当事人报复泄愤的对象指向成人、指向强力机关,这些人为什么要选择无辜的孩子下手?换言之,他们为何不学杨佳,非要学郑民生?保护幼小,是生物的本能,这些人的行为,不仅突破了人类的底线,而且禽兽不如。他们怎么会走到这一步呢?
其实,道理也很简单,处于底层的人们,在受到权力和强力侵害的时候,是很容易被侵害行为及其背后的观念所毒害的,他们遭侵害而生起的报复心思,往往会更加怨毒,如果没有化解的途径,久而久之,他们自己就变成了既是受害者也是中毒人。由于他们非常弱势,报复强力者往往没那个本事,即使自己不打算活了,想干出一番“轰动”的事来,引起社会的注意,就想到选择更弱的孩子下手。
所以,要想根本遏制这类案件的发生,加强校园、幼儿园的保护无疑是必要的。但是,仅仅加强防堵,是远远不够的。况且,防堵所需要的成本,随着形势的严峻,会越来越大,大到一定程度,总不能满世界都是武警和警察。当前首要的任务,是要让司法能够起到应有的作用,当然,做到这一点,前提就是司法要独立。一个不独立的司法,听命于党政机关的司法,就是一个无效的司法。无效的司法带来的社会问题,是人们对于法律解决的绝望。
河南商丘赵作海无端被屈打成招,当成杀人凶犯入狱,在监狱里11年,居然根本不想上诉,可见这种绝望之深。当这种绝望开始弥漫之际,完全无视底线的泄愤报复拼命事件也就一个一个地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