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然八年,我却仍记得那个下午的欢喜。
节后回京,适逢有多年未见的女友到北京来,天儿好,约在了胡同里的咖啡馆。两个姑娘,一个暖洋洋的下午,还有店家一只又黑又肥的猫。
算算都是近十年的交情,当年同是杂志期刊作者,再后来又到广州同一家杂志社实习,只是最后都没留下,我辗转其他四处,她在广州待了两年,再后来回了西安。一别数年,偶有联系,也只是在网上偶尔聊聊,只知道姑娘成了家,生了娃,一切安稳,按部就班。我们坐在印花的沙发上,细数经年种种,聊起那时供稿的杂志,某熟识的编辑或作者,聊起当时实习的杂志社,聊起广州,聊起当时一起共事的姑娘们。
当时的杂志早已不在,姑娘们也早已各奔东西,有的回了家乡,有的又辗转他处,有的依然笔耕不辍写稿出书,也有的早就封笔退隐江湖销声匿迹的。她提到她的偶像,我提到我的偶像,我说我偶像结婚了,她说真的?我说嗯,发微信朋友圈了,嫁了个老外。姑娘说,你偶像结婚倒是稀罕。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是对的,包括我们欣赏的人。姑娘是金牛座,虽然我不大信星座,但概率学偶尔还是会有相通之处。姑娘上进踏实,早年我们沉迷风花雪月的时候,这姑娘只暗暗发狠,说自己三十五岁之前要自己赚到房子和车。年龄未到,房子和车已都有了,同时也有了家有了娃。当年姑娘文字上的偶像,也早已如此,在北京小日子过得也颇为不错,我们相约过,但一直未见过。
金牛姑娘说人如其文,你跟你偶像一样啊,人也漂,文也漂。我的文字女神早年与安妮宝贝、李寻欢等同属一拨,早年成名,只是后来有的人名声大噪,毕竟,成名也只是个概率学,而且是极小的概率。我偶像呢,还是一如既往地在写,写她的小说、她的游记,常年游走在周边临近的小国之间,甚至一住就是大半年。然后写书,写故事,写嬉皮士,写游走,写修行,写她在途中遇到的方士、占卜师、艺术家,写小旅馆里遇到的法国建筑师,写每天傍晚喝多了便在阳台上唱歌的德国年轻人。
她一路走,我一路看,后来我们认识,偶有联系,但礼貌客套,不曾深谈,我只说我很喜欢她。成年人的喜欢,是让对方感到善意,但并不打扰。我喜欢她的文字,空灵,一直在路上,始终是漂泊感,没有世俗所谓的尘埃落定或者安身立命,这是一种勇气。早几年我还经常写小说的时候,也鲜少写尘埃落定的结局。身边有朋友指出,我说我总觉得他们还年轻,故事还没完,我希望他们作别眼下,走到未来去。有归宿固然是好事,但更让我着迷的是有故事。
春节期间,在朋友圈看到偶像发了照片。两人去领证,伴侣是外国人,没有婚礼没有喜宴,一切从简自然。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切在我看来与她本人如此吻合,恰到好处,好像她的人生便理应如此,每个阶段,每个细节,每段故事。如果真有命运一说,我想,每个人对自己的命运,都是早早有所感知的。
金牛姑娘说,你偶像都结了,你也别单着了,这种事只能顺其自然。金牛姑娘这次是来京办私事外加访亲友,她说:“你在北京待得惯吗?”我说:“很习惯啊。”的确,我现在无论回家还是出差,走久了都会想回北京。我说这座城市让我心静,旁人满脸质疑。在很多人眼中,这座城市意味着拥堵、高消费、快节奏、压力大、人才辈出竞争激烈,甚至一穷二白。然而,她给我的感觉是安静和自由。我走过的城市,截至目前最喜欢的两个,一个北京,另一个就是广州。
曾有人在我初抵某座城市时对我说,让一个人对一座城市产生情感,莫过于有故事发生。可是,多年以后,我发现,我们慢慢淡忘了那些与之相关的故事,也疏远了当时的人和情感,唯有对城市产生喜爱和留恋。北京于我来说,是个转折点,让我从懵懂自我走向平静成熟的地方。而广州,则是承载了我大段大段的青春告白。
我常说时至今日,到任何一个陌生地方去,我都不会不适应,都会游刃有余,不会在心理上产生恐慌和紧张。我甚至误以为我一直以来都是这么好的心理素质,回头想想,并非如此。我还记得初到广州的那个夜晚,飞机降落前俯瞰城市,一张偌大的璀璨的不辨方向的网,陌生的地方,全新的人际交际,完全不同的地域文化,甚至连语言都有很大分歧。还记得某次我将手袋落在711的收款台前,众人在我身后喊,但我完全不知道是在喊我,直到有人意识到我不懂白话,才用陌生的腔调喊我说:“小姐,你掉了东西。”
离开广州前跟大家聚了一次餐,我乘公交,转地铁,一如既往迷路,越走越远,最后打车,就差搭轮渡了。而今想想,我在那座城市里,一直在迷路,三番五次。
我住的地方离上班的地方步行大约十五分钟,我便自信满满地凭着感觉走,结果走到了江边的别墅区,一路繁花浅篱,路口有水果摊,还有不知谁家的大黄狗。我感觉到自己又迷路了,却走得欢喜。说实话,我喜欢迷路的感觉,直到眼下也是,前提是不赶时间的话。那些陌路里的风景,常会让我觉得小惊喜。时至今日,我也经常一个人背着包走街串巷。朋友都知道我经常迷路,偶有熟人来京,我便带人家四处闲逛,人家问我认路吗,我说不认得,对方便一脸担心。我说担心什么,走累了就找个地方歇脚,遇到好吃的就吃,看到有意思的就逛。
已然八年,我却仍记得那个下午的欢喜,道路安静,一路繁花,没有什么行人,两旁是别墅区鹅黄色的屋顶和鹅黄色的篱笆。后来有条窄的斜街,我走过去,对外开放式的院子,挖了水池,水池里满满种着睡莲,深棕色的木条地板,阴凉处躺着两只猫。是一家私人甜品店,老板一看就是南方人,身材不高,但五官清秀,手臂上扎了条印花头巾。
我要了碗绿豆沙。味道极好。或许是当时情景,或许是一别数年,或许是辗转偶得,总之,那是我记忆里最好吃的一碗绿豆沙。清清凉凉,甜而不腻,口感无比细腻,不知老板加了什么,有种淡淡的清爽之香,混着冰凉尤为提神。我有片刻走神,深觉就停在这个径深不知名的小巷里,在这连片紫莲之上,停下来,安静欢喜地做个老板娘也不错。
我喜各类甜食,自然少不了绿豆沙和红豆沙。夏日里暑气重,自己偶尔也会煮些冰糖绿豆水,放一小把莲子,但味道都很一般,总是觉得不入味。天冷时在外面吃饭,也常点一碗热的红豆沙,但最好吃的那一碗绿豆沙,便在陌巷深处再不可得。后来,我也寻了两次,却再未寻到那条狭窄且繁花满缀的小径,也再未找到那家铺着深棕色地板、池中养着睡莲的甜品店。
在我们一路向前行走的过程中,总有些人、有些事、有些风景、有些际遇是偶得的,我将这些称之为陌路风景,计划中得来自然完满,而相较那些计划的,其实我更喜欢这些毫无预兆的邂逅和偶遇。
当年在广州时我尤为喜欢一位姐姐的诗,却不知与之同事一场,妙人就在我身边我却不得知,直到我离开,才知道原来终日坐我身边的时尚编辑就是那位诗人姐姐,后知后觉扼腕可惜。没想到数年之后,那位写诗的姐姐也到了北京。前几日,她发了邮件给我,附件是PDF格式的文档,有她的精心配图。她说:“乔,知道你喜欢诗,随手整理了一些发给你。”
生活总是兜转迂回,迂回再进。很多年前,我以为若干年后让我刻骨铭心,念念不忘的是青春里的那些爱恨得失,或伤或痛。可是多年以后,我记得缅怀的是一碗偶得的绿豆沙,以及一面之缘的小老板。我想,这便是时间的有趣之处,它将我们的人生反应出化学变化,正因如此,一切皆不在计划之中。我们便不必惴惴。同样也无须耿耿,只需放松自在地前行。
金牛姑娘说盼着早点谈完事情早点回西安去,她说现在在陌生城市总是不安,也许是年岁渐长开始恋家的缘故。我倒相信每座陌生的城市都有一个开满繁花的巷口,在深巷里都有一处神奇所在,或许是个过百年的钟表铺,或许是某位高深的手艺人,或许是一碗绿豆沙,也或许,是一个故事、一段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