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爱是一种“病毒”,却是一种好得不得了的“病毒”。不能自拔?当然不能自拔啰!岂止不能自拔,还让人欲生欲死呢!
蔡澜先生:
说到爱情,我还是一个新人。读书时,我对男女间的爱情没多大兴趣,但喜欢和男孩子玩,因为他们比较有趣,不拘小节,不会冒出尖叫声。中学毕业后参加工作,我认识了不少朋友。他们大多数都有男女朋友,间接感受到他们的快乐。我开始问自己,是否也需要找一个男朋友了。
去年十月,我终于遇到一个令我心动的男生。当时是我主动示爱的,但两个月后我便提出分手。其实我是非常伤心的,在他身上我付出了很多,但最终发现我们根本不合拍。
今年年初,我又认识了一个“他”。起初,我不想和他在一起,因为我太害怕。爱情对我来说是一种病毒,有了便无法自拔。我已有半个月没见过他,打电话向他提出分手,他没有回信。我知道他已经变了心,但他不承认。现在有另一个男孩追我,但我不理他,我还是比较专一的。
我只是一个十八岁的女孩,为什么要用爱情来折磨我?我的性格是不是不应太早恋爱?我是否可以成为一个合格的女朋友?
保重!
祝好!
若男 上
若男:
谢谢,我很好。
从来信看,你的个性和名字一样,像个男孩子。不过,这绝对是正常的。
这种像男孩子的个性和行为,也常令人啼笑皆非。你认识了一个男朋友,即刻说爱上人家。虽然快了一点儿,但也没错,错就错在你在短短的六十天后又主动地向人家提出分手,这不是发神经是什么?
哦!你伤心,难道人家好过吗?要是对方是当真的,不是要人老命吗?
只有短短两个月的交往,你就说你付出很多。天呀!比起别人恋爱两年分手或者结婚二十年离婚的,你的例子根本就是开开玩笑而已。你们交往两个月,从不认识到认识,从不谈恋爱到恋爱,从合得来到合不来,本来就不够时间,你还说“发现”根本不“合拍”。哇!让我来替那个可怜的男孩子报仇吧!我读你的信才几分钟,已经“发现”你是一个不值得去伤心,也不值得去爱的人。
今年年初你又认识了一个男孩,又要和他分手。你的信是四月底写的,年初至今日不过一百二十天,比你上一次的六十天长了一倍。好呀!恭喜你,大有进步。
你既然知道他已变了心,还打电话跟他提出分手,这是不是恶人先告状?
好在这个男的比较聪明,他早已察觉,不然被你活活玩死!
你居然还有勇气说你是一个对爱情很专一的人,你根本不知道什么叫爱情。
是的,爱是一种“病毒”,却是一种好得不得了的“病毒”。不能自拔?当然不能自拔啰!岂止不能自拔,还让人欲生欲死呢!
回答你的问题:
一、爱情没有折磨你,几十天的爱情不算爱情。
二、你的性格是不应该太早恋爱的。
三、肯定,你肯定不适合做人家的女朋友。
如果你想赎罪,那么对这个新男朋友好一点儿,向他解释你为什么不理他,让人家死了这条心,别在你身上浪费时间了。
祝好!
蔡澜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