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封建制”和“郡县制”的思考“封建”和“郡县”属于中国古代制度的大框架。自秦统一以来,哪种制度更好就一直争论不休。虽说“历代都行秦政事”,但封建也并没有真的全身隐退,时不时地就冒出头来,在郡县之中插上一脚。
“封建”和“郡县”,属于中国古代制度的大框架。自秦统一以来,哪种制度更好,就一直争论不休。虽说“历代都行秦政事”,但封建也并没有真的全身隐退,时不时地就冒出头来,在郡县之中插上一脚。西汉初年大分封,到了刘邦的重孙子辈上才摆平,此后,西晋、元和明初都部分地实行过分封。到了晚近的光景,史学界由于五段论的思想指导,传统的封建和郡县的争议就更是显得夹缠不清,只好自我解嘲说此封建不是彼封建,硬性地将传统“封建”“郡县”话语中的封建跟Feudalism划清了界限。其实,在所有的政治名词的英汉对译中,以封建(或封建主义)来翻译Feudalism要算是比较贴切的一个,这个词,无论古义还是今义都差不多。如果说要在中国找类似于西欧中世纪的封建制度(Feudal system)的话,我们的西周时代所实行的被称为封建的制度倒真的很像。
不过,当年欧洲的封建国家是在蛮族入侵颠覆了古罗马帝国之后建立起来的,大多是武人的联合体,封建主和国王之间实际上是共生的,彼此间往往不见得有血缘关系。而中国西周的封建制,其主干部分却是统治家族内部按嫡长子继承的原则,亲疏远近权力分配的游戏规则和权力结构。在王朝的框架内,嫡长子为天子。余子封为诸侯,天子为大宗,诸侯为小宗;到了诸侯层次,则继承爵位的嫡长子为大宗,其余的封为卿大夫为小宗,依次类推,到了士这一层次为止,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士以下就变成平民,也就是说变成被统治者。这样的封建制,从治理的角度来看,实际上属于一种家族架构的层级治理形式,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近代以来经常批判的“家天下”模式。
相对应的,自春秋开始孕育,到秦统一定型的郡县制,由于治理不再依靠血缘家族成员,而是设官分治,由官员代表皇帝统治,所有的官员(管理者)都是皇帝的雇员。这样的制度实际上要算是“公司架构”,很有点像现代社会的公司企业。
显然,从统治绩效上看,公司架构的国家机器更有效率,能够比较好地利用土地、知识、人力甚至商业资源,可以动员比封建制国家更大的力量,从事战争或者其他规模较大的建设事业。郡县制的形成过程,从春秋到战国留给人们最明显的印象就是,战争规模越来越大,烈度越来越高。春秋初年几百乘战车几千人参加的战争已经算是大战了,可是到了战国时期,各国动辄用兵十万,甚至数十万。作为最费钱的一项买卖,战事的规模和烈度可以折射出郡县制的效率。套用一句现代管理学的术语,可以说,郡县制的目标选项里,效率是优于稳定的。
当然,封建制也不是一无是处。作为一种传统农耕社会中的政治制度,它的稳定性无疑是最强的。嫡长子继承余子降封的继承制度,至少在理论上排除了可能的继承纷争。相应的,宗法制度也是一个相对稳固的等级制,所有人的身份、地位,在一出生的那一时刻就已经决定了,他的位置只取决于他的父亲是谁,他从哪个女人肚子里出来的,嫡还是庶。等级排列的标准非常单一,只有一个血缘标准,所以等级排列的清晰度非常高。如果配之以相应的礼乐制度,在一个生活相对固化的农业社会里,如果制度目标的选项第一位是稳定的话,那么封建倒不失为一种比较好的选择。在这里,有必要提一句我们历史盛传的“三代”(夏、商、周)的礼乐制度。这种制度实际上是一种集祭祀、宴飨、游乐、教育为一体的仪式,贵族们通过这种定期的仪式,在钟鸣鼎食、抚琴鼓瑟、投壶复射加上诗礼答问之间,即使不能完全做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也各自认同了自己的位置,认同了整个的秩序。从另一个角度看,封建制也是一种管理成本较低的制度,无论哪一个层次的封建者,都不用设置太多的官员,配备财政、审计、监察机构,甚至不需要常备军。
当然,这种美好的境况,最终是被破坏了。封建制有一个致命的缺陷,就是它的维持,全赖王室对于征伐礼乐的主持,同时需要不断地对外扩张,以满足不断分封的需求。可是王室的扩张能力往往要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一旦扩张的步伐减慢乃至停滞,就不得不自削王室的领地以满足分封,这样就损害了王室的实力,久之,封建的秩序也就难以维持了。国都残破,平王东迁,势必“礼崩乐坏”,天下大乱,乱的结果最终是郡县制取代了封建制。这个转换,不仅留下了许多关于“三代之治”的幻觉,和九斤老太式的感慨,也给后来的史家留下了许多疑问。古代的中国,在三代和春秋战国之间,虽然有些许的变化,工具有若干进步和商业有些许发达,但无疑仍然都属于典型的农耕社会,这种社会选择宗法封建形式的政治结构,应该也是合适的,因为它稳定而且成本低。但问题在于,商之代夏,周之代殷,都是处于政治边缘的某一势力的崛起,整体取代。取代完成之后,原来处于文明中心的文化和制度当然不会被抛弃,因此,孔子认为,周礼、殷礼和夏礼之间,具有袭承关系,也可以理解为,所谓的三代之间,实行的是大体相近的制度(当然周制应该在宗法封建方面更具特色)。而在东周时代,类似的整体取代的势力尚未形成,楚和秦有些类似的气象,但毕竟力量不足,而且受到中原强大的诸侯齐和晋的抗衡。因此不可能在制度还没有大的变革之前实现整体取代。更关键的是,春秋竞争中的各个诸侯甚至大夫,在竞争过程中都意识到了直接控制的好处,纷纷想方设法强化自己的力量,开始了大规模的设官分治的历程,县和郡,都出现了(县出现在郡之前)。在这个过程中,士或者士以下的平民读书人的作用日趋明显,他们成为日益增多的官职的受益者,而士之间的竞争,则体现为一种知识的竞争,不仅促进了私学的兴起,而且使得统治者最大限度地享受到了知识资源的好处。诸侯和大夫之间的竞争,也体现为对知识资源的利用程度。这就更加促进了制度的变化,使制度向着官僚化的方向转进。今天我们一谈起官僚制,头脑里出现的往往是僵化、保守、低效率这样的概念,但是在那个时代,官僚制其实是效率的代名词。原本处于边缘的秦和楚,也由于文化的交流,被迅速卷进这种竞争之中。从春秋到战国的竞争过程中,凡是传统抛弃的越是干净,集权越是彻底,旧贵族势力被打击得越狠,知识资源利用的越是充分,就越是占有优势。最后的胜利者秦,理所当然地是这种新制度和新传统的既得利益者,所以,秦统一后,由于政治学理论所谓的“路径依赖”的缘故,即对距离最近的成功经验的习惯性依赖,必然会选择郡县制,不再封建。封建制对秦的统治者来说,只是一个遥远的幻觉,因为他们统一的时候,离这个制度的全盛时期已经有400多年之遥了。也就是说,秦之代周,不是一个直接的整体取代,而是一个漫长的渐进过程,这个过程,到了战国开始,周的名义实际上都不存在了,用柳宗元的话来说,“周之丧久矣”。秦的天下实际上是跟六国争来的,竞争中,有别于封建制的新制度,得到了很充分的验证,所以,新的时代只能以郡县始。
现实中,从来不存在什么纯粹的制度形式,郡县制也是如此。按道理,这种制度是一种“公司架构”,但后来的王朝毕竟是有姓的,至少在理论上属于一家之私。在一个农业社会里,信任或者依靠自家人的信念永远都是有效的,这种传统不可能不影响到制度上面。可以说,在秦以后的王朝的制度框架中,虽然公司架构占据了主体地位,但家族架构的幽灵却一直在徘徊。两种架构之间的内在矛盾,像一对总在打架的导演,一齐出场,演出了两千多年中国传统制度分分合合的悲喜剧。
自战国以降,西周的宗法制度不复存在,虽然在名义上天下依然属于一姓,但在结构上家天下已经成为不可能。无论皇帝有无此自觉,“与二千石(官员)共天下”已经是一种客观事实。但是,在王朝的意识层面,至少皇帝还想当然地把自己的辖境想象成一个大家族,而自己是这个大家族的家长,即所谓天下之大父,而皇后则“母仪天下”,历朝历代所谓“以孝治国”的意识形态,其实部分是建立在这种家天下的沙滩楼阁之上的,一旦到了忠孝不能两全的关口,皇帝天下父的幻象也就撑不住了。做了皇帝的曹丕有一次问群臣:“君父各有笃疾,有药一丸,可救一人,当救君耶?父耶?”群臣面面相觑,做声不得,只有邴原勃然对日:“父也!”到了关键时刻,君臣关系的本质就显露出来了,不管平时装成什么样子,大家彼此其实就是雇主和雇员的关系。
不仅意识形态上两个架构打架,具体的制度结构和政治操作中,矛盾更是无所不在。秦汉的中央官三公九卿,从官衔称谓到职能,都像是皇帝的家臣。汉朝的中朝官,本来也是围绕宫廷事务设置的,而且皇帝也逐渐倾向于用中朝官取代外朝官,总是急着从幕后走到台前。经久不衰的君权与相权的矛盾,本质上也是两种架构的冲突。
按公司架构的本义,作为世袭制的皇帝是不应该直接负责国家日常事务的管理的,因为世袭的君主没有贤能上的可靠性,因为谁也保证不了皇帝的后代代代都那么聪明,所以,难以保证机构的效率。这种事情只能由行政首脑的宰相和其领导的行政机构来负责,因为宰相或多或少是官僚机构中通过竞争拼杀出来的,具有相应的行政经验,但是作为皇帝,往往不甘心只处于最后决策拍板者的地位,总是想方设法从幕后走上台前。西汉中叶以后,中朝官逐渐取代外朝官,成为行政的核心,背后体现的就是皇帝直接控制的意图,只是这种意图在严酷的现实中,往往成为一厢情愿,除非皇帝心甘情愿地让天下糜烂。事实上,信用私人的结果大多不佳,历史上的重大制度祸患,外戚、宦官,无一不跟皇帝心中的家族架构复辟有关,而若干次分封子弟以建皇室藩篱的举措又以失败而告终,有叛国而无叛郡的事实,明白地告诉统治者,在封建的宗法制已经不复存在的条件下,皇位的最大威胁实际上来自于跟皇帝有同样血缘的自家人。所以,随着历史的演进,逐渐三省之类的中朝官又演变成了外朝官,隋唐时,集体的宰相就是三省的长官,官僚制的自身规律最终还是将行政首脑从皇家的内院拉了出来。当然,历史到了明朝,制度出现了颠覆性的变化,朱元璋废除了宰相,这就意味着董事长直接当了总经理,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合而为一。宰相实际上是个累死人的活,也许经验老道的朱元璋还可以勉强胜任,此后生长于深宫里的皇帝,不免晕头转向,于是不得不衍生出一个内阁,来作为宰相的替代品。但是由于内阁在制度上并不具有合法的权力,仅仅是皇帝处理政务时的秘书班子,而且皇帝其实也不乐意放弃直接控制朝政的权力,所以,有明一代,只有在皇帝比较清明的时候,内阁才可以顶替宰相,而其他时候则未免宦官专权,朝政一塌糊涂。在皇权和相权的问题上,只有清朝也许可以说是个例外,在没有宰相的情况下却保证了政务的正常运行,这是因为清朝大皇帝比较勤政,而且大体头脑清醒,在军机处的帮助下基本上可以胜任行政首脑的工作。即便如此,清朝还是显现出更多地依赖制度成例,墨守旧规,官僚制较少自主性的特点,这使得这个王朝在面临西方的入侵,中国现代转型过程中,格外缺少弹性,士大夫尤其缺乏自主性,这种自主性,只是在晚清太平天国扫荡传统的刺激下,才被重新激活。历史上,对王朝政治影响最大的所谓不良因素,有宦官、外戚、实体藩王和权臣的专权,这其中,前三种因素都跟制度的家族架构的阴影有关。如果不是皇帝倾向于相信自家人,轻易地渡让了自己的权力,侵夺了官僚体系的权力,这三种因素本来是不存在的。
按柳宗元的理解,郡县制其创制的动机,可以说比封建制更加自私,“私其一己之戚也,和其尽臣畜于我也”,只是在统治效果上达到了更加的“公”。其实,如果就统治者的大家族而言,权力都集中在家长一个人手里不能算是“公”,但从更广的社会视角来看,权力毕竟得到了比较广泛的分享,说是“公”也是可以的。王夫之所谓,“俾才可长民者,居于民上,亦何以而非为天下之公”。而且为了保证效率,官僚机构必须由优秀或者比较优秀的人才填充,官员的选拔必然成为王朝政治的核心内容,而且大体上要遵循“选贤与能”的原则,从春秋战国的荐举,到两汉的荐举与察举并存的征辟制,中经魏晋南北朝的曲折,最后演化为科举,都无非是通过某种形式,尽可能将社会土的人才吸纳到官僚体系中来,除了贵族政治复兴的魏晋南北朝时期,这种选拔制度一直都比较注重制度化和程序化,注重选拔的公正性。从某种程度上说,正是公司架构目标选项的效率优先,才导致了选官制度的这种特色,选官制度最后走上了看上去很有现代意味的考试选才,其实也是长期的制度压力导致的。同时,由于在一个基本排除了贵族统治的传统社会,官僚掌握的权力资源效用最佳,人们对“官”也就最重视,官僚的选拔制度及相应的文化,势必成为社会关注的中心,因此人们可以将之称为“选举社会”,或者说“官本位”的社会。在这个问题上,皇帝的家天下感觉则表现为抛开正常的选拔任用体制,任用亲信,不仅体现在买官鬻爵上面,而且还有大量的白板和斜封官员。这种倾向如果跟宦官和外戚这种皇族自家人的专权结合起来,对王朝政治的影响往往是颠覆性的。
皇帝抛开宰相,自己亲自上手抓工作,原因是不放心。虽然说公司架构的目标选项,效率第一,但稳定和忠诚也很重要。我们说秦汉以后的帝国是公司架构,但那个帝国并不是真的公司,当时也不存在与现代公司制度配套的社会与法律制度,没有一套制度法规保障委托人的利益,在历史上,也存在宰相或者其他朝政的掌控者,一旦大权在握就架空皇帝,让皇帝当傀儡的事例,西汉末年的王莽、东汉末年的曹操、魏末的司马家族,最终还借此完成了改朝换姓的工作,所以,也难怪皇帝不放心。不过,就像现代社会里的公司管理一样,对擅权行为的最好制约,不是自己亲自操办一切,或者只相信自己家的人,而是建构一种管理机构内部的制衡机制。这种机制,应该说在秦汉以来的帝国制度架构中是存在的,它大体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官僚制内部机构设置上的制衡,比如秦汉三公的分置,中朝官与外朝官,以及后来三省的设置,中书省决策,门下省复核,尚书省执行;二是专门监视官员的机构,监察机构御史台的设置;三是文武官员的分置,互不统属,而且故意制造彼此的敌意和相互轻视。当然,也有制衡过头的时候,比如宋朝,官僚机构床上架床,屋上架屋,一职多官,互相牵制,结果行政效率低到了极点,使得国家难以应付外部的压力。
说到底,中国之所以在秦汉以后,基本上坚持了皇帝加官僚这种制度,或者说坚持郡县制不动摇,甚至多数时候实行大一统的中央集权体制,主要还是由于黄河与长江的农耕文明区域面临着来自北方的游牧民族的压力,这种压力虽然不是中原民族所独享的,但的确汉人所面临的压力特别巨大而且持久。在铁器普及之后的冷兵器时代的战争,相对于农耕民族,游牧民族具有相当的优势。尽管在文化程度、生产水平诸方面占有很大的先进性,但农耕民族在面对游牧民族入侵时,多数情况下只能处于守势。如果没有比较有效的中央集权的官僚制,整合与集中区域的资源,没有强大的常备军,完善的后勤和防御系统,农耕民族一般都很难抗衡游牧民族的定期入侵。从这个意义上说,即使是古代史,中国的历史也是一个世界史,无法关起门来自说自话。
中国历史漫长的郡县制历程,成长和发育起一个高度科层化,分工详细,自我组织,拥有自己的文化和行动逻辑的庞大官僚体系,不仅皇权的统治是通过官僚制实现,而且皇权本身也受到官僚制的制约。类似的官僚体系,在欧洲只有到了从封建制向资本主义过渡的阶段,在所谓的绝对主义国家形态中才会出现,而中国在此前已经发育了两千多年。要想了解秦汉以来的古代政治,不了解官僚制显然是不可想象的,“与二千石共天下”,是中国传统帝制的一个最大的特色,以郡县为标志的制度以及文化的影响,很可能一直延续到了今天,我们平常所说的“封建传统”,很可能其实只是“郡县传统”,或者官僚传统,大家平素深恶痛绝的官本位、以吏为师的政治文化,无疑都来自于这种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