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我是很喜欢的,谈论吃,也是很让人陶醉的。尤其在想做美食家而缺乏必要条件(譬如金钱)的时候,纸上谈兵,脑海里烘托出无数的玉盘珍馐,仍不失为一项乐事。文人好吃,天经地义——用老话说这叫雅好。据说金圣叹被砍头前,留给儿子的遗言是:“记住,花生米与豆腐干一起吃,能嚼出火腿的味道。”如果放在日常闲议,并无扣人心弦之处,关键是置身于刽子手的鬼头刀下,仍能对火腿的滋味念念不忘,并像护送传家宝般揭示花生米与豆腐干搭配的秘方,这就叫痴了。但一个文人如果既没有癖,又没有痴,那似乎活得太清洁了,反倒不正常了似的。金圣叹怎么批注的《水浒传》并不重要,我一直在想:花生米与豆腐干,怎么能吃出火腿的味呢?也曾在家中偷偷尝试过一番,并无同感。想来这已不是清朝的花生米了,也不是清朝的豆腐干了。
梁实秋在台湾回忆上海大马路边零售的切成薄片的天福字熟火腿,用了这样两句话:“佐酒下饭为无上妙品。至今思之犹有余香。”他得到一只货真价实的金华火腿(瘦小坚硬,估计收藏有年),持往熟识商肆请老板代为操刀劈开。火腿在砧板上被斩为两截,老板怔住了,鼻孔龛张,好像嗅到了异味,惊叫:“这是道地的金华火腿,数十年不闻此味矣!”嗅了又嗅不忍释手,并要求把爪尖送给他。梁实秋在市井中总算遇见同好了,赞赏老板识货,索性连蹄带爪一并相赠。喜出望外的老板连称回家后好好炖一锅汤喝。
这就是真正的金华火腿,连边角料都使人如获至宝。这才是真正的美食家,一锅火腿蹄爪煮的汤就使他欣喜若狂,畅饮之后没准三月不知肉味。回过头来再想想金圣叹的遗嘱,便不觉得离奇了。地狱里若有火腿供应,金圣叹会视死如归的。
活着的文人,老一辈中如汪曾祺,是谙熟食之五味的。而且每每在文字中津津乐道,仿佛为了借助回味无穷再过把瘾,这样的老人注定要长寿的。他谈故乡的野菜,什么荠菜、马齿苋、莼菜、蒌蒿、枸杞头,如数家珍,那丝丝缕缕微苦的清香仿佛逗留在唇边。谈“拼死吃河豚”所需要的勇气,“我在江阴读书两年,竟未吃过河豚,至今引为憾事”。看来美食家不仅要有好胃口,还要有好胆量。我和汪曾祺同桌吃过饭,在座的宾客都把他视若一部毛边纸印刷的木刻菜谱,听其用不紧不慢的江浙腔调讲解每一道名菜的做法与典故,这比听他讲小说的做法还要有意思。好吃的不见得擅长烹调,但会做的必定好吃——汪曾祺先生两者俱佳。蒲黄榆的汪宅我去过两回,每回汪曾祺都是挎着菜篮送我下电梯,他顺道去自由市场。汪老的菜篮子工程,重若泰山。某台湾女作家来北京,慕名要汪老亲手做一顿饭请她吃,其中一道菜是烧小萝卜,吃了赞不绝口。汪老解释:“那当然是不难吃的:那两天正是小萝卜最好吃的时候,都长足了,但还很嫩,不糠;而且我是用干贝烧的。她说台湾没有这种水萝卜。”这话我怎么听都像菜农或正宗厨师的口吻。
从汪曾祺之口我才知晓,长沙火宫殿的臭豆腐因为一位大人物年轻时常吃而出了名,这位大人物后来还去吃过,说了一句话:“火宫殿的臭豆腐还是好吃”,以至“文化大革命”中火宫殿的影壁出现两行大字:“最高指示:火宫殿的臭豆腐还是好吃。”伟人的语气如此敦朴,我们这些文人在谈吃的时候,也没必要羞羞答答。
在北京,我周围的朋友中,古清生是最喜欢烧菜的。他在一次散文座谈会上透露的。他说:这和写文章类似,都讲究色香味,好文章要原汁原味——我不喜欢在街上餐馆吃饭,那些菜味精的气息太浓,我自己做菜从不搁味精,但绝对好吃。《北京文学》编辑部是带厨房的套间,古清生拿到稿费后请客,就是亲自下厨做了一桌湖北风味的酒席。并不是为了省钱,而是显露自己的手艺与心意。系着围裙的老古在烟熏火燎中说烧菜有特殊的快感。有一天晚上,老古和我不谈文学了,而面色微红地追忆自然灾害年间在家乡野地里埋锅烤的叫化鸡。他说出了几本散文集没啥意思,真想编一部菜谱,我说书名就叫《文人菜谱》吧,说不定每一篇都是好散文呢。
我们文联大楼前有一家四川菜馆,招牌是请艾青题写的。来公干的,来投稿的,请客或受邀的——这估计是全中国接待文人最多的餐厅了。我和《诗刊》的邹静之常在这儿碰头。邹静之说:哪怕一个人吃饭,点一盆红油的水煮肉片,加一碗白米饭,辣得满头大汗,真是痛乎快哉。我读到静之一篇随笔,开头即为“好天气、好情绪总能碰到好朋友,中午去楼下喝杯啤酒,碰上老板送个好菜:炒豌豆尖。”不知为什么,静之的音容笑貌在纸上模糊了,我眼前总浮现出一碟烹炒后仍青嫩欲滴的豌豆尖儿,世界仿佛缩小在一只白玉般洁净无瑕的托盘里,安详、生动。静之真是个得道的人,那么容易满足,微不足道的一件小事就使他觉悟到生命的完好。静之对饥饿有刻骨铭心的记忆,他说:“不知道饥饿的人是不完全的,据说烧知了已成了道名菜,且价格不低。我小时吃过,是用火烤着吃的。现在,我不会想去吃它。”同是知了,但吃的心情不同。曾经饿着肚皮写诗的静之,是受饥饿的教育长大的,“饥荒过后,我依旧对食物有极深的恋情,我多年来吃酥皮点心都用双手捧着,不舍得放弃皮渣”。我忽然觉得一位用颤抖的双手小心翼翼捧着酥皮点心(像捧着圣物)的诗人,可能是最懂得生活的,他对生活怀有热爱粮食的心情。这个慢动作我永远记住了。这简直是在捧着良心啊。
如果真出一部文人菜谱,这可以设计为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