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在美式畅销书里,还是在美剧里,我都喜欢挑那些有行业背景的来看。小说里,有阿瑟·黑利的行业小说,电视剧里,有《犯罪现场》、《六尺风云》、《豪斯医生》、《不要对我说谎》。最喜欢的,是《犯罪现场》系列,尤其是其中的《犯罪现场:拉斯维加斯》。
《犯罪现场》系列有三部,《犯罪现场:迈阿密》、《犯罪现场:纽约》、《犯罪现场:拉斯维加斯》,同样以犯罪鉴证科的工作为主线,他们综合各门学科,通过一滴血、一枚指纹、若干昆虫、一点痕迹,将真凶揪出,几乎所向披靡。但“迈阿密”和“纽约”始终令我打不起精神,尽管他们的女演员更性感美丽,男演员更英俊健壮,音乐更时尚,剧情也更离奇。而“拉斯维加斯”系列中由格瑞森领导的调查小组,成员年龄普遍比另两部大上一截,以相貌评判,也只有凯瑟琳还勉强算是美女,但他们干练、自信、朴实、敬业,极少谈感情,个人的生活烦恼被控制在一个最小的范围里,只是专注于工作,为寻找细小的证据可以把现场的土壤全部细筛一遍,令人根本不在乎他们相貌如何、身段怎样、跟谁恋爱,音乐是不是好听。
他们有一种强烈的职业美感。
专注于工作、在自己的领域里得心应手的人身上,都会散发出那么一种职业美感。我喜欢看朋友替我装电脑,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艰难地找驱动,像机器猫一样从随身的软件包里掏出一张光盘说:“咱们再试试这个。”甚至我们原来单位的办公室主任,我也喜欢她,去找她要一张桌子、一间宿舍、在车辆最紧张的时候调车,她总是手一挥,说:“我给你想办法。”最后总能想出办法。朋友也是这样,A称赞给她卖保险的业务经理西装得体、衬衣散发出清香,B更是有惊人之举,她天天乘坐9路公共汽车,发现某辆车的司机不但人长得帅气,而且扶老携幼爱心爆棚,从此天天早起一个小时,去公车车站等着乘坐那辆9路车。
但,职业美感到底是什么?是源自工作本身的美感吗?是因为“工作着是美丽的”吗?大概有一点,但更多是因为他们笃定,似乎一切尽在掌握之中。《逝去的武林》中说:“拜师傅,就是在自己动摇时,找个能给自己做主的人。”技能出色的人,之所以具有美感,是因为他们在某个领域能够做主,为自己,也为别人。他们神情专注,他们轻松地做出承诺,他们使手下的事物任其摆布。于是我们产生一种幻觉,似乎已从蝇营狗苟的生活中脱离出来,似乎总有办法令命运止步不前。大部分人更喜欢美国电影和美剧,就是因为美国人有这种为一切做得了主的热情,而欧洲人则多一点天赋的悲观。由此我理解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发生,比如《热天午后》里,人质对银行劫匪产生的那种感情,因为阿尔·帕西诺演的劫匪看起来太笃定了,拥有一种近乎完美的职业美感,似乎可以终身依赖。
终其一生,我们寻找的、崇拜的,就是一个仿佛做得了主的人,不管是对电脑系统、抽油烟机、柳叶刀,还是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