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三十年前,我是风流帅

蝶恋花·送潘大临

别酒劝君君一醉。清润潘郎,又是何郎婿。记取钗头新利市,莫将分付东邻子。
回首长安佳丽地。三十年前,我是风流帅。为向青楼寻旧事,花枝缺处留名字。

这首《蝶恋花》是东坡在黄州时,送潘大临赴省试所作。有人因“三十年前我是风流帅,为向青楼寻旧事,花枝缺处留名字”太不正经,就断定这是一篇伪作。然而,这词确确实实是苏轼送给潘大临的作品。其实,在男尊女卑的宋代,男人逛青楼不但不会受到谴责,反为会受到追捧,连当事人都要为此大书特书一番。苏轼自己家里也养着好几个小妾,后来贬官黄州,小妾养不起了,又卖掉了好几个。这事若拿到现在,别说狎妓了,光是重婚罪和买卖人口罪,就够苏轼坐十年牢了。若追究那白马换春娘,就是人命案了。

这首词是写给进京赶考者的。这个潘大临,就是写“沙明拳宿鹭,天阔退飞鸿”的那个潘大临。词里的“潘郎”就是拿潘大临来比潘安,“又是何郎婿”,是说,潘大临是何家的女婿。潘大临的母亲姓何,大概潘大临的妻子是自己的表姐妹,故称“何郎婿”。至于潘大临帅不帅,俺们不知,但是苏大胡子对自己三十年前的风流韵事颇为自得是肯定的。

“回首长安佳丽地,三十年前,我是风流帅”,让人想起古龙笔下的盗帅楚留香。

“花枝缺处留名字”,就是“点花牌”,青楼妓女将自己的艺名写在花牌上,若被邀请外出侑宴,邀请人的名字也要写在花牌的空缺处。想想看,如果某妓女的花牌上留下苏轼的大名,那该有多风光呢。

何止是三十年前,苏轼狎妓最风光的时候应在杭州。宋人王明清在他的《挥尘录》中记载:姚舜明在杭州做市长时,遇到一个老妇。老妇年轻时曾做过妓女。她对姚舜明说起苏轼狎妓的盛大场面。据说,每逢公休日,苏轼就会呼朋唤友,带上一群妓女,到西湖游玩。找一个景色奇佳的地方,大家一起吃早饭,吃完饭,便把人分成几个小分队,每一队都选出一个队长,由队长带领众人,领上几个妓女,想去哪儿玩就去哪儿玩。黄昏时分,以敲锣为信,大家到圣湖楼或竹阁之类的地点集合,继续饮酒作乐。尽兴返回时,只见杭州城的马路中央,千骑马队,妓女们手里拿着烛火,列队相随,那阵势很是壮观。引得城中男女老少都出来观看,场面就更热闹了。

妓女的命运掌握在官员手中。妓女能否能脱籍从良,也全在当官的一句话。北宋王辟之《渑水燕谈录》第十卷载有这样一件事:

苏轼任钱塘通判时,赶上市长不在,衙门的事就暂由他这个副市长代替。一天,他收到一名营妓请求落籍从良的陈状。苏轼立即大笔一挥说:“五日京兆,判状不难;九尾野狐,从良任便。”放你自由,从良嫁人吧。

五日京兆是一个典故。汉代的张敞被人弹劾,按规定,五日后便要离职。正好有一个案子要办,他便令部下絮舜去查办。絮舜却说:“你只能当五天京兆了,还办什么案子呢?五天后你一走,我不是白忙活一场?”说完就摞挑子回家睡觉去了。张敞大怒,说:“五天的京兆又怎么样,我当一天京兆就有权法办你。”就让人去絮舜家将人拘押起来给杀掉了。

苏轼这里用这个典故,说自己是个临时负责人。

有一个姓周的妓女,色艺冠绝钱塘,听说这件事后,也递了陈状请求从良。苏轼却不批准,说:“慕《周南》之化,此意虽可嘉;空冀北之群,所请宜不允。”

苏轼顺手拈来的也是两个典故。

一是“慕《周南》之化”,典出《诗经·周南·关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二是“空冀北之群”,典出韩愈《送温处士赴河阳军序》:“伯乐一过冀北之野,而马群遂空。”意思是说,伯乐精通相马,遇见好的就取走,到最后,马群中就没有好马了。

你想从良嫁人的愿望是美好的,但是你走了,杭州妓界就少了你这根台柱子,那可大大的不行呀,所以,你的请求我不批准。

妓女的幸福都在当官的一句话,如何讨好官员便是她们需费心思揣摩的事。《春渚记闻》也记有苏轼一则故事:

苏轼在黄州期间,在宴会上喝到得意处,便不免诗兴大发,醉墨淋漓,写完了就赠送给歌妓们,谁都送到了,就是没有为歌妓李琪写过只言片语。苏轼即将离开黄州去汝州的时候,州里为他饯行。李琪知道不能再等了,这是自己最后的机会了,于是,拿了围在脖子上的丝巾,请东坡题字。

苏轼欣然答应,让李琪为自己研磨。研好墨,苏轼挥笔写道:“东坡七岁黄州住,何事无言及李琪?”我在黄州住了七年,为什么一直没有念叨过李琪呢?写完这两句,就放下笔同客人谈笑起来。李琪等得着急,但苏轼谈兴正浓,也不好打扰,便只好等着,眼看杯盘狼藉,酒宴都要散了,李琪只好硬着头皮说:“大人,请您把这诗写完吧!”苏轼大笑说:“你看我,光顾了说话了,忘了这事了。”又拿起笔补了后两句:“恰似西川杜工部,海棠虽好不留诗。”大家都拍掌叫好,又狂饮了一会才尽兴而散。

苏轼的意思是说,我没写词给你李琪,不是因为你长得不好看,那我为什么不写你呢,这就像杜甫从来没有赞美过蜀地的海棠一样。老杜为什么不给海棠写诗呢?谁也不知道,东坡为什么不给李琪留个墨宝呢?大概还是觉得李琪长得有点太一般了吧。

妓女的命运不由人,但宋代的官妓好歹还有法律保护着她们,官员不得随意处置,而那些被有钱人花钱买回家去的侍妾婢女的情况就更悲惨了。明末冯梦龙编的《情史类略》记载:

坡公又有婢名春娘。公谪黄州,临行,有蒋运使者饯公。公命春娘劝酒。蒋问:“春娘去否?”公曰:“欲还母家。”蒋曰:“我以白马易春娘可乎?”公诺之。蒋为诗曰:“不惜霜毛雨雪蹄,等闲分付赎蛾眉。虽无金勒嘶明月,却有佳人捧玉卮。”公答诗曰:“春娘此去太匆匆,不敢啼叹懊恨中。只为山行多险阻,故将红粉换追风。”春娘敛衽而前曰:“妾闻景公斩厩吏,而晏子谏之;夫子厩焚而不问马,皆贵人贱畜也。学士以人换马,则贵畜贱人矣!”遂口占一绝辞谢,曰:“为人莫作妇人身,百年苦乐由他人。今日始知人贱畜,此生苟活怨谁嗔。”下阶触槐而死。公甚惜之。

翻译成白话文实在太长,大概意思就是,苏东坡贬谪黄州,在路上,遇到一个姓蒋的公子,要用白马换婢女春娘。苏东坡同意了,春娘却认为东坡不拿女人当人看,一气之下,撞树而死。

把婢女当作物品一样赠送,在那个时代,男人们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便是许多女人也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妥,有满心的不愿意,也只能怨自己生错了人家。就是父母也常常为了钱财将女儿卖掉,更何况是没有血缘关系的主人呢?其实,春娘死,并非因为主人将她看得比牲畜还不如,而是因为,她不想离开。那不离开的缘由,我不说你也懂的。春娘死于对苏轼的绝望,一个小小的婢女,她所能做的,只能是用死来向这个世界说“不”。

司空曙有一首题为《病中嫁女妓》曰:

万事伤心在目前,一身垂泪对花筵。
黄金用尽教歌舞,留与他人乐少年。

把花了不少银子辛苦培训出来的家妓卖掉,让别人拿去风流快活,他心有不甘。悲凉、伤心的人是他,那家妓作何感想,只字没提,像是卖掉一只宠物。

也有人为苏东坡辩护,说这是断不可能的事。其实,这些人都忘了,卖掉家婢甚至侍妾,是东坡自己亲口承认的。《赠朝云诗》序云:

世谓白乐天有《鬻骆马放杨枝》词,嘉其至老病不忍去也。然梦得有诗云:“春尽絮飞留不得,随风好去落谁家。”又云:“病与乐天相伴住,春随樊子一时归。”则是樊素竟去也,余家有数妾,四五年相继辞去。独朝云者随余南迁。

苏轼家有数妾,南迁时,都遣的遣,卖的卖、那么,东坡以春娘换马就再正常不过了。当时,一匹马的市值甚至比一个女人还要高。蒋姓公子愿意以马换人,也是真动了心,出了高价的。据说,朝云也在被遣散的名单之内,朝云认为苏轼小看了她,据理力争,这才留了下来。这春娘性子也是烈了一些,苏东坡也不是狠心之人,大概只要春娘愿意,他也会一路带到黄州的。东坡卖的何止是婢妾,就是连他自己,也是朝不保夕的命运。错就错在,他不该买来这些可怜女子,害了人家终身的幸福。

总之,对女人来说,在男权社会中,并没有男性会永远专一地爱她们中的哪一个,把随意处置女人当成理所当然的事。买卖更是合乎理法,甚至被看作风流韵事而广为传扬。标榜“我是风流帅”的苏轼,这一生,所负的情,何止十一。要在宋词中寻一场唯美而专一的爱情,那真是找错了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