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的思想当中有几个概念是属于核心概念的,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基本概念对后人的意义就如同一把标准的尺子,可以用来衡量和判断某一种“佛家思想”到底是不是符合佛陀思想的基本原则的。
“四法印”就是这样的一把尺子。
“印”的本意就是印章、印玺,比喻着这些基本原理是被加盖了最权威的印玺的。这“四法印”分别是:
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有漏皆苦。
而这“四法印”之中,又以前两点“诸行无常”和“诸法无我”最为根本,从这两点再追溯起来,就牵扯出了佛陀思想中一个最最根本的概念——因缘,佛法种种,大都是附着在这个“因缘”概念之上的。
何谓因缘?一切事物、一切现象都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纠缠在因果关系的链条里,受着因果规律的制约,此生而彼生,此灭而彼灭。
于是,宇宙万物,既然“此生而彼生,此灭而彼灭”,哪里还有什么事物是恒常存在的呢?刹那之间生灭相续,是谓“无常”。万事万物,生住异灭不出此理,是谓“诸行无常”,此即“四法印”中的第一法印。那么,如果认识不到万事万物的无常本质而错认为有些事物是恒常不变的这类见解,佛家谓之为“常见”,因而主张人们要摒弃“常见”来认识佛法。另一方面,虽然万事无常,它们却无一不是按照因果规律在生生灭灭着,这是绵延无尽的,如果只看到“灭”却看不到“生”,或者只看到“生”却看不到“灭”,这都是因为没有认识清楚因果链条的绵延无尽的性质,所以,这种错误的见解佛家谓之为“断见”,也是要摒弃的。
那么,既然万事无常,“我”是不是也在“无常”之内呢?
佛家把一切生灵都叫做“有情”,一个“有情”并非是一个单独的个体,而是种种物质元素和精神元素的聚合体,这些元素归纳来说就是“六大”,即地、水、火、风、空、识。“六大”之中,地为骨肉,水为血液,火为暖意,风为呼吸,空为空隙,识为精神。“有情”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又是“五蕴”的聚合,“五蕴”就是色、受、想、行、识,这在中国最具普及性的经文《般若波罗蜜多心经》中讲得非常清楚:“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这话几乎是人人熟知了。那么,既然“有情”(也可以在这里把“有情”代入为“我”)并非一个独立存在,而是“六大”和“五蕴”的聚合体,这种种细小的因素刹那间相生相灭,那个“我”,究竟又在哪里?对此,有一句著名的偈子:“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今日种种譬如今日生。”大体就是这个意思,只不过世人通常把它作了心理励志式的庸俗化的理解了。
那么,再往下继续推论的话,所谓“六道轮回”,其实并不是有一个“我”在其中轮回,不是有一个恒常不变的灵魂在其中轮回,而是“有情”的死亡导致了“六大”与“五蕴”分崩离析,而分离后的种种因素又在因果锁链的作用下发生了新的聚合,这并不是被很多人想当然地理解的那样,存在着一个不变的、恒常的灵魂,在六道之中反反复复地投胎转世——“因”只会“促成”“果”,而不会“变成”“果”。
对于这个“诸法无我”,历来还有着种种引申的理解,但绝对不是像《三世因果经》之类的伪经所谓的那样:有一个恒常不变的“我”,今生积德行善,好求得来生的福报——佛陀指给人们的“因果”之说,是在阐明宇宙变化的规律,而不是庸俗的道德投机。佛陀是在给大家讲道理,而不是带领大家做买卖;佛陀所关注的是解脱之道,而不是帮助世人求平安、求富贵。
那么,再回到这个因果规律,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句名言其实一样是在说规律,但是,这个规律却不是像很多人僵化理解的那样:“我”做善事,所以“我”就得善报;“我”做恶事,所以“我”就得恶报——这是道德,而不是佛法,佛陀关注的是宇宙的终极真理和众生的解脱法门,而不是道德,当然就更不是道德投机。
所以,从这层因果规律来看,前人栽树,是种了善因,后人乘凉,是得了善果,并不是前人栽了树就一定自己能乘凉的。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前人砍了树,是种了恶因;他自己乘不了凉,后人也跟着乘不了凉,这是恶果。所以,虽然“善恶有报”没错,可种下善因的人却不一定是自己得到善报,种下恶因的人也不一定是自己得到恶报。这才是世界的真相,不过后来被赋予了太多一相情愿的道德色彩;这才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本来面目,只不过这真会伤透了怀有美好情操和淳朴愿望的人们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