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在作文里矫情地说自己没有房间的悲惨身世,写一次哭一次,越哭越来劲,整篇文章就显得声泪俱下。我没有房间,所以我妈知道我干的一切活动,经常从卧室走三步来客厅看我在干什么,然后再走三步回去。我不仅没有房间,而且没有自己的抽屉,连床都不是自己的,一来客人就一屁股坐在我的床上,拦都拦不住。
随着我离幼女的距离越来越远,我越发希望能有一个自己的房间,而我们家符合少女房间条件(小,保安措施严密,有锁,干净)的地方就只剩下卫生间了。
我的双亲对我在厕所里待的时间越来越久,产生了强烈的质疑。我们家的卫生间不上锁的时候能把门打开,上锁的时候还是能打开,这一点为我妈进行监控活动提供了极大的方便。我妈一天中最大的无聊活动,就是在我上厕所的时候,忽然把门“呼”地打开,笑容满面地直愣愣地盯着距离地面十公分(也就是我的屁股一带)的地方,我有屎在身,所以不敢对她轻举妄动,只好手持书本,假装专心看书。
我在厕所里待的时间超过十秒钟,我妈就会高声叫道:“你在里面干什么,快出来,在厕所里待久了会脱肛的!”直到把我罗嗦出了厕所,才露出满意的笑容。
其实厕所里最吸引我的东西就是镜子。实不相瞒,我常常躲在厕所里,朝镜子做各种美美的表情,研究怎样笑好看,我被自己的美貌陶醉的时候,还会装可爱地跟镜子对话:“魔镜啊魔镜,你说谁是世界上最漂亮的人?——当然是您啦!您比白雪公主还好看!”但是我很快发现魔镜不够诚实,因为白雪公主没有胡子,我想起我班同学劝我:“回去用透明胶把胡子粘干净吧!”我采纳了她的意见,在厕所里粘嘴上的汗毛,粘得嘴唇上一片红,疼得想哭。
我爸听到厕所里半天没动静,怕我掉进了茅坑,关切地打开门来看,一看见我站在凳子上,对着镜子照全身、照局部,我爸吓得大叫一声:“干嘛呢?!”我一惊,从凳子上摔了下来,经医治有效,死皮赖脸地又活了下来。
我所有见不得人也不想见人的活动,都在方圆一米的卫生间里进行。其中也包括假期快完的前一天,才躲在里面赶作业。为了增加其惑性,我还把水放得“哗啦啦”地响。
只有在我呆在卫生间里的时候,这个空间是暂时属于我的。
电脑在我们学校的地位尊贵,尊贵到老师让我们穿上夸张的鞋套进电脑教室。
所谓鞋套,就是一块深蓝色的布口袋,把它套在鞋子上,再拉紧套子上的绳子。据说这是老师从马蹄子上得到的启示。设计鞋套的最主要目的当然是嫌我们的脚丫子脏,次要目的是不想让没有脚的残疾人丢脸,或者是让我们体会当神仙的感受,不然我再也想不出,为什么我们穿上鞋套之后,会产生两种错觉:要不就像没了脚,要不就像踩着两团大云彩。
我之所以不惜用最恶毒的语言攻击鞋套,是因为我把鞋套弄丢了。而且已经有过两次没穿鞋套的前科,分别用见不得人的招数混过去了:一次是找人借一只鞋套,把两只脚合并到一只鞋套里,蹦进电脑室;一次是在学校食堂捡一块抹布绑在脚上,冒充鞋套。
虽然全世界都明白丢了鞋套不至于偿命,但整整三年都要想歪点子蒙混过关的生活也实在可怕,于是我挑了两块油腻不太多的抹布,准备亲手做一对鞋套。
我妈好奇地参观我的工作,然后大叫一声:“你丢了鞋套为什么不早说?我从小跟我姥姥学过做鞋,哎呀,真是很久没有练过了……”她语气轻快地说:“让我来做,我要做一对全世界最美丽的鞋套,让全班同学都羡慕你!”
她翻箱倒柜地找布,让我大吃一惊的是:她找出了一件只破了一个小洞的红色甲克,还有我小时候穿过的粉红裤裤,全都剪破当做材料,另有一张像床那样大的牛皮纸,说是剪个鞋样子,听起来不做一个通宵不能结束,这令我非常之羞愧;我妈做鞋套的时候,眼神充满了爱意,又让我觉得此人这个时候非常之好看。
上学的路上,书包里装着我妈做的鞋套,心情非常沉重——我的豪华畸形鞋套该怎样亮相?——我妈根本就是做了一双鞋嘛,一双特大号的软鞋,要用红色的缎带系在脚上。太显眼太夸张了。
到了学校,忽然听到一个好消息:“换电脑室,以后再也不用带鞋套了。”可是我打开书包交作业时,鞋套被某个眼尖的同学发现了。他站在讲台上挥舞着它,然后,我的鞋套成了笑话,引来歇斯底里的大笑;然后,我的鞋套好像篮球一样,被丢来丢去;再然后,我的鞋套被人无数次地试穿。他们抿住嘴巴,强行抑制住笑声的蔓延,心怀叵测地赞道:“蛮好的,很特别。”
我对养宠物就是养爱心的说法不满。虽然有很多人让狗叫自己“妈妈”,叫自己的女儿“姐姐”,但是我看到的养狗人脾气都喜怒无常,对狗如此,对人更是如此。
每天都有人在路上遛狗,狗是宠物,可是养狗的主妇主夫们对狗异常凶狠,一个穿花裤子的女人,正在牵着狗和其他女人聊天:“你说他每天晚上11、12点回来,我是不是应该问问……”这时看到狗在叫,立刻回脸骂狗,睚眦俱裂:“叫!就知道叫!我养你就是让你叫?嗯?还叫!打死你!”当初的温顺和哀怨表情一下子被大风吹跑了。
我在马路沿子上好好地走路,嘴里哼着:“大雁向南飞,排呀排成队……”忽然有人在后面叫:“跑!还跑!王八蛋!再跑打断你的狗腿!”我以为是追债的人拿着西瓜刀追我来了,急忙拔步狂奔,跑到膝盖骨瘫软,刚想下跪求饶,却发现一只狗比我跑得还要快,这只狗看来和我一样体力不支,只好跪下来,对着我的身后(我的后面站着它的主人)磕了三个响头,叫:“汪汪!饶了我吧!冤枉啊!罐子不是我打破的!汪汪汪!”
我有一段时间经常以泪洗面,因为我爸天天骂我连狗都不如,狗见了主人还晓得摇尾巴,而我见了他连哼也不哼一声。我听了很不服气呀,气急败坏地扭成一只泥鳅,反驳道:“谁说我没尾巴?我的尾巴还没长出来而已,长出来了吓死你!”
我家曾经养了条母狗,我提议叫“雪儿”“贝丝”之类的俗气名字,我以为这已经是俗气名字里的掌门人了,没想到我妈给它取了个更俗气的名字:“姗姗”。我妈随身带着她,每个人看见都要拿起来逗一逗:“哟,姗姗,你还是个美女哟!这么大的眼睛。”聚众吃饭时,“姗姗”是唯一的共同的话题。
忽然,我妈温柔拍拍她的腿,说:“过来乖乖,坐这儿。”这几年我妈从没对我这么温存过,我扭捏着站起来,屁颠屁颠地跑过去,一屁股坐到我妈身上,还回头对她做了一个意思为“讨厌,吃完饭咱们单独亲热好不好”的羞涩的笑。没想到我亲爱的母亲竟活生生地把我推了下去,还吆喝着:“谁叫你上来的?我喊的是姗姗!”众人笑。我恨恨地想,他们一定会永远都会把这事当作千古大笑料。我认为让人吃一只狗的醋的行为触犯了《青少年保护法》里面的相关法律法规。
我大伯病了,我到医院去看他,他的病房是在九楼,九楼是“严重烧伤”。我妈把我安置在手术室的门口,我低着头,目光停留在自己的脚周围3.5厘米的地方,不敢朝手术室看。生怕那里忽然出来一个满手是血的医生,说:“我他妈的好像把他的肠子捅出来了。”或者七八个护士簇拥着一个血肉模糊的烧伤者,急冲冲地把他推进手术室:“小心!脑浆流出来了,肠子!把肠子捡起来”
大伯的病房里放满了水果和牛奶。此外没有什么可供消磨时间的设备,连一本书一张报也没有,我只好看一个本子,是记录大便的:“7点30,大便一次,半稀,臭……总计,大便9次,小便十一次……”
大妈(大伯的老婆)一个劲儿地怂恿我看大伯花花绿绿的身体:“方舟,你看一下。”“你看了就可以写文章了。”我一直微笑着拒绝。我妈忽然喊我:“哎!方舟,快看九寨沟风光!”我一回头,大妈赶紧撩起大伯病床的帐子,我立即看到了大伯黑色的身体,白色的药膏和惊惶失措的脸。
可我那变态的大妈,每次都要我陪她倒尿壶,好找一个机会把我推进一个全身没好皮,烧得一根毛都不剩的病人的房间里。每次我路过其他病房时,总是目不斜视。我怕呀,怕一不小心瞥到全身都没有皮的烧伤病人。
听说大伯病了,老家赶来了几个亲戚,我爸把男亲戚领到近郊的新房子里,媳妇们则被领到医院看病人。我家的新房和大伯的身体,是我们家族的两大新鲜事,于是看房和看病,就具有类似的性质。大妈为她们一一引见了:大伯肿成个枕头的脑袋,揪烂扭曲的皮肤和新买的700块钱的睡衣。媳妇们“啧啧”地赞叹了几声,银铃般的笑声贯彻了整个医院。她们来到医院不到一秒钟,就说要回老家,意志坚决得让人不敢挽留。也就是说,她们一共花了100块钱车费来参观我大伯烧伤的身体,可是只参观了1秒钟就闹着要走。她们完全不像是来看新鲜的,甚至没有背着手在病房里转一圈,问一问我大伯的大便情况。
大伯的皮终于长好了,脸上的皮肤红嫩得像婴儿,但他手上皮肤还是奇妙地痉挛在一起,歪歪扭扭,坑坑洼洼,且颜色呈紫红色。每次吃饭时,我都坐在大伯对面,看他的手在我面前晃来晃去,而他则用充满爱恋的眼光,看自己长出来的新肉。
因为我既不是皇上,又不穿草鞋,所以我不能用“俗话说得好:‘皇帝也有几门草鞋亲’”来开头。
那日过年回老家,穷亲戚们来吃“串门饭”,我的旁边坐的正是一个“穷亲戚”,她带着不明金属物做成的耳环,我没有咬过,所以不知是金是银,暂且把它归类为“铁耳环”吧!我倚仗自己的普通话和白净的指甲缝,总是处于皱眉状态,皱着眉挟菜,并皱着眉接受别人的挟菜。正是由于我有了这种极不正确的思想,导致我对他们标准的本地方言和黑黑的指甲缝,甚至他们对我的赞美——“我们家族出了个小天才,祖坟上冒烟呀”“方舟长得好像李铁梅啊”(她至今记忆犹新的明星)——一起厌恶起来。
“铁耳环”察觉到了我莫名其妙的不满,所以更加恭敬,只要看到我把杯子里饮料喝了一口,就立刻斟得满满的,还把“祖坟上冒青烟”不厌其烦地说上八九遍。而我的反应却是:嘴角勉强地往两边一扯,维持半秒钟之后松懈,表示微笑。
“铁耳环”的礼数之周全,可以和日本小媳妇相抗衡:每当桌面上又多了一盘新菜的时候,她总是以嘹亮的嗓门朝着厨房的方向大声喊:“四妹儿(这里面复杂的亲戚关系我也搞不懂),莫做菜了,桌子都放不下了。哎哟!”最后一句“哎哟”是表示听到厨房里仍传来炒菜的声音,恨铁不成钢的悲愤情感。
吃饭前,“铁耳环”就与我妈展开了一场关于客套的战争。此事说来话长:饭桌上少了一副碗筷,这时候,纠纷就来了,“铁耳环”和我妈争着去厨房拿碗筷。我回头看这场“龙虎争霸赛”时,她们的扭打已经接近尾声,马上就要“观众朋友们,再见”了,我看到的情景是:我妈的胳膊捆着“铁耳环”的肩膀,“铁耳环”则按住我妈的肩头,试图把她按倒在自己的座位上。就在此时,碗筷被一只不知名的大手放到它应该呆的地方,“铁耳环”和我妈同时把手放开,在一秒钟之内恢复了亲昵的姐妹关系,一句一个“大妹子”。唯一看出她们一秒钟之前刚刚打过架的证据就是:“铁耳环”一边甩着臂膀,一边嗔怪我妈:“你的力气咋这么大呢?!”
吃完饭,“铁耳环”和我妈又打了一架:“铁耳环”要给我妈抓一把瓜子,我妈坚贞不渝,坚持要自己的事情自己干,自己的瓜子自己抓,后来两人又厮打起来了。
我唯一穿得出去的衣服都要鸣谢富亲戚——全是她把她孩儿的衣服拿来救济我的。这回,我和我妈要到那个富亲戚家做客,也就是说,要穿上草鞋当穷亲戚。临走的前一天,我妈说要带我去商场,给富亲戚买礼物。出了门才知道我妈所谓的商场,指的就是家门外的地摊。最后提到富亲戚家里的东西果然是:10斤香油,100个鸡蛋,10斤米酒,5斤花生米。
我不想回忆在拥挤的公共汽车上,我和我妈大声尖叫:“哎呀!别挤着米酒了!”的“温馨”场面,只想仰天长啸:“穷亲戚不好当啊!”
我刚一来到富亲戚家,她就大呼小叫:“哟!你的衣服怎么这么土气呀!快把我们家鹭鹭的衣服换上!对!换上了就好看了!这样才像一个城市里的孩子嘛!”
她一句一个感叹号的语气简直叫我觉得,我要是不能在一秒钟之内把身上土气衣服除下来,他们就会七窍流血。我赶紧慌乱地配合富亲戚脱下我身上的衣服,重复着抬胳膊,缩头如此之类的动作,心里悲喜交加,换上了新衣服我固然高兴,但是被周济的感觉又怎会好受呢?在被迫除衣服的过程中,我一直用微弱的声音嘟囔着:“回去再换,回去再换!”
因为我不愿意在她们家鹭鹭的面前换衣服,倒不是我怕羞,只不过我换上的是她的衣服呀!穿上鹭鹭曾经穿过的衣服,我实在不敢大方地站在她的视线之内,心里总有一种被同龄人施舍的不安和屈辱的感觉。
鹭鹭是富亲戚家的年龄和我相当的女孩,她在旁边一直微笑着观看着我的“换衣服记”,我成功地换完衣服之后,她也没有立刻走上前来和我拥抱,庆祝我重达5公斤的脑袋成功重见天日。用小资产阶级女性的话来描写她的表情,那叫做:“疲倦的微笑”,很容易嗅出她的敷衍情绪。不要瞧不起我们穷亲戚(什么时候我也以穷亲戚自居了?),我们也有尊严(这句话本来应该用高亢的语调读出来,可我现在觉得这句话真是苍白,称为废话也不足为过)!
我妈不断抚摸着鹭鹭的头发,嘴巴里像说“阿弥陀佛”一样念叨着:
“鹭鹭的头发真是粗,真是粗呀真是粗!”
“鹭鹭的皮肤真是白,真是白呀真是白。”
然后再模仿“家庭伦理剧”里欧巴桑的声调,假装尖叫道:
“哟!鹭鹭长得好像李铁梅哟!”
亲戚里有个叫菁菁的大姐到上海谋事,回家过年时,由于说话带上了上海口音,生活做派也与我们大不相同,所以以“忘本”为罪名,在广大亲戚中倍受唾弃,连我们小孩也受了嘱咐:“你们谁都不能理菁菁姐姐。”
二姨大姑四叔五婶,聚餐之后,就喝着茶磕着瓜子,指出菁菁种种忘本的恶行,且斜着眼睛,用狡猾的表情问我:“你长大了之后,会不会这样啊?”
后来因为话题渐渐敏感,我们小孩被赶进了小屋子里,我忽然放低声音,宣布了一个爆炸性的新闻:“你们知道菁菁姐的同居男友长什么样子吧?”
我幽幽地一个字一个字地往外蹦。
“同居啊!”
我的其余非同胞哥姐们一边喳喳呼呼地叫着。一边把所有手指头放进张大的嘴巴里,做出听恐怖故事的样子,好像同居犯都是吸血婆婆杀人犯。也难怪,在我们心中,同居是比恋爱和结婚更可羞可耻的行为。在我的印象中,同居者过着糜烂而富裕的生活,穿着内衣在屋里走来走去,整天不起床,躲在被罩下面咯叽痒痒。哥姐们赶紧恍然大悟说:“怪不得。”
菁菁姐从前很平常的举动,比如她喜欢吃花生(花生米是住在一个壳里的),都成了今日同居的预兆。
我颇有些老一辈天桥说书者的架式,叹息一声:“菁菁姐真是不象话呀!”
大嘴一张,就开始血口喷人了:“你们知道她腰围多少吧?2尺3!不过她说上趟厕所,就2尺了。哈哈哈!”
我们纷纷用手量自己的腰围,以证明2尺3之粗。
哥姐们也相继公布自己了解的第一手材料,都是关于菁菁的奇闻轶事,例如:“她说自己长得像陈慧琳,我看她给陈慧琳提鞋子都不配!”
我们赶紧爆发出一阵阴险的大笑;“吃芹菜的时候,她还要在盘子里挑来挑去,那么娇气!”
一讲就打开话匣子了。一旦现场秩序发生混乱的时候,我就站出来维持纪律:“不要吵,不要闹,有意见慢慢发表嘛!”
所以我们骂得热烈归热烈,繁荣归繁荣,秩序还是井然的。这个人讲的时候,那个人已经在肚子里积极地组织材料:“这个事情,已经讲过了;那个事情,太精彩了,要留着待会儿说。”
发言时,既要表现出无知,证明自己的清白和不谙世事;又要竭力加入谈话,因为要是不说话太久了,表情就会呆滞,被人误会在同居的话题上听得如痴如醉。在这闲聊八卦的途中,我们已经不知不觉地吃了五斤瓜子。
突然,菁菁姐撞门而入,笑里藏刀地问我们:“你们在干什么呀?”
我一惊,但又立刻镇静下来,扯着她的衣服问:“我们在说‘你这件衣服在哪儿买的呀?’”
哥姐们也围绕她的衣服,展开了强烈的讨论,夸她体形好,长得像陈慧琳,审美眼光高。她一走,我们赶紧把门闩上,她刚才的言行,起码能让我们再耗下两斤瓜子。
我回老家去过端午节,随行人员有很多,都是一个家族的:病病歪歪的大伯,大伯的老婆,我爸,我爸的老婆。大伯的老婆一上火车就说世界杯强队都回去了,说了十一次“我都迷茫了,不知道什么是世界杯了。”没话说的时候,她就响亮地叹着气,说:“哎,真是的真是的……”好不容易可以出远门了,我高兴得不得了,只有大声唱首歌来表达自己高兴的情绪:“……奸淫掳掠苦难当……骨肉离散父母丧,父母丧奔他乡……”我们的音乐课总是学些凄惨的歌,天天咒自己的父母,差点睡觉成功的大伯立刻眯着眼睛极其厌恶地看着我。
自从我爷爷奶奶死了以后,我回老家的次数明显减少,这次过端午节的地点是在四伯家,四伯的家里诞生了我们家族唯一一个男性继承人,所以重大民俗活动都在他家里举行。去年的端午节,我得到了一个红丝线编成的小网兜,里面装着一个青色的鸭蛋。没想到,我奶奶死了以后,连这个民俗也没有了。只剩下吃而已。
每上一个菜,亲戚们就强烈地抗议:“太多了太多了,桌子都放不下了。”“弄几个家常菜的就行了,呵呵,还弄得这么隆重。”“四嫂子,别忙了,过来坐。”这时候,我的四伯就会像青蛙一样用舌头把菜卷到肚子里,说:“我们家冰箱太小了,大家务必要把菜吃完啊!”大家就夸四伯幽默。
四伯的老婆说:“方舟方舟,我有件衣服穿不下了,给你穿吧!”说着立刻翻出来一件大红花的连衣裙给我套上,这件衣服甚是眼熟,原来我们年老的数学老师也有一件,四妈见我神色有异,安慰说:“真好看,你就穿着回去吧,现在大学生都穿这个!”
我的四伯是卖药的,家里所有的抽屉都装着药,我妈对这一发现兴奋不已,她的胃不好,而且对自己只吃一块五角钱的药耿耿于怀,犹豫着偷不偷点药。我对偷东西甚是恐惧,坚决不同意,死死地抵住抽屉门。只见我妈尚爱兰同志眼波流转,我知道她在寻找第二个装着胃药的抽屉。心念一动,我和我妈同时冲向那个柜子。
最后,我们一行人带着一件“大学生都穿”的连衣裙,一盒偷来的胃药,一斤粽子,一个猪蹄离开老家,回家的路上,我们为大家族里继死去的奶奶之后,又涌现了一个精明能干的管家婆——四妈而欢欣鼓舞。
我在病房里遇见一个2岁的女孩,她一见到我,立刻停下正在玩尿盆的动作,屏气凝神专注认真地看着我。过了一会儿,她就蹒跚着过来,打算和我玩。
小女孩的妈妈连忙发出指示:“快喊姐姐!”小女孩说:“姐姐。”她妈问:“姐姐漂亮不漂亮?”小女孩说:“漂亮!”好了啦!这一套我见得太多了,家长们最喜欢放出自己的小孩来当交际花,“叫姐姐”“叫阿姨”“叫奶奶”之后,幼儿外交就立即生效了。家长们也可以借着小孩的身份,冲着一个陌生的人露出亲切的笑容,并且在一秒钟之内,将陌生人认做“姐姐”。姐姐我小的时候也是这样,严重的时候,如果我妈使个眼神,我还会朝着别人脸上亲一口。
小女孩的妈妈有着大胸部和蓬头发,忙得顾不上小女孩,于是,我在一分钟之前还没见过这个小女孩,一分钟之后已经自动升职为她的全职保姆。
我奇异的长相很受1-2岁小朋友的欢迎,他们一瞅到我,就会立刻停下正在玩脚趾头的手,专心致志地看我的脸。开始我还能骗自己说,这是因为我长得太漂亮了,后来却发现,他们的目光远非端详所能形容,分明已经到达研究的地步。
我很羞愧地认为:在玩的过程她一直想谋杀我。她先是把尿盆整个扣在我的脑袋上,于是就有些暂时不知道是什么的液体顺着我的头发流下来,我还得强作欢颜地说:“好坏啊你!讨厌啦!”暗自忖度把尿盆扣在她脑袋上会判上几年刑。
过了一会儿,我见她嘴唇翕动,以为她有什么重要的话说,赶紧将脸凑过去,没想到她在我脸上“吧唧”亲了一口。她的口水哪一个多字了得?我吃了一惊,假装托腮,暗地里用手指使劲擦口水。她以为我是一般的凡夫俗子,是向她索吻的,就只好亲了我一口。
为了混时间,我给她介绍了一样很神奇的东西,叫做“抽屉”,这女孩趁我把手伸进抽屉拿茶叶时,猛然把抽屉往里一推,她还指着我快要断掉的指头,眨巴着大眼睛说:“这是什么呀?”“指头。”“这是什么呀?”“指头。”“这是什么呀?”“指头”……
这场难以忍受的谋杀和反谋杀,在外人看来,场面竟然十分温馨。用外交上的话说,叫做“双方进行了亲切友好的交谈”,我妈说:“方舟你的样子特慈祥,猛一看我还以为你是宋庆龄呢!”
我妈受不了我暑假的无聊,无聊到在家玩自残:玩脚趾,把脚趾弄破了;玩脖子,把脖子扭歪了。我妈要带我出去游泳。我们先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商量游泳衣的问题,我们的游泳衣都小了,采用不可思议的姿势把自己穿进去之后,就再也没办法把自己拔出来了(史称:无法自拔)。号称巧媳妇的我妈果然无愧于此称号,剪刀舞两下,就把游泳衣剪坏了,缝都缝都不回去了。
我和我妈赶往游泳池,我对游泳兴趣不高,主要是对那游泳池没什么好印象:浅水池里一抬脚就撞着几坨屎——我整整吐了一个月,可每次做梦时还是会梦到它们。
好吧,我承认我没有游泳衣,我只是穿着一件质地滑溜溜的连衣短裙,我以为穿上它会让我曲线必露,结果只是突出了我装了太多肠子的大肚子,我把从浅水池走向深水池的短暂路程全部用来整理我的裙子,拽出更多的布遮住我的屁股。
我不合格的泳衣,注定了我游泳过程中糗事连连,波折重重。在更衣室里,我新鲜地看着那些裸体,判断那些裸体的三围是多少,我还兴奋地发现了一个三围都是一样的女人。我刚准备换衣服,却看到墙上几个血红惨烈的大字:“请自重!!!!”实在令人怕怕。换衣服时,我可耻地没法做到两只脚都抬起来,导致我载在那个三围一样的胖女人身上,事后我装作自言自语来解释自己得了一种学名叫做“站不稳”的病。
我躲在躲去地穿梭于那些裸体中,开门准备出去。门是拴着的,此门非常之难开,我只好整个人吊在门闩上,全更衣室的人都看着我,“寄物处”的管理员吆喝道:“哎!哎!干什么呢?那是仓库的门。”我迅速地跳下来,低着头找门,在墙上推来退去,以为忽然会“哗啦”一声,显出通往外面的暗道,但是,没有,我只找到了一扇玻璃门,通向小卖部。
游泳的过程没什么好说的,对于我这个不会游泳的人来说,只当是洗了个有趣的澡:在浅水池里爬,腿一伸就能踹着一个1、2岁的小孩。在深水池里,像猴子一样攀在我妈身上,她一松手,就哇哇乱叫。
我今后的一个月都不会再游泳了,因为我在游泳池了尿了尿,我怕尿还没消;我只不过在浅水池了爬了一遭,却落得全身都碰伤了,我委屈地把受伤最严重的脚伸到我妈面前,并且整天一直着维持这个姿势。
我7岁的表妹叫刘雪儿,她的妈妈很恐怖,虽然刘妈妈不是那种自1789年就再没笑过的人,也不会以随时要抓你去警察局的眼神看你,但“喜怒无常”这个词在她身上得到了最好的体现,我眨眼之前,刘妈妈还在用“乾坤八卦掌”扇刘雪儿的脸;我睁开眼睛之后,她又搂着她的儿,在她脸上亲来亲去,亲昵得让观者想吐。我班同学曾经在作文里写下“女人翻脸比翻书还快”,被老师重重地划下横线后,他以为老师赞赏这句话,又重抄了三遍,并加上惊叹号。
那天,我陪刘雪儿去做了被关了几十年的疯子,被放置到游乐园时应该做的事情。快回家的时候,发现弄丢了一只黄头绳。刘雪儿寄希望于她的妈妈心情靓,亲昵地说:“瞧你疯了一身汗”,并找个红头绳把她飞散的小辫扎好。但是那天刘妈妈恰好心情不好,凶恶地骂她是“败家子”,并张开大口要吃掉刘雪儿。刘雪儿立刻把头低到膝盖前,一边哭,一边以谄媚的微笑向她妈表示,她将随时舔她母亲的脚。刘雪儿当时真的以为她妈会杀了她。
虽然天快黑了,我还是陪刘雪儿去找头绳,刘雪儿趴在地上,用疯狗的姿势和速度找她弄丢的黄头绳,哭得花枝乱颤。求生的欲望使她接二连三地想出馊点子:“我们去抢别人的头绳吧!”“我们把丝袜边撕下来当头绳吧。”“我们去捡一个黄塑料袋假装一下吧!”于是就飞快地往垃圾堆跑去,在里面用狗刨式疯狂地挖。突然灵光一闪似地说:“我们去买一袋‘小超人饼干’吧!买一袋零食,可能会送给我一对黄头绳。”
我完全能理解刘雪儿为什么会疯掉:她完全不能预见,依她妈奇怪的分裂性格,是会把她吃掉,还是会“吧唧”“吧唧”地亲她几口之后才把她吃掉,这种完全预测不到的危险更让人害怕。
小孩弄丢东西的那一刹那,常常觉得天塌地陷,除了哭丧着脸领受家长喜怒难测的态度,然后根据这种态度来判断自己的生死,简直没有别的办法。我就是这样的人,当时迷迷糊糊地就想往阳台下跳,幸亏想到人民还需要我照顾,父母还需要用我出气,班费还需要我来处理的时候,我才清醒过来。排除了自杀年头,说服自己要顽强地活下来之后,涌现出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拼命地撒谎,然后在有限的日子里用无限的方法来圆谎。
我的表妹叫刘雪儿,我很害怕跟她玩。她说:“方舟姐姐,你画我好吧?”我耐心地给她画了一张像,可是她看了一眼就哭了,把画撕得粉碎,说:“我没有这么丑,讨厌……”边哭边找她的妈妈告状去了。
今天,她又想出了一个新点子:“方舟姐姐,我们捉迷藏吧?”我们家唯一能躲的地方就是窗帘,她在即将被我捉到之前,忽然又改变了主意:“方舟姐姐,我们来做一个风扇吧?”原来她在窗帘下面,又发现了一个《劳动》课的工具袋。这是小学的课,现在已经不上了。
我觉得做手工可以让她消磨时间,安静一会儿。我问她“你会做吗?”她叹了口气:“不会。”我笑话她:“不会还做什么?”她很要强,自以为很能,而且一激就怒。“不会怎么了?用你管?我偏要做!”这就中了我的第一道计。
她开始准备材料,其实不用准备,她只是表示自己很忙碌而已,做了拆,拆了做,瞎弄一气。我知道她是做不好的。于是我帮她做了,其实她也是求之不得。
说真的,我还是挺会做风扇的,我要做个美丽的风扇。不一会,风扇的“翅膀”就搭好了,我说:“怎么样?就你那两把刷子,白墙也给刷黑了。”她气了:“哼,有什么了不起,……你的指头这么粗,你怎么还不减肥啊?”
我终于怒了,你可以侮辱我的人格,但你绝对不可以侮辱我的长相。虽说我爱安静,可手脚也爱动弹,再说我在武侠小说上也学了点武术,只是没有人和我对练,所以只好在她身上试验了。我动手了。她用风扇来挡,我想她是不傻的,她以为我不敢破坏风扇。不过我还是有办法的。我右拳直冲向她的右肩打去,速度很快,这是个虚虚实实的招,若她不挡,我就能把她打倒,若她用风扇挡,就中了我的计。她果然中了计,于是我迅速收回右拳,在她还没有来得及想的时候,左脚直挑过去,钩住她的膝盖,再用力一挑,她便站立不稳,倒在沙发上。这就叫“佛山无影脚”。
她刚想哭,又忽然想起了什么,掀起裤腿查看膝盖,大概是《名侦探柯南》看多了,知道要治罪,先得提供证据。可是她没有看到想看到的伤痕。她气了,用力把风扇一扔,骨架断了。而我是不会动气的,气大伤身,这我是知道的。再说,这个风扇对我来说,根本没有什么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