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电视上出现一支新的球鞋广告影片。影片中打球的全是没人认得的寻常小鬼,甚至还跨性别地包括女生和跨国族地包括东方人,球场也是寒碜的,一般小学校的体育馆或街头水泥地斗牛场等等;可是郑重的、仿佛要分解时间停驻时间的背景音乐及其节奏却是熟悉的,再看下去,就连这些小鬼的动作、表情和比赛状态也是我们再熟悉不过的,包括背着身子伸直右手单掌抓球准备过人的样子,包括眼神坚定防守不让对手越雷池一步,包括后仰在封盖者的一线时间差和空间差隙缝中跳投出手,包括终于打入总冠军战对湖人的那个右手扣篮转左手下塞挑篮经典镜头,包括运球急停拉回让爵士罗素滑倒再挺挺射入压哨取胜两分,包括吐舌头单臂挟球侧向腾空这每两场就会来上一次的已成注册动作,包括在Doctor J.建言下穿越了整座球场由罚球线起身并拉杆续航灌进击败多米尼克·威金斯那五十分的决定性一球——最后,在击破拓荒者半场六记三分球“我怎么这么准”的气死人耸肩画面中,场边赫然站着这一切一切的始作俑者迈克尔·乔丹,这位已然离开的篮球之神一身微服,笑吟吟的,仿佛欣慰江山有人,更像回来检视他所创造的要有光就有光成果,是否丰饶地、春风吹又生地仍在人间被遵循并无尽地传颂繁衍下去。
所以,已故的古生物学家古尔德是对的,这位达尔文进化论的坚定信仰者解说者跟我们讲,所有的演化个别来说都有所谓的“右墙”,是会撞上无可逾越的极限,超越的真正意思其实不是取胜、压倒、替代或一定更好,而是另辟蹊径、是开拓、是探试其他的可能。因此,多才多艺同时还是顶尖棒球迷的古尔德建议我们,不妨好好坐下来欣赏每一种、每一次已达极限右墙的惊心动魄演出,九〇年代的中外野手安祖·琼斯和六〇年代的威利·梅斯没必要说谁比谁更好,当然要吵也可以,只是忙着吵架,你很容易错过每一次完美的、自我完美艺术精品的神奇接杀动作内容及其特殊性、无可替代性,你损失的是最好的那一部分。
在这本《贝克街谋杀案》里,始作俑者的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没像已慈眉善目老去的乔丹般袖手站球场边,编书的人找来他昔日一篇《侧写福尔摩斯》的短文,让他以板凳球员之类的身份在倒数第三章替补上阵。这或许还多提醒我们心智和身体的某一样有意思不同,心智成果一旦被创造出来,它总是更轻灵更不被时间磨损折耗,直接放进去就行了,看不出来有长达百年岁月的接缝痕迹,更不必烦扰那些做电脑影像特效的人辛苦去修去合成。
可从另一面来说,心智上的再创造却很可能更难欺瞒更无法造假。这里另一处显著的不同是,能在这本书上场的可不是随便谁都可以,书的最后头附有他们每一个人的简介,个个都是推理小说界大有来头的人物,小说也是他们一笔一字写出来的,绝对没任何一篇是电脑合成的请放心。
这里,我们先听个传闻,一个因为有想像力有丰硕隐喻姑且信其为真的传闻——据说,卓别林生前有回心血来潮跑去参加模仿卓别林大赛,结果拿了第三名。
如果也随便抽一篇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短篇真迹,大家盖起名字,你猜,柯南·道尔又会排第几名?
这么说,不是要自打嘴巴地倒回头去比谁写得好,而是想提醒,在这些后来的仿作小说中,它们究竟是怎么想福尔摩斯的?他们如何安排他的出场?如何让诸多也熟读福尔摩斯每一部探案的读者相信这一样就是那个福尔摩斯?除了简单重抄福尔摩斯的相貌、身材描述和猎帽、烟斗这些不变行头,以及仍让他居住在著名的贝克街221B而外,他们认为什么才是福尔摩斯最如假包换、最一看一听就确定是他没错的特质?
依眼前这十一篇小说做统计,我们发现获胜的是福尔摩斯那不无可疑之处的第一眼观察/推论法,也就是他算命先生一般在初见面时就带着唬人意味地讲出你两三件私密之事那一套,我们谁都晓得,福尔摩斯这招的第一位顾客或说首名受害人正是华生医生自己,“你从阿富汗来?”
有趣的是,日后长达百年时间的反复怀疑和挑眼下来(多疑和找人麻烦本来就是推理小说此一族裔不可让渡、亦无法戒除的恶习),福尔摩斯这套毋庸更像江湖术士的老把戏早已拆穿大吉了,人身上的衣服、帽子、鞋子、戒指等等配件乃至于躯体上的种种痕迹从来不会只有一种原因、一种答案、一种可能,容许人如此铁口直断。事实上,这个漏洞并不只你我知道,就连柯南·道尔自己当时也知道,因此曾在某一探案的末尾特别安排福尔摩斯出糗的一幕;还有这十一个重写福尔摩斯探案的推理小说老手也一定知之甚详,我们相信他们在创造自己的侦探、真正写自己的推理小说时绝对不会也不敢再重复这个已有定论的“错误”,只有在重写福尔摩斯这特殊的游戏时刻(如本书编者丹尼尔·史塔萧尔所言),他们感觉拥有这个言论免责权。这应该是对的,理由之一是,这部分的犯错责任已由柯南·道尔本人全数概括承受并清偿完毕了;理由之二是,百年下来,这个漏洞常识化已无误导的风险,遂得到特赦,完全豁免于真伪的争辩之上,而成为一则充满美学意味的单纯神话,属于推理族裔全体所共有的甜蜜神话。谁无聊到今天去计较神话的真伪呢?正因为超越了真假纠缠才称之为神话不是这样子吗?
然则话虽如此,这里的比例之高仍不免让人惊讶。我们看,在这十一篇小说中居然有超过半数的书写者“认定”,还是得让福尔摩斯这么卖弄一下才像福尔摩斯,这样的比例已远远超过柯南·道尔的原版。原来的福尔摩斯本尊,正如洛伊·萝丝在《福尔摩斯百岁诞辰》一文所指出的,这个装腔作势的唬人伎俩只集中于前期的、犹轻飘飘不具真实重量的福尔摩斯,始于邂逅华生医生来自阿富汗的问候,到和他哥哥那段你一嘴我一语比赛谁看出更多到达高峰;而当福尔摩斯的面目逐渐清晰起来,“无数生活化的小习性给了他令人惊叹的真实性”之后,福尔摩斯不再需要用这个来证明自己是福尔摩斯了,呃,或者应该说,柯南·道尔可以放手让福尔摩斯表现自身的才智而无需用作者的讨巧手法来装饰他了。
如此,便出现了卓别林和模仿卓别林比赛的问题了。这两者其实是有差别的,所谓的“像”是某种既成的“形象”,集中于众人对他最印象深刻的少数几桩特殊表演,因此和本质无关,而是取决于集体认知的公约数,无需深刻,但非得清晰淋漓不可;也就是说,尽管卓别林不论做了什么都还是卓别林没错,可不见得就符合集体认知的那个卓别林,你要像卓别林,其实只要抓紧那寥寥一两样表演就够了,但你得适切地夸张它、放大它,如此你便大有机会在模仿大赛中击败卓别林本人。
由此我们便看出来了,这十一个后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书写者其实同时做两件事,一是不惭前人地写出一篇福尔摩斯级的精彩推理短篇,另一是如何像福尔摩斯;我们读者这一侧于是也生出了两个视角,两重的乐趣,一是读原来以为不可能有了的福尔摩斯小说,另一是还可以欣赏它们如何拟真地、并尽可能天衣无缝地嵌入原福尔摩斯探案的各个可能缝隙中,像拟态的尺蠖或变色蜥蜴巧妙地融入甚至消失于现地现物之中。
如此,和“正常”的推理小说书写和阅读不尽相同,书写的成败有相当大一部分得取决于书写者对原福尔摩斯小说的体认理解;同理,阅读的乐趣多寡遂也无可避免有相当大一部分取决于我们对原福尔摩斯小说的熟稔程度,有另一个奇特的对话、另一组无关犯罪的知识之谜在此发生,你知道愈多,愈能心领神会比方说为什么理性探案的嫌犯会跑出吸血鬼来,比方说莫拉提教授究竟何许人也,为什么他可以从头到尾不露面而且还能不被逮捕归案,甚至,你也可以从状似不经意引述到的原探案人物姓名和往事,猜出来这桩新探案大致发生于哪个时期的福尔摩斯云云。还有,这十一篇小说中乍看最“不像”的两篇《福尔摩斯召唤的双座马车》和《黑暗之金》何以会这么写、敢这么写、以及书写者夹杂了致敬和对抗的微妙心思,还有他尝试达成的效果——前者以类似“补遗”的方式,通过一名马车夫的记述仿佛多年之后又搜寻到一则福尔摩斯的失落探案,而我们可能也因此想起来原福尔摩斯的探案记录并非全然出自于华生医生之手,柯南·道尔自己都率先试用过不同视角来呈现探案不是吗?后者尽管有点挑战了福尔摩斯轻蔑女性的这一通俗印象,而且也没让他真正一展神探身手,但原本福尔摩斯小说中本来就不乏这样奇遇式而非解谜式的小说,而且,整个福尔摩斯探案中惟一真正击败过他的,不正是那个又聪明又美丽、福尔摩斯宁愿用一枚宝石戒指换她一张照片的可敬女士吗?这种写法不是很合理而且敏锐地重现了福尔摩斯的某一侧面吗?
这部分我们只提示至此,更细腻更微妙的部分是阅读者不容侵犯的权益,All rights reserved。保留给一个字一个字读小说的人。
好,我们再来问,这样子既要专注写推理小说、又要兼顾原福尔摩斯样子的一心二用,重写福尔摩斯探案会不会比较难呢?合理的答案是不会。这里我们先只说一个很自然、很普遍的心理状态:所有后柯南·道尔的小说书写者(我们可以假设他们每个人都读过福尔摩斯探案这部推理必修教科书)心里都存有一两篇成形不成形的福尔摩斯探案,像某种读书心得报告,差别只在于有没有真正把它写出来而已。
福尔摩斯已透明、人人知之甚详到成为公产,成为每个书写者皆可各自拥有、可使用于自身书写的人物。
据说在哥伦布发现美洲新大陆后的一次宴会里,有某人甚不服气哥伦布的功勋,哥伦布顺手拿起一枚鸡蛋(显然是一枚煮熟的蛋、欧式早餐吃的那种),问他能不能把蛋给竖立起来,在此人屡试不成之后(当时显然并非端午节正午时刻),哥伦布敲破蛋壳气室一头,简简单单就让鸡蛋直立于桌上。“早说可以这样我也会。”“是啊,问题就在于你不是第一个会的人。”
把这个故事和福尔摩斯小说置放在一起,可告诉我们许多事(故事的好处便在于它总是寓意丰饶,不会只讲一件事,所以在德黑兰读《洛丽塔》的女学者阿飒儿说小说是民主的),这里我们特别要指出的是,即使威名赫赫到已成不可逾越高墙的福尔摩斯小说,那些徘徊墙边瞻仰赞叹的人们,仍相当普遍流漾着某种不服气、某种这其实我也会的心思,尤其在你比方说更熟知其创造者柯南·道尔并不出奇的人生和思想言行之后,更容易生出余生也晚、算他运气好的浩叹,相信这里头有着某部分历史机缘甚至命运神秘作用使然(“汉王殆天授,非人力也。”)。诸如此类的桀骜心思并不必要视为幽黯不正常,它往往和人对福尔摩斯小说的真诚敬意并存而且兼容,事实上,诸如此类的心思其实往往还是个可信的征兆,代表着你对福尔摩斯小说一定程度的穿透和心领神会,你的更深一层心思已被启动,你不仅熟知其然,而且开始可以窥见有形文字后头的思维种种,窥见其所以然的部分。这里,你已不仅仅是个无言的、纯接受者的读者而已,你大大跨前一步成为对话者,而拌嘴异议正是对话里必定会有也极其必要的一部分不是吗?
这个“早说我也会”的别扭心思,如果我们试着把其中带情绪的部分去除,像仔细洗去乱七八糟黏着其上的杂质,好得到其精纯的核心,那它将成为“原来可以这样子来”——一种欣喜莫名的发现,一种眼前景观的豁然干净明朗,最重要也最好的,一种开始,马上可动手实践的开始。这对那些本来就不思不想的笨蛋一族当然殊无意义,但对于那些认真的人、焦头烂额努力想突围的人、满心意志满手力气惟不知从何下手的人而言,他们所真正需要的就是这个,而且这样就够了,以下的长江大河部分他们完全可以自己来,也喜欢自己来。他们会把它每一份潜力全用出来,每一滴汁都榨干,甚至过度使用过度开发到声名狼藉、人人喊打的地步才不得不停下来,并焦躁等待下一个“原来可以这样子来”。
有时候你真的会想找诸如“火种”这样子的实物性字词来说这原本无形无体无声无嗅的概念揭示及其传送,如果你看过那种光景下人们眼睛里仿佛被反射被点着起来的熠熠火辉的话。它好像会把一整代人(某些笨蛋除外,或说惟上智下愚不移)瞬间变聪明。
当然,从概念的启示到宛如风吹花开的具体实践之间,一定少不了一个必要的转换过程,不只得辛苦挥汗,还牵涉到森严不侥幸的专业技艺问题,并不是哥伦布鸡蛋般伸个手照样竖立起来即可。但每一回诸如此类的历史经验结果从无例外过地告诉我们,懂得原来可以这样,事情就底定一大半了,总是有够多的人、多到让你感到意外的人一个一个冒出来。像被誉为某种绘画终极性、集大成性技艺的拉斐尔并没那么难模拟难重现,毕加索说他十二岁时就全会了;挥洒于宣纸上不容犹豫更无法修改又如此强烈个人风格的齐白石,你晓得坊间有多少乱真的赝品假画?甚至更硬碰硬的、你身体条件不到练一百年都没用的乔丹,广告影片为考虑成本和效率可能用电脑来处理,但乔丹每一个曾经做过且反复呈现于电视画面之上的神迹动作,每天每时都在街头篮球场上、学校体育馆里被模拟被重现,其实就跟广告影片讲的一样。
所以,写一篇福尔摩斯式的小说难吗?我们只能说会者不难,一点都不难。
在小说书写和阅读的世界中仍有素朴的正义问题——很多时候,我们会期盼干干净净回到小说成品本身,不要受到时间里充斥的各种杂质所干扰,能把它们从乌烟瘴气般的人们偏见、误读、莫名其妙的偶然机运(包括好的和坏的)云云拯救出来,甚至连它短期的、一时的所谓“现实意义”都能予以去除,让作品完完全全以它的内容和读它的人直接相遇,是好是坏,是伟大是垃圾,都毫无侥幸由它的内容而非任何内容之外的因素来说话来决定。
某种程度这是做得到的,靠什么呢?靠够长的时间。用够长的时间来清洗短时间的种种污染,把真正的本质给沉淀出来。
然而,敏锐且心思缜密的米兰·昆德拉逼问到一个直指核心的问题,在他《帷幕》这本探索小说之书的一开头不远处——事实上,他是从音乐作品这更直接诉诸人感官感受的东西下手的。在讲了他音乐家父亲的一段有趣往事后,昆德拉说:“我们不妨想像:有这么一位当代作曲家,他写了一首奏鸣曲,不过它的形式、和弦、曲调都和贝多芬的类似。我们还可想像:这首奏鸣曲写得精彩绝伦,假设它出自贝多芬之手,那也配称得上是他最杰出的创作。可是,尽管这个作品再如何上乘,既然它由一位当代作曲家写成,那还是会引人讪笑,如果大家仍然对他鼓掌叫好,那顶多也是赞美他的杂烩做得出神入化而已。什么!我们听贝多芬的奏鸣曲能感受到美感的愉悦,可是如果这类作品是出自我们同时代作曲家之手,我们就没有类似的愉悦感觉了?这不是最虚伪的事还是什么?如此看来,我们对美的感受便不是自然发生的,听命于我们的感受性,反而是受制于对作品完成年代的认知?”
可想而知,这一问所引发的麻烦可深远了,甚至就连我们直接的、第一时间的、理论上任何思维都尚来不及渗入的感官感受都可疑而且可嘲弄。昆德拉自己怎么回答这讨厌的问题呢?他先以这段简单的话安抚住我们,然后用一整本书展开探索——“这是无可奈何的事,在我们对艺术的欣赏过程中,历史意识必然伴随而生,因此这种时代错置的事(今天写的作品却是贝多芬式的)‘自然而然’(没有半点虚伪成分)会被认为是可笑的、造假的、格格不入的,甚至是丑怪的。我们心中对历史延续性的知觉如此强烈,以至于它甚至介入我们对每件艺术作品的观感里。”
解铃系铃,昆德拉惹出来的问题由昆德拉自己去收拾,有追根究底好习惯的人建议你直接去买《帷幕》这本书来看(坦白从宽,其实我们正是想诱惑一些人读《帷幕》才顺势把话题带到这里来的,抱歉)。这里,我们借由昆德拉想指出的,是所谓的“历史意识”“历史知觉”云云,并非只存在我们后代欣赏者的心里而已,它原本就藏放于作品之中,不全然是外加的、黏附的;它既是原作品“内容”的一部分,也是原作品成就的一部分,不管原来的创作者、书写者本人意识到多少或甚至有没有意识到。迈克尔·乔丹意识得不多,基本上这个好胜的家伙只专注想打赢每一场球或更专注地只想投进这个球,写推理小说的昔日柯南·道尔亦然,他也只认真地想写篇让他看起来比别人聪明的小说而已,就如同昆德拉指出的,“拉伯雷根本不在乎自己是不是小说家,而塞万提斯志在对他前一代风行的奇幻文学为文加以讽刺。他们两位谁也没以‘创始者’的地位自居。只有到了后代,小说逐渐流行起来,大家才把这个头衔加在他们身上。小说艺术把他们看作老祖宗并不是因为他们是率先写作小说的人(其实塞万提斯以前就有不少小说家了),而是因为他们的作品更清楚让人理解这种新的动人艺术其存在的理由;因为在后继者的眼里,他们的作品包藏了小说艺术最重要的价值。一旦大家在一部小说里察觉某种价值,特殊价值、美学价值,那么后世完成的小说便可以以一段历史的形态出现。”
这样的价值,并非只以阅读者领受者一己的孤独感受呈现而已(尽管这是它最丰硕也最实在的源头所在),而且还以它所启示所诱发的后代一部部作品以为无可怀疑的铁证,因此绝非纯粹的溢美、锦上添花或人家说什么我们信什么的集体骗局。事实上,你愈是内行(对篮球、对推理或对小说艺术),愈能察知它的好和勃勃力量,察知它对一个时代的显示力量和穿透力量,对一个时代某个核心问题或需求(不一定当时就清晰显露众人面前或意识之中)的回应和开展,以及因之泼洒开来的启示力量和创造性力量。那种让人们油然生出“原来是这样”“原来可以这样子来”的效应如此实在如此具体成形,因此,是它找上历史还是历史找上它的呢?这恐怕不是简单能说清楚的,大概也少不了某种程度的幸与不幸成分不能太乐观(如昆德拉所说,在一堆无价值作品的遗忘坟场里总还躺着被低估、被误判、被不公平遗忘的有价值作品),但从过往在在的历史经验我们起码敢于如此断言,某种埋下头来的精纯专注认真远比希冀远方鸿鹄将至的望风追逐更重要。最典型的实例便是那种制式左翼的书写方式,他们急于改变时代、催赶着进入未来,结果既无心认真书写作品本身(这是常识),其实亦无法真正专注于真实的当下(这很容易被忽略,包括他们自己),最终总甚为合理地只能写出工具性的假作品,并甚为合理地一用或用都没用就直接被扔进遗忘的大坟场里去。
真正的价值和力量,由于系通过专注认真所获取的,往往不会也不必以夸张的样式和姿态呈现出来,像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开头那几句:“多年后,奥瑞里亚诺·布恩狄亚上校面对枪毙行刑队,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找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这么简单,这么自然,但从此大半个世界的小说书写者仿佛获赠了一部最新型的时光穿梭机器,一扇时间的任意门,让小说更恣意在过去和未来、预言和记忆中飞翔起来不是吗?
未来,不管事后我们所看到的,是以剧烈改道或缓缓成形的方式完成,总有一道时间之流贯穿其中亦可回溯,这是昆德拉所说“以一段历史的形态出现”的大致意思,因此,它出乎意料,却又是可理解,可以和此时此刻的当下恍然大悟联结起来。我们可不可以如此猜想,如果未来如此真实地就藏放于现在,那它只能以此时此刻真真实实的东西去把握去窥见,或更谦逊地说,去希冀它们的偶然相遇?
话说回来,这样一本仿福尔摩斯的短篇合集,会不会如昆德拉所说被认为是可笑的、造假的、格格不入的、甚至是丑怪的呢?答案是完全不会,因为它们是带着致敬之心的谦卑模仿或应该说重现,而不是掩人耳目地意图窃夺那个不可重返的“伟大”。于是它简单成为一场嘉年华,一次淋漓尽兴而且高水平的化妆游行,我们全知道这是“假的”,因此它们便栩栩如生而且只有温暖乃至于体贴的感觉——多年后,当我们面对这个戴着福尔摩斯假面的兴高采烈谋杀行列,只会把我们带回那个我们没能赶上的、福尔摩斯带着华生医生去找凶手的历史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