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围棋历史上最伟大的奇才吴清源,在他19×19的干干净净黑白子世界之中,创造过太多不会再有的神迹,其中最不可思议的大概是所谓的“十局大赛”——在吴清源统治围棋的那个时代,高段棋士的下棋风险比起今天要高太多了,今天的棋士下的是所谓的“头衔棋”,意思是下赢了有高额奖金,以及看名字就知道很崇高的头衔如棋圣、名人等,输家也还有不坏的对局费可拿,而且不仅不丢脸,还是一桩挺光荣的事。
但十局大赛完全不是这样子,除了不是拿真刀真枪互砍互刺之外,其方式、气氛和后果,其实跟宫本武藏和佐佐木小次郎相约在严流岛你死我活相去不远。方式很简单,两名当时最好的棋士下十局棋,轮流持黑(当时棋不贴点,持黑先下当然比较有利),谁先累积到多输四局棋,谁就往下降一级,也就是说,从今而后你和此人下棋不再能平起平坐,这当然是高段棋士拿自身的技艺、荣誉,乃至于围棋生命的可怕豪赌。
这样的决斗很快就全走了样,变成吴清源一人跟整个日本围棋界的决斗,正如房龙在他名著《人类的故事》中讲到耶稣诞生那一章所写在前头的:“接下来要讲的是一个马槽和一个帝国的战争,奇怪的是,马槽赢了。”——这场近代的围棋战争其结果也完全一样,吴清源赢了,所有日本最强的棋士前仆后继全降了级,包括吴清源的师兄、棋风优雅轻妙的“火之玉宇”桥本宇太郎,如牛头犬般咬住不放的“怪童丸”、也是日后最伟大围棋导师的木谷实,曾有机会成为日本第一、却从此一蹶不振的东坡棋强豪藤泽朋斋,九连霸名人的官子绝顶高手、也是“现代平衡棋之王”的高川格,以及最厉害的、往后长期宰制全日本棋界、棋风犀利无匹的“剃刀”坂田荣男等。惟一幸免于难的是人格最光洁的大正时代老棋王雁金准一(我个人非常喜欢他的人和雄强磊落不退缩的棋),原因是老雁金一上来就连丢三局,接下来又轮吴清源持黑先手(吴清源的黑子曾四年多没败过一局,他的“黑番不动”当然是围棋史上另一不朽盛业),为了表示敬重,这次一面倒的十局大赛遂就此打住。
满天下,先相先——这漂亮的标题出自我个人手中《昭和の名局》第三册,详述的便是这段惨烈且风起云涌的十局大战历史,中文大意是:举世滔滔,最高者也只能由吴清源授半先对弈。
打谱逾十年,我个人有接近半数时间摆的是吴清源的实战谱,这样子“偏食”当然不会是提升棋力的好策略,但我是年过二十岁才开始学棋,根本就没有与人争胜较劲的雄心,只有某种从吾所好的任性快乐,读书累了,打两盘吴清源威风凛凛的棋,感觉很像小时候仰头看浩浩星空,有一种冰凉似水的舒服之感,这样而已。
吴清源的棋非常华丽漂亮,不拘于形,有些着手更宛如天外飞来,是棋史上最自由的心灵,而且,他的棋可能也是史上最快的,因此不能不说是个天才。
说吴清源棋快,指的是两件事,一是思考落子的速度。他一盘棋通常只用对手一半甚或三分之一的时间,因此,曾经有位输他棋的高段棋士(“蛮牛”宫下秀洋)因吴清源一手棋长考两小时而开心不已:“能让吴清源长考这么久,这盘棋输了也光荣。”另一则是指他从布局到缠斗的脚步快速。吴清源步伐轻快,总是一开局就跑在前头让对手追赶,这样的棋风尤其在持黑子先下时特别有力量,称之为绝尘而去。
快脚步的棋通常有相对的缺点,那就是棋形不够坚实,容易在中盘接战的阶段被对手逮住弱点痛击,因此一般高段棋手并不鼓励快,而多数要求棋形要厚、要坚实,好作为中盘会战的基础,但这从不是吴清源的问题。在吴清源的时代,不像现在的棋往往只你占你的我占我的大家点到为止,而是几乎每盘棋都要杀个水落石出,而吴清源又是出了名的正面迎战主义者,他的棋即使领先也不让步,总是用最强手攻杀,这说明了他的棋尽管脚步轻快,却厚实有力,在“轻”和“重”之间有种奇异的、学不来的均衡和面面俱到。
我在想,在小说的世界之中,可有谁最像吴清源的棋,脚步轻快却同时厚实无比呢?我想到的是加西亚·马尔克斯,另一个你不敢相信还会再有的天才。
快,就是这个环节的勾联,让我在读这本《玻璃钥匙》时,心思飞到了吴清源身上。
《玻璃钥匙》写成于一九三一年,紧接在《马耳他之鹰》后头,可以肯定这两年就是汉密特小说最巅峰的时日——因为这老早已成定论,《玻璃钥匙》和《马耳他之鹰》正是他一生最好的两部作品。
我记得我在《马耳他之鹰》的引介文字中,特别谈到汉密特了不起的小说技艺和说故事能力,这段话是,“这是典型汉密特的漂亮手法,在短短不到十六页的文字,两桩相互牵扯的谋杀案,两名毫不勉强的被害人,遗孀和警方分别以完全抵触却各自合情合理的理由,皆怀疑他(《马耳他之鹰》的私家侦探山姆·史贝德)杀了人(不同的人),而在同时,我们也立刻清晰掌握了史贝德冷酷毫不在意的性格,以及他复杂暧昧的人际关系。干净、明快且面面俱到层次分明。”——如果要用最简单的字来形容,那就是个“快”字。
同样的,在这部《玻璃钥匙》之中,尤其是最前头两章,我们又得以再次见识到同样水平的漂亮演出——也正是这个“快”字,让名推理史家朱利安·西蒙斯赞叹不已,即使到事隔五十年后的今天,西蒙斯仍一往情深相信汉密特依旧是冷硬小说史上第一名的作家,没人超越。
但秉性公正的西蒙斯却也同时指出,汉密特的快手法快脚步也不免带来点小小副作用:他特别指出小说中三个不尽周延之处,虽然还不至于构成破绽,但总是有点遗憾(很抱歉这里我们不能言明,以免揭露案情)。
是的,脚步太快,棋形便免不了有薄味。
快,本身是价值吗?
卡尔维诺很认真地思考过这个问题。这个问题的意思是,以吴清源的围棋来看,如果下棋的真正目的只在于赢棋,快,包括思考落子的快速和棋形的轻快,是否直接有助于这个最终目的的实现?否则,它可能只是“轻率”“鲁莽”“躁进”的同义词罢了。同样的,以小说来看,其最终的输赢显然在于,这究竟是不是一部好小说,快,是否能保证这是一部好小说?或退后一步讲,是否较之缓慢更有机会成为一部好小说呢?
显然不见得。
因此,思虑慎密到无以复加、且兼具天秤座喜好两端保持平衡的卡尔维诺,尽管把“快”当成是留赠给下一轮太平盛世仁人君子的六份心智礼物之一,但他还是老实承认,在小说的世界里,快或者说迅速,并不好说本身就是个价值。毕竟,从思考书写的角度来看,一篇落笔如行云如流水的小说,未必胜得过一篇深思熟虑的小说;而从小说本身的时间和节奏来看,那更是各从其类,叙事时间可以是滑翔的、灵动的、跳接的、瞬间如向晚的夜空星图般通过某种奇异的联系,忽然全出现在你眼前,也可以是延后的、循环的、甚至静止的、宛如挟带着山风海雨沉沉无密缝地向你压来,所以卡尔维诺说,“一个故事即是一个根据它所涉及的时间幅度的操作,即是一种在时间的流程中施展法力的幻术”。
比方说,在这些时间的梅林魔法师之中,托尔斯泰是快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则是慢的;海明威快,而福克纳慢;冷硬王国里的两大宗师,汉密特奇快无比,而钱德勒则经常性地静止沉思下来。
美国大联盟棒球有个总教练这么讲过:“有时候你用老将能赢球,用新手上阵也能赢球,只是后一种赢法让总教练看起来像个天才。”
尽管无关胜负,快却经常有一种难掩的夺目光彩,甚至让人忍不住站起来为它鼓掌喝彩——这正是卡尔维诺津津乐道的原因,他再准确不过地说,快带来一种“喜悦”,一种心智的极繁华之感。我们感觉它快,是因为它的速度明显超越了我们眼睛转动乃至于心智转动的速度,我们有点跟不上,一个风景接一个风景,一个意念接一个意念,每一个我们都无暇掌握住它的整体,每一个当下我们都只来得及捕捉第一眼或第一感最鲜明跳进眼里心里、因此也是它最辉煌的部分,其余的只能弃去。这很浪费,也恰恰是大量的浪费才支撑起一种几乎带着道德负担的极尽奢侈华丽之感,让我们沉浸在一种罕有的富裕之中,你会把这些留在心版上,待事后悠闲的时刻反刍、咀嚼,用自己的想像慢慢补满你错失的细节,完成一个“主体/客体”的完满整体,并构建出意念和意念之间、风景和风景之间被速度所扯开但不绝如缕的联系,你参与了,也很得意自己尽了一己之力也做了事,因此,事后良久良久,你还会很满足很疲惫地呼一口大气出来。
快,让一部好小说的书写者比什么都像个天才(托尔斯泰和李白,绝不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和杜甫),有天才的瞠目技艺。
这种喜悦,大体起始于一种技艺层面的喜悦,而其最好的完成,却是一种遍在的人性渴望——快,它暗示了一种挣脱,挣脱什么?挣脱平常把我们困住的种种物理性和非物理性的限制,从地心引力、自然法则、人之所以有大患的六尺之躯,以及永远加诸我们身上挥之不去的社会规范和存在枷锁,因此,它最终暗暗指向一种完满的自由。
你不觉得,自由的形象是“快”吗?
然而,风景和风景之间,意象和意象之间,如果说它们的联系因为速度的拉扯而不绝如缕,意思不就是不小心就会叭哒一声断开来吗?哪能每次都那么准的?
是的,就像围棋你可以子子相连地“长出”,可以保守地“尖”或“一间跳”而不惧被敌军切断,但一旦你要加快脚步地“二间跳”或“大飞”,或甚至像吴清源那样看起来东一手西一手,你如何维持那必要的联系呢?
我猜(大胆地猜,因为我们无法真的去问吴清源),吴清源会说,一是下到正确的着点,一是让子的效能扩大。
吴清源曾说过一段我非常喜欢的话:“当棋子下在正确的着点上,每一颗都像夜空的星一样闪闪发光。”
在小说的体会之中,下到正确的着点,我想到的是米兰·昆德拉所说的“写到核心”,不让过多壅塞的细节令你寸步难行,把旋律和节奏压弯掉。准确,是最佳的节约方式。
至于子的效能扩大,围棋的子,则差堪可比拟小说所用的文字语言符号。我们知道,围棋最特别之处在于它原则上众生平等,白子黑子没有皇后主教、将士车马之分,它的效能大小完全取决于它和其他棋子的关系。每一颗落在干净棋盘上的棋子都形成一个力场,相互拉扯相互取得不等的能量,文字的状况当然远比这复杂,但它也一样在长远的使用和相互组合之中,不断增加程度不一的刻痕和记忆,也就不断增加隐喻、想像、扩延的不同能力;而从反向来看,一颗棋子可能在棋盘上死去而失去效能,文字符号也可能通过使用(通常是过度使用)而钝化,因此,这得仰赖人的判断和选择,时时找寻文字和当下现实碰撞的火花。
当文字符号的效能扩大到一个临界点,文字有着极其饱满的意象和隐喻指涉能力,那就是诗了——诗,表面上是以体例格式来界定,但其实毋宁说是“子的效能”,是一种文字高速运行的仿佛静止状态,因此,它经常性地体现在某些小说和散文之中,而不见得在长短分行的诗里。比方说,台湾这一二十年之中,我个人在小说散文中找到的诗,比诸出自正牌“诗人”之手要多太多了。
但我得老实说,正如我个人不玩云霄飞车、高空弹跳、乃至于花式跳伞、空中滑板一样,我对太执迷于快速的小说总有说不出的疑虑,我会渴望在快速中找到一个静止的点。
不管这静止来自时间的暂时冻结,或高速运转所呈现一种“不飞不进”的静止,总而言之,一个可堪驻足沉思之地,我的偏见是,这让我们不一味漂浮在技艺的享乐之中,而让人文的思索成为可能。
技艺的展现甚或突破当然有其重大意义,但这大部分是对“从业人员”的小说书写者和研究者说的——对一个“业外人士”如我个人、对一般读者而言,我们寻求的启示(不一定是结论或教训)大体上是人文的,是生命本身的,正如我们并不以为观赏李棠华特技团是我们最好的享乐方式。
因此,我也得老实承认,我个人和朱利安·西蒙斯的判断有着差距,在冷硬的王国之中,我喜欢钱德勒胜过汉密特,我喜欢忧郁的菲利普·马洛胜过汉密特笔下这些毋宁更利落、更机智也更没道德牵绊的聪明私探,不管他没有名字只叫大陆探员,或山姆·史贝德,或奈德·波蒙特。
尽管在汉密特的一代小说杰作之前说这个话有点不礼貌。
年轻时,我的老师教我一句诗(或该说一则故事),应该是五代十国吧,皇帝心急催促相隔两地的妃子或兄弟回来,信上写的是:“陌上花开,君可缓缓归矣。”——我的老师白话解释给我听:遍地花开了,你应该赶快慢慢一路玩回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