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时我所在的那个班级,虽然聚集了很多坏学生,让人无可奈何,但不可思议的是,我们这些普通学生竟然可以跟他们相处得不错。虽然暴力事件时常发生,但那只发生在坏学生之间,只要不去掺和,我们这些普通学生还是过着和平的校园生活。因他们而受的损失,最多也就是因为他们太吵,没法好好上课而已。但即便是普通学生也不会将其看作是损失,因为基本上没有人愿意上课。
另外就是发生过好几次便当被偷吃的事。到了午休时间,心里正想着不知今天是什么菜,满怀期待地打开便当盒,竟然发现里面的食物已经被别人吃掉了。很明显,作案的就是那帮坏学生。他们应该是趁上体育课教室没人的时候,盯上了别人的便当。为什么他们要做这样的事情呢?因为这样就可以省下午饭钱。估计那帮家伙都说中午要买面包吃,从父母那里拿了钱吧。
但是他们也讲求自己的那一套道义——决不把便当全吃完。当时的便当盒大部分都是长方形平平的那种,结果里面就好像用尺子量过似的,米饭从中间开始少了一半。菜也是差不多情况,原本该有四根的小香肠变成了两根,切成五块的玉子烧剩下了两块半。就算是受害人,面对如此坚决的重情重义也实在生不起气来。但就算只是一半,自己的便当平白无故被别人吃掉总让人头痛,所以我们也想了很多保护措施。我采取的是在包上挂一把特制的锁。因为它,我的便当一次也没被偷吃过。但是有一天体育课下课后回到教室,却发现包上贴了张小纸条。“别做抠门事”,纸条上这样写道。
总之,虽然发生过各种小麻烦,但诚如我一开始所讲,普通学生和坏学生之间还是达成了某种程度上的友好共处。
不过仔细想想,这样的案例真的很可能极为罕见。前面我也写过,从别的学校转过来的学生立刻就逃跑了。可见,虽然表面上说是普通学生,但在我们班这种情况之下,其实我们一点都不“普通”。
比如说,我和我的伙伴们竟然置高中升学考试近在眼前于不顾,学会了打麻将,还每天围在桌边打。当时我们一直借用一个朋友父亲的麻将牌,不过最终还是被收走了。
“你们多少给我学一点!”他父亲这样说。
即便如此,我们并没有轻易屈服,而是凑起零花钱在当铺买了副牌,没日没夜地打了起来。其中一个牌友N尾,还在旧书店买了一大堆麻将漫画,研究起那些现实中根本不可能的招数来。
但是我们当初所打的麻将,规则简直乱七八糟。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是要满贯。如今想想,那时候我们称之为四暗刻的,实际上只不过是三暗刻对对和;我们的地和,只不过是双立直自摸和牌;而让N尾欣喜若狂的九莲宝灯也只是单纯的清一色而已。或许不懂麻将的人并不知道我在说什么,打个比方,这就好像是打棒球时,落在内野手和外野手之间的三不管地带的安打被当成了本垒打一般,是不可理喻的错误。现在回想起来,当时可真是吃了大亏。但其实本来也没什么可赚,所以也就无所谓了,反正那实在是些对心脏不好的规则。
既然打麻将,肯定要赌钱。反正现在已经过了法律追究的有效时限,我也可以放心大胆地明说出来,不过或许就算不是那样也没有隐瞒的必要。打麻将赌钱是没问题的,这个道理某些政治家已经替我们证明过了。而且说到赌注,他们和我们之间可是相差四五位数呢。听说那帮家伙一晚上就动用了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元,而我们顶破天也就几百块而已。我们的一千点才算十块钱。即便是对常年打麻将的老手来说,这恐怕也是闻所未闻的低倍率吧。
就算是这样,可万一我们输的钱超过了一千块,问题就严重了。因为当时规定,如果不能在月末之前把输的钱还清,那么下个月就失去了参加资格,所以必须得想办法筹集资金。别看我说得好像挺夸张,对一个初三的学生来说,一千块可是个不容小觑的数字。比如我手头刚好有一张当时的超市广告单,上面的价格是这样的:
猪肉——100g100日元
鳕鱼子——100g60日元
烤鳗鱼——220日元/串
各种连衣裙——1980日元
百慕大短裤——990日元
还有我常去的立食荞麦面店,一碗汤面是一百日元。那还是个一千块能买很多东西的时代。(回想起当时那么流行的百慕大短裤还是觉得好笑,那东西就像是为了让腿看起来更短而设计出的,到底为什么风行成那样还真是个谜。)
为钱所困之时的解决方法只有一个——用东西来抵输掉的账,或者先把东西卖给其他人,然后拿那些钱去还账。当时作为等价交换物频繁流通的是黑胶唱片,其中尤以披头士的唱片价格最高。交换汇率大概是三张唱片一千块吧。有一天,N尾忽然跑到我这里说:“我被S木和了四暗刻啦(恐怕其实也只是三暗刻而已)。你替我收下这个吧。”
他拿来的是《一夜狂欢》《黄色潜水艇》和《顺其自然》。其实也是之前N尾从S木那里收来的。每当麻将的胜负运有所变动的时候,总会有几张披头士的唱片在成员之间易手辗转。长此以往,它们竟变成了犹如货币一般的东西,当中最受欢迎的是一张武道馆演唱会的盗版盘,我们之间已事先约定好,光这一张就值一千块。虽然它的音质根本不好,但是每个人都怀着“将来或许会升值”的期待,进行着高价交易。
从这一点各位或许已经感觉到,同麻将一样,当时我们深深地迷恋着披头士,不管做什么都会放他们的歌作为背景音乐。
读到这里,或许有人会觉得奇怪。若从年代上算,那时候披头士不是已经解散了吗?
这种质疑是正确的。在我们上初一的时候,他们就已经解散了。我们当时所听的现役乐队是齐柏林飞船、Cream、芝加哥、克里登斯清水复兴合唱团之类。事实上也是他们的唱片买得比较多。但是,这些乐队的歌,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听还行,如果拿出来跟大家一起分享,问题就来了。因为这些乐队并不是每个人都知道,而每个乐队的个性又都那么强,会让人心生明显的喜恶。说得直白些,就是选择打麻将时的背景音乐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有人说某首歌好,就有人说这玩意儿到底好在哪里,经常因此争论不休。
披头士就在那样的情况下出现。当时的伙伴里有一个姓H本的,是个爱披头士爱得发疯的超级歌迷,他让我们听了很多披头士的歌曲。
“都什么时候了还听这种怀旧歌曲!”最开始我们都不以为然,可不知不觉间所有人竟都变成了披头士歌迷。或许正因为他们是摇滚乐的原点,所以歌曲中包含了大家的喜好中共通的部分吧。
不光是我们,当时的大阪也正好掀起第二次披头士热潮。电影院里循环上映《一夜狂欢》《救命!》《黄色潜水艇》和《顺其自然》,我们也一口气从早看到晚,直到头晕眼花。
校园里也全是关于披头士的话题。一些半路跟风的歌迷并不知道他们解散了,常常会有人问出“下首新歌什么时候出啊”之类的问题,弄得自己颜面尽失。这股热潮最为显著的体现是在校园文化节的时候,竟然每个班都举办披头士的演唱会。说得好听点是演唱会,其实就是某人从家里搬来唱片机,无休止地播放其他人拿来的唱片。三年级的学生也是一样,不管去哪个教室都是披头士的歌。某个班的四个傻瓜还将拖把头顶在脑袋上,拿扫帚当吉他、水桶作鼓,模仿乐队演奏。
总之,披头士在学校里简直大红大紫,甚至给人一种不听披头士就根本算不上是个人的感觉。
但是,其中也有一些看上去格格不入的家伙。不用说,正是那些坏学生。在这瞬间沸腾了似的披头士热潮中,他们看上去十分难受。这也正常。看电影只看黑帮片或者日活浪漫情色、听音乐只听演歌的他们,自然没法适应这样的环境。文化节的时候他们也只是聚在校园的一角,蹲在地上抽烟。
令我们欢呼雀跃的消息终于来了。东大阪的某个体育馆要上映含有未公开影像的披头士演唱会电影。能不能搞到票原本该是一个大问题,我们对此却并不担心。因为之前提到的那个对披头士走火入魔的H本,通过他父亲的关系替我们搞到了几张票。H本的父亲在广告代理公司工作,跟这部演唱会电影也有些关系。如果没有这个强有力的支援,我们就不得不一大早去窗口排队取号,然后再去参加抽选碰运气。人这辈子不可或缺的,是一个有着能帮上忙的爸爸的朋友。
就在演唱会的日子近在眼前时,坏学生之一的Y川在午间休息时找到了我们。“喂,我问一下啊,那个的票还有吗?”
“那个是哪个?”我问。
“就是那个啊。哎呀,披头士的……”
看着Y川欲言又止的样子,我们一时间都说不出话来。在那帮坏学生当中,Y川可算得上尤其跟欧美音乐沾不上边、典型“河内大叔”一样没品位的人。
见我们都不作声,H本开口了:“就剩一张啦。你想要的话,就让给你吧。”
“哦?真的?”Y川表情没怎么变,但还是发出了喜出望外的声音。
“嗯。没事的。演唱会那天,你到会场来的时候我给你。”
“那就麻烦啦。”Y川比画着手刀道谢。
后来我们向H本抗议,问他为什么要将票让给那种人,他却笑了。“卖他一个人情,以后有事也好办很多。”这小子后来成了一名律师。从那时候起就已经很是深谋远虑了。
可是,为什么Y川会突然对这个感兴趣呢?没过多久原因就搞清楚了。因为他正追求着邻镇中学一个不良女学生。这个女生是个摇滚迷,对没听过披头士的男人不加理睬。
“恋爱使人盲目啊。”告诉我们这件事的是Y川的混混伙伴M田。说完这句话,他哧哧地笑了起来。
当天,我们到达会场的时候,Y川已经等在那里了。即便是在好几千观众当中,Y川的形象还是醒目得叫人一眼就能认出。我们这些人瞬间踌躇起来。
Y川穿着一身学生制服。立领改得很长,上衣的扣子全部解开,里面是鲜艳的衬衫,还故意隐隐约约地露出衬衫下的护腰。裤子自然是异常宽松肥大,明明没下雨却穿着胶皮长靴,手持雨伞。最引人注目的,是用发蜡抹得锃光油亮的头,额头两边的头发都推掉了,泛着青光。这种打扮怎么看都不像是会来看披头士演唱会电影的。周围所有的人也都像见了什么不该见的东西似的,避免视线与他接触。
“你们也来得太晚了吧。”看到我们之后,他说。这下就连H本也无言以对了。
演唱会电影大约进行了两个小时,由经常在电视里出现的那个姓福田什么的大叔担任现场主持。搭建好的舞台大银幕上播放着披头士的影像,两边的喇叭里则传出他们的歌声。
Y川就坐在我旁边。大家都一脸满足的样子,只有他一人不耐烦似的一直紧皱着眉头。脸都成那样了,还不如从一开始就别来呢,我在心里想。
但是——
演唱会结束,在附近的车站等车时,我看到Y川独自站在离众人稍远些的地方,嘴里嘀嘀咕咕不知说着什么。我偷偷从身后靠近他,然后就听到了。
“Yesterday……那什……么、那什么……嗒啦哩啦哩啦哩……啦啦……”
那旋律很怪异,但毫无疑问正是那首名曲《昨天》。我看着他的背影,感到一阵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