妾的地位,为什么会这样低呢?
最根本的原因,如前所述,就在于她“来路不明”,不是“明媒正娶”。妾之“来路”,有从嫁、私奔、购买、收房、赠送、转让、赏赐、抢夺、变卖、官配等好多种,而根据这些“来路”,妾与妾之间的地位便也不相同。
地位最高的妾是“媵(ying)”。“媵”是赠送的意思。先秦时,诸侯娶他国女子(当然多半是公主)时,女方国君都要赠送几个女子作陪嫁,与女方国君同姓的其他国家也要有所赠送,颇有些像现在许多商号的“买一赠二”,买一套高档西服,赠送一条领带或一件衬衫一样。衬衫领带和西服当然不等价,所以媵的地位也比妻低,只能算是妾。据说有一次,秦伯嫁女于晋侯,因为从嫁之媵衣着华丽,结果“晋人爱其妾而贱公女”。这件事,曾被韩非子当做笑话讲,可见妻与媵地位并不相等。
不过,先秦时陪嫁的媵,往往也不是一般女子。她们或者是主嫁者的妹妹,或者是主嫁者的侄女,说起来也是贵族。依礼,媵者必须与主嫁者同姓。否则就是非礼。很显然,这是原始社会的族外婚向对偶婚演变中的一种过渡形式,即恩格斯所说的,“与长姊结婚的男性有权把她的达到一定年龄的妹妹也娶为妻”。大约也就是民歌中所唱:“带着你的嫁妆,领着你的妹妹,赶着马车来”吧?
媵既为妻之妹、夫之小姨,地位当然并不很低。《尸子》推测尧嫁娥皇、女英二女于舜,乃是媵制,谓“妻之以皇,媵之以英”,其说应大体可信,而娥皇女英,地位也大体相当。至少,媵之地位,远高于一般的妾。依唐律,“妾犯媵者,加凡人一等”,可见媵是地位比较尊贵的妾。之所以尊贵,就在于媵与妻出于同宗,甚至同父同母,也是“合二姓之好”的桥梁。但是,媵又毕竟是“陪嫁”而非“主嫁”,是“副”而非“正”,所以,说到底,也仍是妾。
媵既为妾中地位之最高者,则后世的妾,便都努力想把自己说成是媵,或者希望别人视己为媵。“姨娘”、“姨太太”这类称呼,大约便由此而来。因为上古的媵,确实多半是夫的小姨,当然也就该称之为“姨太太”了。此外,妻如对妾宽容,也可以称妾为“妹妹”,这也有抬妾为媵的味道,不完全是“哥们”、“姐们”的意思。
秦以后,“天下一统”,没有诸侯国了,主要用于诸侯国之间的通婚的媵制,也就逐渐消亡。不过消亡归消亡,遗风总还是有的。比如,妻死以后,与妻妹续弦的风俗就是。不过续弦者是妻,而不是妾。另外,陪嫁的风俗也有,但陪嫁的女子,多半是奴婢丫环,是婢,而不是媵。总之,媵这种制度,主要实现于先秦,且主要见于周制。
先秦以后,地位最高的妾,是所谓“二房”。
严格说来,所谓“二房”,即是在已有正妻之后,又“正式”娶来的妾。这里说的“正式”,也就是要符合纳妾的规定和手续。历代封建王朝,对于纳妾者的资格和妾的数目,都有一定之规,比方说“士一妻一妾”。当然,后世多有不执行者,变相纳妾,不计其数。但认真说来,士人之妾,也只能有一个,就叫“二房”。当然,即便只纳一妾,也要有正当理由,比方说“正妻无出”,夫家有“断子绝孙”之虞等。此外,也要经过父母批准(甚或指定)、妻同意等程序,并举行相应的仪式。这样娶来的妾,已多少有“正式婚姻”的意味,因此其地位在妻之下,而在诸妾之上,故称之为“二房”,意味在妻妾中排名第二,是“第二把手”的意思。
不过,有的“二房”,则又系由夫的情人转化而来,即夫于父指定的妻以外,又私娶女人,甚至在正式娶妻以前,已私娶女人。依礼,“聘则为妻,奔则为妾,”该女既属“私奔”,当然也就只能作妾。比如《红楼梦》中贾琏之妾尤二姐即是。贾琏先是娶尤二姐为“外室“,即在外面找间宅子养着。虽然也坐了轿子(但却是“素轿”,不是“花轿”)拜了天地,但毕竟父母不知,媒妁不证,也未经正妻批准,所以并不合法,只能叫“私娶”,实则是“偷情”。结果尤二姐这个妾,连“二房”的身份都来路不明,在荣国府中,一点地位都没有,连丫头仆妇们,都看她不起,甚至当面对她说:“咱们又不是明媒正娶来的。”看来,尤二姐的“失足”,全在于“先奸后娶”四个字。所以即便后来死了,也没有什么像样的待遇。贾母吩咐:“既是二房一场,也是夫妻情分,停五七日,抬出来,或一烧,或乱葬埂上埋了完事。”
“二房一场”,亦不过如此,妾的地位,可想而知。
“正式”的妾(二房)虽然只能有一个,但“非正式”的妾,数量就难讲了。
最常见的“非正式”妾,就是“由婢而妾”者。婢是一种女性家奴,地位极为卑下,所以往往只能充任“非正式”的妾。前已说过,正式的纳妾,是要经过一点手续的,而且,其所娶,也多为“良家妇女”,只不过一般家境较为贫寒罢了。比如尤二姐,就是宁国府贾珍之妻尤氏的妹妹。尤家是贾家的亲家,当然也是“良善人家”。只不过,一则尤父已死,家道中落,尤母又是继母,没有多少说话的资格;二则尤二姐是尤母改嫁时带过来的“拖油瓶”,并非尤家血脉,当然地位也更低,这才甘愿去作妾。但好歹,总是亲家府上的人。如果不是背了个“先奸后娶”的名声,又有凤姐使坏,则她在贾府的日子,倒也坏不到哪里去。
婢就不一样了。婢有两种,一种是“家生”的,一种是“外来”的。所谓“家生”的,就是奴才的女儿,自然仍作奴才;所谓“外来”的,也就是买来的,其中有终身买断的,也有短期服役的,也有随女陪嫁的。但无论哪种,地位都低。所以,纳婢为妾,竟不要什么手续,有时不过也就是一句话的事情。
但即便这样的妾,地位也有高低。较高的一种是父母赏赐的。其所以地位较高,乃因为多少有“父母之命”的意味在内。所以,贾郝要向贾母讨她身边的贴身丫头鸳鸯作妾,那邢夫人便劝鸳鸯说:“你比不得外头新买了来的,这一进去了,就开了脸,就封你做姨娘,又体面,又尊贵”,“过一年半载,生个一男半女,你就和我并肩了”。从这些话看,父母指配的婢,在妾中地位也算较高的。她可以得一个“姨娘”的封号,算是半个主子。如果“生个一男半女”,还有可能与妻“并肩”。当然,这里很明显地有邢夫人的诱惑。因为赵姨娘(也是由婢而妾者)也当真生了“一男半女”(一个贾环,一个探春),又何曾与王夫人“并肩”过,谁又真把她当“主子奶奶”?
不过,由父母指配的婢,在妾中地位不算很低,倒也是实情。比如贾琏的妾秋桐,原是贾琏之父房中的丫环。论地位,不但在凤姐之下,也在尤二姐之下。然而那秋桐,“自以为系贾赦所赐,无人僭他的,连凤姐平儿皆不放在眼里,”更是容不得“那先奸后娶、没人抬举”的尤二姐。而且,她向邢夫人告了刁状后,邢夫人还为她说话,骂贾琏说:“不知好歹的种子!凭他怎么样,是老爷给的!为个外来的(指尤二姐)撵他,连老子都没了!”可见,这一类妾,因其颇有“来头”,也就有些威风。
由婢而妾者中地位较低的,叫“通房丫头”,又叫“屋里人”。既名“丫头”,可见尚未脱离奴婢地位而升格为主子奶奶;而所谓“通房”,实则就是“同居”。因为依礼,主子爷的房,原不该与丫头之房相通的。如今既然连房都通了,还有什么事干不出来?因此所谓“通房”,无非就是“同房”甚或“通奸”罢了。从本质上讲,乃是主子对奴婢的一种强行霸占。
不过,即便这种霸占或通奸,也有“正式”与“非正式”两种。比如贾琏的“屋里人”平儿,薛蟠的“屋里人”香菱,便都是“正式”的通房丫头,都是“开过脸”,多少办了点手续的。这个手续,就叫“收房”,即“收在房中”的意思。婢女一经主子收房,就成了主子的专利品,其他人不得染指,也不再许配人家。如果这屋里人“运气”好,能生个“一男半女”,也可以升格为姨娘,分一间房单住。
可见,要当“通房丫头”,也要有一定的手续,例如“开脸”什么的。如果无此手续,就不算。比方说袭人,虽然与宝玉有过性关系,按薛姨妈的说法,也应该“算个屋里人”,但可惜,“到底他和宝哥儿并没有过明路儿的。”换言之,毕竟“妾身未分明”。因此,到宝玉出家时,袭人的去向归宿,便成了一个大问题。尽管我们很不喜欢袭人这个人,但她落到这样一个不明不白、不伦不类的下场,却还是令人同情。
有可能变成“通房丫头”的婢女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夫主原来使唤的丫环,另一种是随正妻陪嫁来的丫环。她们因为和主子关系特别密切,主子的饮食起居,一应生活琐事,都由她们料理,往往也就不太拘于形迹,也容易引起男主人的“邪念”甚或“爱情”。往往是还没有办什么手续,稀里糊涂、轻而易举地就发生了性关系(如宝玉与袭人)。生米煮成熟饭后,再来“开脸”,而女主人往往也比较能容忍。容忍的原因,一则因为毕竟多少有些“主仆情份”,二则也知道她们“翻不起大浪”,三则毕竟是自己的奴才,知根知底,怎么也比外面买来的“婊子”或“骚货”好。所以,不少主母,也鼓励夫君收自己房里的丫头。
丫头即便收了房,也是丫头,断然摆不起谱的。不过,在丫头当中,也算是最有“脸面”的了。何况,她们毕竟是男女主人身边的人,要递个小话,或使个绊子,都很容易。某些小事,甚至还能做主。所以,其他仆人,往往还会来讨好她们。比如贾琏的通房丫头平儿的面子就够大的。她在“议事厅”外等着给薛宝钗传饭,那些仆妇们便又是递坐垫,又是端茶,极尽巴结之能事。之所以如此,除平儿人缘好外,手上多少有些权力和方便,也是原因之一。
如果说“通房丫头”的身份是界乎妾与婢之间,那么,“姬”则界乎婢与妓之间。“姬”的本意是美女,而与妾合称“姬妾”的姬,则主要是指姬侍、家妓、家养的戏子等。她们多半是买来的,也有赠送的和抢来的,没有人身自由,地位也极低,这一点与婢相类。但婢的任务,主要是从事家务劳动,伺候主人的衣食住行;而姬的任务则主要是娱乐耳目,歌舞升平,满足主子的精神需要,这是她们与婢的不同之处。所以,她们的生活往往比婢要优裕,既不必从事繁重的家务劳动,也可以东游游,西逛逛。个别“高级”的宠姬,还可能配上一些丫头以供驱使。
但是,不论姬们的衣着如何华丽,日子如何悠闲,她们终归是主人的玩物。主人“宠”她,正是为了让她好玩;主人“培养”她,也只是为了让她更好玩。所以,说到底,她们仍然是很卑贱的。比如《红楼梦》第六十四回写赵姨娘和戏子芳官等人怄气,探春便教训她说:“那些小丫头子们原是玩意儿,喜欢呢,和他玩玩笑笑;不喜欢,可以不理他就是了。他不好了,如同猫儿狗儿抓咬了一下子,可恕就恕;不恕时,也只该叫管家媳妇们,说给他去责罚。”这席话,很能代表“主子们”对姬的看法。
姬们既然不过只是“玩意儿”,那么,男主人要带她们到床上去玩,大约也只有从命的。但姬与妾的不同之处,在于妾只能有男主人一个性对象,而姬却可以陪侍客人。比如白居易在裴侍中府里夜宴,就有“九烛台前十二姝,主人留醉任欢娱”的诗句。这就大不同于妾而近于妓了。妾无论是纳还是买,都是男主人的专有物。比如,唐人柳公绰纳妾,同僚想见见这个女子,柳就说:“士有一妻一妾,以主中馈,备洒扫。公绰买妾,非妓也。”姬则不然,不但可以出面待客,侍酒陪宿,还可以被主人拿来送人,甚至可以用来换马或做赌注,所谓“一掷赌却如花妾”,这里说的妾便是姬。
总之,无论是身份高于婢的妾,还是性质近于妓的姬,被统称为“姬妾”的这些女子,在总体上说,都是被污辱的和被玩弄的。她们在身份上低人一等,人格上没有尊严,有的甚至连人身安全都没有保障(如前所述石崇令姬侑酒,客不饮酒便杀姬一例即是)。应该说,姬妾是封建宗法制度和阶级压迫剥削的牺牲品。
然而,恰恰是这些地位低下的姬妾,在许多时候,却又会比地位较高的妻,更有可能获得夫的疼爱。在中国传统的两性关系中,情爱往往表现与夫与妾之间,而不是表现与夫与妻之间,这就是古人常说的“妻不如妾”。在中国历史上,风流皇帝与宠爱妃子的爱情故事,可谓层出不穷(如唐明皇与杨贵妃),而夫妻之间的爱情反倒罕见。那么,这又是为什么呢?
这就要从妻与妾的不同家庭角色说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