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多岁时开始进行业余文学创作,断断续续,全凭兴之所至。有时三五个月写一个长篇,一蹴而就;有时数年投笔,不着一字。概括来看,我的写作不过是为丰富个人业余生活且偶尔为之的一种自娱自乐,因此连“业余作家”的称号都有些愧不敢当。我经历中的正式职业是士兵、警察、企业干部和其他,这些职业所提供给我的环境,与文学相去甚远。多年以来,我身边甚至连一个够得上文学爱好者的同事都没有。如果在办公室里突然和人谈论一下文学,你自己都会觉得酸腐和神经。至少不像谈足球什么的那么自然。
文学确实越来越曲高和寡了。在五、六、七十年代曾经延续或爆发过的那种对小说、散文和诗歌狂热,以及由这狂热所虚构的文学的崇高地位,已是依稀旧事。大众获得识和信息的渠道,早被电视、电影、电脑之类的时髦传媒统治起来,便捷得令人瞠目。埋头读书不仅枯燥乏味,而且简直有些呆傻的嫌疑。社会与时代愈演愈烈的物质化和功利化,也促使许多人渐渐远离了自己的精神家园。有多少人还在固执地爱着文学呢?
所以也很少有像我一样在企业界做到高职还在为没能圆了作家梦而时时遗憾的人了。
当个职业作家是我自小的志愿。不仅这个志愿没有实现,而且从小学四年级因故辍学后,我就几乎再也没有进过任何一间课堂,也未再参加过任何系统的自学。一个现代都市人连小学毕业的文凭都没有,一直令我为之汗颜。前些年知识界有几位前辈对作家中的非学者化现象发出批评,更使我掩面过市,真的疑心自己在作家和企业家这一文一武两个行列中,都是个滥竿充数者。
没受过多少教育也能混入文学界是我多年以前偶然发现的秘密。把个人的见闻、经验、阅历,甚至道听途说,敷衍成章,稍稍绘形绘色,便成了小说。再把人物的内心独白变成动作和表情,重新分分场景和章节,小说又成了剧本,似乎一切都那么简便易行。文学固然神秘,但薄得就像一层窗户纸,一捅就破,一破就变得任人亲近。尽管我是一个俗务缠身的人,在众人眼里,几乎没有思考和写作的时间,但这些年连小说带剧本,居然能有近三百万字的作品。有人不免惊讶和疑心,或恭我废寝忘食艰辛刻苦,或贬我用秘书捉刀代笔。他们都不知道,“文学对我来说其实犹如思想和呼吸那样自然”,随意和快乐。
当然,文学是有优劣文野之分的。像我这样从自己的精神需要出发,依据生活印象和想象妄自涂抹的小说,当然不可能成为上品和精品。何况有些作品明显沾染了当代人流行的浮躁,一看就知道是速成的东西。我所占的便宜是从小喜欢听故事。听罢又喜欢卖弄给别人,经此锻炼,摸到了几处推波助澜、一唱三叹的窍门。可惜我的性子有些急,所以小说里的那些故事常进展得太过仓促,以致不能尽情展开人物的面貌和精致,当然更谈不上文笔的性灵和深奥。而且我的写作又多是于每晚睡前,书成之后,不免总能让人看到字里行间的困乏和潦草,如此我也就决不敢在文学上有什么目标和抱负。在文学圈里则把自己归为“票友”,聊以自嘲。
读者当然能看到,我的目光总是留恋着那个激情时代,青春的纯情、浪漫、率真、挚爱、狂放不羁,甚至苦难,都是我倾心向往却终不可得的。因为我们被太多现实的烦恼纠缠着,有时会忘记了人的本质。烦恼皆由欲望产生。和我的成长年代相比,90年代的各种物质欲望实在是太泛滥了,令人在精神上感到无尽的失落。而我抵抗这种失落的武器,就是让笔下的人物充满人文主义的情感,他们的错误,也因他们的单纯而变得美丽!于是,这些作品的风格貌似写实贴近生活,实际上都是些幻想和童话,读者喜爱的人物几乎都理想得无法存在。而以我的成见,文学既可以是生活实景的逼真仿模,也可以把生活瞬间地理想化,诱发人们内心深处的梦想。有许多在现实中得不到的感受,做不到的事情,却常常令我们憧憬一生,也恰恰是那些无法身体力行的境界,才最让人激动!
在这些作品中,警察是我最热衷表现的人物。与其说是缘于我对警察生活的熟悉,不如说是我对这个职业的迷恋。在和平年代很少能找到另一种职业比它更酷。这个职业就像一个引力强大的“场”,有一种深刻的向心力在凝聚着你,使你即使远离了它也依旧恋恋不舍地想再贡献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