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你会遇到对你来说特别的事,那就像地震,在相当遥远的地方刹那间发生了又消失,可它制造的涟漪持续不停,最终久久震撼了你的生活。机缘凑巧,我的那一桩就发生在初窥生活堂奥之时。
先告诉你另一桩吧。高中时我有个沉默的女同学,身材普通,眉毛很浓,眼神郁悒,极不引人注意。课堂上她不会举手,班会上回避发言,没有朋友,形单影只,像块吸墨纸,稍愉快些的光线照到她都会显得唐突而化为无形。1989年夏天,我们学校跟札幌的一所高中成了友好学校,来了一个师生访问团,所有人都拥去了日语角,我回到教室时看到她独自坐在座位上。她好似永远粘在了座位上。那时每到周末,她父亲都来学校宿舍接她回家,她总是与之争执,百般不愿。我们只看了个莫名其妙,内心阴暗的男班主任却发觉事情蹊跷,逮住她逼问出了隐情。原来这姑娘的母亲去世得早,几年前她父亲开始强奸她。算起来,也就是我故作倦怠的少年之态之时。
后来我设想过如果我是那老师,在那年代会怎么办。我没有答案。无论如何,那老师很沉得住气,找到那禽兽父亲,警告他不要再来找她,也不许逼迫她回家,交换条件则是不予揭发。骂了一通我操你妈的你他妈的还是人吗之类的,自不必提。那父亲乖乖地接受了这个条件又违反了约定,因此随后那老师把这事当作班级必须处理的麻烦,交代给教室后排的几个流氓。他们把那父亲揍得服服帖帖,这件事就圆满解决了,没人受伤害没人进监狱,一切都好,就像酒盅里的火苗口交般愉悦地舔着酒壶。那女孩继续沉默地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很少挪动,仿佛稍一起身就会泄露那个班里包括我在内共有七个人知道的秘密,直到两年半后考上三流大学——重要的是它在外地不在S市。
离开我们那种地方何其重要,我们心知肚明,觉得她这下子可以开始新生活了。
谁料到,那个班主任既做了功德一桩,便有些得寸进尺地作为恩人和导师给那女生写起信来。某封信被也是我们学校考去的一个女生偷走了,她疯狂地想知道一个五十多岁的男老师和他的女学生说了些啥。她发现了啥?什么都没有,除了一个变得慈悲的老家伙“你要鼓起人生的风帆”之类的絮絮叨叨。
失望之余这女生编造了一个师生恋的故事传播了出去。然后在读了两个多月大学之后,某个下午的英语课上,第一个姑娘好端端地坐在教室里,突然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喊叫,从此就疯掉了。我听他们学校的一个见证人说起过这件事。他说,可吓死我了,整栋楼都听见了,那得多瘆人,你自个儿琢磨吧。
我能琢磨啥?我琢磨事情本来可以不这样,可以完全不这样也可以不完全这样。我琢磨最终有什么她一直竭力控制的东西在脑子里炸开了一片白光。我不知道后来情形如何,不知道那女生是去了精神病院还是哪儿。在十九岁,刚刚得知这个故事的那个暮色渐浓的时刻,我只是琢磨也许那个把亲生女儿操疯了的老家伙,怀着无限的痛苦与悔恨把她接回了家,这下他可以操个够了。
S市人都是疯子,在某种意义上。他们是那种为了喝杯热酒把酒从酒壶倒进酒盅,点燃酒盅烤那只酒壶,酒壶还没烤热,就迫不及待地拿起燃烧的酒盅一饮而尽的疯子。听来也许言过其实,可至少那时候,他们就是那样。即便如今,他们的特质也保留着,还将长久保留,只不过不那么显性罢了。我们这些千里求生的移民的后代,在跃出藩篱、彼此践踏方面真是才华横溢。
不早不晚,刘娅楠就出现在那时候。
1998年,在电台播音间的昏暗光线下第一眼看到她,我就知道她是不快乐小姐的一员。当时她十七岁,穿浅棕色羽绒服,内衬灰色毛衣,扎着头发,看人会低头,面孔幼稚,就是当年十七岁女孩的样子。可很难解释原因,可能是神情所致,我有一种感觉,她有某种与年龄极不相衬的老旧的气息,更像某个年长女人年轻时的拙劣仿制品。任何人都能感觉到她与人格格不入。
如今我已经不太记得她的容貌了。姿容秀丽,肯定的。看上去未经人事,缺乏信心,隐隐抗拒。她缺少我后来见过的不快乐小姐的特征。她很正常,安静。
她是来投稿的。那时我主持一个夜间节目,任务是拖慢节奏念几封表达思念或悔意的信,制造一点儿临睡前的伤感。我大概缺乏那个行当所需的才能,不过那种节目正在黄金时期,即便做得马马虎虎,我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欢迎。多数人会寄来他们写给某人的信,多半是写给恋人,少数人才会登门投稿。当时她向我敞开心扉一角,也许是因为这节目的特色所致,也许是因为她知道,我感受到了她那不是快乐不起来而是拒绝快乐的波长。
她的信是写给一个小学同学的,以“张婷,你好”开始,以“希望你也记得我们一起做手工作业的日子”结束,无非离开家乡之后再没相见你还好吗之类。无论如何,她把那封平淡而寂寞的信放在一边,从毛衣口袋里拿出一个钱包大小的迷你相册——相册封皮上印着千纸鹤——决定让我看看她的画稿照片。那些照片令人不适。那类似于戈雅的一个时期,还有某个我不记得名字的法国版画家,或者真正有绘画知识的人了解的其他的什么人。她画的是怪物在吃掉一个孩子之类的东西。有的血淋淋的,有的看得出来是坟墓。要是你想到她是个孩子,那么你会忽略掉那不够高明的笔触色彩,从心理层面严肃地对待它们。我确定我的待客笑容凝固在了嘴角。
我问她,为什么要画这些?你觉得自己有心理问题吗?她似乎被我的坦率吓住了,点点头,说有吧。这些画会让人不舒服,我告诉她。这句话过界了,她的眼神明显熄灭了一下,变得警觉、疏远。我们还聊了一些什么,不记得了。我肯定开导了她一番,虽是无用的废话,态度口吻却想必让她感到安慰。对于不快乐小姐,我要比一般人更有耐心些,甚至怀有一种叶公好龙式的爱心。毕竟,更年轻的人的不快乐我也曾深有体会。然后她就离开了。
这是下午的事。当天晚饭后我去打了几局斯诺克——那时我正对斯诺克入迷。按照分数大小,干脆利落地将一只只小球从巨大的台面上清理干净很有成就感,球落袋的声音令人满足,又给我一种冷静、睿智、横扫千军的错觉。斯诺克不同于九球——当然,更高级。围着球台走动时你忽然像个洋派绅士。毕竟那时候没人知道什么是绅士,而我才二十三岁,做着当时可谓浮华的工作。
离开我们那种地方何其重要,我们心知肚明,觉得她这下子可以开始新生活了。
谁料到,那个班主任既做了功德一桩,便有些得寸进尺地作为恩人和导师给那女生写起信来。某封信被也是我们学校考去的一个女生偷走了,她疯狂地想知道一个五十多岁的男老师和他的女学生说了些啥。她发现了啥?什么都没有,除了一个变得慈悲的老家伙“你要鼓起人生的风帆”之类的絮絮叨叨。
失望之余这女生编造了一个师生恋的故事传播了出去。然后在读了两个多月大学之后,某个下午的英语课上,第一个姑娘好端端地坐在教室里,突然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喊叫,从此就疯掉了。我听他们学校的一个见证人说起过这件事。他说,可吓死我了,整栋楼都听见了,那得多瘆人,你自个儿琢磨吧。
我能琢磨啥?我琢磨事情本来可以不这样,可以完全不这样也可以不完全这样。我琢磨最终有什么她一直竭力控制的东西在脑子里炸开了一片白光。我不知道后来情形如何,不知道那女生是去了精神病院还是哪儿。在十九岁,刚刚得知这个故事的那个暮色渐浓的时刻,我只是琢磨也许那个把亲生女儿操疯了的老家伙,怀着无限的痛苦与悔恨把她接回了家,这下他可以操个够了。
S市人都是疯子,在某种意义上。他们是那种为了喝杯热酒把酒从酒壶倒进酒盅,点燃酒盅烤那只酒壶,酒壶还没烤热,就迫不及待地拿起燃烧的酒盅一饮而尽的疯子。听来也许言过其实,可至少那时候,他们就是那样。即便如今,他们的特质也保留着,还将长久保留,只不过不那么显性罢了。我们这些千里求生的移民的后代,在跃出藩篱、彼此践踏方面真是才华横溢。
不早不晚,刘娅楠就出现在那时候。
1998年,在电台播音间的昏暗光线下第一眼看到她,我就知道她是不快乐小姐的一员。当时她十七岁,穿浅棕色羽绒服,内衬灰色毛衣,扎着头发,看人会低头,面孔幼稚,就是当年十七岁女孩的样子。可很难解释原因,可能是神情所致,我有一种感觉,她有某种与年龄极不相衬的老旧的气息,更像某个年长女人年轻时的拙劣仿制品。任何人都能感觉到她与人格格不入。
她不是为了让我震惊而故意停顿,但还是起到了效果。那间客厅,刘娅楠与人合租的房子中的一间,在天色映衬下,比她的面容更清晰地留在了我的记忆里。后来,我一想到那间屋子就回想起惊讶之感。她说的事完全出乎我的意料。
客厅里没有地板,是水泥地,干净冷清,也称不上简陋,考虑到地段,租金应该并不便宜。屋顶有台吊扇。我坐在沙发上,她搬了把椅子坐在对面。如今回想起来,那天的感觉是什么呢?那一切太冷清了。茶几上没有待客的水,没有水果,没有音乐也没有别的声响。什么都没有,只有两个人相对而坐。
刘娅楠说她去陪酒,脾气很坏,喝醉了就要骂人。是的,她常常骂人。
那谁给你钱呢?我诧异地说。也无所谓,她说。我记得她又重复了她对钱无所谓的意思,反正她向继父要钱。我们应该聊了不少,毕竟那是一下午的时间。肯定聊到了她的男朋友。她有个男朋友,是她在那学校时的老师,有家庭。我在想那这就像一次车祸带来另一次车祸。她犹豫了一会儿,“他不是骗我的。”如今我记得的只有这些。十七岁的姑娘这么说可不意味着什么,我想。
然后,这孩子正在纠结要不要陪客人睡觉。“我不陪客人出去。客人有要求,我不做。可也就是现在还没做吧,我想。”她依旧说得迟缓、艰难,“也许哪天就做了。其实,我觉得就快做了。也有可能永远不做吧,反正要是不做就永远不做,要做就最近吧。”我记得她这么说。
我猜你在别的什么地方,不会遇到一个高官的继女会考虑这种事。她看上去脆弱,对平常的东西颇为警惕,却又在危险面前缺乏警觉。她处于毁灭边缘,我这么告诉自己。我遇到了这么一个姑娘,就像捡上了一个麻烦。漂流篮子里的婴儿,或者什么东西。按照电影情节我该拯救她了。可我也知道,这只是她决定对什么人吐露秘密的一天。我只不过恰好是那个人而已。
我离开前,她的室友回来了,脸色疲惫木然,跟她匆匆打了个招呼,立刻钻进了卧室。
“她就什么都做。”刘娅楠说。
那时姑娘们在欢场上是有无形等级的,前三等分别是歌舞团演员、大学生和来自整个东北的美女们。刘娅楠大概是第四等。我想她的室友该是第六等。
我走到夜色渐浓的小区门口,等着出租车。那儿有个家伙,外号“赵主席”,每天都站在杂货店门口摆着中国人民都熟悉的姿势,像挥别又像打车,等人给他钱好买酒喝。这时他买到了酒,仰着脖子喝着。毕竟有人实现了心愿。
夜里我照常主持节目,风波好似已经过去了,又有人打进电话来再正常不过地哭泣。
次日下午,我让孙中堂带我去见四哥。在S市惹上了麻烦,向来只有一个解决办法,就是找你身边离黑社会最近的人。在北市场,我问鱼贩有没有更大的胭脂鱼。“有再大一点儿的我把脑袋给你。”鱼贩说。那位老四,人称四哥,在S市赫赫有名但没多少人见过的人物,按照孙中堂的说法,深居简出,爱好不多,最大的乐趣就是踱着步子,让他的胖脸在鱼缸背后时隐时现。
孙中堂开着起亚——如果你混得好又没有好到开林肯,那么就会开起亚——带我去肿瘤医院。他告诉我,四哥罹患肝癌正在住院。“快到点儿了。”他说。他的意思是四哥行将就木。
“也该死了,老流氓不行了,活着也是给人打工。”孙中堂跟我抬着鱼缸爬着医院的楼梯,说,“你记着我的这句话,兄弟,你永远记着我这句话——时代已经变了。”
我们没见到四哥,病房门口的几个家伙拦住了我们。他们在走廊上摆了一个棕色皮沙发,面前是张茶几,上面乱七八糟地放着煮鸡架、烤鸡头、人头马、金表、匕首和一把短筒猎枪,还有一大盆鸡汤,上面漂着香菜。他们舒舒服服地坐着,就像在自家客厅里。其中一个家伙是个瘫子,看上去不到三十岁,娃娃脸,坐在旁边的轮椅上,似乎是其中的头目。他们叫他“九哥”,当然也许是“酒哥”之类。后来我再没见过这个人,但听说他接手了他们的生意。
抽我耳光的那个家伙正在那儿,他嗤笑着,表示四哥不会亲自处理我的事。“长眼睛看不见九哥在这儿是不?”他非难我们。这等于说这事归九哥处理。“没机会认识九哥,第一次见。”孙中堂赔笑。“谁你都认识你还是你?”那家伙说。
走廊里光线昏暗,九哥坐在阴影里,面部模糊。轮椅上的双腿显然萎缩了,腿上放着一只小鳄鱼皮包,我猜里面装的也许是把枪。他正在喝着那瓶人头马,拿着酒杯的手一指,我和孙中堂随之站在他对面,后背贴着走廊另一侧。
“我电台的,真没想到有幸见到九哥。”孙中堂惶恐地说,把我惹上麻烦的经过讲了一遍,强调我不懂事,单纯,不明白翡翠宫牵涉广大。“我老跟着四哥,八七年在三中就特别铁。九哥我老听说你,今天太荣幸了,第一次见。”
九哥喝着人头马,又拿起勺子,捞了点儿鸡汤里的香菜吃,继续微笑,沉默不语。
“这是给四哥带的鱼。”孙中堂指着我们抬上来的鱼缸说。九哥摆摆手,好似揣摩着我,兴味盎然地问:“午夜节目?”“是。”我说,拿不准他要干什么。
九哥回身又倒了一杯人头马,眯缝着眼晃动着杯子,颇为幸福地慢慢啜饮着。“梅毒来一段儿。”他说。“啥?”我说。“九哥让你来一段儿梅毒!”抽我耳光的家伙说,“操你妈你不是午夜节目吗?”
又过了片刻我才恍然大悟,这些家伙以为我主持的是午夜性问答那类节目。我清清嗓子,琢磨着那种节目该怎么主持才好。“梅毒,梅毒是,十分重要的性传播疾病,”那感觉十分怪异,“梅毒是我国一种常见的性疾病……”
“别背书,”九哥说,“来段儿节目。”“你在节目上怎么说现在就怎么说。”孙中堂紧张地说。
“梅毒。”我暗暗呼了一口气,说,“现在,我们来接听一位听友的电话。你好,你好……看来这是一位女士。这位女士,先请你说说你的病情……”
“我得了梅毒!”九哥笑眯眯地说。
忽然之间,我克制着不去跟孙中堂交换眼神。我要么交上了难得的好运,要么就是碰到了最要命的厄运。在S市要真正激怒或说服任何人你都得把他们灌醉,而这家伙已经醉得像只猫,他喝醉的反应就是像个唐氏综合症患者似的微笑。
“我听你这个说法,大姐,你得的是梅毒啊。这个病可不好治啊。”我说,“从你介绍的你老公爱去洗浴中心的这个情况看,传染源就是你们家姐夫啊……”
九哥颔首赞许,另外几个家伙狂笑起来,医生护士们在走廊的另一端远远观望。
我对什么都无所谓了。初一的时候,有一次音乐课上我睡着了,醒来时发现音乐老师在弹风琴,大家在唱着什么歌,由于某种不真实感,我纵情高歌起来,声音之大,压过了全班所有人。我只顾畅快地唱歌。现在,我就进入了那般状态。
“……你这是三期啊,大姐!赶紧治吧。想什么呢?君有疾在腠理,不治将恐深啊!”我说。
“尖锐湿疣来一段儿。”九哥说。我告诉某个听众,他患了非常严重的尖锐湿疣。
“淋病来一段儿。”艾滋病来一段儿都行。
末了,九哥满足地点点头。他喝了一杯又一杯,舌头已经僵直。“不错。”他说。
我想我们可以脱身了。“九哥,你看他这个事儿,四哥那边儿……”孙中堂愉快地高声说。“四哥是你叫的啊?”一个家伙说,“四哥在病房里边呢,你妈逼叫唤什么?”
我想那其实无所谓,我们在四哥病房外大呼小叫已经有一会儿了。四哥也许早已昏迷不醒了。孙中堂低声赔不是。九哥又指指我,“你的事儿,不存在了。”
孙中堂对我直使眼色,可是我已经毫无感觉了。“那这事儿就没了啊,九哥?”孙中堂问。“九哥说没了你还问?不懂事是不?”旁边一个家伙说。
这时九哥好似忘了我们的存在,自顾喝着酒,再抬头时,陷入了愉快的吹嘘状态。“你,人不错,鱼不行,”他对我说,“改天我送你,比这大十倍的。”
说完了这句话,他好像睡着了。我们走也不是,留也不是,直到他惊醒,脸上再次露出微笑。“大姐,你得的这是梅毒啊!”他玩味说。点燃一根大卫杜夫,望着天花板。
我下了楼,又回这层楼上洗手间,推开门,就看见九哥正独自坐在镜子前,腿上仍旧放着他的鳄鱼皮包。我叫了声九哥,这家伙在镜中斜睨我一眼,没说话,就像不曾见过似的。借着高处窗口射进的一缕阳光,这时我才看清他的样子。也许他适合演那种电影,当着孩子的面杀了自己的老婆。他盯着镜中的自己,从鳄鱼皮包里拿出一把电梳子,插上插头,开始梳头。
他吹着口哨——《好男人不会让女人受一点点伤》,把头发梳成满意的弧度。
刘娅楠像一个烫伤般存在于我的生活周遭,直到转年三月的那次美术展。即便在S市,美术展览也分一二三流,那是个三流的。那天,一个长头发的家伙找到我,说自己是刘娅楠的老师,就在她曾经就读的那所美术高校。
他目光躲闪的看人方式让我有个感觉,我了解这种人。他是曾经仪表堂堂娶了地位更高的女人的那种男人,是如今买便宜皮鞋每天擦三遍那种人,是任何时候都尽量不请客的那种人。他未必符合这三样,但他是那种男人。
她不是为了让我震惊而故意停顿,但还是起到了效果。那间客厅,刘娅楠与人合租的房子中的一间,在天色映衬下,比她的面容更清晰地留在了我的记忆里。后来,我一想到那间屋子就回想起惊讶之感。她说的事完全出乎我的意料。
客厅里没有地板,是水泥地,干净冷清,也称不上简陋,考虑到地段,租金应该并不便宜。屋顶有台吊扇。我坐在沙发上,她搬了把椅子坐在对面。如今回想起来,那天的感觉是什么呢?那一切太冷清了。茶几上没有待客的水,没有水果,没有音乐也没有别的声响。什么都没有,只有两个人相对而坐。
刘娅楠说她去陪酒,脾气很坏,喝醉了就要骂人。是的,她常常骂人。
那谁给你钱呢?我诧异地说。也无所谓,她说。我记得她又重复了她对钱无所谓的意思,反正她向继父要钱。我们应该聊了不少,毕竟那是一下午的时间。肯定聊到了她的男朋友。她有个男朋友,是她在那学校时的老师,有家庭。我在想那这就像一次车祸带来另一次车祸。她犹豫了一会儿,“他不是骗我的。”如今我记得的只有这些。十七岁的姑娘这么说可不意味着什么,我想。
然后,这孩子正在纠结要不要陪客人睡觉。“我不陪客人出去。客人有要求,我不做。可也就是现在还没做吧,我想。”她依旧说得迟缓、艰难,“也许哪天就做了。其实,我觉得就快做了。也有可能永远不做吧,反正要是不做就永远不做,要做就最近吧。”我记得她这么说。
我猜你在别的什么地方,不会遇到一个高官的继女会考虑这种事。她看上去脆弱,对平常的东西颇为警惕,却又在危险面前缺乏警觉。她处于毁灭边缘,我这么告诉自己。我遇到了这么一个姑娘,就像捡上了一个麻烦。漂流篮子里的婴儿,或者什么东西。按照电影情节我该拯救她了。可我也知道,这只是她决定对什么人吐露秘密的一天。我只不过恰好是那个人而已。
我离开前,她的室友回来了,脸色疲惫木然,跟她匆匆打了个招呼,立刻钻进了卧室。
“她就什么都做。”刘娅楠说。
那时姑娘们在欢场上是有无形等级的,前三等分别是歌舞团演员、大学生和来自整个东北的美女们。刘娅楠大概是第四等。我想她的室友该是第六等。
我走到夜色渐浓的小区门口,等着出租车。那儿有个家伙,外号“赵主席”,每天都站在杂货店门口摆着中国人民都熟悉的姿势,像挥别又像打车,等人给他钱好买酒喝。这时他买到了酒,仰着脖子喝着。毕竟有人实现了心愿。
夜里我照常主持节目,风波好似已经过去了,又有人打进电话来再正常不过地哭泣。
次日下午,我让孙中堂带我去见四哥。在S市惹上了麻烦,向来只有一个解决办法,就是找你身边离黑社会最近的人。在北市场,我问鱼贩有没有更大的胭脂鱼。“有再大一点儿的我把脑袋给你。”鱼贩说。那位老四,人称四哥,在S市赫赫有名但没多少人见过的人物,按照孙中堂的说法,深居简出,爱好不多,最大的乐趣就是踱着步子,让他的胖脸在鱼缸背后时隐时现。
孙中堂开着起亚——如果你混得好又没有好到开林肯,那么就会开起亚——带我去肿瘤医院。他告诉我,四哥罹患肝癌正在住院。“快到点儿了。”他说。他的意思是四哥行将就木。
“也该死了,老流氓不行了,活着也是给人打工。”孙中堂跟我抬着鱼缸爬着医院的楼梯,说,“你记着我的这句话,兄弟,你永远记着我这句话——时代已经变了。”
我们没见到四哥,病房门口的几个家伙拦住了我们。他们在走廊上摆了一个棕色皮沙发,面前是张茶几,上面乱七八糟地放着煮鸡架、烤鸡头、人头马、金表、匕首和一把短筒猎枪,还有一大盆鸡汤,上面漂着香菜。他们舒舒服服地坐着,就像在自家客厅里。其中一个家伙是个瘫子,看上去不到三十岁,娃娃脸,坐在旁边的轮椅上,似乎是其中的头目。他们叫他“九哥”,当然也许是“酒哥”之类。后来我再没见过这个人,但听说他接手了他们的生意。
抽我耳光的那个家伙正在那儿,他嗤笑着,表示四哥不会亲自处理我的事。“长眼睛看不见九哥在这儿是不?”他非难我们。这等于说这事归九哥处理。“没机会认识九哥,第一次见。”孙中堂赔笑。“谁你都认识你还是你?”那家伙说。
走廊里光线昏暗,九哥坐在阴影里,面部模糊。轮椅上的双腿显然萎缩了,腿上放着一只小鳄鱼皮包,我猜里面装的也许是把枪。他正在喝着那瓶人头马,拿着酒杯的手一指,我和孙中堂随之站在他对面,后背贴着走廊另一侧。
“我电台的,真没想到有幸见到九哥。”孙中堂惶恐地说,把我惹上麻烦的经过讲了一遍,强调我不懂事,单纯,不明白翡翠宫牵涉广大。“我老跟着四哥,八七年在三中就特别铁。九哥我老听说你,今天太荣幸了,第一次见。”
九哥喝着人头马,又拿起勺子,捞了点儿鸡汤里的香菜吃,继续微笑,沉默不语。
“这是给四哥带的鱼。”孙中堂指着我们抬上来的鱼缸说。九哥摆摆手,好似揣摩着我,兴味盎然地问:“午夜节目?”“是。”我说,拿不准他要干什么。
九哥回身又倒了一杯人头马,眯缝着眼晃动着杯子,颇为幸福地慢慢啜饮着。“梅毒来一段儿。”他说。“啥?”我说。“九哥让你来一段儿梅毒!”抽我耳光的家伙说,“操你妈你不是午夜节目吗?”
又过了片刻我才恍然大悟,这些家伙以为我主持的是午夜性问答那类节目。我清清嗓子,琢磨着那种节目该怎么主持才好。“梅毒,梅毒是,十分重要的性传播疾病,”那感觉十分怪异,“梅毒是我国一种常见的性疾病……”
“别背书,”九哥说,“来段儿节目。”“你在节目上怎么说现在就怎么说。”孙中堂紧张地说。
“梅毒。”我暗暗呼了一口气,说,“现在,我们来接听一位听友的电话。你好,你好……看来这是一位女士。这位女士,先请你说说你的病情……”
“我得了梅毒!”九哥笑眯眯地说。
忽然之间,我克制着不去跟孙中堂交换眼神。我要么交上了难得的好运,要么就是碰到了最要命的厄运。在S市要真正激怒或说服任何人你都得把他们灌醉,而这家伙已经醉得像只猫,他喝醉的反应就是像个唐氏综合症患者似的微笑。
“我听你这个说法,大姐,你得的是梅毒啊。这个病可不好治啊。”我说,“从你介绍的你老公爱去洗浴中心的这个情况看,传染源就是你们家姐夫啊……”
九哥颔首赞许,另外几个家伙狂笑起来,医生护士们在走廊的另一端远远观望。
我对什么都无所谓了。初一的时候,有一次音乐课上我睡着了,醒来时发现音乐老师在弹风琴,大家在唱着什么歌,由于某种不真实感,我纵情高歌起来,声音之大,压过了全班所有人。我只顾畅快地唱歌。现在,我就进入了那般状态。
“……你这是三期啊,大姐!赶紧治吧。想什么呢?君有疾在腠理,不治将恐深啊!”我说。
“尖锐湿疣来一段儿。”九哥说。我告诉某个听众,他患了非常严重的尖锐湿疣。
“淋病来一段儿。”艾滋病来一段儿都行。
末了,九哥满足地点点头。他喝了一杯又一杯,舌头已经僵直。“不错。”他说。
我想我们可以脱身了。“九哥,你看他这个事儿,四哥那边儿……”孙中堂愉快地高声说。“四哥是你叫的啊?”一个家伙说,“四哥在病房里边呢,你妈逼叫唤什么?”
我想那其实无所谓,我们在四哥病房外大呼小叫已经有一会儿了。四哥也许早已昏迷不醒了。孙中堂低声赔不是。九哥又指指我,“你的事儿,不存在了。”
孙中堂对我直使眼色,可是我已经毫无感觉了。“那这事儿就没了啊,九哥?”孙中堂问。“九哥说没了你还问?不懂事是不?”旁边一个家伙说。
这时九哥好似忘了我们的存在,自顾喝着酒,再抬头时,陷入了愉快的吹嘘状态。“你,人不错,鱼不行,”他对我说,“改天我送你,比这大十倍的。”
说完了这句话,他好像睡着了。我们走也不是,留也不是,直到他惊醒,脸上再次露出微笑。“大姐,你得的这是梅毒啊!”他玩味说。点燃一根大卫杜夫,望着天花板。
我下了楼,又回这层楼上洗手间,推开门,就看见九哥正独自坐在镜子前,腿上仍旧放着他的鳄鱼皮包。我叫了声九哥,这家伙在镜中斜睨我一眼,没说话,就像不曾见过似的。借着高处窗口射进的一缕阳光,这时我才看清他的样子。也许他适合演那种电影,当着孩子的面杀了自己的老婆。他盯着镜中的自己,从鳄鱼皮包里拿出一把电梳子,插上插头,开始梳头。
他吹着口哨——《好男人不会让女人受一点点伤》,把头发梳成满意的弧度。
刘娅楠像一个烫伤般存在于我的生活周遭,直到转年三月的那次美术展。即便在S市,美术展览也分一二三流,那是个三流的。那天,一个长头发的家伙找到我,说自己是刘娅楠的老师,就在她曾经就读的那所美术高校。
他目光躲闪的看人方式让我有个感觉,我了解这种人。他是曾经仪表堂堂娶了地位更高的女人的那种男人,是如今买便宜皮鞋每天擦三遍那种人,是任何时候都尽量不请客的那种人。他未必符合这三样,但他是那种男人。
他是参展者之一。“这幅是我的。”他说。
那幅画画的是一间空荡荡的屋子,阳光斜照进来,在赭石色的桌布上投下一半阴影,盘子里盛着几只红色的梨,别无其他。那屋子显得比它应该的更空旷。左下角故作草率地签着一行字,“贫穷而听着风声也是好的”。意外地,不错。
“这是一个美国诗人的诗。”他指着那行字说。他说,他本来不想找我,不过既然在这里偶遇,那么把有些话对我说了也好。
在美术馆暖气不足的走廊上,我不得不听他讲述他与刘娅楠之间的一切。我不好告诉他,我不想听。我不想了解一个迟迟不能一展身手的艺术家与一个三陪女之间的情感纠葛。他与那个继父高官的交涉过程我不想了解。他不能让刘娅楠离开夜场的隐衷,我不在乎。关于他们为彼此流的眼泪,我也不想听。
“你想说什么?”最后,我问。“我想请你别再联系她。”他为难地说。
一瞬间,我就决定按他说的办。我告诉他,没问题,我跟刘娅楠之间不是他想的那样。
我走的时候,这家伙在最大程度保持自尊的前提下对我千恩万谢。他握住我的手,然后另一手也握上来。他在哆嗦,我知道那是故意的。他想证明他真的感到羞愧和感谢。不知道说什么好,他说。不用说了,我说。那我不说了,不说了,他说。我说好。你清楚我的意思,他又说。我说我都清楚,好了。
离开前,我们又在那幅画前经过。我打定主意讥讽他一下。“你这个,贫穷而听着风声也不错的时代,过去了吧?”我说。“可是我怀念它,我多么怀念它。”他说。
我逃离了那种真诚导致难堪的气氛。
那是S市每年冬天都会有的五个暴风雪之夜中的最后一个。我独自待在办公室。本该跟我一道值班的那个家伙发现女友跟人约会,又不相信她赌咒发誓的“什么都没发生”,因此拒绝值班。他躺在宿舍床上,看上去决定闷死自己。
这时我已经把摩托罗拉大哥大换成了一只西门子手机。她打电话来时它闪烁着一片漂亮的按键光。她打了五次,前四次我没有接,第五次,我摁掉了。摁掉之后,一片寂静。我想她是那种格外自尊的姑娘,不会再打来。我猜对了。
那时我还不知道,她就是那场遥远的地震,会在岁月中涟漪般扩散开来。以后很多年里,我注意过各种类型的不快乐小姐,把指甲咬得乱七八糟的、惯于撒谎的、差不多分不清现实与幻想的、扮演别人的、患有抑郁症的,等等。我能记住每个她们,却记不住那些快乐的。我也听过了第三个高中女生的故事。在那个故事里,母亲对女儿说的是,你忍忍吧。某种程度上,不快乐小姐们构成了我对生活的看法,她们对我来说象征着某个令人悲伤的世界。
这都是从她开始的。我想这是时有发生的:一个不重要的人对你影响甚深。
那天晚上,我躺在沙发上,听着窗外落下湿乎乎的雪。我想着将来。后来你猜怎么着?S市是那种你思前想后个十分钟,也要打断你的地方。那个晚上,我们宿舍楼下来了一辆“倒骑驴”,就是我们那儿的倒着骑的板车。
我叫起那个被女友背叛的家伙,跟他一道睡眼惺忪地站在风雪里。这世界上居然真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有人回赠了我一大缸鱼,就为了我说了段儿午夜问答逗他发笑。不全比我送的大十倍,但有一半真的大十倍。我说过什么?S市人全是疯子,在那个时候。那些了不起的胭脂鱼,炫耀着价值不菲的糖果色花斑,看上去简直不像鱼,像仙女,迤逦穿行在水草和冰块之间。
“我操,这可值钱了啊这个。”我的同伴冻得直跳脚,说,“要不吃了吧。红烧?香煎?你想啥呢?”也许是受风雪刺激,这家伙的情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兴奋得嘎嘎直笑。
我想啥呢?我想四哥死了,这是他的鱼。时代已经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