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诗人中,有一个人好像一直是皱着眉头生活的,这个人名叫杜甫。他瘦而高,柱着一根拐杖,走路慢吞吞,活像人们形容的老朽。他的眼睛是向下的,有时还半闭着,看上去昏昏欲睡。这双眼睛却能看见普天下的倒霉事儿,好比观音菩萨能看见人间的苦难。所不同的,是观音菩萨法力无边,她能含着动人的微笑救苦救难,而杜甫,只能眉头紧锁,把无边的苦难写进他浩如烟海的诗作。
他有一首诗,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开篇就说:八月秋高风怒号,卷我屋上三重茅。秋日里的天高云淡,杜甫不写诗。阴风刮起来了,灵感却随风而至。人霉水都磕牙,秋风欺负他,卷走屋上的三重茅草。茅飞渡江洒江郊,高者挂罥长林梢,低者飘转沉塘坳。南村群童欺我老无力,忍能对面为盗贼,公然抱茅入竹去…
杜甫真是霉到家了。成都这座草堂,全家人靠它遮风挡雨。秋风萧萧,小孩儿抢得茅草嘻嘻哈哈,他干瞪眼,“唇焦口燥呼不得”。茅草多半是化作柴火了。阴风方去,黑雨又来,多日失眠的老人雪上加霜。
布衾多年冷似铁,娇儿恶卧踏里裂。
床头屋漏无干处,雨脚如麻未断绝。
娇儿恶卧,老棉絮蹬出大窟窿。杜甫彻夜听漏雨,狼狈相可想而知。时值“安史之乱”,杜甫避乱于成都。长夜沾湿,忧家忧国,憔悴诗人盼天明。胸中的诗句源源流出,应和着、抵挡着欺负人的绵绵秋雨。结句陡起,喊出中国读书人的豪言壮语: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呜呼,何时眼前突兀见此屋,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
这首诗,堪称杜甫本人的素描,涵盖一生。
此间他又写《楠树为风雨所拔叹》、《枯棕》、《病橘》等,单看诗名,已知心境。
他是中国的苦难诗人,集个人、国家、民族的苦难于一身。
依我看,苦难二字,比现实主义这类词汇更能抵达他。
他未能活满六十岁,死在洞庭湖里的一条破船上。他饿了几天肚子,据说是猛吃牛肉撑死的。郭沫若先生考证说,那是病牛,牛肉有毒。如果此说成立,那么杜甫既是撑死的,又是毒死的。
本文只想追问一个问题:杜甫那双眼睛,为何能看见那么多的苦难?
杜甫字子美,河南巩县人,有不同于普通百姓的家族荣耀:西晋名将杜预是他的远祖,武则天时的显官兼名诗人杜审言则是他祖父。他在家人的影响下,牢牢记住了这两个名字,一辈子向人夸耀。中国人的家族意识浓厚,杜甫的家族意识又浓于一般人。理解他的内心世界,这是一把钥匙。浓郁的家族氛围,弥漫了他的童年。弗洛伊德讲:童年的经历将影响人的一生。
杜甫之于家族,也许和李白正相反。李白的家族意识是隐形的,或可称做潜意识。
杜甫的母亲崔氏,也出自名门望族,生下杜甫没两年,患病死去。不过,她在天堂会看见,她历经磨难的儿子将是如何的出类拔萃。
杜甫早年丧母,却有不少散居各地的舅舅。他写诗颂扬:“贤良归盛族,吾舅尽知名。”可见他的舅舅们大都出色。
而在父系这边,有个叔父名叫杜并,是杜审言的次子,十六岁那年干了一桩大事:用短刀猛刺陷害父亲的仇人,当场被人活活打死。那仇人伤重不治,临死哀叹说,早知杜并是孝童,他也不跟杜审言结仇了。杜并的生命停止在十六岁,声名却在杜氏宗亲中代代相传。杜甫到晚年,仍以杜并的侄子为荣。
这件事,冯至先生的《杜甫传》有详细记载。冯至是现代着名诗人,他写杜甫,不乏出色的地方。不过,他认为家族故事对杜甫只有消极影响,“对于杜甫的发展不但没有多少帮助,反倒可能起些限制作用。”是什么成就了杜甫呢?冯至转而说到社会,以社会决定论锁定杜甫。这个关键处,冯至先生的结论显然欠思考,抹掉了杜甫之为杜甫的个体特征,让我们只见林子不见树。
这类常见的、针对历史人物的宏大叙事,遮蔽了若干年。
我倒是觉得,家族的背景,对杜甫的成长举足轻重。
杜甫年幼多病,母亲去世了,父亲忙着做官,他寄居洛阳的姑母家。病弱的孩子看世界,和健康小孩儿不一样的。洛阳,武则天执政时改称周都,经营它二十余年,繁华仅次于长安,胡人、外国人随处可见。胡人在街头活蹦乱跳,寒冬互相泼冷水,欢度他们的泼寒节;跳得忘形时,裸体狂叫,汉人为之侧目,政府出面干预。
杜甫大约五六岁,牵着姑母的手上街,东张西望,一惊一咋。他是容易受惊的男孩儿,到郾城看了一回公孙大娘的“剑器浑脱舞”,终身不忘。年轻漂亮而又健壮、又充满野性的公孙大娘,是享有盛名的宫廷舞蹈家,她持双剑,着戎装,巡回各地表演,在中原刮起了大漠雄风。她本人,是有鲜卑血统的。汉人看胡人跳舞,犹如欧美白人看黑人狂欢。
有“草圣”之称的张旭,看公孙大娘跳剑器浑脱舞,悟出神韵,草书才大为长进。
杜甫看见了什么呢?
过了五十年,他写诗回忆说:“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可能是因为公孙大娘节奏太快,动作太野,杜甫受了惊吓,小脸蛋失色,以己度人,觉得围观者个个沮丧,天地也为之久久低昂。
这首着名诗篇,带出了杜甫的身心特征。学者们大都一掠而过,不予深究。
杜甫生活在姑母的温情中。可能在三岁时,他和姑母的儿子同时染上疫病,姑母尽量多的照顾他,儿子却丢了性命。杜甫隐约有点记忆,长大后别人提起,讲述细节,他泪流满面,刻骨铭心。姑母去世,杜甫为她守制居丧,视同亲生母亲。他看待世界的温和的目光,和早年的这些记忆是分不开的。我们在今天,既要看到社会,更要看见人性。
杜甫七岁写诗,九岁练大字,废掉纸笔无数。他具有乖孩子的那种勤奋,和李白神童般的勤奋有区别。明朝人胡俨,在内阁见过杜甫的书法,形容为“字甚怪伟”。而杜甫在诗中议论书法:“书到硬瘦始通神。”
硬瘦二字,倒像杜甫自己的风格。人们形容杜诗,通常说:沉郁顿挫。不硬不瘦,何来顿挫?
赖有姑母的悉心照料,杜甫的身体一年年好起来,性格也随之开朗。他晚年追忆说:
忆昔十五心尚孩,健如黄犊走复来。
庭前八月梨枣熟,一日上树能千回。
杜甫对记忆有高超的复制能力,这不是谁都能做到的:时间长了,许多人的记忆会走样,感觉会变形。杜甫自幼多病,才有对健康的特殊敏感:健如黄犊走复来。这首诗,写的是从病弱的童年向健康的少年过渡的那种欢欣。
一日上树能千回!我们这代人小时候也这样的,可惜现在……中学生小学生,一日上网能千回。
冯至阐释这首《百忧集行》说:“他的精神和他的身体随着他处的时代健康起来了。”这话令人费解。时代挤走了杜甫姑母的身影,而我们已经知道,这位姑母如果稍稍偏点心,杜甫命都不在了,哪里还谈得上健康?至于所谓健康时代,我们到后面不妨睁大眼睛细看,它究竟是怎么个健康法。
杜甫从小衣食无忧。他的家庭,虽然父辈不如祖辈,但在社会上还拥有特权,享有尊严。比如免赋税、免兵役,逢节日遇大事,亲友纷纷上门。家庭朝着破落的方向,却是慢慢显形的,杜甫没啥感觉。父亲去世前,一切都不错。他不是一个破落户子弟,心里没有这种阴影。鲁迅小时候为父亲的病跑当铺,感受到莫大的羞辱,家道中落,从小康走向困顿,一辈子印象深刻。杜甫没有类似的经历。童年,少年,青年,他过着中等人家的生活,至少感觉上是这样。家族传说给予他自豪感和荣誉感,姑母给予他脉脉温情。他的物质环境和精神环境,应该说是比较清晰的。他有一份异样的母爱,覆盖在他咿呀学语时母亲施与他的温存之上。他的“身体记忆”有双重母爱。
他长成了温文尔雅的小伙子,在洛阳结交名士,出入豪门。李龟年这样的头号宫廷音乐家,他见过很多次,后来写诗说:
歧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回闻。
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
——《江南逢李龟年》
公孙大娘的剑舞,李龟年的歌声,当时俱为顶尖级的艺术。杜甫有幸近距离感受,对他日后锤炼诗歌,多有裨益。
二十岁,弱冠之年,他将离开温暖的家,漫游天下。唐代士子漫游成风,“游”出见识,也“游”来前程。据说当时的考官,要看考生名气的,有名人或政要推荐的考生,考官将优先考虑。学子都是诗人,诗人们都在漫游。有钱人家的孩子,通常能远游。穷人的儿子,游的范围小,除非他有边游边结交富贵朋友的本事。帝国交通发达,物质丰盛而价格便宜,也给诗人漫游提供了方便。
杜甫第一次漫游,游到江南去,游了四年,求仕的目的并不明确。他有财力支撑,不管是来自父亲,还是来自姑母或舅父们。这一点与李白相似,虽然他远不及李白阔气。临行前,父亲和姑母可能叮嘱过他,他频频点头,可是一旦上路,游出去了,异地风物扑面而来,他会应接不暇、忘乎所以的。面容清瘦的小伙子,清澈的目光投向江南水乡。只身远游,将故乡远远抛在身后。目的不明确,感觉正好向世界敞开。白天在路上,夜里在床上,各种新鲜事儿纷至沓来。他游到苏州,游到绍兴,游到金陵,对世界充满好奇。他写诗并不多,我们无从捕捉他诉诸文字的丰富的感觉。求官,写诗,尚未形成强烈的主观意志。如果杜甫二十岁就一门心思想做大诗人,那么他多半会成为小诗人。我依稀觉得,他是三十几岁落魄之后,才形成了上述两种意志。其实这正好。大诗人的出现,应该是丰富的感觉在先,强烈的意志在后。
立志太早,势必封杀感觉。
而眼下各艺术门类,意志铺天盖地,感觉一片萧条。人人都在求异,结果却是趋同。
可惜我们无从进入年轻杜甫的感觉世界。我们只知道,他读过了很多书,带着一颗备受母性呵护的温柔的心,漫游在温柔的江南。
这四年,研究杜甫的专家们往往一笔带过。苦难诗人的生命中的欣悦,被轻描淡写地打发了。
四年后他回巩县,参加了一次科举考试,没考中。他不在意,打点行装又上路。这一次漫游齐赵,现在的山东与河北。他和司马迁、和李白一样不考虑成家,相信好男儿志在四方。
这似乎表明:他上次游吴越感觉蛮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