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兄:你好!
上封信谈到的“斯科特案”判定了黑人没有公民权。问题是,原来的那块“鲠喉之骨”,在这个时候又一次凸显了出来。因为在南方的奴隶制下,黑人是主人的“财产”。那么,南方的白人显然应该享有“财产保护权”。这么推断下来,如果有类似“密苏里妥协”这样的国会立法,看上去反倒可能是“违宪”的,因为宪法规定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在分治的原则下,废奴只有在一个情况下是可行的,就是这个地区的人民自己投票自决,或是由州议会立法,宣布自行放弃这样“财产权”。因为州议会是直选的,也就是说,州议会立法是一种“间接的公民自决”。可是,在“密苏里妥协”这样的国会立法中,规定了在北纬36°30″以北不得蓄奴。这实质上是一个凌驾在地区之上的一个外部的权力机构,宣布剥夺一个地区平民的“财产权”。这个死结就打在历史遗留的“黑奴是主人的财产”这样一个关节上。
这也就是激进的反奴隶主义者积极鼓动斯科特,去最高法院上诉,尝试这个司法挑战的原因。因为,如果要打开这个死结,那么,承认黑人的公民权,是一个最为有效的途径。但是,正如我们在上封信已经讨论过的那样,黑人的公民权是一个更深更广的课题,当时的最高法院还不可能做出一个跨时代的判决。许多人认为,这个判决的出现,是因为首席法官是一个来自南方的奴隶主的原因。我却并不倾向于这种看法。因为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来自南方,或者本身是奴隶主,这在当时是很普遍的。可是,判决是由独立的投票方式决定的。在与奴隶问题有关的投票中,并不普遍存在这样的相关关系。这我们在“阿姆斯达案”的最高法院投票中,已经可以看到了。
也许还有一个旁证,可以证明这个历史的局限性在当时是普遍存在的。就在“斯科特案”判决的第二年,伊利诺伊州展开了一场历史上有名的大辩论,就是刚刚登上政治舞台的林肯和他的对手辩论奴隶问题。林肯表示了坚决反对奴隶制的态度,他的对手则相反。他们都典型地各自代表了当时社会南北两派对峙的观点。可是,在辩论中,他们有一个观点却是相同的,就是解放后的奴隶应该尽快送回非洲去。他们双方都没有把种族融合的社会,作为一个可以考虑的方案。
不管怎么说,这个死结还是没有打开。尽管这只是一个历史局限,可是,在今天的美国最高法院,还是对所有前来参观的世界各地的人们,用录像介绍告诉他们,这是最高法院在历史上犯下的一个“严重的历史错误”。并且告诉人们,这也是南北战争的起因之一。
对于类似的说法,你可以在各种情况下听到。比如说,在“斯科特案”的前后,每次在北方发生向南方“送回逃奴”的案例,总是会引起震动。在“阿姆斯达”案判决之后,北方人对于“送回逃奴”的心理承受能力大大降低。因此,也有人在提到这样的“送回逃奴”事件时,说到这是南北战争爆发的诱因之一。就是在看有关《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小说的评论时,你也一定看到过“一本引起一场南北战争的书”这样的评论。
更常见的讲法,是说林肯总统的当选,是这场战争的导火索。林肯来自贫寒家庭,出身于南方。他是因为在一个奴隶制问题成为主要矛盾的社会,表示坚决反对奴隶制,才成为一颗政治新星而冉冉升起的。从这里也可以看到,美国在“阿姆斯达案”之后,又向前迈进了一步。当年同样是持反对奴隶制观点的范布伦总统,在竞选时就竭力维持平衡。相比之下,林肯表现得旗帜鲜明。这和民意的进一步推进肯定是有关系的。可是林肯当选出任总统,无疑使得南方感到紧张。
以上所有这些与奴隶制问题有关的因素,显然都激化了当时的南北关系,使得南北战争前的美国更为乌云密布。可是聊到这里,我不知道你是否注意到这样一个问题。就是,这个国家所发生的事情和我们的想象,实际上还是有很大距离。那就是,在美国南北战争之前,一个与黑人有关的奴隶制,在这里导致的最大社会矛盾,并不是黑人和白人之间的冲突。
直到南北战争,黑人的力量依然没有成长起来,他们还是只有少数的偶发的小规模反抗,根本无法与当时南北两大实体的对峙同日而语。而这个对峙的双方,都是白人。北方当时在白人民众中日益强大的反奴隶制力量,对于民众的唯一感召就是人道主义和人性的原则。因此,你可以想象,这个国家从开始建立,它的民间就有一种与利益无关的近乎天真的人道追求。这种具有广泛民众基础的追求,形成了这个国家的思想主流。这使得它在今天的思维方式中都保存了这样的传统,以至于从外部看去,常常使许多成熟世故的民族,觉得它莫名其妙,无从理喻。
我们再回到南北战争的前夜。与“斯科特案”的发生几乎同时,位于南北之间,实行公民投票对奴隶制做出自决的堪萨斯州,意见相反的两方就有小型的暴力冲突。问题是,南北战争究竟是怎样引起的,它是类似堪萨斯州这样由于奴隶制问题所引发的区域性冲突,进而扩大形成的吗?或者说,是林肯总统上来以后,北方就强硬起来,冲到南方去解放奴隶了呢?还是林肯当上总统,南方一紧张就冲到北方打算以武力扩展蓄奴势力了呢?都不是。
那么,这到底是怎样一场战争呢?不管你信不信,这场以解放奴隶著称的战争,一开始,和这个目标并没有什么关系。
在林肯上台前后,所有有关奴隶制问题的冲突,确实都使得南北双方矛盾日益尖锐。然而,林肯总统的当选,实际上并不意味着整个南北僵持的局势,就会很快产生什么实质上的变化。就和今天的美国一样,总统所参加的党,往往并不在国会里面占多数。你也已经很熟悉这个制度的运作,如果真的要有什么实质突破,作为行政大主管的林肯总统,根本起不了什么大的作用,因为他没有立法权。而在当时的国会里,林肯总统的共和党只占了少数席位。可是,怎么就出来一场战争了呢?
实际上,是长期以来日益尖锐的矛盾,使得南方对自己所参加的美国这个联邦感到失望和厌倦了,他们打算单方面撤离,从这场矛盾中脱身出去。我们谈到过,从独立战争开始,当时的两个极端南方,南卡罗来纳和佐治亚,它们的想法和建国时期的美国主流思想,就是有很大差别的。它们在那个时候,虽然从来也没有说过,它们不赞成这个新国家的人道基础,也没有否认过奴隶制和这个人道目标不一致。但是,对于它们来说,独立更大的意义,就是赶走英国的总督统治,自己做主过日子。如今,尽管在美国分治的理想下,它们基本还是在按照自己的意思过,可是它们感觉自己始终生活在一个废奴口号的阴影下。现在,尽管北方扩展的速度更快一些,南方却也在联邦的扩展中找到了自己赞成奴隶制的同盟者。
终于到了这一天,就是南方不想在这场僵持中争取占上风了。既然僵持已久还是没有出路,而且按照建国几十年的趋势,只见自行废奴的州越来越多,废奴势力越来越大,林肯的当选,更是印证了美国的这个历史潮流。论理的话,又不占理。干脆,不就是说我们不符合美国的建国理念吗?那我们不做美国人了还不成吗?我们退!
这才是南北战争真正的起因,因为林肯总统除了是一个坚决反奴隶制的人之外,他还是一个极其重视维持联邦的人,而且,后者甚至强过前者。
所以,这不是一个日益尖锐持续了几十年的矛盾,由一个接触点引爆而起的战争,相反,这是一方想从这个对峙中撤离,而另一方却一把揪住了它的后领,一定要把它拖回来,这才打起来的。南方确实不想再当这个规矩那么多的美国人了。南方“志同道合”的那些州,完全可以自己联合,另外搞个联盟。他们不叫联邦,叫做邦联。从此可以自己立规矩,想蓄奴就蓄奴,想怎么过就怎么过,一了百了。北方佬再也没有理由举着美国的建国理念立国精神,来和他们“胡搅蛮缠”了。因为美国的道理再也管不着我们了,我们不是美国了!南方终于用他们的方式找到了一个突破口,解不开那个死结就一剪子剪断,岂不干脆。
其实,南方的这个念头也不是突然产生的,长期以来,在奴隶制问题上,北方在国会所做的妥协,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出于要维持这个联邦。因为南方一被逼急,就每每萌生去意。只是双方不断地协调和妥协之间,始终没有痛下决心而已。
那个年代还是个经济发展迟缓的年代,没有公路没有汽车,总统候选人要进行一场辩论,别说上电视了,连个扩音器都没有。只能扯着嗓子把自己的观点在嘈嘈杂杂的人群里喊出去,要保持个风度都难。南方更是一个古典式的大农庄,都是一个个农户和庄园。穷的竭力自给自足,富的通过经纪人出售自己庄园的农产品,并没有什么理由非要这个美国不可。更何况,假如说要一个联合起来的联邦,是为了感觉上更安全,或是力量更大一些的话,那么,由于美国成立以后,有不少蓄奴区加盟进来。使得南方蓄奴州的总和,尽管在当时的美国中还只是少数,但有些蓄奴州人口稀疏但面积很大,与美国建国时相比,当时南方的总面积,已经超过了建国时美国的总面积。所以,南方若是建立一个“邦联”的话,其规模丝毫都不比建国时的美国逊色。可见,南方在奴隶制的问题上,“被逼无奈”,出此下策,也是必然的。
关键是,当南方离开美国的决心一下,整个矛盾的内涵就完全变了。这个时候,摆在美国面前的问题,不再是南方奴隶制违背美国建国理念的问题。因为,既然南方将脱身而去,成为与美国毫不相干的另一个联邦,或者说另一个国家或者地区。原来的问题本身也就随着它的载体,飘然而去。看上去好像还是老样子,南方显然将会继续蓄奴。可是,这已经不是你美国的事儿了。那个年头,蓄奴的国家和地区多了去了,美国都管得着吗?“不人道”是非蓄奴国家的觉悟,你只能从道义上谴责,至多就是宣布不再和蓄奴国家做买卖。剩下的,只能是袖手旁观了。
事实上,在分治的原则之下,美国的联邦政府和北方州,长期以来对于南方的作为,并不比对古巴就有更大的干涉权。这也是只要南方这一个区域自己不觉悟,美国就长期无法彻底解决奴隶制问题的根本原因。可是,在同一个联邦里,理论上它们拥有同一个写着建国理念的独立宣言,就是有过一份南方也签了字的契约在这里。所以,北方当然有更充分的理由给南方以道德谴责。同时,也有权利在奴隶制相关的问题上,在司法领域步步逼近。最终,也许还能够争取到更多的同盟州,以及争取到更多的南方州的转变,在力量足够的时候,以宪法修正案的形式,在法律上确立整个联邦范围内的废奴。这有一个过程,但是却是一个历史趋势。
有一点是肯定的,如果这个现状维持下去,即使矛盾再大,在美国整个体系里,不论是理念还是体制和运作方式,联邦政府和北方,都永远没有权利仅仅因为南方坚持奴隶制,就去发动一场攻打南方、解放奴隶的战争。正因为出于对这个国家的了解,南方也并没有担心过北方会“武力解放奴隶”,并不因此感到过受“武力威胁”。南方只是想摆脱在废奴问题上的被动地位,离开美国。这样,它不但可以继续蓄奴,也同时一劳永逸地摆脱了司法挑战等诸多麻烦,而且还能活得理直气壮。
萨姆特堡
一般打起一场战争,人们都会有这个问题,就是,究竟是谁打的第一枪呢?是南方打的第一枪。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南方打算挑起一场战争,更不意味着南方就要打到北方去。这一枪就是在南卡罗来纳州的港口城市查尔斯顿打响的。严格地说,这是南北战争的第一炮,而不是第一枪。因为,当时攻打的是一个联邦军队建在河口中心的边防城堡:萨姆特堡。它不仅城墙厚固,而且四周环水,打枪是根本不管用的。
我以前跟你说过,这“第一炮”在查尔斯顿打响,是一点也不奇怪的。从建国的时候开始,南卡罗来纳就是当时仅有的两个极端南方州的头儿,佐治亚起步很晚,与它相比还土得掉渣,当初只是跟在它的后头起哄而已。那时的查尔斯顿就是一个相当成熟的小城市了,它甚至是美国最早的五个城市之一。你已经知道,从殖民时代开始,进入北美的三分之一的黑奴是在这里上岸的。也可想而知这个地方从奴隶制中获取了多少利益。所以,南卡罗来纳州是南方州中第一个在1860年底宣布脱离美国这个联盟的。第一炮也就在这里打响。
当时的美国根本就没有多少军队,主要就是一些边防军,分散在各个州类似萨姆特堡的边防城堡里。目的只是防外,根本就不是对内的。这些几乎是象征性的边防军人数很少,和州的关系也并不错。攻打萨姆特堡的南方指挥官,就是堡内指挥官的老朋友和炮兵学生,所以,这个战争可以说从第一炮开始,就是一个兄弟相残的悲剧。
那么查尔斯顿究竟为什么要开炮呢?其实南方几个州宣布脱离美国之后,已有多个南方州发生一些类似事件,就是占领联邦军队安置在南方的一些边防城堡和弹药库之类,但是,都是平和地占领。南方的州只是觉得,我们宣布脱离联邦了,这些位于南方据点的联邦军也就该离开了。正因为原来这些驻军和当地平民都没有什么仇恨,从来也不是“敌人”。所以,当基本都是一些平民的南方人,一哄而上去占领这些军事设施的时候,联邦军队都没有抵抗。萨姆特堡旁边的几个联邦城堡都是这样被当地平民占据的。军队没有认为必须以武力坚守,他们本来就是一些国防设施,没有对内动武的任何思想准备。
然而,尽管南方并没有担心过北方会以战争方式解决奴隶问题,可是,在南方州宣布脱离联邦以后,他们也感觉自己是给另一个故事开了头。他们真正地开始感到紧张。因为他们吃不准联邦究竟是什么反应。随着越来越多的南方州宣布脱离联邦,随着占领联邦在南方军事设施的情况越演越烈,尽管北方并没有什么动作,南方的紧张却在加剧。尤其是,脱离出来的南方州真的组成了一个“邦联”,在1861年2月18日,选出了他们自己的总统杰弗逊·戴维斯。这个时候,一个新的僵持开始了。一国两制变成了真正的两个国家。这时候南方的寂静,有一点叫人不敢大喘气的感觉。
萨姆特堡的地理位置很特殊,孤零零地悬在海口,不可能被轻易取得。所以查尔斯顿港口附近的其他几个城堡都已失守,萨姆特堡依然好端端地留在联邦手里。南方曾要求联邦交出,但被拒绝了。林肯总统上任之后,让联邦船只给萨姆特堡增加补给,一副要坚守的架势。这使得已经紧张过度的南方决心以武力攻下塞姆特堡。
接到开火命令的勃尔格确实心里很别扭。他通知了自己原来的教官和好朋友、萨姆特堡的指挥官安德生,让他交出城堡。安德生回答说,我不可能就这么交出来,可是实际上再过几天,我们也就得饿出来了。勃尔格说,你要是不出来,我就只能按命令攻打了。安德生说实在的,真不知如何处理为好。尽管已有许多联邦军事设施失守,可是情况和他遇到的都不太一样。所以,他谨慎地回答说,如果四天以后他还没有收到联邦的指示,也没有得到进一步的补给的话,他就离开城堡。南方拒绝再等四天。于是,在第二天,勃尔格再一次通知他的老朋友,如果他们不投降出来,还有一个小时进攻。一小时十分钟之后,勃尔格下令向他的朋友驻守的萨姆特堡开了第一炮。这一天,是1861年4月12日。
三十四个小时的交战之后,安德生下令放弃城堡,因为城堡的弹药库被击中,有五名士兵受伤。但是双方都没有人阵亡。联邦守军在交出萨姆特堡之后,平静地登船回到纽约。南方只要他们离开,并没有要为难这些军人的意思。我相信,这位开出第一炮的勃尔格,看着他的好朋友以及那五名被抬着的伤兵上船,面对萨姆特堡这个“战果”,心里也并不是充满胜利喜悦的。这就是那个“第一炮”的故事,你可以看到,直到那个时候,他们还是没有能真正接受相互之间是“敌人”这样一个概念。
可是,是不是打响了第一炮,就必定引发一场战争呢?我想,并不是这样的。因为,你已经看到了,萨姆特城堡的陷落,只是当时联邦在南方陷落的一系列军事设施中的一个。这些设施主要是用于边防,因为在美国的联邦与州之间的关系中约定,守边防是联邦政府的责任。这也是这些高度自治的州当时还需要一个联邦的原因之一,因为它们可以少操好多心。我们发现,这种关系至今在美国都是如此。
在南方宣布脱离美国,成立了自己的一个“邦联”之后,这个新国家“邦联”也就有了自己的“邦联军队”,当然就要来接管自己领土上的边防设施。因此萨姆特堡的陷落,与前面发生的一些情况又有些不同,它已经不是南方州民情绪性地自发占领。它是在南方已经有了自己的新联盟、新总统以及自己的军队之后,正式以新边防军的名义,接管自己疆土范围内的老边防军设施的一个行动。而且,在此之前,正式提出过和平交接,但是在林肯的前任,布肯南总统的回绝下,决心采取的一个军事行动。
可是,从实质上来说,包括萨姆特堡在内,所有这些联邦军事设施的陷落,都是一个南方“邦联”在自己土地上的接管行为。它不具有出击性。也就是说,假如美国决定认同这个分离的话,南方的“邦联”并不会要打到北方去。因为,他们的全部目的就是自己过自己的日子,所以他们更希望和平过渡。只是,萨姆特堡的位置确实特别,它死死地卡在查尔斯顿港口的咽喉处。假如联邦军坚决不撤的话,对于这一地区的对外贸易和联系,就是一个极大的威胁。再加上一个月以前,新上任的林肯总统在就职演说时,明确表达了不认可南方的分离行为。一紧张,第一炮就这么打出去了。但是,至今为止,并没有哪一个历史学家认为,这意味着南方打算“乘胜北上”。
现在,就是看美国联邦政府的了。当时的总统是刚上任一个月的林肯总统。今天,你在美国,不论走到哪一个林肯的塑像面前,你都可以看到一张皱着眉头、神情凝重的脸。林肯总统无疑是一个悲剧人物。这不仅因为他最后是以被暗杀而告终,更在于他的整个总统生涯就是处于一个痛苦的旋涡之中。
我们谈到过,林肯是因为他非常明确地反对奴隶制观点,才当选为总统的。可是,按照美国的总统交接程序,在他竞选获胜以后,还要等待三个月左右的过渡期,然后才宣誓就职。然而就在这三个月里,风云突变。
待到林肯总统真的上任,已经没有什么“一国两制”的“两制冲突”问题需要处理。因为,奴隶制已经随着南方离开美国,在他宣誓就任总统的半个月前,杰弗逊·戴维斯已经宣誓出任了南方“邦联”的总统。这位南方的总统,和林肯总统一样出身在肯塔基,他们两人甚至长得都很像。因此,当林肯总统上任的时候,严格地说,这里事实上已经是两个国家、两个总统、两套政府。在南方的土地上,除了还有极少数像萨姆特堡这样的联邦边防军,已经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东西了。因为,这里本来就是高度自治,一切政府管理机构,都是南方各州自己的。从操作的角度去看,当时的南北脱钩,真是一件简便易行的事情。
邦联总统杰弗逊·戴维斯
联邦总统亚伯拉罕·林肯
尽管在林肯总统的就职演说中,还在呼吁南方迷途知返,但是他应该知道,两个国家已经形成,呼吁已经很难奏效。他所要做的选择,是承认这个事实,还是攻打南方,以武力把他们“押回”联邦。这个选择首先建立在对于美国这个联邦国家的认知上。为什么这样说呢?
因为美国的建立从一开始就是一个“特例”,它是完全反“常态”的。那个时候,一般来说,人们想到一个国家,总是一个自上而下的概念。一个中央政府控制了各个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一级级派下去,直至一个小官,管理着一群草民。具有很强的整体性。而美国从一开始,它的建国理念就是维护草民们的“个人自由”。它的出发点不是“上面”的管理方便,而是“下面”的自由保障。这样自下而上的一个观念的逆向行程,就造成了几乎是从个人开始的,一级级向上的“自治”和“联合”。这种国家概念在当时可以说是完全超越了那个时代的。它的出现,并不是源于一个高明的理论,而是出于一个向往平等自由的人性本能。
从百姓来说,一个人、一个家庭或几个人,做自己的独立经营。一个村镇、一个城市,大家订一个契约决定他们以什么方式联合与共存。一直推上去,直至州和联邦,都是这么个意思。这就是“分治”的来源。所以,越到上面,联系越松散。这种联系本来就是联系在一起的民众的选择,因为他们认为联合的存在更有利于他们的生存。现在的毛病是到了联邦这一级,大家在奴隶制问题上达不成一个绝对多数的一致意见。南方按照自己对于“分治”和联邦的理解,认为在美国的联邦建制原则下,自由和分治是绝对的,而联合的形式则是相对的。所以,能合则合,合不拢则分。
现在轮到了林肯总统对这个联邦下一个定义了。他感到很难,还没有一个总统遇到过他这样的处境。以前只有一个松散存在的联邦现实和分治的原则,没有一个总统必须定义它是绝对不可再分的整体,还是自愿则合,不自愿了则分的联合体。美国的存在形式和不断加盟的扩大,一向是非常自然的。新加盟的地区在一段过渡之后,都理所当然地得到自治权。可是,当他们不愿意留在联盟里了,怎么办?谁也没有去认真思考过这个局面。在美国历史上,这是第一次出现一个“分”的要求。正好就撞在林肯总统手上。
林肯在上任前的三个月里,他必须给出一个抉择。我相信林肯是明白一个自由联盟的意义的,可是,他感到自己又承担不起美国在自己手上分裂的历史责任。然而,只要南方不回头,这就是意味着一场内战,而且是由他掀起的一场内战。也没有一个美国总统会愿意承担这样一场内战的责任。他无疑是站在一个两难的历史位置上。
最终,林肯把美国定义成了一个和其他国家一样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在这样一个定义下,南方就必须被定义为分裂的叛乱,林肯在北方高扬的就是一面爱国主义的旗帜。林肯总统非常清楚这是极其危险的。他没有确切的法律依据去确认这个定义,在就职演说上,他对于这一点的法律解释极为勉强。于是,他抱着最后的希望呼吁南方相信他的善意,表明联邦绝不会违法地以武力迫使自治的南方废奴的态度。他希望南方放弃分离,使他能脱离这样一个痛苦不堪的地位。
可惜,他所承诺的,并不是南方分离的原因。我们说过,南方从未担心过北方会非法地以战争解放奴隶,这不是他们要求分离的原因。他们所要达到的状态,是在奴隶制问题上再也没有合法的司法逼近,再也没有道德上的压力,彻底地“我行我素”。南方很清楚,要达到这一点,除了分离,没有别的出路。他们的要求,是林肯总统不可能代表美国承诺给南方的,这是美国的建国理念所决定的。所以,他们其实比林肯更明白,他们只有一条路,就是离开美国。他们如果回去,原来的问题依然丝毫也不能解决。
也许,促使林肯总统最终下决心的,除了他无法承受的联邦分裂现实之外,就是他对于把南方“拖回来”的这场战争想象得过于简单了。显然,萨姆特堡的“第一炮”也是一个原因,至少他会想到,有了南方的这一炮,引发这场内战,他的责任上似乎可以轻一些。也许,你也会对我前面所说的是林肯“掀起一场内战”感到奇怪。不是明明是南方开的第一炮吗?
是的,南方开了第一炮,但是,这依然只是宣布一个分离的决心。如果林肯总统承认这个分离,就不会有这场内战了。战争的决定权还是在林肯总统手中。整个南北战争的过程几乎都发生在南方,整个南方差不多都成了烽火连天的战场。在楚河汉界清楚的地盘上,若是北方不冲过去揪住南方,根本不会有这场战争。
萨姆特堡陷落之后,林肯总统找出了一个还是华盛顿总统时代的不太明确的立法,就是在紧急的情况下,总统可以征用州的民兵。当时的美国不论是南北双方,都没有战争准备。南方不是什么“蓄谋已久”的武装谋反。北方也根本没有过要去“武装解放奴隶”的想法。所以,在战备方面,双方都几乎是零起点。为什么可以这样说呢?因为联邦虽然有原来的联邦军队,可是这只是一点边防军,你一定不会想到,当时疆域如此之大的美国,军队的总人数只有一万六千人。
从当时林肯总统的第一次征兵情况,就可以看出,他对于这场战争的前景是多么估计不足。他宣布征兵,人数是七万五千人,征兵期限是三个月。我一直在想,如果他当时预料到他做出这个决定的后果,是长达四年的血腥厮杀和整整六十万美国年轻人的丧生,以及整个南方几乎化为焦土,不知道林肯是不是会说,就让南方去吧。
我这样想并不是毫无来由的。因为,林肯总统从来也不是一个奋勇直前、不计代价的革命者的形象。他只是被历史逼到了非做这样一个决策的地步。他做出这个决策,看来也是必然的。尽管这个国家有着出于理性所建立的大大超前于历史的分治原则,可是,在一百四十年前,林肯作为一个总统,还是不可能轻易脱出历史局限的囿巢,认可这样一个当时在世界上任何国家都不能容忍的分离。面对几乎没有什么军力的南方,他也不会预料到,这将是多么残酷的一场战争。
难怪林肯总统对这场战争会估计不足,整个北方都对这场出击持有乐观的态度。萨姆特堡几乎不是一场认真的战斗。首先,里面的守军根本没打算死守,它的后方也没有要增援的意思。当时还吃不准,是否就应该把它打成一场真正战争的第一仗。所以,北方对萨姆特堡的失守,大概只看做是主动放弃。虽然大家认为也没有必要死守,但是,北方或许有不少人认为,失守是因为没正经打,要是正经打的话,南方是经不起几下子的。这样的乐观态度也不是毫无道理,因为南方不仅实力不及北方,此后出来的“军队”,确实比临时招募的北军更不像样,服装五花八门,看上去纯粹一群乌合之众。
在正式地拉出一个要打的架势之后,原来尚在观望的四个位于南北之间的州,断然决定加入了南方“邦联”。弗吉尼亚因此分裂为两个州,其中西弗吉尼亚加入了北方。于是,南方“邦联”就将首都北迁,移往弗吉尼亚的里士满市。这样,南北双方的首都就只相隔一百英里左右,可以说是遥遥相对。北方当时普遍认为,只要集中兵力打过这一百英里,攻下南方的首都,给南方一个教训,一切也就可以结束了。南方失去首都,群龙无首,当然也就乖乖回到联邦。这就是林肯总统征兵三个月的打算,也是北方对这场战争的全部思想准备。
这样,第一次北方正式开战,出发前去攻打里士满,大量平民带着野餐用具跟在后面,气氛颇为轻松。可是,刚刚离开北方的首都华盛顿,进入弗吉尼亚才不到三十英里,就受到了南方坚决的阻击。死伤者猩红的鲜血,给这场双方都高扬着爱国主义旗帜的兄弟相残的战争,真正拉开了序幕。如果说,萨姆特堡的炮声停顿之后,人们还有可能通过理性阻止一场战争的话,那么,在这一仗之后,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战争是有它自己的发展规律的。当一场战争的火药被点燃,你要再想把它捂灭,就几乎是不可能的了。预定要响的炸药,一个个都会响起来,不管你是愿意还是不愿意。而且,对美国南北战争的号召,是最具有鼓动力的战争口号之一,这就是爱国主义。而同伴的鲜血所激起的仇恨,是战争中最典型的燃油。到这个时候,仗不打出个胜负来,是死活也不肯罢休了。
现在想来,这真是一件难以理解的事情。在战争的初期,南北双方的士兵都以极大的热情投入了这场战争,用的都是同一个爱国主义的口号,打的却是一场内战。这不论怎么说,我听上去总是有什么地方出了毛病,至少怀疑是不是有一方用错了口号。问题在于他们谁也没错,他们的确都是为爱国而战。只是南方的爱国,是指保卫他们的家乡和南方“邦联”不受侵犯,而北方所说的爱国,是指的保护美国联邦的整体不被分裂。真可谓此“爱国”非彼“爱国”也。
双方的爱国主义都是真诚的。开战之前他们除了对于“爱国”的理解不同之外,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所以,一些事情回想起来,简直令人难以置信。例如,尽管当时的士兵都是临时招募的,可是双方的将领不少都出自西点军校。于是,当战争开始,同学们便握手告别,根据自己家乡的归属,分别去为自己的“国家”效劳,此后的同学相见,只能是战场上的生死较量了。
在这里,我必须提到南方的最高将领罗伯特·李了。李将军出生于弗吉尼亚,在战争开始前,他一直在联邦军队服务。至今为止,在美国他始终是受到人们敬重的一个历史人物。这不仅是由于他始终如一的人格尊严和绅士风度。更因为他在人道立场上的无可挑剔。他一贯反对奴隶制。在南方宣扬分离的时候,他反对南方脱离北方。但是,当北方因此而要对南方发动攻击的时候,他又坚决反对这样的战争。
但是,他无力阻挡战争的车轮,他所最不愿意看到的一场内战,最终还是发生了。林肯总统一度找不到一个好的联邦军队指挥官,曾请罗伯特·李担任北军高位指挥官,攻打他的家乡弗吉尼亚,但是被他谢绝了。作为军人,历史逼迫他在两方之间做一个选择。最终,罗伯特·李决定退出联邦军队,参加了南军,并且被南方“邦联”任命为总指挥。在当时,所有的人都认为,这个选择是非常自然的,他是一个弗吉尼亚人,他必须回去,保卫他的国家。结果,历史就对罗伯特·李开了这样一个恶毒的玩笑,一个反对联邦分裂也憎恶奴隶制的人,却作为维护奴隶制一方的“叛军”总司令,被记载在许多历史书中。然而,我想,他做出回南方的选择,并不那么单纯。北方决心攻打南方的态度,也是促使罗伯特·李下决心离开联邦军队的重要原因之一。因为,对当时许多弗吉尼亚精英来说,仅仅因为南方的分离行为,北方就要以武力相威胁,这对于美国建立联邦的精神来说,无论如何是既没有法律基础,也没有道德基础的。
作出同样反应的,还有美国的第四届总统,约翰·泰勒。他也是弗吉尼亚人。他和李将军一样,一直是反对南方离开美国的。并且在战争前夕在首都华盛顿主持了调解的和平会议。可是,和平会议的提案被国会参议院否决。联邦军队执意要进攻南方,他断然回到弗吉尼亚,参与南方“邦联”的议会工作。这绝不是仅仅因为他的故乡在南方,他是以参与抵抗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态度,就是他不能认可这场战争的合法性。
甚至整个弗吉尼亚的离去,战争刺激都是一个重要原因。弗吉尼亚你早已经熟悉,它虽然属于南方,可是位于南北交界之间。在南方蓄奴州中,它是州内主张废奴的力量最强的一个,甚至弗吉尼亚的一半,西弗吉尼亚,自行废奴而加入了北方的阵营。它是南方最智慧的一个州,也是一个具有悠久理性传统的地区。在独立战争时,弗吉尼亚是创建美国和建立它的原则的最主要力量之一。弗吉尼亚出了整整一批建国者。从打下江山的华盛顿将军到《独立宣言》起草人托马斯·杰弗逊,都是弗吉尼亚人。这是南方对美国感情最深,也最不愿意离开美国的一个地区。
当南方州纷纷宣布离开美国的时候,弗吉尼亚刚刚选出新的州议会,他们在讨论南方的这一行动时,不同意从美国分离的“联邦认同者”,占了绝大多数。可是,有一点几乎是一致的,就是议员们都同意,假若联邦军队用武力侵犯那些南方分离州的话,他们也将离开美国。因为,对于弗吉尼亚来说,他们不赞成南方以离开美国的方式解决矛盾,可是并不意味他们认为,一个州就没有离开联邦的合法权力。如果北方动武,就意味着北方偏离了美国的立国精神,他们将立即站到南方一边,以表明他们对此的抗议,因为他们确信,林肯并没有这样的合法权力。
不幸的是,弗吉尼亚最终无法避免这样一个悲剧性的结局。在北方决定进攻南方的时候,弗吉尼亚和另外三个位于南北之间的州,在最后时刻也离开了美国。由于弗吉尼亚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它重要的政治地位,使它成为最首当其冲的战争现场,厮杀惨烈。这真是一个惨痛的时刻,就是弗吉尼亚必须以不情愿地离开美国,来表示他们对于美国这个联邦立国原则的尊重。而促使他们这样做的,正是这个州一贯的坚持理性的传统。
就像罗伯特·李,当他离开联邦军队,回到南方的时候,他所面临的选择,不是要不要奴隶制的问题(他从来也没有赞同过奴隶制),也不是赞成不赞成联邦分裂的问题(他也从来都没有支持过联邦分裂)。他所面临的,是马上就要爆发一场战争,作为一名军官,他必须选择站在战争正义的一方。从这个角度来说,他和许多弗吉尼亚人一样,他们认为,不论一个州是不是应该离开联邦,但是,可以选择和作出决定,是一个州的民众的权利。同样,不论一个州是不是应该离开联邦,联邦都无权因此去对这个州动武。因此,就战争而言,李将军不认为正义在联邦军队一边。可是,当他一站到南方一边,又像是跳进了一口泥潭。从此,他就再也无法洗清与极端南方相连的奴隶制的污泥浊水了。这是罗伯特·李生命的悲剧,也是许多弗吉尼亚人的悲剧。
所以,在美国南北战争打起来的时候,在双方战士高昂的爱国主义热情之下,矛盾的焦点是一个分离的问题。北方在林肯总统定的原则下,认定这个自愿联合在一起的联邦,是神圣不可分割的。因此,他们把维护这个完整联盟,不容许南方离开联盟,上升到了爱国的高度。对于南方来说,最早一批宣布离开美国这个联盟的南方州,是自己要求离开,他们萌生去意的动因是要维护奴隶制。然而,在建立了南方“邦联”政府以及北方攻击之下,他们所面临的被讨伐问题也与奴隶制无关了。他们保卫的是自己要求分离的权力,对于一些加盟美国时间不长的南方州来说,“只准来不准走”更是一个难以接受的荒唐。南方已经建立了自己的国家,所以,他们把对于分离权利的要求,也上升到了爱国的高度,即爱南方“邦联”这个新国家。更何况,在当时的美国,人们从来就认为自己的州和家乡才是自己的“第一祖国”。
罗伯特·李将军
最容易被历史的烟尘所湮没的,就是以弗吉尼亚和南军总司令罗伯特·李为代表的温和南方。他们的本意绝不是要离开美国,也不赞同分离。但是,他们认为美国这个联邦的建立原则,就是保障人民的自由,一个地区的人民有权利决定自己的命运。他们认为,州与联邦的关系以及分治的原则,是美国建国原则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他们更反对联邦以武力胁迫的方式,强行维持联邦整体。他们实际上是一个第三力量。
可是,在战争逼近时,这个第三力量不可能在夹缝中保持平静。他们加入南方,是为了表示他们对于地方分离权力的支持,以及对于联邦入侵南方的反对。他们要求的是一个抽象的联邦自愿离合的原则,而不是自己的分离愿望。但是,一旦他们加入了南方“邦联”,也就被卷入了这场战争。在一片血与火之中,他们已经无法把他们的理性诉求与极端南方的诉求杂烩分割开了。
即使在战争过去之后,在一百多年以来的南北战争研究中,人们也很难把这样一个第三力量从南方剥离出来,认真地考察他们的悲剧和思维逻辑中的合理性。因为,战争创伤形成的血痂,已经把他们和南方死死结在一起。更因为,他们的理解和诉求是超前于历史的,甚至,美国这个联邦建立的原则本身就是超前于历史的。就连大多数美国人也要经过漫长的历史进程,才能逐步理解,他们的建国者们是一些多么不可思议的人。他们站在最贴近地面的朴素的人性基础上,却远远站在历史的前面。
也许,你还是要追问,那么,这场以解放奴隶出名的南北战争,打起来的原因就真的不是解放奴隶,而是一个能否“分离”的争论吗?我只能回答说,是的。这样回答的理由,只能是历史事实。就是说,假如南方不提出离开联邦的话,这场战争是绝对不会发生的。
实际上,林肯总统虽然鼓起了北方民众对于保卫联邦完整的高昂的爱国热情,但是,他自己心里始终是明白的。他只是痛苦地处于两难之间,是承担联邦在他的手里分裂成两个国家的责任,还是承担发动一场并不那么有理的战争的责任。当时南方“邦联”的首都离华盛顿太近,南方又没有传统军队,这些都使得林肯总统产生一种错觉,似乎快刀斩乱麻地小打几战,痛苦几个月,只要打下南方的“邦联”首都,一个两难困境就在“两害取其轻”之间解决了。
我们对于这场战争的起因与解放奴隶无关的说法,并不是无迹可寻。南北战争之前,林肯总统最重要的一篇讲话,就是他的就职演说,在这篇演说中,林肯总统竭力劝说南方放弃分离,并且提醒南方,在他以往所有的演说中,都强调了这样一个事实,就是南方没有任何理由担心,在林肯所在的共和党执政以后,“他们的财产、安定的生活和个人安全会遭到危险”。林肯总统还引用了他以前演讲中的一段话:“我无意直接或间接地在有奴隶制的州里,干预蓄奴制度。我相信我没有这样做的合法权力,而且,我也没有这样做的意愿……”
在1860年12月22日,正在等待宣誓就职的林肯总统,已经知道他上任以后最大的麻烦将是什么了。他已经开始努力劝说南方,给自己的南方朋友亚历山大·斯蒂芬写了一封短信。他在信中写道:“南方人真的就担心,一个共和党人领导的行政分支,会因为他们蓄奴就干涉他们和他们的奴隶吗?如果他们有这样的担心,我作为一个老朋友,我希望至今还是你的朋友而不是敌人,向你保证,这样的担心是根本没有必要的。在这个方面,今天的南方并不比当年在华盛顿的时代更受威胁,我想,这并不在点子上。你们认为奴隶制是正确的,应该扩大;而我们认为奴隶制是错误的,应该有所限制,我想这才是分歧所在。这才是我们之间实际存在的分歧。”
作为美国总统,林肯的思路很清楚,由于南方州尚未废除奴隶制,就发动一场内战去攻打南方,不论他有没有这个意愿,他都不具有这样的合法权力。林肯总统在上面的演说和这封他所不愿意公开的私信中,都清楚表明,南北双方确实存在分歧,但是,假如南方不要求离开,他绝对不可能采取内战这样一个行动去解决南方的奴隶制问题。关键在于这类行动是违法的。
美国人并不认为林肯总统这样的表态是虚伪的。相反,他们认为这是符合逻辑的,因为,对于美国人来说,憎恶奴隶制,合法地尽一切努力去达到废奴是一回事,但是违法地去发动一场内战,这是另一回事。所以,从来没有人因此怀疑林肯总统对于奴隶制的憎恶,就如同当时没有人认为,他因为憎恶奴隶制就会去违法地攻打南方一样。
由于一个无法解决的“分离”问题,战争还是打响了。在战争发生以后,南方在心理上的负担,比林肯总统要轻得多。不仅他们认定他们具有分离的合法权利,在感觉上是站在战争被动的一方。还在于,南方的“爱国”是非常直观的。因为这场战争基本上都发生在南方的土地上。他们是站在自己家乡的土地上,在和入侵自己家园的军队打仗。在这里,你可不要以为南方人都是在为保住自己的奴隶而战,在南方,实际上奴隶主只是南方白人的极少数。战争开始的时候,南方的奴隶主实际上不到白人人口的百分之五,即使是在他们中间,大量的奴隶主也就是拥有几个黑奴仆人而已,真正拥有百名奴隶以上的奴隶主,不到南方白人人口的百分之一。
然而,对于林肯总统来说,从此,他的总统生涯成为一场真正的噩梦。他给这场内战开了头,可是,却再也无法按照自己的愿望使它“速战速决”。南北战争像是一辆无法控制的战车,隆隆地轰响着自己向前滚动。枪炮船舰都在“自觉地”改进,自动地创造了无数“奇迹”。在人类历史上,这是第一次使用装甲舰、平射炮、地雷、水雷和潜水艇。也是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广泛使用气球空中照相的侦察技术。在这场战争开始的时候,整个美国,连同海防队在内,一共只有九十艘战舰。开战的时候,当然全部都在联邦军队一方。南方根本没有海上力量。可是,在战争结束的时候,联邦军队已经有六百多艘战舰,南方更是从无到有建立了一支海军。
来复枪也在南北战争中由联邦一方开始使用,命中率大大提高。可是,当时的阵地战还完全是拿破仑时代的战术。当我们来到弗吉尼亚的一个个古战场,我们发现,双方战线的距离是那么近,人们密密地排列射击,可想而知,当枪械更新的时候,带来多大的杀伤力。尤为悲惨的是,当时的医学发明却远没有跟上。人们还不知道抗生素为何物,也没有更多的消毒的知识。所以,非常简单的外伤就会导致无可挽救的死亡。无数年轻的生命,就这样被碾进了这架战车的车轮之下。
这绝不是林肯总统所希望看到的战争,可是,我们已经说过,战争是有它自己的规律的,这个时候,林肯总统即使想要拖住这辆战车,也已经回天无力了。
下次再继续给你写南北战争吧。
祝好!
林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