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想谈谈我在美国留学的各方面。这些大半都是与1910年代——尤其是自1910年到1917年间——美国学生界,有关家庭、宗教、政治生活和国际思想诸方面的事情。由一个在当时思想和训练都欠成熟的中国学生来观察这些方面的美国生活,当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现在我们都知道,中国学生大批来美留学,实是1909年所设立的“庚款奖学金”以后才开始的。原来美国国会于1908年通过一条法案,决定退回中国在1901年(庚子)为八国联军赔款的余额——换言之,即美国扣除义和拳之乱中所受的生命财产等实际损失[和历年应有的利息]以后的额外赔款。
美国决定退还赔款之后,中国政府乃自动提出利用此退回的款项,作为派遣留美学生的学杂费。经过美国政府同意之后,乃有庚款的第一批退款。1924年,美国国会二度通过同样法案,乃有庚款的第二次退款。这样才成立了“中华教育文化基金会”——简称“中华基金会”。这当然又是另一件事了。
由于庚款的第一批退款,经过中美两国政府交换说帖之后,乃有第一批所谓“庚款留学生”赴美留学。第一届的四十七人之中包括后来的清华大学校长梅贻琦,以及其他后来在中国科技界很有建树的许多专家。第二届七十人是在1910年在北京考选的,然后保送赴美进大学深造。另外还有备取七十人,则被录入于1910年至1911年间所成立的“清华学校”,作为留美预备班。
我就是第二届第一批考试及格的七十人之一。所以,1910年至1911年间也是中国政府大批保送留学生赴美留学的一年。抵美之后,这批留学生乃由有远见的美国人士如北美基督教青年会协会主席约翰·穆德(John R.Mott)等人加以接待。多年以后,当洛克菲勒基金会拨款捐建那远近驰名的纽约的“国际学社”(International House)时,穆德的儿子便是该社的执行书记。我特地在此提出说明这个国际精神,并未中断。
像穆德这样的美国人,他们深知这样做实在是给予美国最大的机会,来告诉中国留学生,受美国教育的地方不限于课堂、实验室和图书馆等处,更重要的和更基本的还是在美国生活方式和文化方面去深入体会。因而通过这个协会,他们号召美国各地其他的基督教领袖和基督教家庭,也以同样方式接待中国留学生,让他们知道美国基督教的家庭生活的实际状况;也让中国留学生接触美国社会中最善良的男女,使中国留学生了解在美国基督教整体中的美国家庭生活和德性。这便是他们号召的目标之所在。许多基督教家庭响应此号召,这对我们当时的中国留学生,实在是获益匪浅。
在绮色佳地区康乃尔大学附近的基督教家庭——包括许多当地士绅和康大教职员——都接待中国学生。他们组织了许多非正式的组织来招待我们,他们也组织了很多的圣经班。假若中国留学生有此需要和宗教情绪的话,他们也帮助和介绍中国留学生加入他们的教会。因此在绮色佳城区和康乃尔校园附近也是我生平第一次与美国家庭发生亲密的接触。对一个外国学生来说,这是一种极其难得的机会,能领略和享受美国家庭、教育,特别是康大校园内知名的教授学者们的温情和招待。
绮色佳和其他大学城区一样,有各种不同的教会。大多数的基督教会都各有其教堂。“教友会”(或译“贵格会”或“匮克会”Quaker;Society of Friends)虽无单独的教堂,但是康乃尔大学法文系的康福(W.W.Comfort)教授却是个教友会的教友,足以补偿这个遗珠之憾。康氏后来出任费城教友会主办的海勿浮学院(Haverford College)的校长。我就送我的小儿子在该校就读两年。康福教授既是个教友会的基督徒,他的家庭生活便也是个极其美好的教友会教徒的家庭生活。我个人第一次对教友会的历史发生兴趣和接触,和对该派奇特而卓越的开山宗师乔治·弗克斯(George Fox,1624~1691)的认识,实由于读到[欧洲文艺复兴大师]伏尔泰(Voltaire,1694~1778)有关英国教友会派的通信。这一认识乃引起我对美国教友会的教友很多年的友谊。
教友会的信徒们崇奉耶稣不争和不抵抗的教导。我对这一派的教义发生了兴趣,因为我本人也曾受同样的但是却比耶稣还要早五百年的老子的不争信条所影响。有一次我访问费城教友会区,康福教授便向我说:“你一定要见我的母亲,访问一下她老人家。她住在费城郊区的日耳曼镇(German Town)。”由于康福教授的专函介绍,我就顺便访问了康福老太太。康福老太太乃带我去参观教友会的会场。这是我生平的第一次,印象和经验都是难忘的。这一次访问的印象太深刻了,所以在教友会里我有很多终身的朋友。我以后也时常去教友会集会中做讲演;我也送了我的小儿子去进教友会的大学。
当然我也接触了很多基督教其他不寻常的支派。在我的《留学日记》里,我也记载了访问犹他州(Utah)“摩门教会”(Mormonism)的经过。我也碰过几位了不起的摩门派学人和学生。我对他们的印象也是极其深刻的。同时也改变了以前我像一般人所共有的对摩门教派很肤浅的误解。
我和一些犹太人也相处得很亲密。犹太朋友中包括教授和学生。首先是康乃尔,后来又在哥伦比亚,我对犹太人治学的本领和排除万难、力争上游的精神,印象极深。在我阅读《圣经》,尤其是《旧约》之后,我对犹太人真是极其钦佩。所以,我可以说这些都是我的经验的一部分——是我对美国生活方式的了解。
在1911年的夏天——也就是我从大学一年级升入二年级的那个夏天——有一次我应约去费城的孛可诺松林区(Pocono Pines)参加“中国基督教学生联合会”的暑期集会。会址是在海拔二千英尺、风景清幽的高山之上。虽在盛暑,却颇有凉意。该地有各项设备,足供小型的宗教集会之用。在我的《留学日记》里便记载着,一日晚间,我实在被这小型聚会的兴盛气氛所感动,我当场保证我以后要去研究基督教。在我的日记里,以及后来和朋友通信的函札上,我就说我几乎做了基督徒。可是后来又在相同的情绪下,我又反悔了。直至今日我仍然是个未经感化的异端。但是在我的日记里我却小心地记录下这一段经验,算是我青年时代一部分经验的记录。
今日回思,我对青年时代这段经验,实在甚为珍惜——这种经验导致我与一些基督教领袖们发生直接的接触,并了解基督教家庭的生活方式,乃至一般美国人和那些我所尊敬的师长们的私生活,特别是康福教授对我的引道,使我能更深入地了解和爱好《圣经》的真义。我读遍《圣经》,对《新约》中的《四福音书》中至少有三篇我甚为欣赏;我也欢喜《使徒行传》和圣保罗一部分的书信。我一直欣赏《圣经》里所启发的知识。
后些年在北京大学时,我开始收集用各种方言所翻译的《新约》或新旧约全书的各种版本的中文《圣经》。我收集的主要目的是研究中国方言。有许多种中国方言,向来都没有见诸文字,或印刷出版,或做任何种文学的媒介或传播工具。可是基督教会为着传教,却第一次利用这些方言来翻译福音,后来甚至全译《新约》和一部分的《旧约》。
我为着研究语言而收藏的《圣经》,竟然日积月累,快速增加。当“中国圣经学会”为庆祝该会成立五十周年而举办的“中文《圣经》版本展览会”中,我的收藏,竟然高居第二位——仅略少于该会本身的收藏。这个位居第二的《圣经》收藏,居然是属于我这个未经上帝感化的异端胡适之!
以上所说的是我当学生时代生活的一方面。
唐君,你还要我说些什么?……或者我再来谈点政治罢。
当我于1910年初到美国的时候,我对美国的政治组织、政党、总统选举团,和整个选举的系统,可说一无所知。对美国宪法的真义和政府结构,也全属茫然。1911年10月,中国的辛亥革命突然爆发了。为时不过数月,便将统治中国有二百七十多年之久的清专制推翻。1912年1月,中华民国便正式诞生了。你知道这一年是美国大选之年。大选之年也是美国最有趣和兴奋的年头。威尔逊是这一年民主党的候选人。同时共和党一分为二。当权的塔夫脱总统领导着保守派。前总统老罗斯福却领导了自共和党分裂出来的进步党,它是美国当时的第三大党。罗氏也就是该党的领袖和总统候选人。这一来,三党势均力敌,旗鼓相当,因而连外国学生都兴奋得不得了。
这一年康乃尔大学的政治系新聘了一位教授叫山姆·奥兹(Samuel P.Orth)。他原是克里弗兰市里的一位革新派的律师。他在该市以及其本州岛(俄亥俄)内的革新运动中都是个重要的领导分子,由康大自俄亥俄州的律师公会中延聘而来,教授美国政府和政党(专题)。我一直认为奥兹教授是我生平所遇到的最好的教授之一;讲授美国政府和政党的专题,他实是最好的老师。我记得就在这个大选之年(1912~1913),我选了他的课。
下面一段便是他讲第一堂课时的开场白:
今年是大选之年。我要本班每个学生都订三份日报——三份纽约出版的报纸,不是当地的小报——《纽约时报》(The New York Times)是支持威尔逊的;《纽约论坛报》(The New York Tribune)是支持塔夫脱的;《纽约晚报》(The New York Evening Journal)[我不知道该报是否属“赫斯特系”(Hearst family)的新闻系统,但是该报不是个主要报纸]是支持罗斯福的。诸位把每份订它三个月,将来会收获无量。在这三个月内,把每日每条新闻都读一遍。细读各条大选消息之后,要做个摘要;再根据这摘要做出读报报告缴给我。报纸算是本课目的必需参考书,报告便是课务作业。还有,你们也要把联邦四十八州之中,违法乱纪的竞选事迹作一番比较研究,缴上来算是期终作业!
我可以告诉你,在我对各州的选举活动作了一番比较研究之后,我对美国的政治也就相当熟习了。
奥兹教授在讲过他对学生的要求之后,又说:“……就是这样了!关于其他方面的问题,听我的课好了!”
我对这门课甚感兴趣!
奥兹教授对历史很熟。历史上的政治领袖和各政党——从[美国开国时期的]联邦系(Federalists)到[20世纪初期的]进步党(Progressives)——等等创始人传记,他也甚为清楚。他是俄亥俄州人,他对前总统麦金尼周围助选的政客,如一手把麦氏推上总统宝座的大名鼎鼎麦克斯·韩纳(Marcus Hanna,1837~1904),他都很熟。所以奥兹告诉我们说:“看三份报,注视大选的经过。同时认定一个候选人做你自己支持的对象。这样你就注视你自己的总统候选人的得失,会使你对选举更为兴奋!”
他对我们的另一教导,便是要我们参与绮色佳城一带举行的每一个政治集会。我接受了奥氏的建议,于1912年的选举中选择了进步党党魁老罗斯福作为我自己支持的对象。四年之后(1916),我又选择了威尔逊为我支持的对象。在1912年全年,我跑来跑去,都佩戴一枚[象征支持罗斯福]的大角野牛像的襟章;1916年,我又佩戴了支持威尔逊的襟章。
我在1912年也参加了许多次政治集会,其中有一次是老罗斯福讲演赞助进步党候选人奥斯卡·斯特劳斯(Oscar Strauss)竞选纽约州州长。在绮色佳集会中最激动的一次便是罗斯福被刺之后那一次集会。罗氏被刺客击中一枪,子弹始终留在身内未能取出。我参加了这次集会,好多教授也参加了。令我惊奇的却是此次大会的主席,竟是本校史密斯大楼(Goldwin Smith Hall)的管楼工人。这座大楼是康大各系和艺术学院的办公中心!这种由一位工友所主持的大会的民主精神,实在令我神往之至。在这次大会中,我们都为本党领袖的安全而祈祷,并通过一些有关的议案。这次大会也是我所参加过的毕生难忘的政治集会之一。
该年另一个难忘的集会便是由我的业师客雷敦(J.E.Creighton)教授代表民主党,康大法学院长亥斯(Alfred Hayes)教授代表进步党的一次辩论会。这批教授们直接参加国家大政的事,给我的印象实在太深了。我可以说,由这些集会引起我的兴趣也一直影响了我以后一生的生活。
大选刚过,我因事往见伦理学教授索莱(Frank Thilly),当我们正在谈话之时。客雷敦教授忽然走了进来。他二人就当着我的面,旁若无人地大握其手,说:“威尔逊当选了!威尔逊当选了!”我被他二人激动的情绪也感动得热泪盈眶。这两位教授都是支持威尔逊的。他二人也都在普林斯顿大学教过书,都深知威尔逊,因为威氏曾任普大校长多年。他二人对威氏出任总统也发生了不感兴趣的兴趣。
几年之后[1915年],我迁往纽约市。从康乃尔大学研究院转学至哥伦比亚大学研究院,并住入哥大当时最新的佛纳大楼(Furnald Hall)。1915年不是个选举年,但是这一年却发生了有名的美国妇女争取选举权的五马路大游行。我目睹许多名人参加此次游行。约翰·杜威夫妇也夹在游行队伍之中。杜威教授并曾当众演说。1915年岁暮,杜威并直接参加此一群众运动。这一件由教授们直接参加当时实际政治的事例,给我的影响亦至为深刻。
我想把1916年的大选在此地也顺便提一提。此时老罗斯福的光彩对我已失去兴趣,而我对那位国际政治家威尔逊却发生了极深的信仰。先是在1914年,我曾以职员和代表的身份参加过一次世界学生会议。这个会是当时“世界学生会联合会”(The Association of Cosmopolitan Clubs)和“欧洲学生国际联合会”(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Studentsof Europe)所联合举办的。先在绮色佳集会之后,再会于华盛顿。在华府我们曾受到威尔逊总统和国务卿白来恩(Williams Jennings Bryan)的亲自接见,他二人都在我们的会里发表讲演。
我清楚地记得正当1916年大选投票的高潮之时,我和几位中国同学去“纽约时报广场”看大选结果。途中我们看到《纽约世界日报》发出的号外。《世界日报》是支持威尔逊的大报之一。可是这一次的号外却报道共和党候选人休斯(Charles E.Hughes)有当选的可能。我们同感失望,但是我们还是去时报广场,看时报大厦上所放映的红白二色的光标,似乎也对威尔逊不利。我们当然更为失望,但是我们一直坚持到午夜。当《纽约晚邮报》(The New York Evening Post)出版,休斯仍是领先。该报的发行人是有名的世界和平运动赞助人韦那德(Oswald Garrison Villard)。我们真是太失望了。我们只有打道回校。那时的地道车实在拥挤不堪,我们简直挤不进去,所以我们几个人乃决定步行回校——从西四十二街走回西一一六街[约五公里]的哥大校园。
翌日清晨,我第一桩事便是看报上的选举消息。所有各报都报道休斯可能当选,但是我却买不到《纽约时报》。它显已被人抢购一空了。我不相信其他各报的消息,乃步行六条街,终于买到一份《时报》。《时报》的头条消息的标题是:“威尔逊可能险胜!”读后为之一快,乃步行返校吃早餐。你可能记得,这一旗鼓相当的大选的选票一直清理了三天;直至加州选票被重数了之后,威尔逊才以三千票的“险胜”而当选总统!
另外当时还有几个小插曲也值得一提。就在我差不多通过所有基层考试的时候,因为我希望在1916年至1917年间完成我的博士论文,我觉得有迁出哥大宿舍的必要。那时的中国留学生差不多都集中住于三座宿舍大楼——佛纳、哈特莱(Hartley Hall)和李文斯敦(Livingston Hall),[中国同学住在一起,交际应酬太多,影响学业,]所以我迁至离哥大六十条街[三英里]之外,靠近西一七二街附近的海文路九十二号一所小公寓,与一云南同学卢锡荣君同住。我们合雇了一位爱尔兰的村妇,帮忙打扫,她每周来一次做清洁工作。在1916年大选之前(那时妇女尚无投票权),我问她说:“麦菲夫人(Mrs.Murphy),你们那一选区投哪位候选人的票啊?”
“啊!我们全体反对威尔逊!”她说,“因为威尔逊老婆死了不到一年,他就再娶了!”
数周之后,我参加了一个餐会。主讲人是西海岸斯坦福大学校长戴维·交顿(David Starr Jordan)。他是一位世界和平运动的主要领导人。当大家谈起大选的问题时。交顿说:“今年我投谁的票,当初很难决定,我实在踌躇了很久,最后才投威尔逊的票!”他这席话使当时出席餐会的各界促进和平的士女大为骇异。所以有人就问交顿,当时为何踌躇。交顿说:“我原在普林斯顿教书,所以深知威尔逊的为人。当他做普大校长时,他居然给一位教授夫人送花!”这就是戴维·交顿不要威尔逊做美国总统的主要原因。其所持理由和我们的爱尔兰女佣所说的,实在有异曲同工之妙。
我对美国政治的兴趣和我对美国政制的研究,以及我学生时代所目睹的两次美国大选,对我后来对[中国]政治和政府的关心,都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其后在我一生之中,除了一任四年的战时中国驻美大使之外,我甚少参与实际政治。但是在我成年以后的生命里,我对政治始终采取了我自己所说的不感兴趣的兴趣(disinterested-interest)。我认为这种兴趣是一个知识分子对社会应有的责任。
我在1910年进康乃尔大学时,原是学农科的。但是在康大附设的纽约州立农学院学了三个学期之后,我做了重大牺牲,决定转入该校的文理学院,改习文科。后来我在国内向青年学生讲演时便时常提到我改行的原因,并特别提及“果树学”(Pomology)那门课。这门课是专门研究果树的培育方法。这在当时的纽约州简直便是一门专门培育苹果树的课程。在我们课堂上学习之外,每周还有实习,就是这个“实习”,最后使我决定改行的。
在我的讲演集里,有几处我都提到这个小故事。其经过大致是这样的:
实习时,每个学生大致分得三十个或三十五个苹果。每个学生要根据一本培育学指南上所列举的项目,把这三十来个苹果加以分类。例如茎的长短,果脐的大小,果上棱角和圆形的特征,果皮的颜色,和切开后所测出的果肉的韧度和酸甜的尝试、肥瘦的记录……这叫作苹果分类,而这种分类也实在很笼统。我们这些对苹果初无认识的外国学生,分起来甚为头痛!
但是这种分类,美国学生做来,实在太容易了。他们对各种苹果早已胸有成竹;按表分类,他们一望而知。他们也毋需把苹果切开,尝其滋味。他们只要翻开索引或指南表格,得心应手地把三十几个苹果的学名一一填进去,大约花了二三十分钟的时间,实验便做完了。然后拣了几个苹果,塞入大衣口袋,便离开实验室扬长而去。可是我们三两位中国同学可苦了。我们留在实验室内,各尽所能去按表填果,结果还是错误百出,成绩甚差。
在这些实验之后,我开始反躬自省:我勉力学农,是否已铸成大错呢?我对这些课程基本上是没有兴趣;而我早年所学,对这些课程也派不到丝毫用场;它与我自信有天分有兴趣的各方面,也背道而驰。这门果树学的课——尤其是这个实验——帮助我决定如何面对这个实际问题。
我那时很年轻,记忆力又好。考试前夕,努力学习,我对这些苹果还是可以勉强分类和应付考试的;但是我深知考试之后,不出三两天——至多一周,我会把那些当时有四百多种苹果的分类,还是要忘记得一干二净。我们中国,实际也没有这么多种苹果,所以我认为学农实在是违背了我个人的兴趣。勉强去学,对我说来实在是浪费,甚至愚蠢。因此我后来在公开讲演中,便时时告诫青年,劝他们对他们自己的学习前途的选择,千万不要以社会时尚或社会国家之需要为标准。他们应该以他们自己的兴趣和禀赋,作为选科的标准才是正确的。
除此之外,当然还有使我转入文理学院去学习哲学、文学、政治和经济的其他诸种因素。其他基本的因素之一便是我对哲学、中国哲学和研究史学的兴趣。中国古代哲学的基本著作,及比较近代的宋明诸儒的论述,我在幼年时,差不多都已读过。我对这些学科的基本兴趣,也就是我个人的文化背景。
当我在农学院就读的时期,我的考试成绩,还不算坏。那时校中的规定,只要我能在规定的十八小时必修科的成绩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我还可随兴趣去选修两小时额外的课程。这是当时康乃尔大学的规定。这一规定,我后来也把它介绍给中国教育界,特别是北京大学。在中国我实在是这一制度最早的倡导人之一。
利用这两三个小时选修的机会,我便在文学院选了一门客雷敦教授所开的“哲学史”。客君不长于口才,但他对教学的认真,以及他在思想史里对各时代、各家各派的客观研究,给我一个极深的印象。他这一教导,使我对研究哲学——尤其是中国哲学——的兴趣,为之复苏!
使我改行的另一原因便是辛亥革命,打倒清朝,建立民国。中国当时既然是亚洲唯一的一个共和国,美国各地的社区和人民对这一新兴的中国政府发生了浓厚的兴趣。校园内外对这一问题的演讲者都有极大的需要。在当时的中国学生中,擅于口才而颇受欢迎的讲演者是一位工学院四年级的蔡吉庆。蔡君为上海圣约翰大学的毕业生,留美之前并曾在其母校教授英语。他是位极其成熟的人,一位精彩的英语演说家。但是当时邀请者太多,蔡君应接不暇,加以工学院课程太重,他抽不出空,所以有时只好谢绝邀请。可是他还是在中国同学中物色代替人,他居然认为我是个可造之材,可以对中国问题,做公开讲演。
有一天蔡君来找我。他说他在中国同学会中听过我几次讲演,甚为欣赏;他也知道我略谙中国古典文史。他要我越俎代庖,去替他应付几个不太困难的讲演会,向美国听众讲解中国革命和共和政府。在十分踌躇之后,我也接受了几个约会,并做了极大的准备工作。这几次讲演,对我真是极好的训练。蔡君此约,也替我职业上开辟了一个新的方向,使我成为一个英语演说家。同时由于公开讲演的兴趣,我对过去几十年促成中国革命的背景,和革命领袖人物的生平,也认真地研究了一番。
这个对政治史所发生的兴趣,便是促使我改行的第二个因素!
还有第三个促使我改行的原因,那就是我对文学的兴趣。我在古典文学方面的兴趣,倒相当过得去。纵是在我十几岁的时候,我的散文和诗词习作,都还差强人意。当我在康乃尔农学院(亦即纽约州立农学院)就读一年级的时候,英文是一门必修科,每周上课五小时,课程十分繁重,此外我们还要选修两门外国语——德文和法文。这些必修科使我对英国文学发生了浓厚的兴趣,我不但要阅读古典著作,还有文学习作和会话。学习德文、法文也使我发掘了德国和法国的文学。我现在虽然已不会说德语或法语,但是那时我对法文和德文都有相当过得去的阅读能力。教我法文的便是我的好友和老师康福教授,他也是我们中国学生圣经班的主持人。
我那两年的德语训练,也使我对歌德(Goethe)、雪莱(Schiller)、海涅(Heine)和莱辛(Lessing)诸大家的诗歌亦稍有涉猎。因而我对文学的兴趣——尤其是对英国文学的兴趣,使我继续选读必修科以外的文学课程。所以当我自农学院转入文学院,我已具备了足够的学分(有二十个英国文学的学分),来完成一个学系的“学科程序”。
康乃尔文学院当时的规定,每个学生必须完成至少一个“学科程序”才能毕业。可是当我毕业时,我已完成了三个“程序”:哲学和心理学,英国文学,政治和经济学。三个程序在三个不同的学术范围之内。所以那时我实在不能说,哪一门才是我的主科。但是我对英、法、德三国文学兴趣的成长,也就引起我对中国文学兴趣之复振。这也是促成我从农科改向文科的第三个基本原因。
我既然在大学结业时修毕在三个不同部门里的三个不同的“程序”,这一事实也说明我在以后岁月里所发展出来的文化生命。有时我自称为历史学家,有时又称为思想史家。但我从未自称我是哲学家,或其他各行的什么专家。今天我几乎是六十六岁半的人了,我仍然不知道我主修何科,但是我也从来没有认为这是一件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