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雪
我的脚板光滑而柔嫩,脚后跟几乎没有茧子,一直到十来岁都是这样。在夏天的四五个月里,很多小孩都打赤脚。这一方面是因为家里穷,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打赤脚方便又可省钱。我是一个女孩子,如果我要穿鞋的话,家里还是有的。但我坚持要打赤脚。每年夏天刚开始的时候,我的脚踩在那些小石子和瓦片上是有些痛的。但我更加努力地去踩,我要让脚板底很快长出茧子来。果然,半个多月之后脚就适应了。天天打赤脚,难免有意外。一次在学校操场玩追跑的游戏,踩在破玻璃瓶上头,将脚趾划出一寸长的伤口,看见白色的肌肉。一步一脚血印,回到教室找出纸来暂时缠着。居然没发炎,十天以后就好了,照样打赤脚。在我48岁时,脚板的一个旧伤口发炎,只好去医院做小手术。这是十岁那年被脏瓷瓦扎破留下的伤,那时的医院没给我清创。
能挑重担的小孩真让人羡慕!我决心要练习挑担子。可是家里认为我太瘦弱,(皮包骨头),也太小(十一二岁),不让我挑。我就自己练习挑了几担水,压得靠颈脖的那根筋很痛很痛。一有机会我还是练习,后来我终于拿了家里的煤折子去买煤了。我用两个竹箩筐挑了50斤煤回来,父母对我大加表扬。那时我的体重也就50多斤吧。我挑东西的样子很难看,背伸不直,也走不稳,但我还是坚持要锻炼自己。我从小就有苦行僧的倾向,究竟是为了什么并不十分清楚。就是愿意吃苦,更盼望自己在吃苦中看到自己不断长进。这也许是家风的影响,也许是我天生的完美主义吧——我希望自己变得越来越强大。到13岁的时候,我挑得起70斤了,那时我的体重才60斤。可以想见挑担子的姿势是多么难看,多么惊险!幸亏父母上班去了,没人管我,不然要挨骂的。
听老师说长跑可以使人的体质强健,我决心来练长跑。我是那种有心思的女孩,决定要早起,夜里就睡不安。五点钟,天还没亮,我就蹑手蹑脚地溜出去了。市中心的操场那么大,雾朦朦的,一个人也没有。我跑得很快,连跑三圈,然后再跑回家。我一连跑了好几天,终于被父母发现了,遭到一顿恶骂。他们担心我天没亮就出去不安全,也担心我跑出病来。没有办法,只好起床晚些,跑一圈,或早点到学校去跑。尽管很愿意锻炼身体,但由于营养差,不会保护,又属过敏体质,还是常生病。一生病就是高烧,打青霉素。我多么羡慕那些运动员!我幻想自己长大了也会变成他们那种样子,有美丽的体格。我的锻炼看不到成效,但我从不气馁,也不放弃追求。我老这样想:“总有一天,总有那么一天的……”当然,我等到了那一天,是很久以后,我18岁时。我忽然长成了苗条的少女,我的身体柔轫而又有耐力,充满了活力,走在街上路人的回头率相当高。谁会想到我小时的绰号是“豆角子筋”呢?
从我拿起笔来写作的那一天起,我就开始了正式的长跑。我跑过很多地方,有什么条件就在什么地方跑――马路上啦,街心公园啦,河堤上啦,小区内啦等等。可以说,我的作品全部是“跑”出来的。长跑令我情绪高昂,将抑郁之气一扫而光。肢体越运动,潜意识越活跃,创造力也就越大。20多年了,我从长沙跑到北京,在北京又跑了5年了。我已快53岁了,但我仍感到体内还沸腾着活力,我的创造力甚至超越了青年时代。一本又一本的新书源源不断地出来,我对新事物仍然是那样充满了渴望,而创新,永远是我的写作的宗旨。就像有神灵指示一样,从一开始我就悟出了运动同我这种特殊的写作之间的关系。像我从事的这种潜意识写作,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丰产,而我做到了,并且越写,身体反而越好。当然并不存在什么神灵,只不过是从小就铸就的理想主义生活方式在起作用:从前,我向往体格上的完美;今天,我的身体属于写作。而我的写作,是我活的方式,至少目前,我一刻也不能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