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雪
一早起来,我就在忐忑不安。班主任老师规定,这个星期里头每个人至少要做一件“好事”。而今天已经是最后期限——星期六了。如果再不抓到机会做好事,下个星期我就有可能挨批评。对我来说,当着全班人的面挨批评可是要命的事。我拿了两个馒头就匆匆往学校赶。前几天,因为去学校不够早,扫帚和撮箕都被人拿走了,我只好眼巴巴地看着同学们“做好事”,自己插不上手。啊,当时我真像热锅上的蚂蚁。如果我不吃饭就来到学校,也许可以拿到扫帚。但我又害怕那时同学们还没来,只有我一个人孤零零地扫操场。要知道过一会儿他们都来了的话,我在他们面前会多么害羞啊。就好像我是特意做表现,做给他们看的。我想来想去得出了结论:我必须既不早也不迟,要选在刚好是那些经常做好事的同学到校的时间到校,然后混在他们当中去抢一把扫帚,这样就没人注意我了。最近经常做好事的同学有班干部也有“要求进步”的学生,有不少人呢。
我跨进校门之际,很快就发现自己到早了,到处静悄悄的。那么,扫帚拿还是不拿?拿的话,万一现在来了同学和老师,看见我一个人这么早在扫操场,他们会怎么想,我又会是多么的难为情!如果不拿,等同学们来了,还不知抢不抢得到呢。今天可是最后一天了,再也没机会了,要是被老师骂一顿,那才是更可怕的事。我选了一把好扫帚握在手中。糟糕,对面有个人来了。待他走到面前才看清是个工友,于是松了一口气。我一直走到操场尽头,靠食堂的拐弯处,这样别人就都看不见我了。我就在那个弯弯里面慢吞吞地扫着落叶。过了好一会才听见喧闹声,是他们来了,他们在我对面一字儿排开,扫过来。我连忙跳出来,对着他们扫过去,同他们汇合。“咦,她也在这里!”有人吃惊地说。我很得意,在心里欢快地反复对自己说:“我做了好事了!我做了好事了!”那一天晚上,我在日记上写道:“我今天做了好事,做好事并不难……”
母亲反复强调说:“要学好,要做好学生。”我知道她的言外之意。并不等于我搞好了学习成绩就是好学生了,我的成绩总是名列前茅的。但我的品行鉴定上总是写着:“要关心集体,多参加集体活动。”母亲就是因为这个对我不满。
有人每天下课后不去玩,留在教室里将弄乱了的课桌一张张摆整齐,我应不应该和她一块干呢?可她是班干部,老师面前的红人,我什么也不是,我要去做的话,别人一定笑话我。我只有在大家都一齐做好事的时候才敢掺乎在里头去做。比如从家里带一块抹布来擦玻璃,倒一倒垃圾。可是这种时候老师没注意到我,所以她对我的印象还是维持原样。大概她认为我是个阴沉的、不爱说话的孩子,对争当好学生没有兴趣。其实,我多么羡慕那些好学生啊。但我也知道我是当不成好学生的。我同那些好学生太不一样了,要让我变成他们那样,简直是要让太阳从西边出来。
好几年里头,我一直被“做好事”的沉重的包袱压得伸不起腰来,因为老师每个星期都要总结班里头的好人好事。有几次,班上几乎每个人都得到了表扬,可就是没有我的名字。实际上,我每个星期至少做了一件好事,比如倒垃圾啦,比如捡干净地下的废纸啦。可是她没看见,班干部也没有向她汇报,我太不显眼了,做好事的时候又太爱害羞了,就像做贼一样。与此同时,很多人都喜欢当着老师的面为集体干活,老师一走,马上就把手里的活一丢。
老师反复在讲台上说:“班级是个大家庭。”我听了非常害怕。因为这对我来说意味着每天都要做好事,还要去关心同学的困难。班上谁有困难?我不知道,因为我只同两三个同学有来往。我怎样才能担负起家庭成员的职责呢?在老师的授意之下,有一个成绩很差的同学主动来找我了。这个同学把我带到她的家里,是很破旧的木板楼,处在城市贫民窟里头。我兴奋得要命,那摇摇晃晃的楼梯,那又黑又小的房间,对于我具有多么大的诱惑力!我们坐在黑房间里聊天,快活极了。聊完天才开电灯,匆匆将作业写完了。当然我也给了我的朋友应有的帮助。但是我和我的朋友都不知道这种事情要向老师汇报,我们都懵懵懂懂的。我对这个同学的“帮助”持续了半个学期,我们一块玩了很多好玩的地方。我们的老师似乎忘记了这回事,也可能是我做好事的效果不显著,反正后来没有表扬我。到了下个学期,教师就不再要我帮助同学搞学习了。期末时我得到的评语仍然是:“要多关心集体,关心同学……”我把我的学年记录藏起来,但家里人还是看到了。我感到我是一个有致命缺陷的人,时常心事重重的。所幸的是童年时的诱惑太多了,那些游戏常常可以使我忘掉自卑,重又同大家站在同一起跑线上。
我对作为大家庭的班级一点好感都没有,唯一留下深刻印象的就是同一个一个同学的交往。我最喜欢同某个女孩去她家。一般她们住在贫民窟里,属于“早当家”的孩子。她们一回家就要做家务,生火啦,淘米啦,做饭啦,洗衣啦。她们做起活来一举一动都那么优美,我简直看呆了!我由此知道,被我所厌恶的家务劳动(因为耽误了我玩的时间)还有这么大的乐趣。手工劳动那种宁静的、聚精会神的优雅铭刻在了我的记忆里。至今我仍然感叹:她们是多么美丽的女孩子!
何等的有才能!
做不了好学生,又羞于同老师接近,所以也出不了头。现在看起来这真是很好的事。孤独感锻炼了我的意志力,还有独当一面的能力。更主要的是,孤独让我养成意识到自身的存在的习惯,并得以将这习惯保持下去,使自己能在人生的重大关口做出正确的选择。在我那个时代,“不合群”是一个小孩最大的缺点,必须要加以克服才能走进社会。这种情形今天已经有所改变了。我时常鼓励家庭里的下一辈做不合群的事,希望他们能在某种程度上保持孤独。据我亲身体验,我接触到的某些小学老师是多么的糟糕啊,同四五十年以前比较起来似乎毫无进化,反而还有了新的问题。也许,一个孩子要真正有出息,仍然只好成为一个为集体所排斥的人?我所说的出息,当然不是指做官成名之类,而是做一个独立不倚的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