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检察院下发了无罪裁定书之后,我重新当上了总公司建设部的经理,那时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办法》,总公司用“二块牌子,一套人马”的办法,同时注册了华远经济建设开发总公司和华远房地产开发公司这两块牌子。但房地产开发公司并未实行完全的独立管理,而是由总公司的建设部下设了三个筹建处分别进行管理。
第一个筹建处是负责西单商业大厦的建设与管理。在我入狱接受检察院的案件审理期间,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一是市里原准备给予的财政拨款不再拨付了,于是批准可以合资进行建设。总公司与挪威的斯堪的纳维亚银行驻京办事处取得了联系,他们介绍当时挪威海军大臣的儿子欧乐先生来中国投资。双方用中方出地、外方出现金的方式注册了1000万美元的合资公司,双方各占50%的股份。并通过斯堪的纳维亚银行作为牵头行组织了世界12家银行和财团的贷款5500万美元(中国银行提供了全额担保),共同建设与开发这座大楼。并将这座大楼命名为华威大厦。
外方聘请了一位香港人担任筹建处主任,我司派出和招聘了一些人员共同组成华威大厦筹建处,共同负责该大厦的建设工作。
华威大厦是华远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第一座商业大厦,也是华远与外资合作的第一个合资企业,更是北京区属企业第一个进入国际资本市场、使用国际银团贷款建设的项目。
华威大厦的项目在当初的改革中有许多的突破性试验,创造了许多个中国的第一,也为此后的政策调整做出了贡献。那时还没有“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一说,更重视的是“摸着石头过河”的尝试。
华威大厦创造了第一个中外合作设计施工的交钥匙工程项目。由挪威的布兰特首相和李鹏总理出席了项目合作的签字协议。由香港瑞安建设和中铁北京指挥部合作,以总承包的方式完成大厦的建设工作。此后因为出现了各种诉讼,又引出了一系列的故事,华远又创造了许多个中国的第一次。
第二个筹建处是由许守礼负责的月坛北街的建设项目,主要是原西城酱菜厂的改造,与铁道部和计委(现在名为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咨询公司合作建楼,从而带动了整个月坛北街地区的改造活动。
第三个筹建处由张祖华负责,在西城有些零星项目,并策划红联北村与彩印厂的合作开发。
而我的任务是将这些所有和城市建设开发相关的业务进行有效的组合,并筹备将这些筹建处变成一个独立的公司。
三个筹建处分别在三个不同的地点办公,华威大厦是独立的合资公司制,大厦的建设并不由我公司负责,但配套的市政基础设施则要由公司负责代建,因此首先要解决综合的办公地点的问题。
区政府汇通祠公园和积水潭地铁站改造的项目遇到了资金困难,于是将这两个项目转给了华远公司。除了将公园山顶的房屋和园林给了区里做贡献之外,山体覆盖下的两层地下建筑变成了华远总公司第五个办公地点,并将总公司下属的大部分分公司安排在了此地,将原月坛北街9号楼的首层变成了华远地产公司的统一办公区。
1988年初,戴小明组织各分公司的“诸侯”们召开春季扩大会议,华远公司每年有春季和秋季两次联席会议,春季会议年初召开,总结上一年的情况,安排全年的计划任务;七月的秋季会议检查上半年的工作,调整年度的计划,以形成有效的监督和管理。1988年初的春季扩大会议还多了一项内容,以民主选举与竞选相结合的方式竞聘华远总公司的副总经理职位,以加强各分公司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此次参会的人员范围扩大到了总公司的全体人员和分公司的部门经理以上人员。
当时参加竞选的有五六位部门经理和分公司经理,我也是其中之一。每个人都有十多分钟的竞选演说,也有回答提问环节,最后是参会人员的投票。这算是公司民主活动的一种尝试,既要调动各路“诸侯”们的积极性,又要用这种方式加强相互之间的了解与合作,并选拔优秀人才,加强总公司的业务协调能力。
有幸的是我在竞选中民主地胜出了。不幸的是区政府并不承认总公司任命我为副总经理。区委组织部坚持干部的任命权力不在总公司而在上一级。
戴小明坚持这个选举和任命在公司内部是有效的。其根本的用意大约是因为我曾被入狱审查和党内警告处分,要用这种方法给我一个向上级证明的机会。并利用我的能力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业务与总公司的业务剥离,完全独立。这样他就能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开拓新的业务。上级的正式任命是在一年半之后,张大力副区长带领组织部到公司宣布的任命。区政府在一年半之后才正式承认了我这个副总经理。
社会上许多人至今仍在质疑我在华远公司的职位,都以为这不过是个“拼爹”的游戏,并不知道这里面有着许多有趣的故事。
实际上我根本就不在乎这个副总经理的职位。我也没有因为这个职位而在总公司的账面上领过一分钱的工资和福利。我最在乎的仍然是我进入华远时对戴小明提出的要求——“宁当鸡头,不当凤尾”。
由于检察院和区纪委的错误,我原来的华远人才交流开发公司被总公司收编合并了,我无法再当“鸡头”。但这一次整编给了我新的机会。竞选之后,总公司同意将华远房地产开发公司完全独立,并重新注册,由我担任法人代表。将房地产开发公司交给我重新组建和管理,我又拥有了一个新的舞台。总公司的建设部取消了,两个筹建处合并了,所有的开发业务集中管理了。
当时的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但实际的账面资产为-1500万元。总公司给我下达了任务,我当年要完成的利润任务中除了实现账面现金盈利之外,还要向总公司上交实物和对华威大厦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保证。
给我的条件是非常苛刻的,多数人都认为这是一个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我把地产公司的干部们集中在白塔寺路口的一个餐厅中大吃了一顿,以鼓足他们的勇气。我承诺,几年之后我们不但要盖房,还要给每个员工分房子。
从三十八军出来的军人,大多不知道什么是困难。只知道不管有多困难,只要上级下达了命令,唯一的选择就是不管前进的路上有多困难,都必须去完成任务!
我需要的不是一个安安稳稳的职位,可以轻松地坐享其成,而是一个可以由自己选择角色和编排剧目的舞台。我要证明自己不仅不是一个贪污犯,而且是个财富的创造者,我们要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打造一个别人不敢想、不敢做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