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央开始了新一轮的房地产调控,试图将四万亿引发的房地产热再压下去。从开年之初就出台了许多文件,要抵制部分城市房价的过快上涨。“两会”期间,更是为房价的高涨争论个不停,更有了总理的亲自出马,要让国企、央企退出房地产市场,更誓言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
遗憾的是,“两会”刚结束,北京的土地拍卖就有了两块由央企拍出的“天价”地,随之而来的则是各种平面媒体铺天盖地的大量报道,这等于是给了总理最响亮的两记耳光。当天晚上的央视新闻台更由白岩松喊出了“是总理说了算,还是总经理说了算”的高潮,公开地向总理挑战,并用充分的论点、论据,论证了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资源配置的价格不是国家总理说了算,而是市场中的经营主体说了算,市场正是用价格的手在调节和配置资源,同时也说明了只有中国这种土地垄断中的特殊情况,土地如何定价本应是总理说了算,但分税制让地方政府可以充分地利用政府已经限定的游戏规则来获取最高的收益,恰恰是这种土地的垄断供给和地方政府对土地的特殊需求,才最终决定了房价的高低,当土地不断用“天价”冲击市场时,立即就对周边的一二手正在交易的房价起到了冲高的作用,在这种土地价格的不断冲高的竞争中,又如何让中心城市过快上涨的房价在本就供不应求的市场中下降呢?
中国正进入城镇化高速发展的时代,自1996年城镇化率突破30%时,就进入了诺瑟姆曲线(城市化过程曲线)的加速发展阶段,每年2000多万人口涌入大中城市,连续十多年都保持着这种超过2000万人口进城的快速移动之中。近几年北京的人口机械增长翻番,超越了国务院已批准的北京2020年的整体规划,人口提前十多年突破了规划指标,经济发展速度也提前十多年实现了GDP的增长目标,但土地的供给仍然在按批准的规划分期分批下达,远远滞后于经济与现实发展的需要。
中国的城镇化仍处于高速增长中的前两个阶段,一是农村人口大量向城市集中,二是中小城市人口大量向大中城市集中,每年不但有数亿的农民工在城市与农村之间流动,城市间的人口也随着经济的增长而自由流动着。
不同于外国的是,中国有着严格的土地国有与集体所有两种限制,国有土地属于城市,可以合理合规地建设大产权房、商品房,可以自由地交易,而集体土地上则只能建设小产权户,非商品房不能自由交易,于是人口从农村向城市流动,从产权制度上看就成了必然。
不同于外国的是,中国有着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而户籍制度的背后,则是公共福利的配套,城市户籍可以超越农村户籍享有教育、医疗、劳保、退休等多项特权,但农村户籍则缺少这些福利,于是农村人口当然要向城市移动并力争变成城市户籍。
不同于外国的是,中国有着严格的政府资源管制,如教育资源、医疗资源的配置,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甚至什么医院配什么样的医疗检查设备,都有严格的指标控制。于是几乎所有的公共资源都集中配置在大中城市,而要想分享这些教育与医疗资源,农村人就不得不拼命挤进大中城市。
不同于外国的是,中国有着各种审批与审核的分配制度,如向中央申请项目与资金,就要先经一级一级地申报,最后变成跑“部”“钱”进,这些权力都逐级变成了大中城市的集中度体现,因此中国的城市按管理的权限而自觉形成了等级资质。
与国外相同的大约是,城市的集中度越高,市场的机会越多,钱、权、银行、机场等大多集中于大中城市之中,尽管大中城市的生活成本很高,但机会和收入同样更占有优势,这就如同在人口较少的农村不可能有大量的第三产业,但在人员流动的机场,则靠擦皮鞋也同样能发财,做小买卖等小服务在大中城市中,会有更多的机会和收入。
国家机构、政府机构当然也大多集中于大中城市中,当公务员的机会也远远多于农村和小城镇,毕业之后留在大中城市,自然也是大多数大学生们的选择。
正是这种公共资源配置的特殊性、垄断性,人口密集地向大中城市集中就成了一种必然,而市场经济中如果没有户籍管理的限制条件,靠什么来平衡这种人口的流动呢?在全世界都一样的是生活成本的接受(或称支付)能力,而所有的生活成本中最刚性的就是房价和房租。
通常而言,房价高的地区房租就高,租不起大中城市的住房,就只好选择离开这个城市,房价就成为保护这个城市公共资源分享的防护墙,市场用价格来配置资源,同样,市场也用价格来分配资源使用的权利。
谁都知道,大城市会有道路交通拥挤的“城市病”,因为道路资源有限,而人口流动无限,那么这种资源的使用就只有靠价格来调节。一是对使用道路收费的价格调整,一是用房价来限制人口的无限流入。
谁都知道,大城市中的公共资源好于中小城市,可这种资源却无法让所有人都有能力分享,于是房价就成了一道公共的门槛,让有支付能力的人进入这个城市,而限制了一部分没有支付能力,并需要增加政府保障性支出的人进入。这种市场自然的调节,虽然并非一种强制,却是减少大城市病的一种必要。重要的是政府应改变中小城市的资源配置。
中国部分重点的一线城市,特别是北、上、广、深等特殊城市,都面临着同样的人口输入性矛盾,也恰恰是这种人口的大量输入,导致这些大城市的房价过高。
相对于当地人而言,这也许是不公平不合理的,因为要跨越这道门槛,要分享这个城市中历史沉积下来的红利,外地人要支付远比当地人更高的成本,付出更多的代价,因此他们也必然带来更多的财富,这样房价就不再以当地人的平均收入水平,而是以那些必须支付高成本人的支付能力而定价了,土地价格如此,房屋价格也同样如此。当资源不足以满足更多流入人口和当地增长的消费能力时,就不再是平均分配,而是满足于这道门槛的要求被无形中提高了。
随着这场“天价”土地的特殊效应,4月份国务院再次出台严厉的调控文件,数月之间连续以国务院文件对市场进行调控的先例再一次被打破,而市场却似乎并没有停下脚步的意思,反倒是在社会上引发了更多人的关注,高房价在政府的文件指引下,将社会的不满情绪引向了开发商群体,尤其是温总理的一句“流着道德血”则更让整个社会都将开发商当成了兜里每个铜板都沾满鲜血的“阶级敌人”。
其实所有人都知道,如果没有开发商这个行业,所有的人都无法解决住房问题,传统的计划经济并没有解决城镇化的发展问题,同时也未能解决城镇居民的住房问题,取消福利分房的改革是在一种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不得不进行的一种改革,也正是这种改革,才让所有人能摆脱住房分配的约束,成为可以自由流动的人,恢复了公民自由的迁徙权利,否则就将永远被福利分房捆在无法自由选择的单位分配上。
其实所有人都知道,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分工组织,但长期的雷锋精神的愚昧教育和“阶级斗争”的观念,似乎让营利成为了一种不道德的品质,让追求利润最大化成为了“可恶的资产阶级”的剥削特征。长期的计划经济观念,总让一些人指望着可以退回到无偿的社会福利分配时代,以为因市场经济而带动的住房生产可以无偿或低价地进行再分配。当企业不能通过市场盈利而满足股东的回报要求时,仍会有大量的生产与产品服务吗?
其实所有人都知道,市场经济是靠盈利能力来吸引投资扩大生产的,资金总是流向利润与效益最高的行业,这样才能通过价格去调节商品的供求关系。当产品供应不足时,则价格上涨,吸引更多资金投入,以扩大生产;当产品供给过大时,则价格下降,排斥一些投资的进入,使产能过剩得到调整,而恢复合理利润,这种市场的意识与调节,恰恰靠的是价格与利润的关系,即所谓的那只看不见的手在发挥作用。
其实所有人都知道,市场开发商的工作是生产最好的产品,以提高社区或城市的价格,也都希望自己的产品能成为城市的雕塑或标志,政府的调控政策似乎却总是强调价格与民众低收入的关系,而不能从提高民众收入上解决问题时,就用抑制商品的价格来牵就于不能提高的收入,政府的调控政策并不希望开发商产品的创新,节能与环保会提高房价,既不想降低政府从土地中获取的大量收入,又强制市场不能提高商品价格,那么这些产品又如何能提高城市的价值呢?
其实所有人都知道,没有一个地方政府和当地民众会欢迎开发商在自己生活的城市中建设一堆垃圾,也同样没有一个社区会愿意和同意与一个会让自己购买的住房贬值的楼盘为邻,都希望自己居住的环境会因新的楼盘而改善和升值,但中央政府和那些没有购买房屋或尚无力购买房屋的人们却在拼命地用价格作为拦路虎,试图挡住任何的进步,也许他们也在期待市场能提供更好的产品,但他们同时期望这些更好的产品,能有一个比那些较差的产品更低的价格。
其实所有人都知道,向社会中的低收入家庭提供保障是政府的责任,这些保障性质的产品不应高于购买商品房的消费标准,政府却希望市场能自觉地替代政府的责任和财力,向低收入家庭提供比纳税人自行购买住房更优越的生活条件,甚至不惜采用各种行政干预的手段来限制市场中的合理价格与合理消费。
其实所有人都知道,从经济规律的角度看,找不出任何对政府以控制价格为目的的调控政策的合理解释,而只能看到政府为逃避自身责任给出的理由,当政府试图用土地的垄断供给为自己增加更多的财力,又不肯将这些财力用于向市场中的弱势群体提供更多保障时,就只能将承担这些保障的成本转移给社会,转移给市场,转移给消费者,用抑制消费的方式,改变市场中短期的供求关系,以行政的手段转移社会矛盾,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镇化的发展需求和住房供不应求的主要矛盾。
其实所有人都知道,民与商之间是一种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并且商将民称为“上帝”,岂有商得罪于民的道理?但现实之中商被当成了奸商,民与商之间形成了对立,请问如果是自由的市场,民会选择奸商吗?可如果这个市场中就只剩下一个全都是奸商的行业,那么就一定是制定市场游戏规则的政府出了问题,否则为什么不用法律对奸商进行约束和严惩呢?为什么政府仍在与奸商们进行着各种交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