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孟市长一样我所面临的不幸运的事也还有许多。
二次创业之后,我一直寻求再次进入公开的资本市场的机会。中信证券作为公司上市辅导的中介,年初为华远推荐了壳公司(ShellCompany)京西旅游公司,4月份双方开始接触,并拟定了收购方案,准备用收壳上市的方式快速进入公开资本市场。
5月份,我向西城区政府提出申请报告,汇报这次收购的方案,并在月底获得区政府的同意和批复,双方开始正式的会谈。几个月的磨合之后,“十一”国庆节之前有关各方签署了《合作与保密协议》,约定了华远收购京西旅游公司的具体方案和基本条件。按协议要求华远支付1000万元的定金(实际用于“京西旅游公司”还债和给员工发工资了)之后,审计师、评估师、律师机构进场开始了全面审计、评估和尽职调查。
京西旅游的三大股东是门头沟区政府、山东电力集团和天津南开戈德集团,各持1/3的股权。董事长是原龙泉宾馆的总经理刘利华,刘利华是人大代表、劳动模范、区政府眼中的红人。龙泉宾馆是京西旅游公司的资产,但宾馆的管理委托给了刘董另行组建的职工股私人公司,这种关联交易让宾馆不盈利而管理公司盈利。
这种委托管理和区政府将宾馆当作私家专用品的腐败让公司经营陷入亏损,也是预料之中的。
意料之外的是,宾馆欠有6000万~7000万元账外贷款,并已形成巨额亏损,且这个亏损既无法解释,三家股东也不愿从公司账上核减。三方股东的利益无法协调,谁也无法做出根据审计结果进行重组方案调整的决定,收购只好中止了。其实南开戈德集团同样存在用虚假技术和产品装入上市公司造成大量烂账的情况。
2004年1月,相关各方因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只好签约解除《合作与保密协议》,协议退还华远支付的1000万元保证金。但实际到账的只有不到300万元,近一年后门头沟区政府才将剩余的保证金全部退还了。
我并不知道这几千万元的银行贷款干了什么或被谁贪污挪用了。两个月之后,媒体正式报道了一则消息:刘利华到检察院投案自首了。这一查账,查出了巨额的漏洞,也查出了一个贪官,应该说这是件好事,但对华远而言,我浪费了大量的财力、人力和时间,同时失去了许多的市场机遇。
这大约一年的消耗无疑是一种浪费和失败,值得庆幸的是我没有糊里糊涂地掉进陷阱。当时有许多壳公司(壳公司也称壳资源,指那种具有上市公司资格,但经营状况很差,准备成为其他公司收购对象,注入资产的公司,即成为非上市公司买壳收购目标的上市公司)在重组,但为了选择注册地在北京的公司,我选择了京西旅游,本以为可以通过两个区政府便于协调收购中的一些矛盾,却不知道有个巨大的财务漏洞,这是股东的事,政府无法协调。我为他人做了嫁衣裳,也失去了许多的时间、金钱与机会。
急于求成让人难免失去聪明,乱中求静才能避免失误。这次收购的失败不同于几年前对万科的收购,那次收购并没有浪费时间、精力和机会,但这次收购的时间延误让华远错过了在股市高峰时通过市场公开增资的机会,也是我至今仍无法实现市场融资的痛。无疑,正是这次失败,让华远被大多数在股市高涨时从市场连续融资的企业远远地抛在了后面。
2003年时,大多数地产企业之间尚难分出高下,企业的规模差距较小,但随后的几年之中,股市曾出现了六七千点的高峰,利用这一连串的股市高涨,许多企业从市场中高溢价地连续增资扩股,拿到上百亿或几百亿的资金,就将那些未能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机会取得现金的企业迅速甩在了后面,拉大了企业经营规模的差距。那时最多的是几十亿或上百亿元的经营收入差别,如今变成了上千亿和数百亿元的收入差别,真是失之毫厘差之千里了。
尽管公司里没有人抱怨我发现被收购企业出现巨额亏损之后放弃收购的做法,但我无法摆脱这一责任。那时许多人都以为还有机会弥补这个错误,但实际的结果则是一步赶不上步步赶不上。现在回过头来看,那些浪费的时间真的格外宝贵。
值得欣慰的是,在全国工商联不动产商会的组织之下,行业协会发出了对“121”号文件强烈不满的呼声,要求取消这个针对房地产行业的歧视政策。在“非典”造成中国经济连续下行的压力之下,这个文件并未完整执行,市场没有因政策的限制出现大起大落。
2003年之前的数年中,房价指数(房屋销售价格指数是反映一定时期房屋销售价格变动程度和趋势的相对数,它通过百分数的形式来反映房价在不同时期的涨跌幅度)每年增长3.5%,城镇人均收入却增长了9.5%。自1998年以来,房价收入比不但没有扩大,反而在缩小,全国平均只有1∶3.68。上海市为了鼓励住房消费,自1999年开始实行个人购买住房减免个人所得税的措施,直到2003年6月30日才停止。
此前几年,按月计算的土地供应增幅平均保持着40%的增长,这些土地的供给并非全部支付了地价,许多是毛地划拨出让。正是房地产业在“非典”时期支撑着中国的经济增长,更是中国经济下行中需要鼓励和发展的重要产业之一。
7月,国务院决定就房地产业的发展发一份文件,为此需要征求各方的意见。
那天我接到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顾云昌的电话,通知几天之后建设部要召开座谈会,并传给我一份文件的草稿,要我提出意见。我认真阅读并逐条修改,提出了和主流观点不同的看法和建议,希望建设部能通过这份文件对整个中国的房地产业市场化发挥前瞻的指导性作用。
几天后,我接到正式通知到建设部参加座谈会,讨论这份文件。到了会议室才知道,这份文件不是建设部的文件,而是国务院的文件,参加座谈会的有建设部的汪光焘部长、刘志峰副部长、谢家瑾司长等人。主持会议的是国务院副秘书长汪洋(现任国务院副总理),工作人员是国务院二处的人员。会议现场发了一份印有“机密”两字的文件草稿,明确要在会议之后收回。当刘志峰副部长知道我们事先已经有了草稿时(内容不完全一样),马上对顾云昌提出了批评(也许是怕机密文件未定稿之前外泄),幸亏我们都认为这只不过是建设部的一份文件,本就没太当回事。
参加座谈会的非领导除了我还有两位协会的负责人和两位企业家:房地产研究会会长张元瑞、房地产协会副会长顾云昌、北京城建开发公司赵康、北京天鸿开发公司刘希模。
汪洋不但认真地听取了发言者的意见,还仔细地询问提出这些修改意见的理由,而不是摆出官大一级压死人的强词夺理。座谈结束时,汪洋副秘书长谈道:各位的意见都很好,现有的政策中确实存在许多问题,并有许多尚未明确的内容,政府会认真地研究各方提出的修改意见,但现有的发展条件和各种不同的意见很多,最后的文件也许仍然是个各方妥协的结果,因为许多改革的配套条件尚未具备,还需相关部门的配合。我能感觉到他的态度是诚恳的,也是对参加座谈会的人员的一种尊重。
几周之后,《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18号文件”)正式发布了,是继国务院1998年“23号文件”之后下发的第二份关于房地产市场建设的文件。“18号文件”确实与座谈会中的许多意见有差别,但与原稿相比做了大量的修改,听取了座谈会的许多意见(据说这种座谈会不止开了一次),做了几点重大的修改:一是房地产被正式确定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二是经济适用住房不再是面对中产阶级的主要供给品,而是针对低收入家庭的一种保障;三是应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制度以弥补市场经济的不足,政府提供更加公平的居住权利保障等等。这三条恰恰是我所提出和坚持的。
2004年的“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第一次明确提出房地产业已经是中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支柱产业,并在拉动中国经济发展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再一次肯定了“18号文件”的基础,无疑“18号文件”给“非典”造成的市场下行打了一剂强心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