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梦商队”的演唱会结束后,我先回到联合福音。跟大家互道晚安之后,我让住机构的人在人行道旁下车,车子一开走就按快速拨号打电话给黛博拉。
“你绝对不敢相信!”她接起来的时候我说,“他跟我讲话了!”
“谁?”她说,“我听不太清楚你的声音。”我听见车里的女人还在聊天。
“丹佛!”
“什么!”
“丹佛!演唱会结束,他来跟我道歉说他一直躲我们。而且你猜怎样?明天我要请他去吃早餐!”
“我就知道!”黛博拉说,“我就知道你可以跟他做朋友!”
她好兴奋。那天晚上我们上床之前,一起祈祷,让我们知道如何对丹佛伸出手,让他知道我们关心他。但隔天早上我出门前,还是警告黛博拉,叫她别抱太大希望。
我准时来到机构,丹佛已经坐在台阶上等我。这是我第二次看到他打扮整齐,而且是连续第二天,这日是咔叽裤和白衬衫,领口的扣子没扣。
我们互相打招呼,然后边开车边闲聊,直到抵达仙人掌花咖啡店,我喜欢这家位于索罗克莫顿街上的小店。丹佛点了蛋、玉米粉和白脱牛奶,女服务生说他们没有白脱牛奶的时候,我暗地里感谢上帝。小的时候,看我爸大口喝掉那种酸掉结块的东西就让我作呕。
食物送来,接下来是耐心课程。丹佛把奶油融化到玉米粉里时,我的早餐已经吃掉一半;我用小面包蘸盘子里剩下的蛋黄时,他还没开始吃第一口。他花了整整一小时才吃完两颗蛋和玉米粉,我发誓,我已经想把他的叉子抢过来喂他吃掉。
当然,大多数时间说话的人是我,我问他的家庭,尽量不涉及太多私事,他也用同样策略来回答。他用平稳的乡下口音,时而笑时而仔细斟酌字句,把他的过去概略描述给我听。我得知他在路易斯安那州的农庄长大,一辈子从来没上过学,快三十岁的时候——他不确定是什么时候——跳上一列货运火车,身上只带了不到二十块钱。从此以后,他就流落街头,几次犯法而进出监狱。
忽然间,丹佛沉默地低下头。“怎么了?”我说,担心我太咄咄逼人。他抬起头来看着我的眼睛,他的眼睛像棕色激光一样锁定目标。我在心里默数一百,数到超过八十的时候他终于说话。
“介意我问你一个私人问题吗?”他说。
“当然不会,你想问什么就问。”
“我不想惹你生气,如果你不愿意就不必告诉我。”
“尽管问。”我说,绷紧神经。
又是长时间暂停。然后,他轻声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什么名字!你要问的就是这个?”
“是的,先生……”他冒险说,表现出难为情的样子,“在我住的圈圈里,是不问别人名字的。”
忽然间,我回想到第一天在联合福音时,我们看到的目瞪口呆表情——不问别人的名字……
“朗·霍尔!”我冲口说出,笑着。
“朗先生。”丹佛回答,翻译成农庄用法。
“不,朗,就好了。”
“不,是朗先生,”他坚决回答,“你妻子叫什么名字?”“黛博拉。”
“黛比小姐,”他用充满感情的语气说,“我觉得她是天使。”“我也觉得,”我说,“她可能是。”
他对黛博拉的深情感动了我,特别是他从来不曾真的跟她打过招呼。
我想我知道为什么。如果他对她敞开心胸,他就泄了自己的底,会影响他在丛林的生存,在那里他是狮子,所有人都怕他。在听完他的故事后,我知道他给自己开拓出另一种生活。用比较幸运的人的观点来看,他的生活虽然贫穷又可悲,但那是他可以驾驭的生活。经过三十多年,他已经是个专家。上帝或许在召唤丹佛,如同黛博拉告诉他的,但从丹佛的角度来看,上帝或许应该早点来叩门。
等他吃完早餐,我的头发都长一英寸了!我感觉他还没讲完,但我不知道还能说什么。最后,他问了我一个直接问题:“你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
直接命中!我心想。决定给他一个完全不经修饰的答案:“我只想当你的朋友。”
不可置信的表情让他扬起眉毛,接下来是一阵长长的沉默。
“让我想一想。”他终于说。
我没被拒绝,这点我也很意外。但我也从来没正式请求任何人当我的朋友。
我付了账。丹佛谢过我。开回机构的路上,他开始笑。我不懂笑点在哪,但他开始狂笑到眼角出现眼泪,然后他像吞了一只青蛙那样哽住,喘不过气。过了一条街,我也开始笑,一开始是不敢不笑,然后自然地笑出来,受到他真诚的欢乐所感染。
“机构里的人……”他结结巴巴说,仍然轻笑,一边拭泪,“机构的人以为你跟你妻子是中情局的人!”
“中情局!”
“是的,先生……中情局!”
“你也这么想吗?”
“是的。”他说,终于镇定下来,“大部分来服务的人只来一两次,然后就再也不会来。但你和你妻子每个礼拜都来,而且你妻子总是问每个人的名字和生日……你知道,这是在搜集资讯。你想想,如果不是中情局的人,谁会想知道一个游民的名字和生日?”
又过了一个礼拜,秋高气爽的蓝天,我再次见到丹佛已经是穿毛衣的季节。我开着三门卡车在东兰卡斯特街,看见他像石像一样站在机构对面的垃圾卡车旁边。我们带去看表演的整洁体面的男人不见了,丹佛回到他自在的流浪汉身份。
我开到人行道旁,落下乘客座的车窗。“上来吧,我们去喝杯咖啡。”
我往大学商场的星巴克开,商场是由查尔斯·霍吉斯设计,他是达拉斯沃思堡区的著名建筑师,也是我的朋友。他没在屋檐下放滴水兽,而是安置了复制的长角牛头骨,得州古色古香的风格。
我们排队,刚开始丹佛保持沉默,后来我才知道,他大感惊讶地发现大家排队花两到三块钱买一杯咖啡,而且还要用外语点。而且,他担心站柜台的人跟煮咖啡的人要做坏事。
他用手肘碰我,小声但激动地说:“等下要打架了!”
“打架?”
“对,因为他们互相顶嘴。一个人说‘低卡无脂那堤’,另一个人就喊回来,然后一个喊‘冰砂’,另一个也喊‘冰砂’,帮派才这样讲话。这样顶嘴在街头会死人的!”他看起来真的很担心。
我试着向他解释这种仿佛占领了文明世界的奇怪咖啡语言。然后我们拿着咖啡到外面,拉了椅子在绿伞下的黑色小露天桌旁坐下。我花几分钟时间,试着跟一个从没听过毕加索的人解释艺术经销商是什么。当我岔开话题想讨论法国印象主义,他看起来完全不感兴趣,然后彻底觉得无聊。
我终于发现他没在听,停止继续废话。然后是一阵安静。
打破沉默的是丹佛。“你说你叫什么名字?”
“朗。”
“然后你妻子叫什么名字?”
“黛博拉。”
“朗先生和黛比小姐,”他说,透出一个微笑,“我会试着记住。”
然后他的笑容变得一本正经,仿佛他忽然看到一束光,然后窗帘又被拉上。他盯着从他咖啡杯冒出来的水蒸气看。“关于你的请求,我想了很久。”
我不知道他在说什么。“我请求你什么?”
“当你的朋友。”
我下巴掉下来一英寸。我已经忘记是几时在仙人掌花咖啡店跟他说过,我要的只是他的友谊,他说他会想一想。我很震惊竟然有人花一个礼拜时间去想这种问题。我早已忘了那段对话,但是丹佛花了不少时间准备他的答案。
他抬起头,用一只眼睛看我,另一只眼睛像克林特·伊斯特伍德那样眯着:“我听说过白人做的一件事让我觉得很有问题,是跟钓鱼有关。”
他很认真,我不敢笑,但我试着让场面轻松。“我不知道能不能帮上忙,”我笑着说,“我连渔具都没有。”
丹佛慢慢皱起眉头,不觉得好笑。“我想你能帮我。”
他从容不迫,一只眼睛还是盯着我,忽略我们身边来来去去的星巴克迷。“我听说白人去钓鱼的时候,会‘捉与放’。”
捉与放?我严肃地点点头,同时好奇又紧张。
“我真的觉得很有问题,”丹佛继续说,“我就是不懂。因为黑人去钓鱼的时候,能钓到东西会让我们感到骄傲,我们带回去给想看的人看。然后把抓到的鱼吃掉……换句话说,我们钓鱼是维持生命。因此我觉得白人费那么大劲捉鱼,抓到以后就放回水里,真的很有问题。”
他又停下来,我们之间的沉默持续了一分钟。然后:“你听见我说的了吗?”
我点点头,不敢开口,怕冒犯他。
丹佛偏过头,看着秋季的蓝天,然后又用具有穿透力的眼神盯着我看。“所以,朗先生,我想到是这样:如果你钓来一个朋友是为了捉与放,那我没兴趣当你朋友。”
世界仿佛忽然停下脚步,在我们身边静止下来,像电视上的静止画面。我可以听见自己的心跳声,想象丹佛可以从我胸前口袋看见我的心脏扑通跳动。我回给丹佛一个凝视,希望能展现出我听明白了他的话的表情,完全不望其他地方。
忽然间,他的眼神柔和下来,他说话的声音比之前更轻:“但如果你要的是一个真正的朋友,那么,我永远是你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