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好几个月,我才察觉自己的心在改变,好像用烤箱稍微热过一样,外头暖的,但中间还有点冰凉。要去机构的礼拜二早晨醒来时,我感觉就像礼拜六早上在洛矶顶醒来一样兴奋,我很确定发生了一些事,不是那种死而复生的奇迹或什么的。但认识我的人,至少会把它归类为一个小型奇迹。
我自己对这件事的看法是,或许只是或许——上帝呼叫黛博拉的时候,也打了电话给我。不忙的日子里,我发现自己也去机构。没多久,社区里的人就能认出我那辆暗绿色三门卡车,看见我从隧道开出来到东兰卡斯特街时,他们会把纸袋装的酒瓶放到背后,向我挥手,仿佛我是刚下班回家的邻居。
有时我开到别的路上,就连在大白天,也有穿蓝色牛仔裤、恍如行尸走肉的年轻女孩要用性换香烟。或者想搭便车回妈妈家偷电视,然后拿去“现金美国”当掉。我只想倾听,做个样子。有时候,我待在机构附近,花一个晴朗的下午,坐在人行道上的空屋阴影下和游民聊天。有个家伙跟我说,他曾经和一千个美女结过一千次婚,她们全都跟奥普拉一样富有。当然了,她们偷走他赚的每一分钱,所以他问我能不能给他一根香烟。
如果我待得够久,专心用眼睛搜寻一个不想被别人看到的人,我几乎总是会看见丹佛。但我若是向他靠近,他就会跟我保持不变的距离。我现在叫他的真名,似乎只是有害而无益。他看起来只是更恼怒,好像他很生气我叫对了他的名字。
机构的居民现在已经给黛博拉取了“星期二太太”的绰号,他们很喜欢她。但她确信光是“喜欢”或是分通心粉和肉卷也不足以赢得他们信任。她领悟到,少了信任,我们的努力只能达到礼拜二晚上不饿肚子的目的,而无法做什么真正的改变。她的目标是改变生活、疗愈心灵、让破碎的男女重新加入整洁清醒的行列,搬去自己的地方,礼拜天和家人在公园度过。
她开始绞尽脑汁,想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一点乐趣。她的第一个主意是:美容院之夜。黛博拉和她最好的朋友玛丽·艾伦·达文波特,带着化妆品、美发用具、香水、肥皂和各式各样做手指甲和脚趾甲的用具到机构去。女性游民聚过来。
黛博拉和玛丽·艾伦帮她们把头发里的虱子梳掉,然后洗干净,再用吹风机和卷子做造型。如果有女人想做脚趾甲,黛博拉和玛丽·艾伦就帮她们洗脚,用浮石把因穿不合脚的鞋子而长出来的趼磨掉,然后用女性化的颜色,如涂红色或粉红色指甲油涂脚趾甲。她们帮大家做脸和彻底改变造型,化妆品就留给那些女人。有时候在这样的晚上,某个女性游民在镜中看见自己,想到生活还没脱轨之前自己的样子,便哭了起来。
后来,黛博拉想出“电影之夜”。我觉得听起来有点蠢,然而第一天晚上,至少有五十个人出现,一起看一部有关布鲁克林大礼拜堂唱诗班的电影。第二个周三,餐厅坐了满满的一百五十个人。第三个礼拜三,奇迹出现了——银幕画面没了之后,大家没有往出口散去,这些历尽沧桑的成年人开始哭泣,要求祈祷。造成蜕变的不是电影,而是简单的关怀。他们开始对我们吐露一些从来没对别人说出口的事——说真的,有些事我宁愿他们没告诉我们。
这给了黛博拉一个新主意——“生日之夜”。每个月一次,我们带一个华丽的糖霜大蛋糕过去,每个人都欢迎来尝一块,当月生日的人就吃两块。有的人不记得自己是几月生的,但我们从不检查身份证。蛋糕总是大受欢迎,以至于有些人好像越来越常过生日,有的人还每个月都过(我们带蛋糕去的那一年里,有的人一下老了十二岁)。
1998年秋天,我们收到邮差送来的一封邀请函,结果这是一件珍宝。我们的友人蒂姆·泰勒要安排一次“向还没到的人伸出手”活动。地点是市中心一家剧院,位于地标酒吧“幻梦商队”顶楼。
黛博拉和我都去过这家爵士蓝调酒吧,老板是亿万富翁艾德·贝斯,沃思堡的开发重建者。酒吧到现在仍然时髦,可我们已经有好几年没去过那里。蒂姆的邀请函让黛博拉有个想法:我们可以开车到机构,去接任何一个想去城里享受无酒精夜晚活动的人。上帝总是习惯和醉汉与贪吃鬼打交道,所以她不认为场地会是个问题。
第二天,我们写了一张传单,公布免费演唱会的消息,然后开车到机构,贴在布告栏上,旁边传单的内容是要买穷人的血浆。
我们开车到机构的那天晚上,人行道被雨打得湿滑,我开休旅车,黛博拉开她的Land Cruiser。不过我们还是有“顾客”上门:大约十五个男女站在发光的人行道上,全都穿上他们最好的施舍衣物。
包括丹佛。
我们看见他站在机构楼梯口时都吃了一惊,他肃穆又僵硬,像个独裁者铜像。但他显然打算跟我们一起去:他梳洗得很干净,黑色的皮肤发亮,映照着还算合身的深蓝色二手西装。当然了,他自己一个人站着,距离他人至少二十英尺,这一点我们也不意外,因为其他人把他当系着长链条的恶犬看待。
我下车打开车门,六个人坐进两排后座,只剩下前面乘客座的空位。没有人想坐在丹佛旁边,丹佛冷眼观察车上的骚动,但自己动也不动。整整五分钟,他就站在那里瞪着,我就等着。后来,他不发一语,悄悄靠近车边,迅速坐上前座,离我的手肘只有几英尺远。
我从来没有离他这么近过。感觉自己好像影《城市乡巴佬》里的比利·克里斯特尔——他独自一人跟凶恶的向导“卷毛”在大草原上露营,看着“卷毛”用磨刀皮带在磨小刀而发抖。为了缓和紧张气氛,我几次试着闲谈,但丹佛沉默且完全不动,像人面狮身像坐在前座。
开上路之后,其他人似乎很开心能坐在一辆车身不是写“沃思堡警察局”的车上。他们想知道车子的种种,每个月贷款多少,我还认不认识其他有钱人。
黛博拉开着Land Cruiser,载了一车女士跟在后面。五分钟后,我们已经过了隧道抵达“幻梦商队”。我们停好车,客人下车谈笑,很高兴自己的一身打扮。我们全都排队进去,上楼进到剧院,位子倾斜向下,面对一个小舞台。
但是不见丹佛,我很快发现他没有进来。大家都坐好了,表演即将开始,我下了楼,我发现他站在人行道上抽烟。
“演唱会快开始了,”我说,“你不进来吗?”
烟围绕着他深色的头往上飘,我听见雨打在屋檐的噼啪声。丹佛什么也没说。我杵在门口等着他。最后,他从我身边走过,直接上了楼,仿佛我只是一尊没有生命的雪茄店印第安雕像。我跟着,他在最后一排找了个位子坐下,我坐到他身旁。
然后我做了一件蠢事:我诚心地笑了一下,然后拍拍他的膝盖。“丹佛,我很高兴你来了。”
他没有回我一个笑,甚至没有眨眼,只是站起来离开。一开始我不敢回头看,但演唱会开始之后,我用眼角余光看到他一个人坐在后排。
够了。他是疯子,我下结论。不值得我费神,他绝对是一个不知感恩的人。
然而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会不会是我身上的一些东西是他不喜欢的?也许他觉得自己被一个会吹整发型的白人猎人当成目标,我在贫民窟辛苦狩猎四个月,就为了掳获一个战利品好跟朋友炫耀。但我若是捕获他,要拿他做什么?也许上帝和黛博拉之间的沟通有问题,也许我根本不该当他是朋友。
演唱会将近两小时。结束后,走回车子的路上,我们闪避地上的水坑。“客人”们不断感谢我们,除了丹佛以外。他跟平常一样走在后面,然而当其他客人都上后座之后,他走到我面前,这是我第一次在餐厅以外的地方听到他开口讲话。
“我想跟你道歉,”他说,“你跟你妻子试着对我好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而我一直刻意避开你们。很抱歉。”
我大吃一惊,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想说太多,就怕他又跑掉,所以我只说:“没关系。”
“下次你再到联合福音,来找我,我们喝杯咖啡聊一下。”
“明天早上如何?”我一开口就太热情,“我去接你,然后我们一起吃早餐。我带你去你最喜欢的餐厅,我请客。”
“我没有最喜欢的餐厅,”他说。然后补充,“事实上,我可能没去过任何餐厅。”
“嗯,那我挑一家,然后八点半去接你。就你下车的那个地方。”
我们回到车上,我快速开回机构,等不及告诉黛博拉这个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