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负笈求学:在五个地方接受教育(1907—1931) 第一章 为何我将目光投向东方

我出生于南达科他州的平原,由于习惯了平坦的地貌,我有时会不自觉地想要伐尽新罕布什尔州的森林,夷平这里的山丘,显然这并不现实。与我的故乡截然不同,在新罕布什尔州,靠近富兰克林市北部的卡迪根山(Mount Cardigan)的佩米奇瓦塞特(Pemigewasset)山谷,放眼望去,层峦叠嶂,这是南达科他州永远不会具备的魅力。然而,也许正是故乡广阔开放与苍茫无际的环境,为我投身于中国问题研究提供了帮助。

1907年,我出生于休伦镇(Huron),休伯特·汉弗莱(Hubert Humphrey)在同一时期也出生在附近的地区。站在镇上玉米地的一侧,你可以看到另一侧的玉米摇曳生姿。站在苍穹之下广阔平原的最高点极目远眺,可以看到远处那一片片的农田与农场,以及居住在那里的人们,他们比世界上其他任何地方的人更懂得如何掌控自然。后来,当我准备谋求一份职业时,在我看来,研究中国就像一块处女地,等待着被探索和耕种,能够为我提供无限的机会。1929年我在哈佛大学的毕业论文主题是关于苏联革命的爆发。在我的想象中,研究中国似乎是只需要在此基础上再深入一步,从这就可以看出当时的我对中国的了解是多么的不足。

立志研究中国,回想起来似乎是和我的家族渊源分不开的。尽管在当时,我认为我正在挣脱家庭带给我的影响。我的祖父约翰·班纳德·费尔班克(John Barnard Fairbank)来自费尔班克家族源远流长的班纳德·费尔班克世系,家族成员大多是公理会的牧师。1633年,这个家族迁移到马萨诸塞州。1636年家族祖先在戴德汉姆(Dedham)镇建造的住所至今依然存在。我的祖父1857年毕业于杰克逊维尔(Jacksonville)的伊利诺伊学院,随后又于1860年毕业于纽约的协和神学院(Union Theological Seminary)。定居于伊利诺伊州的韦弗利(Waverly)之后,他主要在伊利诺伊州、密歇根州、印第安纳州以及明尼苏达州的一些大小城镇担任公理会教堂的牧师。这一时期他的身份不仅仅是牧师,同时还是农民和木工,他靠自己的菜园维系生活,住在自己盖的房屋内,但是他每到一处生活几年,当他在当地教众中的传教深入人心时,就会搬走。沃尔特·蒙代尔(Walter Mondale)告诉我他的父亲是卫理公会的一名牧师,主要居住于明尼苏达州靠近艾奥瓦铁道线的埃尔默(Elmore)地区,但是他每隔几年也会搬到另一个不同的镇上,宣讲一整套相同的教理。

我祖父的笔记本上列出了他布道的地方和日期,诸如韦弗利、威诺娜(Winona)、法名顿(Farmington)、斯普林瓦利(Spring Valley)、胡桃林(Walnut Grove),他在1860年至1906年间在这些地区传播过福音。《罗马书》第1章第16节的内容(“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他在1870年至1906年间在韦恩堡(Fort Wayne)、埃尔克哈特(Elkhart)、密歇根城、威诺娜、皮奥瑞亚(Peoria)、斯利皮艾(Sleepy Eye)、奥顿维尔(Ortonville)、乔伊普列利(Joy Prairie)布道了26次,那时已经是铁路时代了。而有关《哥林多前书》第3章第9节的内容(“因为我们是与神同工的”),在1862年至1890年间在很多地方一共布道了43次。总结起来,他说:“我们确信,如果我们现在真的可以自觉而真心诚意地与神同工,我们也许可以由衷地庆祝未来世间劳动的丰收。”

一个世纪后,当我在皮奥瑞亚、明尼阿波里斯(Minneapolis)、布鲁金斯(Brookings)、诺思菲尔德(Northfield)、格林内尔(Grinnell)或是威奇塔(Wichita)进行有关中国的演讲时,我感觉我是沿着祖父的足迹。我的研究方向是通过对中国的研究来救赎美国,尽管这个方向可能更加狭小和专业化。我的演讲会解释我们由于对中国现实的不了解导致了我们在中国、朝鲜以及越南的大量灾难,并且这种情况可能会再一次发生。我的祖父或许曾经向我现在的一些听众的祖父演讲过,但他并不如我这般世俗。他的论述要更加形而上,很少局限在具体的事物上。他也不会承担着中国问题研究专家那样的风险:听众席上突然站起一位新近的观察员,他说:“24小时前,我刚从天国国际机场起飞,当时的情况根本不像你所说的那样。”

我第一次在苏福尔斯市(Sioux Falls)扶轮社(Rotary Club)作有关中国的演讲,还是在1936年早期,当时我还没有在哈佛大学任教。我猜想那时我演讲的听众已经与受祖父传教的人数量相当,其中包括大约40个哈佛分社。由于当时已经是喷气式飞机时代,听众已经散布在各个地区,如北京、新加坡、台北、汉城、圣地亚哥、密尔沃基(Milwaukee)、奥兰多、纽约以及巴黎。

乍一看你可能认为我从事的工作和我的祖父约翰·班纳德·费尔班克截然不同,因为我还在襁褓中时他就已经去世了,我对他一无所知,但是考虑到我们各自的时代背景,我不能确定这是事实。就像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区域研究在学术上得到快速发展一样,在美国南北战争结束后,人们去教堂做礼拜成为席卷全美的风潮,我祖父所从事的传教业也因此成为一个快速发展的行业。当时新教布道团已经发展到国外。我祖父的兄弟就离开杰克逊维尔到印度的艾迈德纳格(Ahmadnagar)建立了一个布道团。传教士激情高涨表明了教堂的蓬勃发展。在电视媒体出现前的一段时期,宗教是小镇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显然,在我的成长背景中有传教者的痕迹,但是它们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与中国没有任何的关联。我接受的教育几乎是完全与宗教绝缘的。如今我后天习得的信仰就是哈佛大学,以及它在世俗中所代表的一种精神。也就是说,我将我的信仰寄托在我们试图发展的、致力于培育心灵自由活动的研究机构上。非理性的信仰只会使我充满恐惧。

对我设想的这种自由,主要应该归功于我的父亲亚瑟·博伊斯·费尔班克(Arthur Boyce Fairbank,1873—1936)。作为一名牧师的儿子,他悄悄地脱离了有组织的宗教。我的父亲断言,他年复一年地阅读《圣经》,获得基督的启示,并且接收到了足够的精神指引,这些足以支撑他度过人生。

我的父亲出生于印第安纳州的韦恩堡,于1896年毕业于杰克逊维尔的伊利诺伊学院。由于立志要成为一名律师,他于1901年在圣路易斯的华盛顿大学获得学位。因为他主要在伊利诺伊州和明尼苏达州长大,当他开始律师执业生涯时,自然而然地选择了一个人口不甚稠密的地方——南达科他州偏西部的地区。1911年,我们从休伦镇搬到了苏福尔斯市之后,他成为镇上非宗教类社会活动的领袖人物。他帮助建立了扶轮社和明尼哈哈乡村俱乐部(Minnehaha Country Club)。众所周知,他深受社区中追随者的爱戴,他也深爱着这些人。和他的父亲一样,他同时还是花匠和木匠。直到后来他终于成为一名有经验的出庭律师和公众演讲者。每当6月来临,他会去明尼苏达州北部钓鲈鱼和小梭鱼。秋天到来时,他会去小镇西部的田野捕猎野鸡,到了11月,则去密苏里河附近的大沼泽地里捕猎野鸭。当我的母亲为女性争取投票权时,他会开着1911款凯迪拉克载着母亲四处奔波,但是他不会对此发表任何言论,因为他对于女性获得选举权就会为她们的生活带来很大转变的看法持怀疑态度。我的父亲很热爱生活、家庭以及身边的人。他在63岁时死于白血病,整个社区的人都因他的过世而难过。

罗蕾娜·金·费尔班克(Lorena King Fairbank,1874—1979)对我的影响非常深远,我是她的独子。我之所以笃定地坚持进行关于中国的研究,正是源于她传递给我的两个信念:第一个是面对挑战要有自信;另一个就是,哪怕在地平线上消失也要保有安全感。的确,从1923年我16岁时离家到埃克塞特(Exeter)时起,我只是在探亲和假期时才回家。还有一次,我有4年半的时间在外奔波(1931年9月—1936年2月),其中绝大部分时间待在北京。我离开的这段时间里,心中充满了内疚,因此我写了很多信,但同时我仍然继续我的课题研究,并常常坚定地认为自己是独特而出众的,这种自我赞赏的心态源自母亲的鼓舞。

我的母亲于1874年7月4日出生在艾奥瓦州的汉普顿市(Hampton)。她是约翰·赫里福德(John Hereford)与帕米丽娅·安德鲁·金(Permelia Andrews King)所生的四个女儿之一。她的父母都是贵格会教徒,他们的家族都是从弗吉尼亚州迁到西部地区的。约翰是一位充满爱心的父亲。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在他美丽的妻子为病魔所困、最终因轻微的癫痫发作而丧失记忆的情况下,他依然无比乐观坚强。他跟随一位法官学习法律,并获准成为辩护律师,后来当选为艾奥瓦州立法机关最年轻的成员。1881年,即南北达科他成为美国的州之前,他和几个朋友向西迁移,在达科他领地一带、密苏里河附近建立了张伯伦城(Chamberlain)。在张伯伦,除了当律师外,他还担任邮政局局长,编辑报纸[《达科他纪事报》(The Dakota Register)],而后进入房地产、保险领域。密尔沃基铁路需要花很长时间才能通到张伯伦代替密苏里河上的汽轮。在1893年的经济大萧条中很多人破了产,我的外祖父也像别人一样没能幸免,他不得不一切重新开始。

我的母亲有一个双胞胎妹妹叫利昂娜(Leona),她很漂亮,并且性格有点像男孩子,我的母亲罗蕾娜则不太一样。此外,在我母亲5岁的时候,一场发烧引发的脊髓灰质炎使得她的一只脚比另一只短一英寸,因此她需要穿两只不同尺码的鞋子,并且需要进行特别的护理,虽然这并没有阻止她玩耍,她甚至还能去跳舞,但却是一个终身累赘。她学习勤奋刻苦,但是1893年后的经济大萧条耽误了她的学业。尽管如此,她曾有一段时间教学,在一间教室里给6个年级的孩子上课。她下决心改变边疆地区的落后,成为一个受到良好教育的人。然而直到21岁那年,罗蕾娜才在扬克顿(Yankton)完成高中学业。那一年她在日记的卷首插图上简单地记录道:“罗蕾娜·金,于1895年。一切要靠自己,每个人都必须实现自我救赎。”

1899年,也就是她25岁那年,我的母亲进入了新成立的芝加哥大学。大学重塑了她的生活。她有了志同道合的朋友,一些年轻聪明的新时代女性。在大学她主修文学与演讲。这是一种新的表达自己理念的学科,在电子时代到来之前,这个学科对于公众生活以及绝大多数娱乐活动都具有重要意义。那时候,一个没有经验的政治家可能一夜之间突然失声,这是比失去思想还要可怕的事情。所以她把发音训练和大声朗读作为一种表演艺术来研究。

她在严格自律和掌握一门技术方面成了一名专家。虽然如此,她在逆境中的成长经历,使她的自我意识也同样得到了磨炼。她学会了如何去爱别人而又不依赖他们,学会了如何与他们分享她对文学与艺术的热忱以及严格的鉴赏力,并将此作为一种自我奖励的生活方式。没有什么经历是必不可少的。她到处都能找到志趣相投的人,特别是在年轻人中间。她这一生与很多的人分享她的兴趣爱好,一直持续到她105岁去世时,那时我72岁。我的母亲对原始的美国中部从欧洲获取先进的文化那种浓厚的兴趣,指引着我走出去,走向东方。

在1911年,我的父亲和他在苏福尔斯市的堂兄弟杰西·博伊斯(Jesse Boyce)一家搭住一处。两家夫妇合买下一座大宅院共同生活,我是那里唯一的小孩子。埃塔·埃斯蒂·博伊斯(Etta Estey Boyce)毕业于新英格兰音乐学院,是美国新英格兰人。她教唱歌,除此之外她还会热情洋溢地把福朗查雷四重奏(Flonzaley Quartet)和其他艺术家的音乐会带到我们的饭桌上。要不是这样,我永远不知道一家欧洲人是如何咕嘟咕嘟地喝汤的。

从1911年的冬天直到1912年,埃塔婶婶和我的母亲带着我在巴黎帕西(Passy)的莫扎特十六大道待了整个冬天,那里靠近布洛涅森林(Boisde Boulogne),那时我才5岁。当然这样的旅行在当时是一件了不得的事情,拉着足有一个男孩身高的大衣箱走进丘纳德(Cunard)航线的轮船船舱,当时为了照顾我,特别请了一位叫埃里卡(Erica)的年长的保姆从瑞典来到巴黎。当时美国的旅游业还很不成熟,我们算得上是先驱者。我在巴黎电车的上层一边吃着烤栗子,一边注视着法国骑兵闪亮的盾牌和红色的装饰羽毛。我还学会了在林园滚铁环,但在其他方面并没有留下太多的高卢痕迹。

上小学时,我回到了苏福尔斯,我的个人形象显得与众不同。事实上,某些男孩子会从学校将我一直追到家,他们认为我是老师的宠儿,觉得我娘娘腔。我穿着及膝的袜子,更加证实了他们的看法。我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跑得更快。尽管如此,我决不接受一个娘娘腔的自我形象。高中时,我开始努力地打橄榄球,这使母亲和教练感到吃惊。初春季节的团队大概有75个男生,我在第七小组。但是严寒冰雪的冬季人数降到了30来人,我便进入第三小组。我还记得一次和第一小组的州代表队后卫争球,他叫雷德·斯特尔兹米勒(Red Steltzmiller),是一名警察的儿子,他的速度很快。有一次,我的注意力被他手上一直戴着的皮制护具所吸引,突然球直奔我而来。转瞬间我就倒在了草地上,当时我以为鼻子被撞坏了,但实际上并没事儿。

后来,在哈佛大学读完低年级之后,我又一次觉得我需要一个有些血性的体力工作来让我从艰苦的学业中换口气,所以我在暑假时加入了由边疆学院(Frontier College)安排的加拿大国家铁路公司编外工作队。编外工作队里都是乌克兰人,主要的工作是在将小麦运往萨斯喀彻温(Saskatchewan)之前维修铁轨。我白天和他们一起铲土、平土,晚饭后教他们学习英语。我的工作伙伴名叫迈克·特莱霍克(Mike Tryhuk),是个有着圆脑袋的斯拉夫人,来自一个叫作卡波拉沃基(Kobolowoki)的小村庄,他教会了我将节奏放慢到和全日工作的工人一样平稳的程度。但是我的脑海里唯一想着的事情就是下一顿饭。在一个阴天,按照我肚子的饥饿程度判断,可能已经到了午饭时间,然而,事实上时间刚到上午8点。有一个周日,我们在河里洗澡,突然一个工友就消失在水中。他的朋友没有一个敢救他,因为他们都不会游泳。我潜了几次水,但就像是一名不成功的雄鹰童子军,最终也没有救到他。那里的人们都认为溺水是天灾。

尽管我并没有讲过几节课,但迈克最终仍在英语方面取得了进步。萨斯喀彻温省的太阳在晚上11点才落山,超负荷的工作削弱了工人们学习英语的兴趣和可能性。后来我带着工作中锻炼出来的肌肉返回学校,但是已经是筋疲力尽。

在苏福尔斯市经过了高中三年的学习之后,我作好了学习另外一种文化的准备(尽管我在那个时候并不确定),这种动力让我通过了4所两年制预科中学的考核。它们是分别位于美国东西部、学科设置完全不同的4所中学——埃克塞特、威斯康星、哈佛以及牛津。

我离开了苏福尔斯市,因为这里的高中课程不能给我提供更多的挑战。有些老师很优秀,但是他们不能为我设置更高级的课程。我的母亲和我都很迷茫,看着预科学校的目录,向邻居寻求意见。我在苏福尔斯市的玩伴是隔壁邻居家的肯尼斯·品达(Kenneth Pendar),他的父亲来自马萨诸塞州的塞勒姆(Salem)学院,是他建立了南达科他州的塞勒姆学院。品达一家是背井离乡的美国新英格兰人。先是奥利弗后是肯尼斯,离开家去了位于新罕布什尔州的康科德(Concord)地区的圣保罗学校。奥利弗成为赛艇俱乐部8号船上奋力拼搏的选手,而肯(肯尼斯的昵称)乘费城主干线去看望他的朋友。他们的经历让我们咋舌,让我们对于美国东部文化和教育产生兴趣。听从品达一家的建议,我选择了位于新罕布什尔州埃克塞特的菲利普斯·埃克塞特学校。这是多么偶然而又明智的选择啊!我进入了学校的高中三年级,留一年级给我在竞争中带来了优势。我很推荐这种方式。

一般来说,高中的学习可以满足人们的多种目标。可以通过家政课训练女孩子成为家庭主妇或者至少学会做饭;可以通过复式记账法培训帮助人们进入商业领域;也可以给未来的企业家、接待人员及组织者发挥才智的空间。与其他高中不同,埃克塞特学校以学问为中心。所有学生都具有超强的能力,竞争非常激烈。女子中学并不被重视。在这里,我们下午运动,晚饭前上课,8点回到宿舍,10点熄灯,这些为学生提供了最佳的学习氛围。

在埃克塞特,我心无旁骛,全身心投入学习,掌握了更好的学习方法。我的意思是,在学习、掌握课程时,不仅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学习如何更好地记笔记、作总结、划重点,这些都是必要的。记忆训练也是一项不错的消遣。尽管记忆的思维可以通过图片或是声音来达成,但是最终必须归结为文字,因此熟练掌握词汇以及语法都是很有必要的。最好的训练是钻研西塞罗的作品,其内容包括时态的一致性、语法的应用,以及拉丁语法中连锁的微小的细节。埃克塞特给我的奖励就是确保我在高层次的竞赛中能够百战百胜。节约时间,聚焦目标,则是竞赛中的一部分。时间面前,人人平等,每个人的一天都只有24小时。在可自由支配的时间内我能做什么呢?我吃饭比较慢,而且还有饭后小憩的习惯。但是我用快走取代了更多正式的运动,而且我觉得走捷径很有效。我学会了穿马甲只扣三个纽扣,虽然回过头来看,穿有纽扣的马甲仅会让我每天失去区区几秒钟的时间。委婉地说,那时我其实已经认清了自己的事业前景。

为了提升效率,获取成功,以及赢得赞同,我和许多埃克塞特的同学一样,热切希望以权力机构(商业或专门职业)作为将来的就业目标。由于是家里唯一的孩子,我变得过于自负。在我的团队中,成员只有我一个,观众也只有我自己。我喜欢和人们友好相处,但是前提是他们不会干涉我的计划。这使得我自己产生了独立的倾向。我行事追求卓越,但是我的事业必须是自己创造的。我不想像学校里的前辈一样,成为一个班级的领导或是俱乐部的主席。我想要与众不同。这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方式,它让我摆脱了社交压力。

我在4所学校各待了两年时间,我归纳出了学术取得成功的公理,首先是要确立自己作为一位顶尖学者的身份。那意味着第一年要摒弃一些交游及社会活动,因为与人打交道会耗费大量时间,甚至让你陷入与他们的闲扯。在第二年,则应该走出去并认识每一个人。

我曾为库西华(Cushwa)教授写过东西,他把其中几篇在课堂上朗读,作为对我的鼓励。我的另外一位英语老师麦伦·威廉姆斯(Myron Williams)——多年之后事实证明他像其他很多老师一样,比我想象的年轻得多——曾经说我的文风别具一格。所有这一切都对我有所帮助。在蓝登俱乐部,一个叫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 Frost)的毛发粗浓杂乱的男人,给我们朗诵诗歌;我们也听过埃克塞特自己的“门肯”(Mencken),即1924届校友德怀特·麦克唐纳(Dwight MacDonald)的诗。

毕业时,我被选为致告别辞的学生代表。虽然我的朋友埃德蒙·卡立斯·伯克利(Edmund Callis Berkeley)成绩比我更高,但那时,我是校内知名的辩论手,大家理所当然地认为我更能胜任。我对全体学生以及家长的告别辞原本是无懈可击、妙语连珠,最后以“愿埃克塞特以我们为荣!”结尾。遗憾的是,我在说出这句话之前为了效果停顿了一下,而我们的班长就站在我身后拿着我的发言稿。他以为我忘词了,善意地想提醒我一下,结果我们同时说出了这句话。我猜想,这个二重奏效果不错,但是此后我再也没有作类似的尝试。

1925年,四年级时,我在新英格兰预科学校举办的征文比赛中获奖,那篇文章的主题是关于英美合作的。一位来自纽约的善良女士觉得这是一个能够帮助改善现状并能表彰先驱者的项目。我发表的文章总结了这样一个观点:英美合作创造了现代世界,自然也就能够拯救这个世界。征文比赛的奖励由一位面色红润的主办者范肖(Fanshaw)提供,是当年毕业季的英格兰夏日游。他同时还赠与我100英镑和一封给首相斯坦利·鲍德温(Stanley Balduin)的信件。当我站在主席台下接受颁奖时,校长刘易斯·佩里(Lewis Perry)向我眨了眨眼。之后我带着母亲一同享受了这次意外的获奖旅行,并且在保留期限里,拿着驻华盛顿的英国大使的信来到了唐宁街10号,准备见首相。但是一位剑桥大学毕业的和善的年轻人向我们解释并安慰我们说,鲍德温先生忙得不可开交,但是他建议我们参观一下剑桥大学,顺便看看巴克斯(Backs)校园。我们遵从了他的建议。

1925年的夏天,我在苏格兰、伦敦以及巴黎待了几个星期,进一步加强了世界存在多个中心的看法。苏福尔斯对于我来说就像是家乡。《纽约时报》登载了我的一幅照片,看上去像其他18岁的尚未成熟的年轻人一样。我确信自己会有所成就,当然,我的许多同学也是如此,但是那是他们的事,和我无关。

在埃克塞特,我有个十分投缘的室友,叫艾伦·R·斯威齐(Alan R.Sweezy)。他是《埃克塞特学报》(Exonian)的编辑。后来去了哈佛大学,他又成为哈佛校报《深红》(Crimson)的编辑。他是学生中的风云人物。但是我没有按照艾伦一类同学的步调走,没有进入哈佛大学,而是选择了威斯康星大学。部分原因是男女同校制吸引了我。我知道如何学习。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别的事可做吗?

我选择麦迪逊市的威斯康星大学也有家庭的原因。因为这里是拉·福莱特(La Follette)的故乡。我的大姨妈嫁给了吉尔伯特·E·罗伊(Gilbert E.Roe),他是参议院鲍勃·拉·福莱特(Bob La Follette)早期的律师合伙人。姨妈的儿子杰克是我最亲的表兄弟。1925年,威斯康星的进步党派呼声高涨,他们试图限制特权阶级并改革社会弊端。参议员老拉·福莱特去世后,小鲍勃接替了他的位置,开始了他在美国参议院20年称职而忠诚的公职生涯。而他的弟弟菲尔·拉·福莱特(Phil La Follette)在32岁的时候也成为威斯康星州的州长。他们的家族传统影响了我,让我确立了最初的政治理念——投身于帮助普通大众对抗少数特权阶级的事业中去。因为小鲍勃和菲尔都是贝塔(Beta)兄弟会的成员,杰克也宣誓加入了贝塔·西塔·派(Beta Theta Pi)兄弟会,后来我也加入了。

在辉煌的20年代中期(1925—1927),十大联盟的兄弟会生活异常丰富多彩。赫兹(Hertz)创建了汽车租赁服务机构,其他人设计了公路旅馆,发明了各种试验性饮料以对抗禁酒法案,而且兄弟会还建议和女生联谊会的女孩子们约会。麦迪逊的兄弟联谊会和姐妹联谊会实际上就是一个大的社交工厂。赫兹出租的新福特A型车将客厅沙发、秋千搬到了每个人选择的乡间小道旁的地方。教育改革的步伐也在不断前进。[一位女院长试图阻挡潮流,力劝男女同校的女生在喝水的时候不要撅起嘴,因为这种行为颇具挑逗意味。幸好这位顽固拒绝变革的“克努特女王”(Queen Canute)没有活到看见麦迪逊后来出现的女性裸跑者。]

因为我取得了90分以上的优异成绩,我和阿尔法·派(Alpha Pi)分会最出类拔萃的罗利·巴纳姆(Rollie Barnum)一起,被分配到了贝塔兄弟会的房间。巴纳姆是一个多面手,为了保持自己的良好形象,他不断地在各个球队之间转换角色,整个秋天在橄榄球队当后卫,到了冬天他又成为篮球后卫,在棒球赛季则又成了接球手。他是一个天生的运动员,成熟、稳定、镇定。有几个偶然的机会,我们在他训练和出行之间遇见他,我很喜欢他亲切的态度。

然而,我在麦迪逊最好的朋友是阿尔法·戴尔特(Alpha Delt)分会的克莱德·克拉克洪(Clyde Kluckhohn)和洛林斯顿·夏普(Lauriston Sharp)。洛林的父亲是一位哲学教授。他曾邀请我去他家吃晚饭,那是我第一次进入一个学术家庭。当时,我按照苏福尔斯式的吃法,只吃羊排的中间部分,把其余部分丢在一边。洛林的母亲发现后,非常和蔼地对我说:“约翰,在一个教授的家里,我们要吃掉全部的羊排。等你也成为教授的时候,就会知道为什么了。”

克莱德是一个具有超凡魅力的领导者和浪漫主义者。为了健康,他住在纳瓦霍人的聚居地,还写了一本关于当地的旅游书籍。他创建了一个秘密社团,新入会的人称其为贝乔提斯(Begeotis)。他们穿着男士的无尾晚礼服,借助烛光,在当地一个家庭啤酒厂的又深又冷的地窖里聚会,讨论一些高深的话题。毫无疑问,在它使这些20世纪初期的质朴小镇青年变得复杂世故之前,这更像是19世纪30年代美国大学中以希腊字母命名的兄弟会。我随后建立了哈佛大学、牛津大学以及巴黎大学的贝乔提斯分会,但是它们无一例外,很快便销声匿迹了。

克莱德无疑是我在大学见到的最具吸引力的风云人物。他比我早一年到麦迪逊,去牛津大学也比我早一年。之后我们成为哈佛大学以及战时新闻局的同事。他在哈佛大学创建了苏联研究中心,而当时我也开始了自己的硕士学位项目——区域性中国研究。他于56岁、正当事业蓬勃发展时溘然辞世,人们给予他的赞颂是不多见的以成就而非以年龄评论人生价值的肯定之词。

我发觉大学生活中的社交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是容易掌控的。你可以有很多熟人,比如那些在某个会议上曾与你交谈的人,但是这也会让你没时间顾及真正的友谊。兄弟会的生活和活动,可以训练你像在鸡尾酒会上一样结识及问候他人的技能。但是在那些日子,我们至少学会了比较有意思的介绍方式,而不是像“约翰,这是玛丽”那种在20世纪70年代很流行的令人印象模糊的介绍方式。

在威斯康星读大学二年级的时候,我参加了学生会的竞选。我找到一个小型兄弟会的负责人,他会安排我午饭之后去兄弟会会所的具体时间,届时我会出现在会所里,阐述为什么我就是威斯康星联盟需要的那个人,也是那个能确保大家受益于团体的人。到了选举日,我意识到我并没有走访非兄弟会的barbaroi(野蛮人),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我在巴斯科姆厅(Bascom Hall)前的希尔山上度过了忙乱而兴奋的一个早上。我对着我并不认识的人们高声呼喊:“为费尔班克投票吧,他知道为你们做什么。”我成功获选,并成为俱乐部理事会的秘书,事实上,这次选举确保我将成为明年的主席候选人,这几乎就是十拿九稳的事情。

我面临着即将成为校园中的大人物的前景,这似乎是抛弃一心求学而改走另一条可选之路,我决定转学去哈佛。我在这次转学之前已经有过先例了。在苏福尔斯读高中三年级时,我曾在楼梯、走廊和同学们打招呼,依次喊着他们的名字,为此我也成为高年级学生会主席的有力候选人。但是我必须离开那里去埃克塞特上学。现在我离东方似乎又更近了一步。那时候,哈佛还没有凭借哈佛俱乐部以及奖学金的吸引力,招揽到全国的精英人才,所以那里自然到处都是埃克塞特的学生。转学到哈佛就像是度过了男女同校的一个假期,现在又重新回到我在埃克塞特的班级。

哈佛大学还是有着一批好出风头的头面人物,他们参加俱乐部,甚至可能成功地在波士顿的上流社会崭露头角。但是绝大多数的大学本科生仅仅是为他们走向世界而努力学习。大量的研究生零星分布各处,担任宿舍管理或课题组负责人,这有助于营造一种严肃的氛围,这样的氛围要比像威斯康星大学一类的综合州立大学紧张得多。麦迪逊大学那时的校长是圆滑的格伦·佛兰克(Glenn Frank),他是早期的公共关系教育家之一,他说他渴望“将教育机构转变为学习之家”,等等。相比之下,哈佛的校长A·劳伦斯·洛厄尔(A.Lawrence Lowell)则希望哈佛是一艘由他掌舵行驶的船,绝不向立法机构献媚。

在哈佛(1927—1929),我与我的埃克塞特的朋友埃德蒙·伯克利同住一个宿舍。他研究符号逻辑,而且他的生活就像时钟一样精确,从来没遇到过麻烦。艾伦·斯威奇(Alan Sweezy)住在我们的隔壁。在他的影响下,1928年我被推选进入了高年级委员会。第一学年,我通过努力,在3门主课中取得了A的成绩:历史1、政治1、经济学A,这几门课程都自成体系。我的希腊语也获得了A,这门课程在麦迪逊我就开始学习了。到了春天,我开始扩展我的活动范围,帮助复兴了哈佛辩论委员会。

在高中的时候,我已经学习了威廉·特拉芬特·佛斯特(William Trufant Foster)的《论证与辩论》(Argumentation and Debating),书中介绍了一些基础俗套的辩论方法,让辩论几乎成为法律的一门分科。辩论均由正方开始和结束进程。假如三个正方辩手和三个反方辩手每人各有12分钟陈述时间和8分钟反驳时间,那么经过2个小时,评判者要是还神志清醒的话,才能选出最终的获胜者。对于没有电暖的时代,在寒冷冬天的夜晚,读此书强于无所消遣。此书对我们陈述主张、引证论据还是有一定益处的,只要有一本《文学摘要》(Literary Digest),就可以“论证”某一事例,同时准备反驳的论据。举个例子,关于菲律宾独立的问题,在此问题上民主党沉重地打击了共和党,我们需要做一个卡片文档来记录一些引语及证据。当你尊敬的对手陈述完他的论述时,你只需要挑选出卡片来反驳他的证据并指出他的错误。我母亲曾给我上过一课,是关于嘴唇、舌头以及呼吸的应用,这些会让大家明显清晰地听到你的发言。这些很令人兴奋,我发觉站立后双膝颤抖,我大声地表达观点,这能让对方相形见绌。尽管没有多少人参加比赛,但是,出于对学校的忠诚,我们还是获得了一些听众。

在埃克塞特,我找到了一些志趣相投的伙伴,我们一起恢复了金枝社(Golden Branch)和G.L.社(G.L.Soule)这两个社团。在冬天的晚上我们会讨论关于“解析:笔杆比刀剑要有效”这一类的论题。在镇上的埃奥卡(Ioka)剧院每周五晚上为埃克塞特的学生安排了周末电影之后,它们就被荒废了。我们想成立一个单独的社团,这个社团能和其他学校的社团进行辩论。于是我制订了一个制度以解决此问题,今后G.L.社应该接纳金枝社推选出的高级会员,只有这样,社团才能够代表学院与安多弗(Andover)学校、圣保罗(St.Paul\'s)学校以及布朗(Brown)学校的新生或是其他冷门选手进行辩论。在麦迪逊的时候,我也发现了类似的问题,辩论社团的状况每况愈下,但是我让杰克·罗伊和其他一些人加入,最终使得社团再次崛起。我们还去了密歇根大学,加入他们新成立的辩论社团,并且在辩论赛中获得了胜利,虽然当时辩论的主题已经没有记录了。

然而在哈佛,我们这些威廉·特拉芬特·佛斯特的少数中西部追随者也开始改换门庭。拉姆塞(Ramsay)的儿子,马尔科姆·麦克唐纳(Malcolm MacDonald)曾是牛津辩论社的一员,他曾在整个美国东海岸进行过辩论,因此在这些地方培养出了英国议会式辩论的推崇者。哈佛有一个头脑聪慧、留着鬈发的年轻人叫佛瑞德·劳伦森(Fred Lorenzen),他在辩论中从不表述实例,而是通过一连串的奇闻异事和文字图片表达自己的论点。更糟糕的是,他会让我们的小观众群笑个不停,即便在没有有利的证据,甚至没有逻辑的情况下,他最终仍然会获胜。如果你想用那些严肃认真的道义来战胜他,那便是孤注一掷,很难奏效,因为他会和你讨论一些婆婆妈妈的事情。

然而科技的发展改变了辩论的性质。麦克风不久使我们摒弃了传统慷慨激昂的辩论方式,它让我们离观众越来越近。接着是精确计时无线电式辩论,使我们的辩论不再是详尽地包括命题、实例、证据、论证这样几个标准步骤了。在短短几秒钟的时间里,你必须用如此多的言语直截了当地表达你的观点。

显然,我为在公开场合演说作了很多准备,与此同时,我也习惯了学习多种语言。在苏福尔斯,我就已经开始学习拉丁语和法语,到了埃克塞特又学了一遍,在大学时期则增加了德语和希腊语。在任何适当的场合下,我都会努力地背记单词,刻苦地学习阅读。但是,当时的语言老师并没有教我们以下的学习方法:阅读之前先要完全理解,全神贯注地融入文章,之后能用自己掌握的词汇讲出来。而现在这些原则使得语言学习变得更有效率。由于学习缺少效率,我总是停留在初学者阶段。我的法语、德语、拉丁语和希腊语充其量也只是初级水平。

1929年,我要面对又一次的转变:我获得了罗德(Rhodes)奖学金,这是前途远大的证明,也是一次机会,实现了母亲一直隐藏在心中对我的期望。在20世纪20年代,国际性的奖学金还很少,而罗德奖学金享有一定声望,它解决了我毕业之后的生活去向问题,这样我可以不必为赚钱糊口而奔波,而是继续学术生涯。

1928年,我参加了哈佛大学校报的舞会,艾伦让我照顾舞会的“监护人”,事实上,他是一个非常友善的眉毛浓密的绅士。他问我有关教育的一些问题,似乎对我有关自己曾经学习过的4所学校之间的比较很感兴趣。之后,我才知道他就是洛厄尔校长。在苏福尔斯,当罗德评议会面试我时,其中一人问我:“洛厄尔校长是你的亲戚吗?”他一边说着,一边把校长写给委员会的信拿给我看。在信的末尾写着一句话:“这是一位与众不同、极其优秀的候选人。”如此赞美之词从此一直铭刻在我的脑海中。

但是大学校园内的成功也只能伴随我一时。问题终于来了,那就是,你真正想要做的是什么?通过一件也许只能在主要学术中心发生的具体事情,我找到了答案。我结识了查尔斯·金斯利·韦伯斯特(Charles Kingsley Webster),他是一名外交历史学家,他对政策制定,特别是针对欧洲四国同盟的政策制定有着浓厚的兴趣。1919年,在凡尔赛宫,他向英国代表团提出了在1815年维也纳会议的一些教训。举个例子,教训之一是,你要把你的废纸篓上锁,以免塔列朗(Talleyrand)从你的垃圾中获取秘密。查尔斯自己大量的工作就是进行各种档案的研究学习,这源于卡斯尔雷(Castlereagh)的外交学,在欧洲各国颇为流行。他每年有一半时间在阿伯里斯特威斯(Aberystwyth)的威尔士大学(University of Wales)教授国际历史,另外半年则去其他地方。1928年秋天,他在哈佛讲学的时候,经常在印章协会(Signet Society)吃午饭。在洛厄尔校长推出住宿制之前,因印章协会从教职工和本科生中挑选会员,使之成为了教员和学生聚会的少数几个地方之一。

查尔斯·韦伯斯特最迷人的个性之一就是他的热情。对于他自己的工作,对于世界组织,对于为年轻人提供机会,他就是情感的源泉。最重要的是,他很有智慧地参与竞争和挑战,甚至有些好斗——总而言之,他总是令人备受鼓舞。1936年,当我们陪同韦伯斯特一家来到他们在威尔士的隐居处之后,我曾试图描述他极具魅力的个性:

我们度过了一段非常愉快的时光。查尔斯曾对一些人作了很多轻率的评论,据他说诸如此类的评论阻碍了他的事业发展,但还是有很多人喜欢他。当他认为某个人是一个老态龙钟的老派人士时,他会直言不讳地表达出来。他的外表也一样迷人。他个子很高,身躯健硕;厚厚的眼镜片下,一双机灵的小眼睛闪烁着智慧的光芒;我尝试过具体地描述他的下巴,上方的嘴总是做出奇怪的形状,不停地移动,让人弄不清楚具体形状。他对英国充满了真挚的情感,关心他所感兴趣的每一件事,这其实是一种伟大的品格。他的妻子诺拉也是一位让人觉得愉快的女士。她十分娇小柔弱,但从她为韦伯斯特创造条件的方式来说,又富有坚强与优雅,我觉得她具有中国式妻子的特点,默默地待在幕后,但事实上撑起了半边天。

1928年,我对自己未来从事与国际法相关工作的计划还有些模糊。这个时候,韦伯斯特教授告诉我一个最新消息:一些中国的机密外交文献正在北京准备出版。这将打开外交史上一个全新的研究领域。

那个时候,随着有关世界战争起源的研究论文越来越多地出现,对于学者来说,外交史就像一块巨大的磁铁,吸引着人们去研究清楚:发生在什么时间,因为什么原因,谁对谁说了哪些话。再过7年,威廉·L.兰格(William L.Langer)的《帝国主义外交》(Diplomacy of Imperialism)一书设定了更广泛的形式,强调国家利益以及公众舆论自由。[在24年后,他的两卷本《世界危机和美国外交》(The World Crisis and American Diplomacy)也很好地证明了查尔斯·韦伯斯特时代,那种令我们沉迷的、完全深入地探索记录里的所有细节已经不可能了。]

查尔斯·韦伯斯特建议我进行中国问题研究,这对于22岁的我来说,很有新鲜感,当然似乎也没别的人做过这方面的工作。我将成为一位先驱者,将继续成为学术上的独一无二的人。而研究中国也是一个令人兴奋的巨大挑战。更重要的是,我习惯于不断挑战,扫除障碍,因此每隔两年就会进入一个全新的领域。我不懂中文,但很多在中国的外国人学会了中文,所以学会中文是完全可能的。同时,我认为哈佛以及美国都需要了解中国。显然我所要做的事情,是一种出于信仰的行为,就像我的叔祖父,他认为耶稣应该被印度以及所有其他的地方了解。

实际上,我得到了来自詹姆斯·菲尼·巴克斯特三世(James Phinney Baxter III)坚定的鼓励。他是哈佛考核委员会主席,让我以优异成绩获得了文学学士学位。他要求我与他保持联络。为了将来能够返回哈佛,我决定要这样做。

对于中国这个国家,我几乎一无所知,所以我的决定并没有受到这一情况的影响。1929年,中华民国由蒋介石领导的南京政府统治,至少表面上是这样。随后1931年,日本以占领满洲(当时我们称之为“满洲”,现在是中国的东北)为开端发动了对中国的侵略。日本的侵略公然违抗了国际联盟的宗旨,导致这个类似于维护和平的国际组织解散了。与此同时,法西斯独裁者墨索里尼和希特勒也最终与日本结成了罗马——柏林——东京联盟。到了20世纪30年代末,这一切演变成为残酷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美国在1941年至1945年也深陷其中。

动荡的20世纪30年代,是我作为研究员和教师的见习期。我专注于我的研究领域,寻找我的研究方向。但是我无法断言,到底是对哪件重大事件的预见导致我将研究中国的方向聚焦在革命变迁方面。像许多大学生雄心勃勃地想要获得最优秀的成绩一样,我更关心的是我自己的表现,而不是当前世界现状和国际关系。研究中国首先需要的是主动性,其次还需要机智、想象力、探索性、创新精神。一旦开始了研究,我就深深地陶醉其中。我不知道在学术界及现实世界中它会带领我去向何方,但是它就是我的事业。这是多么令人兴奋的事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