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台港行 第五节

张爱玲在台湾虽然只是惊鸿一瞥,缘分却从此结下,当大陆青年正齐齐洗脑,每天高唱语录歌、大跳忠字舞,蒙受着“史无前例”的洗礼时,台湾青年却几乎人手一本张爱玲,读得如醉如痴。

难怪台湾女作家朱天文不无自豪地说:“关于张爱玲,大陆是比台湾晚了至少三十年。在台湾可以说,我们是读张爱玲长大的,弱水三千取一瓢饮,每人都从张爱玲那里取得了他的一瓢。这样的文化构成,跟大陆,的确不同。一言以蔽之,个人的自为空间。”

张爱玲作品“回到”大陆是八十年代以后的事——而且不是“全部”!——彼时港台文学袭击内地,张爱玲随之回流,读者们惊喜而茫然,不是把她当成“出土文物”就是认作“美籍华人”,而主流文学更是带着一丝本能的拒绝对其讳莫如深。有些自封“张迷”的读者更是连《秧歌》和《赤地之恋》的题目都没听说过。

直到今天,“张爱玲”的名字已经如日中天,大陆作家们却仍然不能有平和的心态、客观的视角来看待,即使私心里真正喜爱,也要在言辞间修饰辞令来遮掩提防,欲盖弥彰。一旦被人冠以“张派作家”之名,更是要忙不迭地出来解释分辩,虽然文章里既用了张爱玲的文法也常常引用着张爱玲的典故,可是著书立说之际却不住划清界线,左一句“一分为二”、右一句“去芜存精”,扭扭捏捏,装腔作势,真令人啼笑皆非。

香港许子东先生问得好:“有趣的是,一般当代作家如被人评为有‘鲁迅精神’、‘老舍语言’或‘沈从文风格’等,大都会感到光荣自豪。何以被认为是张派的作家,却不是‘划清界线’就是‘叛逃前身’,甚至有意无意都对张的影响感到焦虑?是否因为作家们不愿被太有魅力的前人身影湮没?或许人们对张爱玲的文学史地位仍有困惑?”

而台湾作家就没有这些顾虑,早在六七十年代时自称“张派”作家的已经不乏有人,并奉张爱玲为“祖师奶奶”。这大红大紫,究本溯源有两大原因:一是一九六一年夏志清《中国现代小说史》(英文本)的出版;二是台湾皇冠出版社对张爱玲作品的系统推荐。

夏志清,江苏吴县人,1921年出生于上海浦东,1942年6月自沪江大学毕业,1945年十月离沪去台北,据他自己回忆,从大学毕业到赴台中间的三年里,“只参与过两个像样的文艺集会:一九四三年秋天我在宋淇兄嫂家里见到了钱钟书、杨绛夫妇和其他上海的文艺名流;一九四四年夏天我在沪江英文系低班同学家里见到了张爱玲和不少沪江、圣约翰大学的学生,他们都是仰慕张爱玲而来的。”

那位“低班同学”,指的是沪江大学英文系毕业生章珍英女士;见面地点,是在章同学巨籁达路661号的家中;一九四四年,正是轰轰烈烈的“张爱玲年”。不过当时的夏志清正在埋头专攻英美文学,抱定宗旨不读中国当代作品,因此对张爱玲所知有限。参加这样的一个文艺集会,目的只是想“见到几位爱好文艺的聪明女子”,倒亲不是为了慕张爱玲之名。在那天的见面会上,他的视线一直被一位美丽的宁波小姐刘金川所吸引,后来追求了许久而未果;对张爱玲反而印象不深,只记得“她穿的是一袭旗袍或西服,站着谈话,笑起来好像给人一点缺乏自信的感觉。听众围着她,好像也都是站着的。”

此后夏志清在胡适的鼎力推荐下,得到一笔助学金,得以赴美留学,成为耶鲁大学的英美文学博士生。在耶鲁期间认识了第一任美国妻子,生了个女儿,可后来离婚了;第二任妻子是台大毕业来美的王洞,又生一女,可惜天生痴呆,不会讲话,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这是夏志清生平至大憾事。

一九六一年完成《中国现代小说史》一书,第一次让美国人知道了鲁迅、茅盾、老舍、钱钟书、沈从文、张爱玲的名字。认为:“张爱玲应该是今日中国最优秀最重要的作家。仅以短篇小说而论,堪与英美现代女文豪曼殊菲尔、安泡特、韦尔蒂、麦克勒斯等相比,某些地方恐怕还要高明一筹。《秧歌》在中国现代小说史上是本不朽之作。”而《金锁记》则“是中国自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

该书一经出版,立即成为研究中国现代文学的热门书,也是许多欧美大学的教科书。然而这时的夏志清与张爱玲其实并无交往,此前虽在上海有过一面之缘,张爱玲早已不记得了;他们的第二次见面,是在一九六四年三月的华盛顿,由“美国之音”中文部编辑高克毅作东,请陈世骧、吴鲁芹、夏氏兄弟同张爱玲在一家馆子相会。这在后文会有更详细的介绍。

此后,夏志清与张爱玲正式建交并开始通信。2004年10月,曾以一部自传体励志小说《曼哈顿的中国女人》蜚声文坛的周励女士两次采访夏志清先生,第一次在饭店见面,第二次则在他纽约哥大附近113街公寓的家中,并带去了王蕙玲编剧的《她从海上来》碟片。

夏志清向周励出示了张爱玲的多封来信,张爱玲用打字机打出的地址,即没有用Eileen,也没有用赖雅Fedinomd Reyhor的姓氏,只是一个“Chang”。信都是竖式书写的,用的是薄薄的白信纸,黑色钢笔字很清秀,每封信的最后总是要提夏太太王洞的名字。夏太太说:“张爱玲真懂礼貌,每一封信都要问问我和月珍(痴呆女儿)好。”

谈起张爱玲的两任丈夫,夏志清余怒未消,认为:“这个赖雅,因为穷得淌淌滴,一定要去张爱玲流产!孩子对于女人就像生命一样重要啊。张爱玲流产后真真是萎谢了。如果她有个一男半女,在以后寡居的几十年中会给她带来多大的欣慰快乐!我想,这可能是她在最后的《对照记》中既没有胡兰成,也没有赖雅的照片文字的原因。这二个男人实在都不值得她爱恋思念!”

《中国现代小说史》将张爱玲第一次被写进文学史,这对于张爱玲作品而言,无疑是具有着里程碑般的意义;然而对于张爱玲本人来说,却似乎波澜不兴,草木依旧,她的英文小说的出版仍然很困难,她的经济情况也丝毫不见好转,而她的丈夫赖雅则更在经受着生死之危。她给宋淇夫妇写信,抱怨《易经》一直“卖不掉”,并说自己打字打得天昏地暗,现在还没有打完……

真正对她的经济状况与作品出版具有直接改善之功的,是台湾“皇冠”出版社老板平鑫涛。

平鑫涛的名字,对于大陆读者并不陌生,不仅因为他是《皇冠》杂志的负责人,还因为他是“爱情教母”琼瑶阿姨的丈夫;而对于本书来说,他的另一重身份更值得玩味——他同时还是当年中央书局老板平襟亚的侄子。

二十年前在上海,张爱玲的第一本书《传奇》没有交给中央书局出版,从此与平襟亚结了梁子,还惹下了“一千元灰钿”的官司;二十年后,她终于还是把出版权交给平家人了,而且,这一合作便是三十年,直至死后。

平鑫涛回忆:“一九六五年在香港,我遇到了宋淇先生,他是一位温文尔雅的读书人,我们一见如故,他很热心地推荐了好几位香港的作家给我,尤其是张爱玲。那时,张爱玲已旅居美国。听到张爱玲的名字,我觉得又亲切又高兴,出版她的作品,绝对是一个很大的荣幸。《怨女》在一九六六年四月出版,彼此合作愉快,从此张爱玲的全部作品,都由‘皇冠’独家出版。年轻时期的张爱玲和平襟亚先生的《万象》杂志结下深厚的文学之缘,而后又和‘皇冠’愉快地长期合作,前后五十年,与两个平氏家族的出版事业紧密携手,这样横跨两代的渊源,也许正如她第一本书的书名一样,可说是另一则‘传奇’吧。”

一九六六年四月,《怨女》由台湾皇冠出版社出版,不久又接连出版《秧歌》、《流言》、《张爱玲小说集》、以及《半生缘》等,遂掀起台湾的“张爱玲热”。而“皇冠”的版税亦成了张爱玲此后最主要的经济来源,在1983年12月22日张爱玲给夏志清的信中曾明确提到:“我一向对出版人唯一的要求是商业道德,这些年来皇冠每半年版税虽有二千美元,有时候加倍,是我唯一的固定收入……”肯定之情,溢于纸上。

一九八四年一月,她又在《皇冠》创刊三十周年纪念专号上公开发表随笔散文《信》,声称:“《皇冠》我每一期从头看到尾,觉得中国实在需要这样一个平易近人而又制作谨严的杂志。”“《皇冠丛书》近年来大量译畅销书,我一直私底下在信上对朋友说这条路走得对,推远了广大读者群的地平线。”

平鑫涛回忆:“张爱玲的生活简朴,写来的信也是简单之至,为了不增加她的困扰,我写过去的信也都三言两语,电报一般,连客套的问候都没有,真正是‘君子之交淡如水’。为了‘快一点联络上她’,平日去信都是透过她住所附近一家杂货店的传真机转达,但每次都是她去店里购物时才能收到传真,即使收到了传真,她也不见得立刻回信,中间可能相隔二三十天。我想她一定很习惯这种平淡却直接的交往方式,所以彼此才能维持三十年的友谊而不变。”

夏志清曾在《超人才华,绝世凄凉——悼张爱玲》里写道:“张爱玲这几年来校阅了皇冠丛书为她出版的‘全集’,并新添了一本《对照记》,把所有要留传后世的自藏照片,一一加以说明,等于写了一部简明的家史。去年底她更获得了《中国时报》颁给的文学‘特别成就奖’。张爱玲虽然体弱不便亲自返国领奖,向多少敬爱她的作家、读者见面,但她已为他们和世界各地的中国文学读者留下一套校对精确的‘全集’,可谓死无遗憾了。”

——她的第一本书《传奇》没有交给平襟亚,然而她的最后一本书《对照记》与生平作品“全集”却交给了平鑫涛,这已经不仅是“传奇”,简直是“拍案惊奇”!

更让人感慨的是,张爱玲在去世前遗嘱将所有财产交付宋淇。而宋淇则在四个月后(一九六六年一月一日)签署了一份《委任授权书》:“本人兹委任台湾皇冠文学出版社有限公司独家代理有关本人所拥有之张爱玲女士著作权在全世界任何地区之一切版权事宜,包括任何出版授权及其它以任何形式、任何媒介之一切改作和衍生授权。”同年,宋淇去世,其夫人宋邝文美成为张爱玲作品法定继承人。

“皇冠”遂成了张爱玲著作版权的合法代理人与最大受益人。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一日,平鑫涛发表《版权声明》:“所有张爱玲著作依照世界著作权公约和伯尔尼公约之规定,其著作权均仍有效存续,并未成为公共财产。本公司于张爱玲女士过世后,即获宋淇夫妇委任全权独家代理所有张爱玲著作之相关版权和法律事宜。”并申明除了他曾授权的哈尔滨出版社外,“所有未经授权或授权早已期满之张爱玲著作版本均属非法之盗印版”。

此前,他曾先后授权给花城出版社和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过张爱玲的作品,授权期为两年。

我手上便有一套花城出版社一九九七年三月第一版的“张爱玲作品集”,共十一本,惯例地没有收入《秧歌》与《赤地之恋》,似乎这样便可以掩耳盗铃地当作压根没有这两部书,遂在开头堂而皇之地加了一篇某人的“前言”,将张爱玲和鲁迅相比较着,然后得出结论说:“(鲁迅)从《狂人日记》到《故事新编》中的作品,没有一篇是重复的。相比之下,张爱玲从《沉香屑·第一炉香》到《五四遗书》(西按:其实应该是《五四遗事》,不知是作序人错了还是校对纰漏)似乎始终没有‘长大’,唱的仍是同一种腔调。一个不能不断地突破自我的作家,终究难以以‘伟大’来形容。张爱玲只是一位创造了一种独特风格的优秀作家。”

——我也由此得出两种推断:要么此人没有读过《秧歌》与《赤地之恋》,八成也不知道《红楼梦魇》,更不会了解张爱玲的戏剧;要么,他就是个瞎子!

有意抹杀一部分作品,然后再来以偏盖全地说明张爱玲没有“长大”,不够“伟大”,这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与“莫须有”何异?而这样一篇狗屁不通的序竟在十一本书的每一本前面都占着五页纸,翻开一本书就要看见他,真让我恨不得撕书。

这样的掘墓扬灰一般的荼毒,就难怪平鑫涛要收回版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