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乱世佳人 第三节

张爱玲在文字上是个天才,“物华似有平生旧,不待招呼尽入诗”,在她眼中一切都是诗意的,也都可入诗。诗意的柳絮,诗意的歌剧,诗意的墓园,诗意的公寓生活,当然还有诗意的上海人。晚霞,流萤,魅人的黄昏以及宁谥的薄夜,睡意朦胧,心醉意动,恋爱中的人不问寒暑。

但是政治上,她却着实嗅觉迟钝,感知麻木。

一九四五年七月二十一日,距离日本无条件投降只有二十几天,《新中国报社》举办纳凉晚会,邀请她与电影明星李香兰座谈生活与艺术,与会者还有“华影”副董事长川喜多长政,以及其他文艺界人士。

从前写影评时,张爱玲就曾在《鸦片战争》一文中评价:“影片中想当然的爱情故事大概是为安排满映的李香兰的演出而加上去的。李小姐的歌艺使她成为片中所演角色最适当的人选。”她爱电影,也和普通人一样对电影明星有着好奇心,所以这次晚会邀请,她欣然答允了,还拉了炎樱作伴。——那后来成了她“亲日”的重要罪证,并给她带来了“汉奸”的不白之名。

一曲《夜来香》,使李香兰的名字直到今天都为人所熟知,她是日本人,原名山口淑子,却自小生活在中国,并取了中国名字李香兰。还在她的学生时期,有人问她:“如果中国和日本开战你会怎么办?”她犹豫良久,回答说:“我将站在北京的城墙上。”她后来进了“满映”,在四十年代初期主演过《白兰之歌》、《支那之夜》之类亲日影片,也饰演过爱国影片《万世流芳》中的卖糖姑娘——那是一部描述清末林则徐烧鸦片抵抗英军的进步影片,李香兰那首爱国爱民族的《卖糖歌》传遍全国,让她大红大紫。

李香兰也是久闻张爱玲之名的,一直以为张爱玲是位年长的文人,见了面才知道竟是位二十四岁的妙龄女子,不由惊讶地说:“比我还小呀!”——她那年已有二十六岁。

爱玲微微一笑,谦逊地说:“您就是到了三十岁,一定还像个小女孩那样活泼吧!”

李香兰说:“是啊,演了太多浅薄的纯情戏,实在没多大意思,我倒想演点不平凡的激情戏!”

《杂志》主编陈彬趁机撮和:“假定请张小姐以你一年来的生活经验写一个电影剧本,而以李小姐作主角,这个女主角该是怎样一个人物?”

张爱玲淡淡地说:“这样一个本子,恐怕与李小姐是不相宜的。李小姐唱《支那之夜》,就像歌里面说到的东方的小鸟,人的许多复杂问题与麻烦她都不会有。为她写剧,一定得十分风格化,但是以中国电影的现况,甚至日本或好莱坞电影的程度都还不够配合,所以替李小姐着想,现在暂时还是开歌唱会的好。”说得天花乱坠,似乎把李香兰捧得很高,然而中心思想其实只是一个字:不!

陈彬又问:“最近小报上纷传您的恋爱故事,请问张小姐,你的恋爱观是怎样的?”

张爱玲又是微微一笑:“就是我有什么看法,也舍不得轻易告诉您吧?我是个职业文人,而且向来是惜墨如金的,这样随便说掉了,岂不损失太大了么?”

这四两拨千金的巧妙回答博得满堂哄然大笑。陈彬也不好意思再刨根问底了。

最后,与会诸人合影,因为张爱玲个子太高的缘故,只好请她坐在中间,余人俱站着,有种侍立一旁的感觉,是众星捧月,百鸟朝凤——爱玲那天穿着的,又正是用祖母被面改制的那件凤凰衣。

记者又建议张爱玲与李香兰单独合影,两人照做了。这张照片,后来张爱玲收进了《对照记》——她坐着,李香兰站在她身后,和前面她祖母未嫁时的一张小照相映成趣——那张照片里,是小姐时代的李菊藕端坐着,丫环侍立在身后,姿势配搭一模一样。两张照片比并着看,令人不禁莞尔。

抗日战争胜利后,李香兰曾经也被指为汉奸,差点被国民政府判了叛国罪,但是后来证实了她是日本人,便不存在“奸”的概念了,只是遣返回国;然而张爱玲却是不折不扣的中国人,于是仍是“奸”的——这种判断是非的标准多少有些戏剧性,是“角度”或者“立场”的问题,站在不同的立场上便有了不同的定位。

然而倘若我们站在一个沦陷区平民的立场上,大概所奢求的也不过是活下去,文人要写字,且不论她的内容是不是叛国,只要文章发在“不干不净的杂志”上,便是汉奸;那么车夫要拉活,如果拉了“不干不净”的人,是否也是汉奸呢?还有那些卖米卖油的,不仅卖给中国人,也卖给日本人——不见得日本人都是从本土背了足够的粮米漂洋过海来中国的,总还是要吃中国米——吃饱了中国米饭再打中国人,那些卖米的人更是汉奸,更该赶尽杀绝了;根本沦陷区的人从沦陷那天起,如果不拿起武器来反抗,就该一根绳子把自己吊死,不然做了亡国奴,也和汉奸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