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遍尝人生的况味后,历经三十年的改写,《色,戒》发表于《半生缘》之后的十年,……它是胡、张尘封十八年恋情的最后回眸,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坦露自己。张爱玲在一九七一年接受水晶先生的访问时,曾称“《传奇》里的人物和故事,差不多都‘各有所本’的”,而张子静在张爱玲去世后所写的《我的姐姐张爱玲》一书中,更明确地指出,《金锁记》的故事、人物脱胎于太外祖父李鸿章次子李经述的家中;而《花凋》则是写张爱玲舅舅黄定柱的三女儿,也就是她三表姐黄家漪的故事。学者冯祖贻则指出,《创世纪》是以张爱玲的六姑奶奶,也就是祖母李菊耦的妹妹(任家)的故事为底本的,另外《茉莉香片》则活脱脱是上海张爱玲的家,主人公聂传庆就是张子静(当然也有张爱玲的投影)。而这都指向张爱玲的小说可说是一个家族的小说,虽然这个家族已从繁华走向没落,但张爱玲作为旧家族的一员,她凭借着“记忆”,揭示了他们无可挽回的没落以及种种挣扎;而童年的不幸经历,又使她毫不留情地鞭笞着这没落贵族的“猥琐,难堪,失面子的屈服”,于是“苍凉”成为她《传奇》小说的总主题。
不同于她的家族小说,发表于一九七八年四月十一日《中国时报》人间副刊的《色,戒》,也被认为是“有所本的”,香港学者兼影评家陈辉扬在其《梦影录》一书中就说:“我一直认为《色,戒》的材料来自胡兰成,因为易先生和王佳芝的故事,是根据郑苹如谋刺丁默邨一案而写成的。其中种种细节,只有深知汪精卫政府内情的人才能为张爱玲细说始末。”
而张爱玲在一九八三年由皇冠出版社集结《色,戒》、《浮花浪蕊》、《相见欢》、《多少恨》、《殷宝滟送花楼会》、《五四遗事》和电影剧本《情场如战场》为《惘然记》一书出版时,曾在序中谈到《色,戒》、《相见欢》和《浮花浪蕊》:这三个小故事都曾经使我震动,因而甘心一遍遍改写这么多年,甚至于想起来只想到最初获得材料的惊喜,与改写的历程,一点都不觉得这其间三十年的时间过去了。爱就是不问值不值得。这也就是“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了。因此结集时题名《惘然记》。由此可见她非常喜欢这些自外界获得的材料,并且从一九五年左右就写成,期间又经过三十年的改写。至于她没有提及材料得之于胡兰成,甚至在《色,戒》发表后的同年十月一日有署名“域外人”的《不吃辣的怎么胡得出辣子?——评〈色,戒〉》一文的严厉批评时,张爱玲在一个多月后的十一月二十七日发表《羊毛出在羊身上——谈〈色,戒〉》的反驳文章,亦没有提到“胡兰成”三个字,只说:“这故事的来历说来话长,有些材料不在手边,以后再谈。”几句话避重就轻地带开。这是由于张爱玲和胡兰成分手后,“胡兰成”三个字,似乎在张爱玲的记忆中清除。
“最是伤心终无言”,胡兰成对张爱玲的伤害,正如曼桢在《半生缘》中的感受——“不管别人对她怎么坏,就连她自己的姐姐,自己的母亲,都还没有世钧这样的使她伤心。”在当时张爱玲的心境恐怕是“不管别人对她怎么坏,就连她自己的父亲,自己的母亲,都还没有胡兰成这样的使她伤心”。因此即使最亲近的友朋如宋淇者,都避谈胡兰成的事,在张爱玲面前,胡兰成是谈话的禁区。也因此张爱玲没提及材料得之于胡兰成,实不愿再触及情伤及因胡兰成而再度遭致“汉奸”污名的攻讦。张爱玲虽然在一九四三到一九四五两年内,红极一时,但在抗战胜利后,虽然没有被南京政府正式定为“文化汉奸”的罪名,但社会舆论却欲置她于死地而后快,她的文学活动甚至于私生活,都成为公众谩骂的焦点。从一九四五年八月到一九四六年十一月的一年多,她甚至没有发表过一篇文章,而事实上也没有机会让她发表。直到同年底,张爱玲借《传奇增订本》的发行,写了《有几句话同读者说》为自己做了辩白:我自己从来没想到需要辩白,但最近一年来常常被人议论到,似乎被列为文化汉奸之一,自己也弄得莫名其妙。我写的文章从来没有涉及政治,也没有拿过任何津贴。想想看我唯一的嫌疑要么就是所谓“大东亚文学者大会”第三届曾叫我参加,报上登出的名单有我;虽然我写了辞函去,(那封信我还记得,因为很短,仅只是:“承聘为第三届大东亚文学者大会代表,谨辞。张爱玲谨上。”)报上仍旧没有把名字去掉。
至于还有许多无稽的谩骂,甚而涉及我的私生活,可以辩驳之点本来非常多。而且即使有这种事实,也还牵涉不到我是否有汉奸嫌疑的问题。何况私人的事本来用不着向大众剖白,除了对自己家的家长之外,仿佛我没有解释的义务。所以一直缄默着。张爱玲以退为进,反驳了“文化汉奸”之说。同理,她在面对“域外人”指控《色,戒》为“歌颂汉奸的文学——即使是非常暧昧的歌颂”的论调时,她又再度地反驳:“域外人这篇书评,貌作持平之论,读者未必知道通篇穿凿附会,任意割裂原文,与以牵强的曲解与‘想当然耳’,一方面又一再声明‘但愿是我错会了意’,自己预留退步,可以归之于误解,就可以说话完全不负责。”对“域外人”提出严厉的质疑。由此可见她不愿再被任何污水所溅污,即使仅是那么一点点,她都不愿意。
然而《色,戒》绝无任何歌颂汉奸的味道,即使是暧昧的,它只借着这个有关汉奸被暗杀未遂的真实故事,来重写女性对感情的看待。这其中的种种细节,正如陈辉扬所说的,只有深知汪精卫政府内情的人才能细说始末,而活跃于汪伪政权中,曾任伪中宣部政务次长、伪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兼《中华日报》总主笔的胡兰成,就成为张爱玲获得这令她震动的故事的不二人选。因为自一九四三年底胡兰成从苏青主办的《天地》月刊中,读到张爱玲的《封锁》时,他读其文而惊其才,透过苏青得知张爱玲的住处而找上门去,在次年二月初两人初次见面,其后两人很快坠入情网,并于同年八、九月间结婚。
到一九四六年二月,张爱玲曾悄悄到温州看望逃离中的胡兰成,但风流成性的胡兰成却又另有新欢。张爱玲在伤心之极回到上海,她在雨中的船上“面对着滔滔黄浪涕泣久之”。次年六月十日她写信给胡兰成,两人正式分手。在这短暂的热恋与婚姻生活中,他们有过两情缱绻、无话不说的时刻,胡兰成向张爱玲说出这段故事的细节,也是最自然不过的事。而有关于郑苹如谋刺丁默邨一案,最早披露的是六十年代金雄白在香港出版的《汪政权的开场与收场》中的一小节,笔者参考了李伟、黄美真等人的多种史料,发觉此一暗杀事件,除了中统锄奸以外,还得从丁默邨与李士群两人的恩怨冲突说起。
丁默邨是湖南常德县人,生于一九零一年,幼时就读于湖南省立第二师范附属小学。毕业后,未能考入中学。一九二一年下半年,年轻气盛的丁默邨只身前往上海闯荡,积极参加青年学生运动,经由施存统的介绍加入了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次年春他回湖南筹建常德团组织,并自任组长。同年十月十三日社会主义青年常德地方执委改选,丁默邨担任团书记,而在次年改选时,他却失去书记一职,对此他极为不满,并与新领导人闹翻。次年一月他谎称去长沙汇报工作,其实是远走上海,叛离共产党,加入了国民党。
一九二六年他到广州担任国民党中央组织部调查科办事员。次年四月十二日蒋介石在上海发动反革命政变,他认为时机成熟,便积极投靠蒋介石,追随陈立夫、陈果夫的“CC派”。一九三二年他担任国民党组织部调查科上海区直属情报小组组长,在上海文化界进行特务活动。他与李士群等在“万春坊新光书局”编辑《社会新闻》,先后出版三日刊、旬刊、半月刊等,是当时国内有名的“造谣”刊物,曾多次污蔑诋毀鲁迅,相关资料收在鲁迅《伪自由书·后记》中。
李士群,浙江遂昌人,生于一九七年三月二十日。幼年在本乡私塾读过几年书,二十年代初进入了日本人开设的东亚同文书院,后又转入上海大学读书,此时他生活来源主要仰仗妻子——大夏大学学生叶吉卿,由于叶家有钱,使得李士群生活无忧。这期间他参加了中国共产党,并赴苏联莫斯科中山大学求学,后又转苏联特种警察学校。
回到上海的李士群,以“蜀闻通讯社”记者的身分,从事共产党的地下活动。但不久他却为公共租界工部巡捕房逮捕,为了怕被引渡给国民党政府,妻子叶吉卿找到恒丰钱庄的韩杰,走通了青帮“通”字辈大流氓季云卿的门路,由季云卿通过巡捕房里的熟人,将他保释出来。后来他便向季云卿投了门生帖子,从此李士群与青帮拉上关系。
一九三一年国民党中央组织部“调查科”的特务,以上海为重,活动非常活跃,共产党组织屡遭破坏。一九三二年,李士群又被调查科逮捕,他眼见地下斗争处境艰难,再加上自己贪生怕死及老婆不断地施压,就向国民党自首了。起初他被委派为调查科上海区直属情报员,不久就调去与丁默邨、唐惠民等编辑《社会新闻》。
一九三四年调查科改为国民党中央组织委员会“党务调查处”;同年蒋介石为了统一特务组织,在军事委员会内设“调查统计局”,丁默邨当上了第三处(邮电检查处)处长,与戴笠(军警处处长)、徐恩曾(党务处处长)齐名。抗战前,他一直在蒋介石手下任职,抗战开始后他曾在汉口奉陈立夫之命,“招待”中共叛徒张国焘。而由于戴笠对他的嫉妒,向蒋介石控告他贪污招待费,使他遭到追查。一九三八年八月调查统计局第一、三处遭撤销,丁默邨失去职务,仅在军事委员会挂了少将参议的空名,因此他闷闷不乐,托词到昆明“养病”。
李士群则在一九三三春因国民党调查科上海区长马绍武,遭共产党中央特科“红队”的伏击毙命,使他和丁默邨因嫌疑犯被捕。但丁默邨因有“CC派”的高级干部、上海市社会局局长吴醒亚的力保,很快就被释放了;而李士群因没有靠山,被解押到南京道署街调查科总部。后经他老婆叶吉卿“赔了夫人又折财”的营救下,走通了调查科科长徐恩曾的门路,李士群虽被释放,但仍然被规定不得擅离南京。
不久,李士群被指派为调查科编译股编译员、南京区侦查员。一九三三年底开始,他担任“留俄学生招待所”副主任兼“留俄同学会”理事,从此郁郁不得志,直到抗日战争爆发。一九三七年十一月,日军占领上海,为了扫除侵华道路上的障碍,决心建立一支汉奸特工队伍,做为消灭上海抗日力量的先遣部队。于是李士群等人就是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被日本侵略者一手扶植而壮大起来。
首先在日本大使书记官清水董三的指挥下,李士群开始为日本驻沪使馆从事情报活动。然后他又用金钱将当时编辑《社会新闻》的同伙,如:唐惠民、章正范、刘坦公等人拉下水,通过章正范的关系,他又秘密会见了国民党上海特别市党部委员汪曼云。汪是大流氓杜月笙的“学生”,与军统、中统特务都有联系,在上海滩是属于“兜得转”的人物。但是要搞特工行动,必须有一批富有特工经验的骨干,于是他决定拉拢丁默邨以壮大声势。
在征得日本主子的同意后,他便派丁默邨的湖南同乡,已经投敌的翦建午,专程去昆明相邀,并说明他愿退居第二,让丁默邨做前台经理。于是丁默邨就当仁不让地做了“老大哥”。他们透过日本大使馆的引荐,拜会了日本特务头子土肥原贤二,经由土肥原的介绍,于一九三九年二月,获得日本大本营的支持,转归日本军方指挥。在日军金钱、武器、弹药的豢养下,初步组成了一支武装特工队伍,活动范围也从搜集情报扩大到从事恐怖行动。
一九三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汪精卫发表了“艳电”,使早已投敌的丁、李一伙人感到鼓舞,经汪曼云建议,丁默邨决定与汪精卫拉上关系,然而他们在编辑《社会新闻》时,曾对以汪精卫为头子的“改组派”破口大骂过,双方历史成见很深。几经考虑后,他们决定先找周佛海,通过他与汪精卫集团挂钩,汪精卫正在用人之际,经周佛海出面说合,又见这批人是按日本方面的意见前来投靠的,也就同意接纳。
随着特工组织人数的增加,活动范围的扩大,原来的大西路六十七号已不敷使用了,于是丁默邨等把总部搬进了极司非尔路七十六号,从此“七十六号”便成为汪伪特工总部的代名词而出现在上海。
而随着“七十六号”在汪伪集团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丁、李的权力斗争也开始趋向表面化。当初李士群找丁默邨来做前台经理时,无非是想利用他在中统特务圈的地位和声望,让他做一面挡箭牌。而如今一切大权为丁所独揽,李士群深悔当初的做法。偏偏丁默邨也是一个阴险狡猾、野心极大的政客,他认为自己搭上了汪精卫这艘“大船”,再也不甘心做李士群的傀儡,处处以老大自居,想“鸠占鹊巢”,把李士群给压下去。
他们之间的斗争,大致经历了四个较大的回合,首先是“唐惠民事件”,在这一回合中,唐惠民的性命是保住了,但丁默邨却锐气大减,而李士群的势力大大的提升;紧接着的“张小通事件”,李士群又有效地阻止丁默邨的人进入“七十六号”,此举不仅打击了丁默邨,也巩固了自己的地位。第三回合是“郑苹如间谍案”,这事件丁默邨虽能死里逃生,但又被李士群搞得狼狈不堪,威信尽失。最后丁、李两人争夺警政部长席位,以李士群取胜而告终,丁默邨完全被排挤出“七十六号”。郑苹如是浙江兰溪人,一九一八年生。父亲郑越原,又名英伯,早年留学日本法政大学,追随孙中山先生奔走革命,加入了同盟会,可说是国民党的元老。他在东京时结识了日本名门闺秀木村花子,花子对中国革命颇为同情,两人结婚后花子随着丈夫回到中国,改名为郑华君。他们先后育有二子三女,郑苹如是第二个女儿,从小聪明过人,善解人意,又跟着母亲学了一口流利的日语。而郑英伯在回国后,曾任上海复旦大学教授,还担任过江苏高院第二分院的首席检查官。
郑苹如在明光中学读书时,丁默邨曾当过这个中学的校长,因此两人有师生之谊。抗战爆发后,郑苹如毅然参加抗日救亡运动。上海沦陷后,她凭着自身的优越条件(良好的社会关系和卓越的日语能力),担任了抗日的地下工作,并加入中统,这时她年仅十九岁。花样年华、风姿绰约的她,是上海滩有名的美人,当时全中国最为重要、最有影响力的画报——《良友画报》,在一九三七年七月的一三期就以她为封面女郎,但因为她身分特殊,并未公布名字,只写了“郑女士”三个字。
据当时的资深编辑马国亮先生在二二年出版的回忆录《良友忆旧——一家画报与一个时代》一书中说:直到好几年以后,我们才知道她是一个轰轰烈烈、献身抗敌的爱国烈士。她的全名是郑苹如。……我们刊登这封面时并不知情。只在全面抗战军兴以后才略有所闻。已故中国著名学者郑振铎先生和郑苹如的父亲是素识,曾亲口谈过此事。在以后的年月中,《良友》也没机会表扬这位壮烈殉难的中华女儿。事隔五十年的今天,我认为仍应该把她的英勇行为告诉我们过去的读者,并表示我们对她的敬意。郑苹如是位极为优秀的情报员,她凭借母亲的关系,周旋于日寇的高级官佐中,她曾和日本首相近卫文麿派到上海的和谈代表早水亲重攀上关系,继而又通过早水的介绍,结识了近卫文麿的儿子近卫文隆、近卫忠麿,以及华中派遣军副总参谋长今井武夫等人,她探听到汪精卫“将有异动”的重要情报,通过秘密电台上报重庆。可惜政府起先并未重视,直到汪精卫逃出重庆投敌后,方知郑苹如早已掌握此情报,因此重庆政府对她极为倚重。于是此次,他们又把制裁丁默邨的重要任务交给她。
丁默邨本是个色中饿鬼,见到如花似玉的郑苹如自然是喜出望外,而郑苹如佯装成涉世未深的少女,不时恃宠撒娇,与丁默邨时断时续,若即若离,逗得丁默邨馋涎欲滴,神魂颠倒。中统组织见时机成熟,遂决定行动。
第一次行动,由郑苹如请丁默邨到她家做客,在郑家附近安排了狙击人员,然而丁默邨诡计多端,他的轿车快到郑家时,他又改变主意调头离去,计划遂告失败。此时中统上海区的负责人换了张瑞京,他重新策划第二次“刺丁”行动,要郑苹如以购买皮大衣为由,把丁默邨诱杀在西伯利亚皮货店。岂料就在此时张瑞京被李士群逮捕,张、李原有一番交情,当张和盘托出“刺丁”计划时,正中李士群夫妇的心意,为防事迹泄露,他们先把张瑞京保护起来,而中统上海区见没有任何异状,于是原计划照常执行。
一九三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丁默邨在沪西一个朋友家吃中饭,他打电话邀郑苹如前去参加,郑便赶到沪西陪丁默邨直到傍晚。丁说要去虹口,郑说要到南京路去,于是两人同车而行,当汽车驶至静安路、戈登路(今江宁路)西伯利亚皮货店时,郑苹如突然提出要去买件皮大衣,并嬲着丁默邨同她一起下车,帮她挑选。丁默邨的职业反应是到一个不是预先约定的地点,停留绝不超过半小时,照理说是不会有危险的,而郑的执意要他同去,不外乎是想乘机敲他一笔竹杠。
于是他便随她下车,但正当郑正在挑选皮衣时,丁默邨突然发现,玻璃橱窗外有两起短打衣着、形迹可疑的人,正向他打量。丁一看情形不对,便从大衣袋里摸出一叠钞票,向玻璃台上一掼,说:“你自己挑吧,我先走了。”说完就急转身向外跑。郑见丁默邨突然向外奔跑,起初一愣,本想追踪出去,但走了两步,又停住了。此时徘徊在店外人行道上的中统特务,没料到丁默邨会不等东西挑好,就突然冲出店来,因此稍为踌躇了一下,竟让他冲过马路。丁的司机见他狂奔而出时,早已发动引擎,开好车门。等到枪声响时,他已钻进车内,拉上了车门,子弹打在防弹车门上,他毫发无伤,扬长而去。而李士群派出的狙击人员,因只是“协助”成分,因此也没有怎么出力,此次暗杀行动终告功败垂成。
郑苹如不甘心,又心存侥幸,决定深入虎穴,孤身杀敌。于是她继续与丁默邨虚与委蛇,但暗中身藏一支白朗宁手枪,准备伺机下手;但她哪知丁默邨早已布下罗网,就等她上钩了。因此当第三天郑苹如驱车到“七十六号”要见丁默邨时,马上就被丁的亲信林之江给扣住了,关进了“七十六号”的囚室。
李士群的老婆叶吉卿很快就得知消息,她派了佘爱珍、沈耕梅前来审讯,丁默邨自然不好阻拦。郑苹如否认她与中统的关系,只承认暗杀丁默邨是因为她不甘被玩弄。丁默邨虽然恼恨郑苹如参与对自己的谋杀,但又着实迷恋她的美色,因此并没有要置她于死地,只是想关她一阵子,再把她放出来。但丁默邨的老婆赵慧敏却悄悄地找到林之江,并对他面授机宜。于是郑苹如被暗中移解到忆定盘路三十七号的“和平救国军”第四路司令部内,这连丁默邨与李士群都不知道。
一九四年二月,在一个星月无光的晚上,林之江从囚室里请出郑苹如,谎称丁默邨找她,汽车七拐八弯,来到沪西中山路旁的一片荒地。
林之江开了车门说:“郑小姐,您的大喜日子到了。这可怨不得我,只怪丁默邨的老婆逼得我紧。”
“少啰嗦,要杀就杀。”郑苹如面不改色,双眼逼视着林之江。
这个杀人不眨眼的魔鬼在郑苹如的逼视下,居然莫名其妙地心慌起来,他掏出手枪,颤抖了半天,才慌慌张张朝郑苹如开了三枪。郑苹如倒下了,当时年仅二十三岁。这个故事经张爱玲不断地改写,已经有相当程度的不同,但整体架构还是可以看得出它的原形。首先是蟹壳脸,身材矮小,骨瘦如柴,肺病已到了第三期,却依然靠着壮阳药纵欲无度的丁默邨。在张爱玲的笔下他是四五十岁的矮子,“穿着灰色西装,生得苍白清秀,前面头发微秃,褪出一只奇长的花尖;鼻子长长的,有点‘鼠相’,据说也是主贵的。”“他是实在诱惑太多,顾不过来,一个眼不见,就会丢在脑后。还非得钉着他,简直需要提溜着两只乳房在他跟前晃。‘两年前也还没有这样哩指女主角胸部愈来愈丰满,’他拥着吻着她的时候轻声说。”“一坐定下来,他就抱着胳膊,一只肘弯正抵在她乳房最肥满的南半球外缘。这是他的惯技,表面上端坐,暗中却在蚀骨销魂,一阵阵麻上来。”
相对于男主角的原貌重现,张爱玲对女主角却有大幅度的改写,首先她不是职业的情报员而是业余的,她原本是广州岭南大学的学生,广州沦陷前,岭大搬到香港,借港大的教室上课。我们知道张爱玲在一九三九年夏天来到港大求学,至一九四一年底香港沦陷,有两年零三个月的大学生活,但由于后来在一九五三年她要重返港大被断然拒绝,及一九六四年为学历证明、一九六六年为奖学金证明和港大闹得非常不愉快,因此除早先在一九四四年二月苏青主编的《天地》月刊第五期上发表的散文《烬余录》外,对港大可说是绝少提及,更没有任何好感。《色,戒》中女主角王佳芝的感觉——“上课下课挤得黑压压的挨挨蹭蹭,半天才通过,十分不便,不免有寄人篱下之感。香港一般人对国事漠不关心的态度也使人愤慨。”这恐怕也是张爱玲的切身感受。
王佳芝是学校剧团的当家花旦,于是激进的爱国学生们定下一条美人计,让她扮成生意人家的少奶奶,为了求“演出”的逼真,她不惜牺牲童贞,于是她对一个有性经验的男同学梁闰生做了一次特殊的奉献。“既然有牺牲的决心,就不能说不甘心便宜了他。”王佳芝以如此奇特的方式由女孩变成女人,也真难为了她。破贞之后,有段时间并无男主角易先生的音讯,她有白白牺牲的懊悔,而同学们对她亦有“不洁”之感。她讨厌使她失贞的梁闰生,连她较有好感的邝裕民也对她有情意上的生涩,这对王佳芝而言是种隐痛。因此“事实是,每次跟老易在一起都像洗了个热水澡,把积郁都冲掉了,因为一切都有了个目的”。就是因为有了个目的,因此她也有摆脱“不洁”之感的轻松,也为她朝行刺的计划步步逼近。
暗杀的地点张爱玲从真实的西伯利亚皮货店,稍稍移位到隔壁的一家不起眼的珠宝店,在场景上的安排更具电影临场感。
“刚才上楼的时候她倒是想着,下去的时候真是瓮中捉鳖——他又绅士派,在楼梯上走在她前面,一踏进店堂,旁边就是柜台,柜台前的两个顾客正好拦住去路。不过两个大男人选购廉价宝石袖口领针,与送女朋友的小礼物,不能斟酌过久,不像女人磨菇。要扣准时间,不能进来得太早。也不能在外面徘徊——他的司机坐在车子里,会起疑。要一进来就进来,顶多在皮货店看看橱窗,在车子背后好两丈处,隔了一家门面。”
“这时候因为不知道下一步怎样,在这小楼上难免觉得是高坐在火药桶上,马上就要给炸飞了,两条腿都有点虚软。”为了使老易上钩及给同伴时间和机会下手,王佳芝故意装模做样地挑选着首饰,因为“太快了她又有点担心。他们(同学)大概想不到出来得这么快。她从舞台经验上知道,就是台词占的时间最多”。虽明知在做戏,但挑到据说是有价无市的粉红钻戒时,王佳芝仍很兴奋:“不是说粉红钻也是有价无市?她怔了怔,不禁如释重负。看不出这爿店,总算替她争回了面子,不然把他带到这么个破地方来——敲竹杠又不在行,小广东到上海,成了‘大乡里’。其实,马上枪声一响,眼前这一切都粉碎了,还有什么面子不面子?明知如此,心里不信,因为全神在抗拒着,第一是不敢朝这上面去想,深恐神色有异,被他看出来。”
“她把那粉红钻戒戴在手上侧过来侧过去地看,与她玫瑰红的指甲油一比,其实不过微红,也不太大,但是光头极足,亮闪闪的,异星一样,红得有种神秘感。可惜不过是舞台上的小道具,而且只用这么一会工夫,使人感到惆怅。”
张爱玲从不放过景物对人产生的心理刻画,即使那看似并不重要的场景及器物,张爱玲都费心经营。当然真实故事和小说最大的差异在于:前者是丁默邨自己察觉气氛有异夺门而逃,但到了小说中却是王佳芝提醒易先生跑掉的,而王佳芝何以在紧要关头临时变卦,致使筹划多时的计划毀于一旦呢?许多读者不解,但张爱玲在《羊毛出在羊身上——谈〈色,戒〉》文中说:“我写的不是这些受过专门训练的特工,当然有人性,也有正常的人性的弱点,不然势必人物类型化。”而这也正是她将她早期的成名作《金锁记》改成《怨女》的重要原因之一,因为她更喜欢那些不彻底的人物,“他们不是英雄,他们可是这时代的广大的负荷者。”他们“不及英雄有力,但正是这些凡人比英雄更能代表这时代的总量”。
因此她刻意在《色,戒》中表现女人性和女人的弱点,王佳芝不是冷血的女间谍,因此她有爱有感情。虽然从十二三岁就有人追求,从十五六岁起就只顾忙着抵抗各方面的攻势。这样的女孩子不太容易坠入爱河,因为抵抗力太强了。“但她没有恋爱过,不知道怎么样就算是爱上了”。所以她拿不准在对老易的色相勾引中是不是与爱相关,做戏与做人对她来说本不易区别。所以她的虚荣心使得潜意识中宁可觉得易先生是爱她的,理应爱她的。而她疑心自己有点爱他是因于大多数女人常认为爱就是被爱。
于是在关键时刻,在紧张拉长到永恒的一刹那间:“他的侧影迎着台灯,目光下视,睫毛像米色的蛾翅,歇落在瘦瘦的面颊上,在她看来是一种温柔怜惜的神气。这个人是真爱我的,她突然想,心下轰然一声,若有所失。太晚了。店主把单据递给他,他往身上一揣。‘快走,’她低声说。他脸上一呆,但是立刻明白了,跳起来夺门而出……她定了定神。没听见枪声。一松了口气,她浑身疲软像生了场大病一样,支撑着拿起大衣手提袋站起来,点点头笑道:‘明天。’又低声喃喃说道:‘他忘了有点事,赶时间,先走了。’”
王佳芝的临时“变卦”,放走易先生,使她一下子由刺客变为女人,而故事也达到了“反高潮”的顶峰,那是张爱玲最喜欢、最出色的手法。对张爱玲而言,王佳芝首先是女人,她惟情感是尊、惟情感是大,这是女人的特点,也是女人的悲剧。她为一霎时的女性(情感)所触动而牺牲了同志,也毀灭了自己。在佳芝的心中:“她最后对他的感情强烈到是什么感情都不相干了,只是有感情。”但在易先生的心中却认为“他们是原始的猎人与猎物的关系,虎与伥的关系,最终极的占有。她这才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这是女人最可悲的地方,女人永远可以为她爱上的男人献出一切,而男人却无法如此。因此张爱玲在《色,戒》中对男人的冷酷自私给与过尖锐直接的抨击,“他一脱险马上一个电话打去,把那一带都封锁起来,一网打尽,不到晚上十点钟统统枪毙了。她临终一定恨他。不过‘无毒不丈夫’,不是这样的男子汉,她也不会爱他。”
小说的结尾是王佳芝被枪毙后,易先生再次出现在牌桌边,一如小说的开头是王佳芝、易太太等汪伪政府的官太太在打麻将,而此时其他三位太太依然在座,只是王的位置却已经被廖太太顶替了,她的死除了易先生外,没有人知道。小说的“终点”又回到“起点”,这又与张爱玲早期小说的首尾呼应,如出一辙。只是此时易先生的再度回到牌桌之时,已是王佳芝香销玉殒,一切情欲俱空之际了。麻将桌是玩牌下注的赌场,又何尝不是人生玩命的赌场呢?可叹的是,这场暗杀行动亦如麻将桌上的输赢,王佳芝本来是可以赢的,只因一念之仁,她输了,而且是再没有翻身机会地输了。张爱玲在指责男人之余,更多的是对女人“哀其不幸”。张爱玲借着胡兰成所提供的故事加以重新改写,原本特工之间的明枪暗箭转换成男女之间的占有与爱怜。王佳芝对易先生的爱和易先生对王佳芝的狠心,不禁让人想起了张爱玲与胡兰成之间的关系。
当我们翻看胡兰成以生花妙笔、洋洋自得写成的《今生今世》时,我们毋庸置疑地认定他是个才子,是个风流才子,但他并不真正懂得张爱玲,他曾经爱过张爱玲,这是不假,但绝对不及张爱玲爱他的一半。胡、张之恋最感人的地方,不是他们相识的时候,也不是两人终日情话到天明的时候,更不是排除艰难结为秦晋之好的时候,而是在胡兰成负情之后,张爱玲的痴苦之时。
论者严纪华认为《色,戒》:“其中男女主角的对待起伏回旋甚大,似乎是借尸还魂地道出了张爱玲过去与胡兰成的情感试炼与创伤。亦即将王佳芝的情欲释放与张氏本身的情欲释放连结,从这个角度观察,整个间谍故事的主谋凶手或可遥指到‘父爱症结’:也就是张爱玲所曾经历过的又爱又恨的缺陷童年,以及她一直深深企盼却终于落空的感情(亲情、爱情)。”张爱玲又说过:一切好的文艺都是传记性的,事实不过是原料,我对创作苛求,对原料爱好,是偏嗜其特有的韵味,也就是人生味。张爱玲在遍尝人生的况味后,在改写这个故事中,不经意地把自己投影在王佳芝的身上,也因此她的笔端流泄出“虽然她恨他,她最后对他的感情强烈到是什么感情都不相干了,只是感情”。
历经三十年的改写,《色,戒》发表于《半生缘》之后的十年,我们知道《半生缘》相当程度都是张爱玲与胡兰成恋情的寄存处——《十八春》的重新开封,它是胡、张尘封十八年恋情的最后回眸,那是张爱玲在丧失“新欢”、再感孤身飘零后,不免忆起“旧爱”。而十年后,她在他乡异国更显得孤寂,她终于完成这个三十年前就曾写就的故事。虽然她曾清坚决绝地拒绝作家朱西宁在一九七四年致函邀她来台湾和胡兰成会面,但她在提笔改写这故事时,不免会回首前尘往事,而因为经过长时间岁月的淘洗,当时的伤痛刺激已转换成平和甚至美好的回视来处理,只是有些创伤是永难复原的,因此张爱玲在此时有着清醒的自省。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坦露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