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同志,拼了命,流了血,保卫了我们的幸福生活,而我们为抗美援朝捐献一架飞机,这能算得了什么呢?
常香玉(1923-2004)豫剧表演艺术家,河南巩县(今河南巩义市)人。中共党员。曾被选为第一、二、三、五、六、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中国文联荣誉委员,曾担任中国戏剧家协会副主席、河南省文联副主席、河南省戏剧家协会主席、河南豫剧院院长、河南省戏曲学校校长、河南省文化厅顾问等职务;荣获全国劳动模范、文化部荣誉奖、中国文联优秀工作者等称号。
常香玉1923年9月15日出生在河南省巩县(今巩义市)董沟。原名张妙玲。9岁随父张福仙学戏,后拜翟彦身、周海水为师并随义父姓改名为常香玉。其义父姓常,为人爽性豪放,最喜戏剧而最爱项羽之类。故易妙玲为常项羽,又觉此名不宜于女,故更之为香玉。玉者,高雅纯洁、坚固之意,姓、名意义相联系,表现了她对艺术的执著追求,要艺术之花常香不败;为人处世,要有坚定的原则性,心灵纯洁,坚贞如玉。初学小生、须生、武丑,后专演旦角。10岁登台,总汇于旦角。得王镇南先生帮助,13岁主演六部《西厢》,名满开封。她原习豫西调,后在演出中逐渐融豫东、祥符各调于一炉,并广征博采,收各家各派及一些姊妹剧种之长,大胆创新,开豫剧唱腔改革之先河。后因病不能再演武戏,乃更加潜心钻研青衣、花旦之表演艺术。日寇侵华,她首演抗日时装戏《打土地》,显示了她作为一位爱国艺人的民族气节。
1941年常香玉赴陕甘演出。1948年在西安创办香玉剧社,致力于培养青年演员。1951年为支援抗美援朝,率剧社巡回西北、中南、华南各地演出,以演出收入捐献“香玉剧社号”战斗机一架,有“爱国艺人”之誉。1952年参加第一届全国戏曲观摩演出大会获荣誉奖,同年出国演出。1994年6月荣获“亚洲最佳艺人终身成就艺术奖”。1995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她195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中国戏剧家协会副主席、河南分会副主席,河南豫剧院院长,河南省戏曲学校校长,是一、二、三、五、六、七届全国人大代表。2004年6月1日逝世于郑州。2004年7月7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追授常香玉同志“人民艺术家”荣誉称号的决定》,追授常香玉大师“人民艺术家”荣誉称号。
1951年6月,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向全国人民发出了为志愿军捐献飞机、大炮、坦克的号召后,全国人民掀起了轰轰烈烈的捐献武器运动高潮,各行各界的人士都积极投身于捐献活动。豫剧演员常香玉和她领导的“香玉剧社”决心到全国一些大城市巡回义演,用演出的收入为志愿军购买一架战斗机。为此,常香玉卖掉了自己的一部卡车,拿出多年的积蓄,作为捐献义演的资金。为了不影响到外地演出,常香玉把自己的3个孩子(大的不足7岁,小的刚刚3岁)全都送进托儿所。
1951年8月7日,常香玉带领剧社人员从西安出发,先后在开封、郑州、新乡、武汉、广州、长沙6个城市进行了半年的巡回义演,演出170多场,观众达30多万人。她们在各地受到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仅在开封、郑州、新乡3地演出,就得义演捐款5亿余元(旧币)。1952年2月,常香玉带领全社演职员胜利返回西安。现陈列在《抗美援朝战争馆》的《香玉剧社半年来捐献演出工作总结》,就是这次捐献义演的真实记录,成为常香玉和香玉剧社为志愿军捐献飞机的有力见证。
经过半年的巡回义演,常香玉和香玉剧社终于实现了为志愿军捐献一架飞机的愿望,飞机被命名为“常香玉剧社号”。中国人民志愿军空军驾驶着“常香玉剧社号”战斗机在朝鲜上空穿云破雾同美军搏击,打击侵略者。
常香玉和香玉剧社为志愿军捐献义演的活动,在全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受到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好评,称其为“爱国艺人”和“爱国主义的典范”。志愿军归国代表团特向她赠送锦旗,并在常香玉代表祖国人民赴朝慰问志愿军时,又向她献上束束鲜花,以感谢她为抗美援朝战争做出的贡献。常香玉也在朝鲜前线为志愿军演出了香玉剧社在义演唱会中最精彩的节目——豫剧《花木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