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佳芝的虚荣在于,妄图将庸常人生,套入传奇的剧情,装作自己是一个有着伟大情怀的人。但是,做革命者,她不是有着坚定信仰的秋瑾,所以会悔恨自己的傻;做痴情女人,她也不是崇拜爱情的小人鱼,所以会“牺牲”于一种错觉。她不过是比着葫芦画瓢,即使一开始像模像样,但总会有那么一刻,一个失手,画虎不成反类犬。
有次我坐在办公室里,听我的同事和一位来访者谈话,他俩第一次见面,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这位来访者,一直在不断地转换戏路,我的感觉是她打算找到一个最佳姿态,把我的同事忽悠住。
从细声细气的清纯女子,到热情奔放的前卫女郎,到犀利智慧的知性女人,她的语气和语码不停地在变,虽然我始终埋头于电脑屏幕前,但我还是能看到,她的心中,还有一双眼睛,欣赏地聆听着自己的每一处起承转合。
渐渐地,我开始修正自己的印象,她如此努力地寻找最佳角色,并不像我一开始所庸俗地设想的,有那么一个目的,不,她只是在这种演出中感到愉快,我的同事,充其量是一个非常合适的观众,她想拉着他坐下来,与自己一道欣赏。
她的做法很有代表性,在许多场合,我们都可以看到一些人,或力不从心地,或游刃有余地扮演着与自己的本性脱离的角色,比如我偶尔会在酒桌上遇到的一个男子,他刚落座时永远落落寡合,身体陷在椅子里,头却昂起,目中无人地吞云吐雾,在一群酬酢正欢的乌合之众中,显得特别“牛叉”。
但是,每一次,还没等我酝酿出足够的崇敬之情,他就像一块冰那样微微地融化了,先是半推半就地开了口,脸上还带着懒得搭理你的表情,但很快,这块冰就化得一塌糊涂,他摇身一变,成了桌上最为喧哗的一个,截下每个人的话头,把一场饭局,变成他自己的脱口秀。
往往要到饭局结束的时候,那种淡漠傲慢的表情才重新回到他脸上,但是已经不像一开始那么完整了,经过一晚上的揉搓,有点儿残,很沮丧—这个晚上,他又失败了,他原本给自己的定位是艳若桃李冷若冰霜,可是,躁动的、容易亢奋的天性总是使他功亏一篑,他永远无法顺利地到达彼岸,我猜这是他心中永远的痛。
我自己,有没有做过即兴的演出呢?有一年秋天,我买了一张藤椅,放在阳台上,换上白色的中式小褂,泡一杯菊花茶,接下来我觉得应该再找一本书捧读,最合适的当然是那本线装的宋词。这些道具把我打扮成我所向往的风雅才女,我为这个扮相陶醉了。
是啊,我们的人生如此平淡,如此不如人意,总要努力敷上些许华彩,覆盖它灰暗的底色,假如这些无伤大雅的表演,能够领我们走上奇崛的、戏剧化的道路,那么,何乐而不为呢?
张爱玲却在小说里沉痛地告诉我们,表演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反观和自嘲,自己先就弄假成真了,把整个生活,倒入扮演的角色中,以为,自己真的就是所扮演的那个人。
这种高级的错误,一般由上过舞台的、演过戏的女孩子来犯,比如,《殷宝滟送花楼会》里的殷宝滟,《色·戒》里的王佳芝。
王佳芝是一个天生应该活在舞台上的人,这不在于她的天生丽质,抑或出色的演技,而在于,她对于那种追光之下的高潮人生的向往,她愿意把自己的寻常人生,推向辉煌的宏大叙事—也许,每个人都是这样的,只不过,王佳芝离她的梦想,似乎更近一点儿。
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子,学校剧社里的当家花旦,爱国历史剧里的女主角,还曾公演过一次,成功谢幕之后,她兴奋到无以复加,拽着女同学乘电车夜游车河—女同学是观众,而车窗外的霓虹灯,是略可与舞台匹敌的华丽背景。
她也许外表矜持沉静,但内心容易激越,爱好戏剧感,又赶上了一个激越的时代,那是乱世,激越容易碰撞上革命,然后一拍即合。
和电影《色·戒》中不同,小说里的王佳芝的爱国热情并非由目睹生灵涂炭而激发,不过是广州沦陷后,她所在的岭大搬到了香港,借了港大的教室上课,空间颇不宽裕,上课下课挨挨蹭蹭,半天才能通过。那点子不耐烦,经过年轻人善于煽风点火的心,就成了流亡学生的身世之感。而普通香港人对于国事不甚关心的态度,又让他们的激情略略受伤,因此越发激愤。
很偶然的契机,使他们有望接触到路过香港的汉奸易某,平时一道慷慨激昂的小团体一合计,定下了一条美人计,不外乎是让一个女学生搭上易某然后诓出来暗杀掉,看多了历史剧或间谍片的年轻人,一出手就是这个路数。
听上去不错,既有情色的艳异,又有死亡的黑暗,而卧底、暗杀这样的字眼,来得也足够刺激,出演女主角的任务众望所归地落到了王佳芝的身上,我想,对于这样一次伟大的演出,她也未尝不跃跃欲试。
一切进行得很顺利,她扮演成有钱人家的少奶奶,被人介绍给易太太做购物导游,伺机与易某眉来眼去,不几日,易某找了个借口给她打来电话,她这一役初战告捷。
这是一次空前的成功,王佳芝回到等信的同伴那里,像下了台还没有卸妆,她“自己都觉得顾盼间光艳照人”,如同演上了瘾的演员恋着她的观众,舍不得那些同伴走,一群人疯玩到天亮,一个问题顺理成章地冒出来了。
他们把她的身份设计成少奶奶,是因为学生太激烈,怕易某生出戒心,而一个少奶奶,肯定不能是个处女。这个问题抛出来之后,大家都沉默了,偶尔有两个人叽咕一声,冒出哧哧的笑声。
他们那群人中,只有梁闰生有性经验,因为他嫖过,王佳芝从来都看不上这个略显猥琐的男生,只是,她为了革命,就像演员为了艺术一样,大约只能牺牲一把了。好在,只要最后的目标实现,那种崇高感,完全能够拯救这种小小的不适,王佳芝横下心,把自己豁出去了。
但是,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还没等到他们下手,易某突然离开香港,她的牺牲打了水漂儿,豁出去的勇毅,也变成了一个笑话。
仿佛水落石出,浪漫退场,人未散而剧已终,露出俗世的本色。王佳芝的同学们见到她,都有了似笑非笑的表情,背后,是普通人庸俗但是符合现实的小算计。她终于开始懊悔,对自己说:我傻,反正就是我傻!
两年之后,他们全部转学到上海,年轻时的豪迈激情,这时已经意兴阑珊,老易就在他们眼皮子底下兴风作浪,他们也顾不上了。然而,与一个地下工作者的相识,改变了这局面,他听说他们有这样一条线,鼓励他们一定要再试一把。
别人的情况很难说,但在王佳芝,这是把那个笑话重新变成伟大的机会,她打起精神,卷土重来,张爱玲写到这里,说,每次和老易在一起,都像洗了个热水澡把积郁都冲掉了,因为一切都有了个目的。
这样一个目的,使她能够跨越那些心照不宣的讪笑,普通人庸俗的小见识小算计,俗世里飞舞的尘埃,到达那个伟大辉煌的所在,在那里,她的付出不再是“傻”,而是让人肃然起敬的牺牲。
这一次她运气不错,老易一步一步跌入他们的局中。最紧要的关头到了,在珠宝店里,老易要送她一枚钻戒,俩人在灯下细细挑选,杀机四起,眼看就要得手,王佳芝却突然将老易一推,说,快走。
都说是美人为情所动,临阵反戈,可真的是因为爱吗?不如说,是她被一种气氛所催眠,珠宝店里的玻璃镜子,那颗六克拉的粉红钻炫目的光芒,更重要的是,他在灯下凝神的那一瞬,脸上出现的“温柔怜惜”的神气,都使他与她,不再像猎者与猎物,更像一对普通的情人。
这个人是真爱我的,她突然想。书上说,这一念之差,使王佳芝放掉了老易,送了自己的性命。可是,王佳芝真的以为老易爱她吗?
我看,也未必,与其说,她这样认为,不如说,她要自己这样认为。
对于女人来说,爱情与革命一样,是升华生命意义的最好途径。
童话里,那个小人鱼,她纵然能活上三百年,却只有被一个男人爱上之后,才能获得不灭的灵魂。女人的存在意义,是要男人来成全的。虽然,王佳芝一开始选择以革命来成全自己,但是,在香港的那些是是非非,一脚踏空的错愕,使她对于革命,已经有点儿离心离德。关键时刻,她转变戏路,爱情取代革命,成为新的主题曲。
可是,这一次的激越,何尝不是一种幻觉?她对老易的爱,是建立在“这个人是真爱我的”这样一个基础上的,是被老易的“爱”感动了,但是,作为观众的我们知道,老易肯定不爱她。逃出来之后,老易立即下令斩草除根。对于他与王佳芝的关系,他是这样认识的:他觉得她的影子会永远依傍他,安慰他。虽然她恨他,她最后对他的感情强烈到是什么感情都不相干了,只是有感情。他们是原始的猎人与猎物的关系,虎与伥的关系,最终极的占有。她这才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
看这样一段心里独白,觉得老易还真像胡兰成,永远懂得怎样谋求利益最大化,不但确保了自身安全,还在意念中圆满了这场艳遇,获得感情慰藉,怎么算都是大赢家。
对于王佳芝两次的一脚踏空,有识之士皆有高见,我以常识来看,只是表演欲使然,而这种表演欲,是虚荣心所致。
王佳芝的虚荣在于,妄图将庸常人生套入传奇的剧情,装作自己是一个有着伟大情怀的人。但是,做革命者,她不是有着坚定信仰的秋瑾,所以会悔恨自己的傻;做痴情女人,她也不是崇拜爱情的小人鱼,所以会“牺牲”于一种错觉。她不过是比着葫芦画瓢,即使一开始像模像样,但总会有那么一刻,一个失手,画虎不成反类犬,虽然讽刺,但也让人痛心,汹涌人流中,究竟有谁从来没有为虚荣心和表演欲所弄,给自己催眠,摆出某种身段,试图以此,与芸芸众生区别开来呢?
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可能都做过王佳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