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朋友在由涩谷往南平台之间的坡道上租了一间大厦中的房子,开了一家以翻译为业的办公室。资金是由朋友的父亲出的,不过说起来也算不上什么惊人的金额,除了房子押金之外,只买了三张钢制办公桌、十几本字典、电话,和半打波本威士忌而已。”
这是村上春树在《1973年的弹子球》里描述的场景,时间的背景是1972年的春天。
回头看看公元前400年写下的《左传》,咱们祖先留下的文字都说是“筚路蓝缕,以启山林”,可村上却在桌上摆了半打波本威士忌,就让故事里的“我”悠闲地创了业。更靠近天堂的还在后头,这办公室里的时间刻度是用酒精流量来标记的,“我”每完成一件工作,“就喝干一根手指头宽的威士忌”。不必推柴车,不必穿破衣,这该是有上进心的酒鬼向往的乌托邦吧。
在小说里,波本威士忌在1972年创造了办公室乌托邦;在美国,肯塔基州一个叫做以利亚克瑞格(Elijah Craig)的牧师在1789年发明了波本威士忌。
这酒的底蕴在于以玉米为主要原料,并且以微微烧焦的橡木桶贮存发酵,之后的蒸馏酒,香气独到,不同于纯麦酿制的威士忌。
这些造酒的人恐怕也跟咱们的祖先一样辛苦,他们原先在宾夕法尼亚开酒厂,后来因为新政府的酒税过重,遂于1794年发起“威士忌暴动”,企图以武力推翻政府。后来暴动被政府军镇压,据说动员的军力比独立战争的时候还多。
暴动最终以投降收场,而为了避开沉重的酒税,酒厂纷纷迁移到肯塔基州新兴的波本地方。不幸的是,又碰上麦子欠收,这些酒厂们只好改用波本地方的玉米为原料,没想到调配出来的酒倒更受欢迎。从此,以“波本”(Bourbon)为名的威士忌几乎成了美国威士忌的同义词,各种酿造标准也渐渐成形,比如,规定玉米必须占原料的51%-79%,超过的就叫做“玉米威士忌”(corn whisky)。1964年,美国国会的法案更规定波本威士忌为美国特有的本土烈酒(Native Spirit)。
“那天晚上,老鼠一滴啤酒也没喝。这绝不是什么好预兆,相反的,他连续不停喝了五杯Jim Beam加冰块。”
是的,这Jim Beam也是很有美国本土精神的波本威士忌。这是《听风的歌》里头另一个1970年代的场景。毫无疑问,村上春树喜欢美国,他的主角们喜欢波本威士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