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在施乐,乔布斯看到了鼠标、视窗等神奇的图形用户界面技术。从历史角度看,那一次参观无疑左右了IT技术在未来十几年的走向。这不仅仅是因为乔布斯从施乐“偷”走了图形用户界面技术,更是因为,乔布斯那一天不仅仅看到了一种新的技术,也看到了这种技术背后所代表的“用户友好”的设计思想。
从那以后,乔布斯在产品设计上的主导思想从来没有偏离过“用户友好”这个主题。设计师将创意提交给乔布斯审阅时,乔布斯扮演的角色更像是一个被赋予了决策权的最终用户。凡是用户不会喜欢或者用起来别扭的设计,无论技术有多先进,都会被乔帮主一板子拍死。
乔布斯对用户友好的重视是从包装开始的。从Apple II时代起,乔布斯就非常重视苹果电脑的包装。他觉得,用户打开包装箱时,最先看到的是产品包装,这个第一印象,以及用户拆开包装的过程,是教用户学习产品使用的一个非常好的机会。
乔布斯曾对Macintosh开发团队说:“好吧,假如我就是那件产品。当购买者试图把我从包装箱里拿出来并开始使用的时候,会发生什么?想一想吧,第一次使用Macintosh的用户从来没有见过鼠标。那么,当购买者打开电脑的包装,我们包装鼠标的方式能不能直观地告诉用户,鼠标应该这样拿、这样用?类似地,当用户第一次打开Macintosh电脑的时候,电脑上需要显示些什么,来引导用户使用?如果完全没有使用手册,我们的产品设计能不能做到,用户打开包装,就可以使用?”
苹果前副总裁杰伊·艾略特回忆说,研发Macintosh的图形用户界面时,有一天,乔布斯到旧金山一家名叫Ciao的餐厅吃饭。侍者刚拿上来菜单,乔布斯就被菜单上毕加索风格的图示吸引了。就是这个风格!乔布斯兴奋得像吃了迷幻剂。周一一大早,乔布斯就赶到公司,给设计师们看Ciao风格的菜单,和设计师们一起确定图形用户界面里每一个图标、每一种字体、每一个形状以及每一种颜色的设计。第一代Macintosh图形用户界面的视觉风格就这样被确定了下来。在乔布斯心里,电脑的界面就要像一份吸引人的菜单那样,既好看,又好用。
终其一生,能让乔布斯真正佩服的人十分有限。发明宝丽来相机的埃德温·兰德和福特汽车的创始人亨利·福特(Henry Ford)都有幸成为了这一小批牛人中的一员。宝丽来相机是当年操作最容易,使用最方便的相机;而福特汽车则是用技术实现汽车平民化的经典。虽然乔布斯追求产品的品位和形象上的完美,但在用户交互上,乔布斯始终强调,电脑产品都要像宝丽来相机和福特汽车那样简单、易用。
乔布斯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自己对产品设计的基本想法:“设计是个有趣的领域。有些人认为,设计就是产品的外观看上去什么样。但其实,如果细想一下,你会发现设计其实是有关产品如何工作的学问。Mac电脑的设计不仅仅包含电脑看上去什么样,更主要的还是设计电脑如何工作。”
乔布斯认为,人的手是上帝最完美的创造。在苹果工作过的一位设计师回忆说,乔布斯经常盯着自己的一双手发呆。乔布斯说:“手是你身上最常使用的部位,而且,手能够直接听命于大脑。”只要解决好手和电脑相互交互的问题,产品就自然具备了“用户友好”的特点。很多苹果的产品,比如从只有一个按键的鼠标到iPhone和iPad支持多点触摸的玻璃显示屏,再到最新的Mac电脑使用的多点触摸板等,都是对手和电脑关系认真思考的产物。
乔布斯说:“创造力(Creattivity)只不过是连接某些东西的能力。如果你问一个有创造力的人,他们如何‘创造’某个东西,他们会觉得有点儿委屈,因为他们真的不是在‘创造’东西,他们只是看到了某种东西。因为,他们能够把曾经见过的不同体验连接在一起,然后综合成某种新东西。”
那么,用户在考虑一件产品是否满足需求,是否“用户友好”的时候,通常又是从哪些角度来思考的呢?乔布斯对记者举了他自己的家庭选购洗衣机的例子。乔布斯说:
“设计不仅仅是设计好玩的小玩意儿。我的家庭刚刚经历了一次买洗衣烘干机的大讨论。我们发现,美国制造的洗衣烘干机都有问题,欧洲制造要好一些。欧洲洗衣机洗完的衣服留存的洗涤剂更少。最重要的是,欧洲的洗衣机不伤衣服,洗得更干净,使用更少的洗涤剂和更少的水,耗水量只有美国洗衣机的四分之一。但是,为此付出的代价是,欧洲洗衣机洗同样数量的衣服要花更长的时间。我的家庭为此争论了两周,这是一个两难的取舍。是花一个小时就洗完衣服,还是花一个半小时洗得更干净且不伤衣服还更省水呢?最终,我们选择了来自德国的美诺(Miele)洗衣机。这种洗衣机在美国非常贵,因为这里很少有人买。我们在买洗衣机时考虑的问题,其实就是设计师要考虑的问题。”
苹果电脑的用户——注意,我说的明显不是那些在中关村买了苹果电脑却直接装上Windows操作系统的“伪用户”——都知道,MacOS操作系统每个窗口的左上角都有红色、黄色、绿色三个按钮,分别对应于“关闭窗口”、“收缩至托盘”、“放大窗口”三个不同的功能。每个看到这三个彩色按钮的人都会联想到十字路口的交通信号灯。
可是,在Macintosh设计初期,这三个按钮的颜色都是灰色的。有一次开会的时候,乔布斯仔细地观察这三个小按钮的设计,一边看一边摇头。
乔布斯说:“不行,不行,这三个按钮一点儿也不友好。一眼看过去,不知道每个按钮是做什么用的。”
负责用户界面的设计师柯戴尔·瑞茨拉夫(Cordell Ratzlaff)想了想说:“把他们设计成灰色的,是为了不分散用户的注意力。如果要更明确地区分它们的功能,能不能这样设计,当鼠标移动到某个按钮上时,就显示一个小动画,来提示用户这个按钮是做什么的?”
乔布斯使劲地摇头:“不好,不好,这太复杂了,一点儿都不友好。”
突然,乔布斯灵机一动,对大家说:“你们知道交通信号灯吗?红色、黄色、绿色,三种在人们的直觉里最有表意功能的颜色。我们为什么不能把这三个按钮分别涂上红色、黄色和绿色呢?”
瑞茨拉夫事后感慨道:“刚听到这个疯狂的建议,我们都觉得,将交通信号灯和电脑的图形用户界面联系在一起,实在太怪异了。但没过多久,我们就发现,乔布斯是对的。不同颜色的按钮直观地暗示了三种不同的功能,又不像大图标或动画那样打扰用户。特别是,我们用暗示‘危险’的红色按钮来指代‘关闭窗口’,这样,用户就不容易误点这个按钮了。”
斯卡利说:“乔布斯总是从用户体验到底会怎么样这个角度去看待每一件产品。”
用户体验优先,今天几乎每个设计师都信奉这一标准。但在实际产品设计中,能做到用户体验优先的寥寥无几。笔者曾经和几位专业设计师探讨过一个简单的问题,2007年苹果发布的iPhone在用户体验方面卓尔不群,这并不奇怪,奇怪的是,为什么直到5年以后,即便是第一版iPhone的用户体验还是明显领先于市场上绝大多数智能手机?既然所有设计师都知道,用户体验优先是乔布斯和苹果做得最好的地方,那么,为什么大多数人连跟在后面学也学不像呢?
是啊,大多数人即便懂得这个浅显的道理,也只能跟在苹果卓越设计的背后望尘莫及。“用户友好”这四个字可不是一种随便就能学到的方法,那是一种根植于乔布斯大脑深处的创新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