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警察学校 日本顾问

1901年中国清政府开始派留学生去东京学习明治的控制系统,从此日本的警察模式便遍及中国。明白这一点,对警察一词的日本来源就没什么奇怪的了。这些留学生回国后,有许多被当做警官或教官,分配到由袁世凯这类强硬的省政府官员或更直接忠于清王朝的改革派们新建立的军事学院和警察学校去。

后者的领导机构之一是北京的警察训练单位,它由暨总理衙门的满洲首领靖王在日本警察专家川岛浪速(Kawashima Naniwa)的帮助下建立。川岛浪速本来的合同是为这个新学校指导警察训练,但他不久便在清政府最后的维新活动中当起总顾问来。川岛浪速在1902年递交的一个备忘录里提出了1905——1908年间改组警察计划的基本纲要。备忘录本身阐明了该计划的原则基础:

没有一个国家没有警察系统。它是军事力量的补充。其一是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和权利而准备抵御外侮。其二是为了执行国家法律和法令而用此工具进行内部控制并约束人民。这是国家最强大的两股力量,没有它们,国家便一天也无法生存。

除了建立后来成为国民党政治统治的象征——军队和警察保护这两个羽翼以外,川岛浪速的备忘录还呼吁建立一个直接对皇帝负责的全国警察系统。就像川岛浪速明确指出的那样,中国的这个新警察系统是按照欧洲的中央警察模式建立的,尤其类似荷兰和柏林的警察。

为了得到欧洲的财富和权力,清政府在1905年颁布成立培训警察官学校的命令,来实行川岛浪速的提议。1905年10月8日,在战争部资深军机大臣徐世昌主持下,巡警部成立;1907年绿营兵被废除后,巡警部合并到民政部内,所有警察工作都属警政司管,而正是这个司,20年后成为戴笠在国民党内政部里权力的主要行政核心。

在1907年至1911年的革命期间,巡警部成了清王朝警察力量的典范。袁世凯死后,北京的警察也被立为全国的模范。1917年4月由内政部在北京召开的“警务会议”上,巡警部大出风头。7个月之后,内政部命令各省开设警察培训学校。但由于当年各个军阀大打出手,中央和地方的政府无暇顾及管理警察的具体事务,改革的努力中断了。在这方面,早期民国历史重复了晚清历史:尽管日本模式和欧洲榜样提供了中央集权制的可能,但在中国不首先进行军事统一便很难施行警察统治。更加有效和长期的警察改革,还得等到北伐完成和南京新政府成立后才能实现。